首页 -> 2007年第9期

为什么“粉稀饭”=“很喜欢”

作者:赵 庸




  “粉稀饭”现在已成为一个非常流行的网络用语,用来表示“很喜欢”,在百度上搜索一下,可以找到相关网页约79100篇。例如:
  (1)我也粉稀饭cyndi王心凌的。(我们的天空网2005年2月20日)
  (2)绿茶的口味偶向来都粉稀饭,吃不腻。(成都吃喝玩乐论坛2006年5月5日)
  (3)主卫格调很不错,我粉稀饭。(焦点装修家居网2006年7月12日)
  网上还有很多“粉”和“稀饭”单用的例子。如:
  (4)摸摸它的头,他会粉高兴哦!(新浪网2004年7月27日)
  (5)据专家调查,现在的大学生,40%学的是自己不稀饭的专业,但是又不得不学,目的就是出来能找个好工作。(天涯博客2004年7月27日)
  还有“粉”和“喜欢”搭配、“很”和“稀饭”搭配的例子。如:
  (6)偶粉喜欢的小公主们的照片!(榕树下社区2006年12月10日)
  (7)小店淘的外套,很是稀饭。(BuyRen网上购物论坛2005年11月12日)
  这些例子中“粉”的意思都是“很”,做副词,“稀饭”的意思都是“喜欢”,做动词。显然,“粉”和“稀饭”分别是“很”和“喜欢”的网络替用语,“粉稀饭”是“粉”和“稀饭”的新组合,充当“很喜欢”的网络替用语。
  “粉”和“很”、“喜欢”和“稀饭”的意思相差十万八千里,写法、输入法也不一样,这种替用关系的来源颇让人费解。
  其实,这跟台湾的影视娱乐节目有关系。在台湾,人们往往f、h不分,如上世纪90年代初红极一时的台湾电视剧《追妻三人行》,片中的婆婆教孙女念绕口令“粉红凤凰飞”,就把五个字全读成f声母。“很”和“喜欢”是台湾影视娱乐节目中的高频词,台湾口音把h发成f,就成了类似于普通话的“粉”和“稀饭”。久而久之,网络上不少年轻人追求新奇、好玩、时尚的说话方式,打字时就特意把“很”和“喜欢”打成“粉”和“稀饭”。
  f、h不分不限于台湾,还有很多汉语方言区都是f、h不分的,尤其是在合口呼中,或者f读成h,或者h读成f。最明显的是湘方言和粤方言。湘方言如长沙、衡阳、株洲、湘潭、益阳、邵阳等地,都把“灰”读成“飞”,“胡”读成“符”。粤方言如广州话,一律读f,“分”=“昏”,“夫”=“呼”。另外,还有些能区分f、h的汉语方言区,仍有个别字可以f、h两读,如上海话的“虎”和“火”,读h或f均可。所以,“粉稀饭”和“很喜欢”对广大方言区的人来说,语音上是可以相通的,接受起来并不困难。
  但是,在普通话和不少汉语方言中,f、h判然有别,虽然它们都是擦音,但一个是唇齿音,一个是喉音,发音部位相差很远,为什么“粉稀饭”照样有市场呢?这有声学和语音学上的道理可讲。如果用实验语音学的仪器来测试,不同的音在语图上能量集中区的位置和能量的大小都是不同的,差异越大听感上的区别就越明显,差异越小也就越容易相混。f、h的能量均较小,且都集中在低频区,因此听感上较接近。这样,即使是f、h泾渭分明的人,听感上f、h的差别也较其他音小得多,用“粉稀饭”代替“很喜欢”依然符合网络用语和普通话语音相近的原则。
  “粉稀饭”能大行其道,“粉”和“稀饭”的意义也功不可没。“粉”有嫩嫩的感觉,幼小的东西天生令人喜爱。“稀饭”的流行和网络上喜欢用食品来命名事物的潮流正好相合。2005年“玉米”“荔枝”“鸭梨”等超女“粉丝”想必大家还记忆犹新,那么既然我是你的“粉丝”,我“稀饭”你似乎也未尝不可了。
  不过,无论“粉稀饭”也好,“粉”也好,“稀饭”也好,目前都仅作为网络用语在网络中使用,在规范的语言文字使用场合是不多见的,毕竟这种用法与普通话缺乏充分的关联,在日常生活中不能被大众普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