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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窦娥冤》看元杂剧的形与神

作者:白 莲




  编者按:本期为大家组编了三篇文章,其中《从〈窦娥冤〉看元杂剧的形与神》从文学解读的角度阐述了元杂剧的基本特点,旨在指导教师在教学中应关注元杂剧与现代话剧、电影剧本的不同。《窦娥冤》与《开国大典》两篇教学设计,从三者差异的角度指出了教学时应注意的问题,希望这组设计能给老师们以启迪。
  
  当前,高中新课程改革已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建立的高中语文课程体系,除必修外,还设立了小说与戏剧、新闻与传记、诗歌与散文、语言文字应用五个系列的选修课程。在现实生活中,戏剧尤其是中国戏曲,可资借鉴的学理性文章相对较少。单纯就课文内容分析人物性格、了解字词这种传统的戏剧教学模式,显然无法满足学生的需求。鉴于此,本文从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4中选取了元杂剧大家关汉卿的代表作《窦娥冤》,对其形式、精神内涵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该剧目,使学生对元杂剧有一个初步的认识。
  
  一、元杂剧之形:四折一楔子的戏剧组织结构与主唱、宾白相结合的表演艺术
  
  《窦娥冤》全名“感天动地窦娥冤”,共四折一楔子。课文节选的是楔子和前三折。楔子置于剧首,通过蔡婆、窦天章的念白与对话介绍剧情,交代故事缘由。第一折由窦娥内心独白式的唱词交代窦娥被父亲送入蔡婆家做童养媳,直至丈夫死去的情节及窦娥内心的悲苦。中间穿插赛卢医与蔡婆以及张驴儿父子的宾白,交代了蔡婆要账未果反遭赛卢医陷害,被张驴儿父子救下后,又遭张驴儿父子逼婚的情节。第二折则写张驴儿逼迫窦娥不成,反而药死自己父亲,却将窦娥告上法庭,贪官居然颠倒黑白,将窦娥屈打成招,判了死刑。第三折写窦娥在刑场发下三桩誓愿后引颈受戮。以上三折为课本节选部分。第四折的主要内容是:窦娥鬼魂向已经做了肃政廉访使的父亲窦天章托梦、诉冤,使其千古奇冤得以洗雪。
  该剧所采用的四折一楔子的形式,是元杂剧结构组织的基本形式。现存元杂剧中,大多是四折一楔子这种体制,在四折之内叙述一个完整的故事。当然,也并非一成不变,可有所突破与发展。所谓折,“是音乐组织的单元,也是故事情节发展的自然段落,它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每一折大都包括了较多的场次,为演员的活动留下了广阔的天地,也给观众提供了想象的余地”。〔1〕四折的形式是为了适应戏剧自身发展的需要,因为任何一个戏剧故事一般都有起、承、转、合(开端、发展、高潮、结尾)四个环节。楔子是元杂剧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似现代戏剧的序幕和过场,起交代剧情、衔接上下场的作用。楔子一般都不长,简明扼要,能够说明故事情节。如果没有楔子,只是一段一段地唱,会让观众理不清头绪。楔子在剧本中的位置极为灵活,虽大多数放在第一折前,但放于其他两折之间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总的说来,四折一楔子是元杂剧的基本形式,但根据戏剧的发展和表现内容的需要,也会有变体形式。
  《窦娥冤》也集中体现了元杂剧的表演艺术。元杂剧表演由唱、云、科组成,《窦娥冤》中综合运用了这三种表演艺术形式。唱,顾名思义指歌唱,元杂剧比较特殊之处在于一般由一个主角儿从头唱到尾,当然也有约占1/3的剧目则是角色不变,主唱人物可换,这叫做改扮或倒扮。一人主唱可以集中力量刻画主要人物,使之形象鲜明。《窦娥冤》就是由表演窦娥的演员主唱,因此,也可以称《窦娥冤》是旦角儿戏。云即宾白,由于元杂剧以唱为主,那么白自然为宾,故也称宾白。宾白多语言质朴,重在叙事。科涵盖的内容较为广泛,“相见、作揖、进拜、舞蹈、坐跪之类,身之所行,皆谓之科”。〔2〕简单说,科就是指演员的舞台动作,基本上通过多种多样的身段动作,虚拟地反映生活,同时又具备一定的程式性,尽管元杂剧的科还不够完善,但它为中国戏曲别具一格的表演艺术奠定了基础。
  《窦娥冤》较为典型地采用了元杂剧主唱与宾白相结合的表演形式,即一人主唱,旁人宾白。主唱人用不同宫调表现不同的情感内容。从课本选用的三折剧本来看,基本上都是由窦娥主唱,唱词以抒情为主,兼以叙事。其他角色则主要用宾白来叙事。《窦娥冤》中的配角多利用宾白插科打诨或讲陈叙事,比如剧中人物(特别是反面人物)的上场诗。赛卢医的上场诗“行医有斟酌,下药依《本草》,死的医不活,活的医死了”。活灵活现地展现了一个欺世盗名的假神医形象。而贪官楚州太守桃杌的上场诗则是“我做官人胜别人,告状来的要金银。若是上司当刷卷,在家推病不出门”。
  
