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8期

论点摘编

作者:佚名




  ● 到教育的前沿认识教育
  郭思乐在《到教育的前沿认识教育》一文中指出,要到教育的前沿,到人学习的前沿去了解教育。这里所说的教育前沿,是指教育——严格地说是学生学习行动的真正发生之处,这是教育能量发挥、情感升华、成效出现的地方。在今天教育的发生之处,真正的问题在于学生缺少自主性,无“悟”可言,于是教学和教育气血不足,导致我们所有的投入和施加的外力,效益都很低。今天学生众多,他们缺少的不是才华,而是发展和表现的机会。我们想要有所改变,就要敢于或明智地放手,让学生得到学习和展示的自由。我们的学生都是可以少教的,而且有条件的时候,是可以把教转化为不教的。因为儿童是天生的学习者,今天的学生将来如何,不可限量。
  (《人民教育》2008年第6期)
  
  ● 理答与教师专业发展
  理答是课堂问答的重要组成部分。崔允漷在《智慧理答:让课堂生成精彩》一文中指出,课堂理答主要表现为四种形式,即积极反应、消极反应、探问和转问以及再组织。理答是衡量教师专业发展水平,特别是对话意识与技术的一个重要指标,因为新教师、以自我为中心的教师是不太关注理答行为的,优秀的教师或者心中有学生的教师才会关注课堂中的理答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教师的理答是不可预设的,需要随机应变,对学生的回答做出合理的回应,有时也会因为学生出人意料的回答和自己理答后学生的反应来反思教学行为,提升自己下一次理答的质量,从而改善教学。
  (《小学语文教师》2008年第4期)
  
  ●关于博客
  黄卓越在《博客写作与公共空间的私人化问题》中指出,从博客的设置及其行为施动模式来看,它离不开一个最基本的定性,即它是一种个人的网络写作模式。“个人化”写作是一个模糊概念,因为从个人所发出的行为并不一定等于与个人自身相关,而是有可能在多种层次上与公共性知识、话题等相关,如果是后者,那么这种所谓的个人化,也只是占据一个个人书写的位置,在网络上显示的依然是公共性或自我以外的内容。还有一种更为内指性的博客写作类型,即典型的博客日志,它并不关心公共问题,只是记载博主的所遇所感,谈论个人的日常生活体验。从目前来看,由于绝大多数写主还是那些普通大众,他们注册博客的动机主要还是借助于一些便捷化、公开化的技术版块来叙写自我、抒发感情,而不是为公众提供各种信息与意见,因而可以更准确地称之为私人博客。一旦落实到私人博客的特种语境,情感成分便会成为阅读中首先触及的东西,相对而言,对知识、信息、新闻、意见等要素的获取会在阅读中退居到次要位置。私人博客以自己的日常生活经验为书写内容,并通过“链接”进入广泛传播的公共界面,导致了私人话语的公共化与公共空间的私人化。它的书写更多的是一种他者在场情况下的主体内部间性的自我言听,表现出个体的单一性、碎片性、流动性等状态。主体的情感性在博客写作中得到了较为充分的体验,私人内在体验的深度逐渐减少,使得私人领域面临着崩溃的危险。
  (《文学评论》2008年第3期)
  
  ● 对“减负”瓶颈的再思考
  “减负”问题是人们一直比较关注的话题。陶西平在《对“减负”瓶颈的再思考》一文中指出,长期以来,大家比较关注的影响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关键因素有两个:一个是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思想和水平,一个是选拔和考试制度。在此基础上产生了两种说法:一种是减负的瓶颈在教师,一种是减负的瓶颈在高考。这有一定道理。但是“减负”是一个多口瓶,制约它的瓶颈不止一个。在关注“教师”“高考”瓶颈的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当带头关注一下课程设置、课程标准与教材这些更为重要的瓶颈。
  (《中国教育学刊》第3期)
  
  ● 关于时代性知识
  时代性知识入选教科书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陈月茹在《中小学教科书中的时代性知识问题》一文中认为,在教科书中,时代性知识是与经典性知识相对的一个概念。与日常生活中的理解不同,教科书中的时代性知识既指产生于当代的物质精神产品,也指反映当代及未来思想内核的文化取向。时间不是判断知识是否具有时代性的唯一标准。无论文学作品、历史事件或科技成就,只要它能够折射或满足当代人类精神诉求,符合时代所要求的主流精神和文化意蕴,就可以被视为时代性知识。许多经典作品或理论中也蕴涵着生命的张扬和智慧的火花,蕴涵着理性、文明、资助,蕴涵着对真理的不懈追求和孜孜进取,即使它们距我们年代久远,却仍然可以常读常新,这样的知识也应该被教科书编制者赋予时代内涵。教科书中时代性知识的编选应体现如下原则:选择能够体现当代民族精神、文化主流和物质产品重大成就的知识;选取具有与时俱进品质的知识;尽量选取能与学生缄默知识建立联系的知识;深入挖掘既有知识的时代意义,赋予其时代发展所需要的崭新内涵。
  (《教育发展研究》第5、6期)
  
  ●且说“特级教师”
  陈桂生在《且说“特级教师”》一文中认为,特级教师原是我国特殊情况下采取的变通之举,因此也就未把它纳入《教师法》及教师职称制度之中。正是由于它既不属于教师职称,而实际上又未把它只看成是一种荣誉称号,它就成了一个模糊概念。特级教师这个既具有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荣誉称号,同这类教师中许多人现实的“先进性”“专业性”并不完全是一回事。至于其中有些曾经“先进”又堪称“专业”的教师,虽然如今也未必不再“先进”、不再“专业”,只是这种“先进性”“专业性”如果主要在课堂以外、学校以外大放光芒,那么同教师本职也就没有多大关系了。
  (《教育参考》2008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