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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抱”和“蝶吻”

作者:李 丽




  近年来,在体育娱乐新闻中“熊抱”一词频频亮相,很是抓人眼球。仅以2007年见诸报端网络者为例:
  (1)科比:我承认我与奥尼尔合不来。我们彼此的认识是一样的。但同时,我们两人在某种程度上是相互尊敬的。如果我再见到他,我肯定会给他一个熊抱。(《成都商报》2007年6月1日)
  (2)胜利更让董事长张忠强喜上眉梢,他挨个拥抱着主帅张旭和队员,特别是进球功臣大白更是得到了张忠强的熊抱。(《京华时报》2007年6月3日)
  (3)袁泉、谢娜等好友送上热拥让何炅喜笑颜开,而遭到众多女fans轮番上阵送“熊抱”,何炅难以招架表情痛苦扭曲。(东方网2007年4月27日)
  “熊抱”是英文bearhug的意译,指面对面、身贴身、手绕手、强有力的拥抱,大概得名于这种拥抱姿势和熊类动物抱树的姿势相仿,往往用来表示非常激动、非常兴奋等强烈的情绪。“熊抱”一经进入中国,就迅速被应用起来。其实从语言学角度讲,“熊抱”的内部结构和古汉语中的“人立”“儿啼”“犬坐”并没有什么差别,古汉语中的“人立”“儿啼”“犬坐”,指的是像人一样直立、像小孩子一样啼哭、像狗一样坐在地上。
  但是,现代汉语中的“熊抱”无论是在句中位置还是在语义方面都呈现出不同于“人立”“儿啼”“犬坐”的特点:
  第一,其后可以直接带宾语,如:
  (4)杨威夺得体操个人全能冠军后,来到混合采访区的他毫不犹豫地熊抱了在此等候多时的恋人兼央视特邀主持人杨云,这一时刻,满场的欢呼喝彩声让人在羡慕体操情侣的同时,也感受到了中国体育对世界开放的积极变化。(《湖北日报》2006年12月6日)
  (5)俄罗斯大叔熊抱张恒助理(《重庆时报》2007年5月28日)
  第二,具有名词性,可以做宾语,如上举例(1)例(2)例(3);还可以用数量词进行修饰限制,常见的是“一个”,如例(1),“一个”还可省略为“个”,如:
  (6)围在麦迪身边的记者散开了,麦迪跟走进更衣室的得州美式足球英雄文斯·扬亲切地来了个熊抱,然后把自己刚刚签完名的鞋子递给了他。(《体坛周报》2007年1月15日)
  第三,产生引申义。
  2007年4月22日新华网登载了《沈阳晚报》的文章《“幸福”宋丹丹遭遇读者“熊抱”》,报道了宋丹丹在沈阳北方图书城总店签名售书受到读者热情欢迎。通读全文,文中并未出现沈阳读者真正“熊抱”宋丹丹的动作事件。作者以“熊抱”为题表达的是宋丹丹“遭遇”热情欢迎的程度。由具体的动作性转指抽象的情绪,“熊抱”的语义发生了重要的变化。
  第四,产生新用法。
  在我们收集到的用例中,绝大多数“熊抱”的发出者为人,但也出现了新的施动者。2007年5月29日《广州日报》以“卡通列车:在动物‘熊抱’中出发”为题,介绍了日本旭川动物园2007年夏天即将开通的来往于札幌和旭川的卡通列车。这表明“熊抱”有泛化的倾向。
  另外,从语言本身来讲,“熊抱”为状中式复合词,在使用中出现了以它为构成成分的“熊抱法”“熊抱式”等新组合。
  “蝶吻”和“熊抱”形式相同,源于英语butterfly kiss,指眨自己的眼睛使眼睫毛轻轻碰触对方的一种亲吻,其特点是轻盈含蓄,带有深深的爱意。1995年上映了一部反映社会边缘人生活的英国电影,就是以Butterfly Kiss为名(中国电影界翻译为“蝴蝶之吻”)。美国抒情乡村歌手Bob Carlisle上个世纪90年代创作的歌曲Butterfly Kisses(中国音乐界翻译为“蝴蝶之吻”),是一首表达父爱的感人至深的音乐,如今成为美国人婚礼上必不可少的经典歌曲。
  在汉语世界,近几年来,butterfly kiss一般翻译为“蝶吻”。
  同时,国人创作的作品中“蝶吻”也在悄悄流行,不过意义稍和butterfly kiss不同,指用唇轻轻接触对方。元湘的网络小说“清风蝶吻”系列有题为“蝶吻”的小说作品:
  (7)他的口水又没毒,只不过是那么轻轻的一个蝶吻,跟一生哪扯得上关系?(西陆网2004年12月28日《蝶吻》)
  就我们看到的资料而言,“蝶吻”在现代汉语中还只具有名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