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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中小学语文考试的特点

作者:王爱娣




  美国的联邦制度决定了各州拥有教育自主权,从教材的选择、课程的设置到考试评价、人才选拔,都实行各州独立自治。各州的考试评价在名称和要求方面有所不同,但考试类型和目的基本相通,都受制于国家教育法案,遵循着教育科学规律,实践与应用教育研究成果。因此,美国各州中小学语文考试存在许多共同之处,具体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把阅读放在第一位,阅读考试伴随语文教育始终
  
  美国《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教育法案要求建立“阅读第一”项目,通过“把阅读放在第一位”来提高学生的读写能力。这就决定了从幼儿园开始直到高中毕业,阅读考试伴随着学生语文学习的全过程。该法案签署并付诸实施之后,各州基本上都采取了早期阶段的语言艺术“准备评价”,为学生升入1或2年级的学习做好准备。从2或3年级开始,学生都将参加州标准考试,考试的依据是各州的课程标准。10年级时,学生就可以开始申请高中毕业考试,如果一次不能通过,到11年级或12年级还必须参加同样的考试,直到全部通过为止。这些考试中,阅读是必考的项目和内容。不同的年级阶段,阅读的文本体裁或样式不完全相同,对知识点和阅读技能与方法策略的要求也有很多差异。总之,在美国人看来,阅读是学生获得知识的重要途径,学会阅读就是学会生存。
  
  第二,阅读试题基本上采取标准化样式
  
  阅读考试主要考查学生对文本的阅读理解能力,以及对文学作品的分析和反应能力。阅读试题绝大多数采用标准化样式,学生在阅读完指定的文段后,只要按照自己的理解选择正确答案的字母代码就可以,不需要用文字表达自己对篇章的理解和感悟。虽然美国教育强调对学生批判性思维的训练,强调学生在阅读中的独特感悟,重视学生的创造性阅读,但是,试题都以标准化选择题的方式呈现出来。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由美国社会文化特征决定的。作为移民国家,多民族的融合必定带来语言文化的多元化特征。阅读试题的标准化,或许使学生对语言文字的解读更实用、更直接、更有效。这种标准化测试使得美国语文教育中那些死记硬背的东西更少一些,然而,标准化试题无法测量学生实际的语言表达能力。为此,近年来有些州的语文考试中,也增加了适量的开放性试题,要求学生在阅读完一个片段之后,按照要求回答问题。比如,马萨诸塞州2004年春季3年级阅读试题中有这样一道开放性试题:“用你自己的语言描绘《贝多芬第九交响曲》在第一次演奏中发生的事情,你的答案中至少应该包括四个方面的重要细节。”为美国中学生准备的大学先修课程AP考试中,语文科目的语言与作文、文学与作文两项考试,完全采取问答题的形式,没有标准化选择题。
  
  第三,以能力测试为主,兼顾知识点的考试测评
  
  翻开美国部分州的语文阅读试题,笔者发现,其中有不少试题是对基本知识的判断与鉴别,比如文体知识、修辞知识等。这些知识要点不需要学生死记硬背,学生只要能够理解,具备一定的技能与技巧,学会辨别,就可以答对。
  美国语文教学比较重视知识的传授,在他们看来,“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很有生命力。那些能够生成知识和能力的基础知识是必须掌握的。比如,美国语文教材对文学体裁名称以及语言与文学方面的术语都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分年级安排在教材之中,课堂教学中教师将会教给学生这些术语和知识,词汇教学也会涉及词源等知识。
  
  第四,考试评价的目的是检测学生是否达到了熟练的程度
  
  基础教育阶段的读写考试以分数呈现结果,分数是用来衡量学生是否达到熟练程度的标志。比如,印第安纳州3~10年级学生的英语语言艺术考试项目及其数据如下:
  
  如果学生的考试分数达到达标分数,就表明学生在这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达到了州课程标准的熟练程度,可以进入下一阶段的语文学习。这里每一个考试项目的成绩不能相加,不可以取综合平均得分。比如,阅读词汇如果只有63分,距离达标分数的82分还差19分,而写作则比规定分数超出了19分,但是,这两个分数不可以随意调整取得平均数。如果不能达到这个熟练程度,还必须继续留在本年级学习,参加“阅读干预”训练,直至达到本年级要求的熟练程度为止。
  再比如,加利福尼亚州2~11年级标准考试的分数共分为五个等级,分别是:远离及格(Far Below Basic)、低于及格(Below Basic)、及格(Basic)、精通(Proficient)和优秀(Advanced)。学生只要达到300分,就可以满足标准要求,低于300分的学生就得参加“阅读干预”训练。加利福尼亚州语文标准考试成绩等级分布如下:
  
