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9期

让我们一起探寻有效作文教学的可行路径

作者:黄 伟




  作文是语文教学的“半壁江山”。我以为,作文教学比阅读教学的问题更严峻。也更为复杂。目前的作文教学改革基本上只是在为学生写作做基础性的工作,诸如激发动机和兴趣、倡导真实真诚地写作,等等,这些探讨无疑是重要的,也是对长期以来作文教学沉疴的诊治。但是仅限于此还远远不够,因为解决这些问题只是解决了作文的第一步,解决了“愿意写”和“写什么”的问题,但没有解决“怎么写”和“写得怎么样”的问题,而后者才是作文教学的根本目的。
  正是鉴于这样的思考和期望,我特别欣赏夏维波老师对作文教学做出的踏踏实实的探索。从他的教育观点和教学实录来看,他显然把作文教学改革、创新的着力放在“会写”上。
  为了让学生达到会写的目标,夏老师从三个方面来提升学生的写作素养:一是写作的言语表达能力,二是写作过程中的心理能力,三是写作的基本技15。由于这三方面能力的建构是建立在“仿”的基础上,因而显得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能让学生找到写作的切实的入口处和可行的路径。在指导学生进行“仿作”的尝试中有几点值得我们关注:第一,在语言的仿悟方面,实验者关注的是学生个性的、鲜活的语言建构,避免了对原作的简单模仿和机械套用。其二,在建构学生写作心理能力的过程中,实验者特别关注体验、情感、思想的捕捉方式和表达方式,正如实验者所指出的那样:学生“并不缺少体验、情感和思想,但缺少发现和表现它们的能力”。因而,引导学生进行这样的仿悟训练,实则是引导学生感悟原作的匠心,由此来生成自我的对作品的营构和表达能力。其三,实验者特别关注“独抒性灵、体有规范、体现美感、联系现实”,使学生在学写作文的过程中做到仿而不僵、悟而有路,在仿和悟中完成写作能力的自主建构。
  上述三个方面的写作素养,可谓实验者努力达成的作文教学目标,为此,相应的从三个层次来予以落实:读写互动、依序推进、分层进行。在这三种实践方式中,最具创新和特色的是依序推进和分层进行两个环节。我们知道,所谓“仿悟”而形成写作能力的过程,实质上是由读到写的过程,读是仿的前提和基础,而悟是中介,是内化,写才是外化和目的。通常的“仿写”大体不会超脱读写结合的路数,但夏老师的创新和特色表现在不是一般的多读多写,而是把读写结合推向新的境地,在“仿悟”中,从低到高、从整体到局部依次推进,并且根据学生的实际仿悟水平分层进行。这样,既把读写结合落实到写作上,同时也能尊重差异,面向全体,使之各有所获,自主发展。
  在以往的读写结合改革尝试中,我们常常看到教师在读的阶段能够发挥较好的作用,但一旦到写的阶段就只能放手乃至“放羊”,似乎运化之妙,仅存一心,教师难有作为。而在夏老师的教改尝试中,我们看到,无论是仿悟序列的调控、对象的选择,还是方法的指导、评价的实施,教师都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从而把仿悟写作做得有序、有格、有效。
  通过仿悟来建构学生的写作能力,不仅是一种理念,而且完全可以化为操作实践。这在夏老师的教学实录中得到了验证。我们看到,为了学习说理文的辩证性,夏老师采用了三个步骤:首先,通过示例一篇习作,让学生对说理不辩证的情形有一个具体直观的感受,由此引出对说理需要辩证的阐释。接着,出示一篇作文,进一步说明说理文应如何做到辩证,怎样才是做到了辩证。在学生对辩证性说理获得感性的、理性的认识的基础上,在正反样例的启发下,提供话题,进入写作。在这种状态下进行写作,学生仿有范例,学有目标。
  上述关于仿悟作文的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至少给了我们这样两点启迪:一是读写结合的“结合点”在哪里?从夏老师的思考和实践来看,这个结合点既可以是语言修辞的,也可以是文法技巧的,关键是明确结合点,找好适切的范文。二是在读写结合的过程中,教师不是撒手让学生自读自悟,而是给予具体的文法指导与点拨,为读写结合中的仿与悟指点迷津和铺设桥梁。总之,这些探讨是对读写结合的推进和细化。但是,就教学实录而论,我更愿意把它视为一节研讨课,因为其中有许多问题值得深究和讨论。
  1 说理文是否都需要辩证性?在实录中,执教者把说理的辩证性当成说理文的规律来探讨,并把这一认识贯注在本次教学的全过程。对此我的质疑是:辩证性是不是说理文的一条规律,说理文是不是都需要辩证?我认为,辩证思维或辩证说理是一种思维方法或说理方法,但并不是所有的思维过程或进行说理都需要辩证。这是因为,思维也好说理也罢,都是针对具体问题而发的,都需要在具体的、特定的语境中进行思考和言说,都有特定的言说对象和言说旨趣,通常解决了具体问题、阐明了具体问题,其说理也就足够了,并非都要辩证一番。有时不加限定的辩证,容易误导人们追求折中、面面俱到、模棱两可的所谓自圆其说,有碍对问题实质的厘清和解决。
  2 实录中所示的范文是不是说理文?我认为,它不是说理文。这是随感、小品之类的文童,它主要不在说理,而是以自己独特的视角、个性的体验来表达一种感悟,这种感悟融入了自我的情感和理趣。其中可能含有一定的“理”,但这个“理”是一己之理,是极其个人化、来自偶然的心灵触动或瞬间的灵台一闪,它并不追求把道理说得充分,更不追求把道理说得辩证。如果对这一类文章也一定要求说理充分和辩证,那可能是因为我们的阅读姿态不妥而造成误读。
  这两点质疑与其说是来自课例,毋宁说是我对当下作文教学的忧思:
  其一,与阅读教学相比,作文教学知识更加匮乏。在作文教学知识极其匮乏的状况下进行作文教学,常常会陷入两种境地,一是只能通过大量的盲目的练习来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二是只能仅凭每位教师~己的作文知识进行作文教学。在第一种情形下,教师必然把“多写”当成提高作文成效的唯一出路,以巨大的时间和精力代价来兑换一点点写作经验,这无疑仍是在黑暗中摸索,其最终成败如何完全取决于各人的颖悟程度。在第二种情形下,教师尽管可以尽情发挥个性才智,但必须提高自身素质,因为在这种情形下的作文教学,其质量高低只能取决于教师写作知识素养的高低。这样一来,就个体而论,可能会涌现出一些优质的作文教学,但就总体而言,作文教学质量难以得到保证,特别是在教师素质参差不齐、改革“乱花迷人眼”的情况下,作文教学质量就隐伏着更大的危机和不确定性。这两种情形都在揭示一个课题:我们迫切需要对作文教学中“教什么”和“怎么教”的问题进行探讨,迫切需要建构作文教学知识。
  其二,在作文教学中,需要加强文体知识教学,增强学生作文时的文体意识,提高文体写作能力。在夏老师的实录中我们发现,教师所用的正反例文均是随笔、小品之类的文章,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说理文。本来教师以此为例,学生尝试这类文体的写作无可厚非,但问题是这类文体正在成为学生作文的主体乃至全部,由此失缺了真正意义上的文体训练。这一问题的根由可能恰恰源自教师作文指导对文体要求的缺位。从实录来看,学生本来要学习、练习的是“说理文章的一些规律”,即说理的辩证性,但老师最后布置的作文练习却可以“文体不限”,这样一来,前面作文指导对学生的实际写作便失去了制约,失去了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