  二、元杂剧之神:直面现实的批判精神、强烈的抒情性以及大团圆收煞
  
  《窦娥冤》之所以成为元杂剧代表作,不仅是因为其形式,更主要的是它体现了元杂剧的精神实质。
  首先,《窦娥冤》体现了直面现实的批判精神。元杂剧中有一批反映社会现实、社会问题的作品,也就是后人所说的社会剧。关汉卿的多数作品都具有强烈的现实性,《窦娥冤》尤其突出。该剧深刻地揭露了元代社会的黑暗,集中书写了窦娥的反抗和悲剧,是对黑暗势力的血泪控诉。其中,最为精彩的高潮段落是:“有日月朝暮悬,有鬼神掌着生死权,天地也!只合把清浊分辨,可怎生糊突了盗跖、颜渊?为善的受贫穷更命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船!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哎,只落得两泪涟涟。”这经典的唱段将批判的矛头直指当时的最高统治者。
  其次,该剧体现了中华民族鲜明的民族特点——抒情性。中国戏剧因其鲜明的民族特点,又称为戏曲。正如王国维所言:“戏曲者,谓以歌舞演故事也。”〔3〕以歌舞演故事正是中国戏剧的民族特点。这一点体现在戏剧中,造就了中国戏曲抒情性这一显著特征,元杂剧尤为鲜明地表现了这一特征。元代文人创作的杂剧感情强烈、层次丰富、抒情性特征极为明显,某些大段的念白或唱词,将创作者内心的情感宣泄得淋漓尽致。比如《窦娥冤》中著名的几段唱词:
  【正宫】【端正好】没来由犯王法,不提防遭刑宪,叫声屈动地惊天。……
  【滚绣球】有日月朝暮悬,有鬼神掌着生死权。天地也!只合把清浊分辨,可怎生糊突了盗跖、颜渊?为善的受贫穷更命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
  【煞尾】……直等待雪飞六月,亢旱三年呵,(唱)那其间才把你个屈死的冤魂这窦娥显。
  从这些激昂悲怆的唱词中,我们可以明显地感受到创作者内心的激情。
  由此看出,即使在以强烈的现实主义精神著称的《窦娥冤》中,仍然充满了诗化的抒情情怀。而且结尾窦娥的三桩誓愿赋予了该剧浪漫主义色彩。
  最后,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审美理想境界——大团圆收煞。结尾是戏剧情节结构的主要要素之一,戏剧的完整性正在于此。元杂剧,尤其是大都杂剧多以大团圆收煞。《窦娥冤》的团圆结局,虽体现了善恶有报的道德准则,却难免有牵强之感,主观色彩浓厚。《窦娥冤》被王国维誉为一个“即列之于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4〕的大悲剧。通过这部戏剧,我们不难看出当时的社会:无赖游民横行,欺骗打劫等案件盛行,昏官当道,只认钱财,混淆黑白。该剧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但其结尾,却加上了一个光明的尾巴——窦娥鬼魂向已经做了肃政廉访使的窦天章托梦、诉冤,最后平反昭雪。
  之所以采用这种具有幻想性质的浪漫主义结尾,无外乎是要追求大团圆结局。这种外在的团圆式的戏剧结构,隐含着国人的传统文化观念——乐观的审美心理。正如王国维所言:“吾国人之精神,世间的也,乐天的也,故代表其精神之戏曲小说,无往而不著此乐天之色彩,始于悲者终于欢,始于离者终于合,始于困者终于亨;非是而欲厌阅者之心难矣!”〔5〕典型的大团圆式结局比如:金榜题名、衣锦还乡、才子佳人式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还有阖家团聚、子孙满堂、物阜财茂等。只要我们对古典戏曲稍加留心,就不难发现,大团圆结局在经典戏曲中比比皆是。
  团圆收煞,一方面体现了民族审美理想,同时也体现了受众的需要。我们知道元杂剧是舞台艺术,我们从课本中看到的仅仅是剧本,而元杂剧则是活生生的表演艺术。剧本只是创作的一个方面,只有加上演员的表演,一出元杂剧才算完整。既然是舞台表演,自然要考虑观众的口味与情感接受程度,特别是当时的元杂剧作家与表演者还是靠演出维持生存,如何满足观众的口味,从而提高收入,是元杂剧创作者首先必须考虑的问题。因此,不管剧情有多么曲折,结尾都应该满足观众的心理期待。正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窦娥的滔天冤情最后也终于得以申雪。
  
  〔1〕游国恩等主编《中国文学史》第3册,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14页。
  〔2〕边秀芳、王德慧《论〈窦娥冤〉中的插科打诨》,《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科版)2007年4月第26卷第2期。
  〔3〕《戏曲考原》,《王国维戏曲论文集》,中国戏剧出版社1984年版,第163页。
  〔4〕王国维《宋元戏曲史》,中国书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149页。
  〔5〕《〈红楼梦〉评论》,《王国维论学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58~3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