  在美国人眼里,一个真正优秀的学生必然具备许多方面的良好素质,比如良好的沟通能力、健康的体魄、优秀的个人品质,以及挑战自我的勇气。一个学生是否优秀,需要考查其整体素质,至于考试成绩,只需达到规定的分数即可。
  
  第五,考试及其评价机构独立于教学机构
  
  在美国,考卷的制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由一支强大的专业队伍来完成。州教育部门不可能长期配备这样一大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因此,几乎没有一个州是由教育厅自己单独命题制作考卷的。一般情况下,是由出版机构的考试公司根据各州课程标准为其特别制作,或者州教育部门购买全国通用考卷,或者在现有通用考卷基础上,考试公司为某州进行改制。例如,纽约州的标准考试试题就是由全国四大考试公司之一的CTB麦格劳-希尔(McGraw?鄄Hill)公司提供的。
  阅卷评分,以及对试卷的量化分析也基本上由考试公司完成。至于考试结果的分析与评价,各州设有专门的评价小组,国家也有专门的评价机构,比如国家教育目标小组(the National Education Goals Panel,简称NEGP)、国际阅读协会(the International Reading Association,简称IRA)。国家教育目标小组由八位州长,两位联邦政府阁员(一位是总统内阁事务助理,一位是联邦政府教育部长),四位国会议员,四位州立法委员(同时也都是国会议员)组成。可以说联邦、州两级政府的教育决策者和最高管理者尽在其中。但这个小组对教育的监控与干预并不是依靠行政手段,而是借助法律的名义行使职权,承担一系列的责任,以便支持系统的教育改革。他们所承担的责任包括以下四个方面:报告国家和州在十年期限内朝向目标的进步;从事建立高质量的学术标准和评价体系;鉴定联邦、州和地方政府所采取的各项行为;建立一种为了达到教育目标,国家和两党所能支持的一致意见。
  比如,国家教育目标小组在对1998年的阅读与写作考试成绩进行分析后,得出下面两组数据:
  (1)1992年与1998年的阅读成绩中,学生成绩达到熟练程度及以上的百分比:
  
  (2)1998年写作成绩达到熟练程度及以上的学生百分比:
  
  通过各级各类形式的考试评价,衡量或监控教育质量,运用数据说明教育目标的实现程度,以此制定相应的教育改革措施,把握课程改革的方向和力度,这正是美国教育评价的核心任务。
  第六,联邦政府对教育质量与教育效率的关注,与绝大多数美国人的期望一致
  1983年4月,美国教育质量委员会发表了《国家处在危险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该报告深刻揭示了美国教育的严重问题和面临的严峻挑战。报告发表之后,教育质量与教育效率问题成为公民关注的最大问题。自80年代以来,提高教育质量特别是公立学校的教育质量,成为教育改革的重要目的之一。1982年盖洛普民意测验显示,大多数美国人(84%)认为教育是美国未来实力的主要基础,他们甚至认为,教育比建立最好的工业体系或最强大的军事力量更重要。他们还认为,教育对个人未来的成功是极端重要的,公共教育应该是联邦追加拨款最优先考虑的对象。美国公众把教育的根本重要性理解为:教育是美满的生活、进步和文明的社会、强大的经济和安全的国家的基础。我们从各州的课程标准及其相关的教育理念中,都可以读到美国民众对教育的高度期望。
  2001年美国政府颁布的《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案就明确指出:美国今天所走的是“一条关注结果的教育改革之路”。这与美国教育提倡实用主义的观念和今天的关注教育质量与效率的现实情况相一致。
  
  参考资料:
  〔1〕Guide to Test Interpretation,Fall 2005 School Year 2005-2006,2005 by State of Indiana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and CTB/McGraw-Hill,http://www.doe.state.in.us
  〔2〕Performance Level Tables for the California Standards Tests and the California Alternate Performance Assessment,California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3〕张维平、马立武著《美国教育法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