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9期

背叛与搞鬼

作者:吴冰沁




  东晋干宝《搜神记》卷十六第十八条记载了南阳宋定伯卖鬼的故事,这则故事后来被收入初中语文教材,题为“宋定伯捉鬼”,题目实际上是沿袭自上世纪60年代初何其芳等人所编的《不怕鬼的故事》一书。何其芳1959年受托编写此书,书成后于序中曾说:“如果觉悟提高,迷信破除,思想解放,那么不但鬼神不可怕……一切实际存在的天灾人祸,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来说,都是不可怕的,都是可以战胜的。”不料想,这一编写思路决定了半个世纪以来中学语文界对宋定伯形象的定位:他是勇敢而机智的化身,是小朋友们学习的榜样。
  对于现在的学生来讲,这个“破除迷信”的既定阐释会遇到一个简单的逻辑问题:宋定伯的高大形象是建立在有鬼可捉的基础上的,不怕鬼的前提必须是先承认有鬼。这就意味着我们无意之中又落入了干宝作《搜神记》时所设的圈套——他自称该书的主旨在于“发明神道之不诬”(《搜神记’序》)。也就是说,一千六百年来的沧桑变化竟然没有让我们对这个故事的阐释有多少改变,这简直就是一个接受美学上的奇迹!
  无论是“发明神道”的承认有鬼还是“破除迷信”的不怕鬼,其共同特点都是在文学阅读中执行一种传统的社会学批评,前者依赖于作者意图,是“知人”;后者依赖于政治环境,是“论世”。其实今天我们完全可以换一个角度重新阐释这个古老的故事。
  根据索绪尔的语言学理论,语言符号是由“能指”和“所指”组成的,“能指”即语言的声音形象,“所指”即语言所反映的事物的概念。通常人们都简单地认为“所指”的概念就是事物本身,但索绪尔却告诉我们不要被符号所迷惑。人们把欺诈、害人、阴毒、难以提防等多重意义集中到了“鬼”这个符号上,而“少年”这个词会让我们联想起单纯、真诚、开朗、无畏等诸多品质,因此当我们读到“南阳宋定伯年少时,夜行逢鬼”这行字时,我们的内心已经先有了一种价值趋向。但恰恰是在这里我们被欺骗了,我们不妨对文本进行细读。
  人鬼首次交流始于宋定伯的疑心,这个少年的发问表明了他对眼前景象有所怀疑。“问之,鬼言:‘我是鬼。’”鬼说了真话,也印证了宋定伯的怀疑。“鬼问:‘汝复谁?’定伯诳之,言:‘我亦鬼。’”人说了假话。请注意,“诳之”二字是关键词,规定了宋定伯此后所有言行的可信度为零。
  随后都是鬼主动搭讪:“欲至何所?”在得知宋定伯要去宛市后,鬼说自己也要去,并且提议“步行太迟,可共递相担”。相互背负实属亲朋间才有的近距离接触,鬼显然是在示好。而且“鬼便先担定伯数里”,从这里可以看出的是主动沟通、信任。
  接着,事态转化为鬼也产生了怀疑:“卿太重,将非鬼也?”但定伯“我新鬼,故身重耳”的谎话却被鬼轻信了。这与此前人问鬼时的情形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宋因所见影像而生疑心,鬼因切身感受而发疑问,当时鬼说了真话,此时人却再一次说了假话。而且鬼再一次相信了眼前的这个人,与其说这是轻信,还不如说鬼内心愿意相信这真的是个新鬼。设想一下,如果此时宋定伯说了真话,故事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呢?这将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
  “定伯因复担鬼,鬼略无重。如是再三。”反复的贴身相处使鬼彻底解除了戒备,在充分麻痹对手后,就要了解对手,知己知彼。此前一直被动应付的宋定伯主动开口了:“我新鬼,不知有何所畏忌。”鬼很真诚地说出了自己最隐秘的致命弱点:“唯不喜人唾。”看来鬼在内心里已经把宋定伯当成最要好的朋友了。有阅读经验的读者此时已能知道鬼的大概结局了。
  但峰回路转,鬼还有了解真相的机会。“道遇水,定伯令鬼先渡,听之,了然无声音。定伯自渡,漕漼作声。”宋定伯颇有心机地让鬼先渡水,“令”字表明两者关系的变化,宋定伯不知不觉中已取得发号施令的优势地位,鬼竟毫无察觉,非常乐于服从命令。而在听到水声后鬼又一次产生了怀疑:“何以有声?”联系此前种种迹象,鬼本可以得出正确判断,即便无意害人,也可及时脱身,终不会被人所害。可怜这个孤独鬼,太过沉溺于和他人所进行的语言交流而获得的那点满足感中,以致不能自拔,使得定伯“新死,不习渡水故耳”的谎言又一次成功了。鬼终于失去了最后的脱身机会。
  宋定伯周密的捉鬼计划到此进入行动阶段:“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担鬼著肩上,急执之。鬼大呼,声咋咋然,索下,不复听之。”这时显现出小鬼的无助。“径至宛市中,下著地,化为一羊,便卖之。”原来是一只与人无害的温顺的羊羔。“恐其变化”。用鬼教的方法“唾之”,得到一千五百钱,“乃去”。最后二字虽少,但极为形象地刻画出宋定伯此时的神情:冷静、有一点不动声色的得意,用今天学生们的话说就是“很酷”。因为一切都是按计划实现的,所以并无意外的大喜过望,揣钱便一走了之。
  我提醒读者注意“便卖之”一语。从“诳之”到“卖之”,这是一个由欺骗开始,到获取信任,再到背叛、出卖的完整过程。鬼最终被他所认定的值得信赖的朋友给出卖了,人居然能搞“鬼”,这意味着人比鬼还要“鬼”。这个故事里隐喻着深刻的人生体验:人心难测,所以“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这是我们的文化传统,也是民间智慧。
  以上就是我们对文本进行细读的结果。所谓“文本”不完全等同于我们平常说的作品,它更强调自身所具备的独立、自足的特性,是相对封闭的,即排除了作者生平、社会背景等因素对文学阐释所具有的决定论意义。其实当时人们就已看出端倪了。非常遗憾,教材在选录课文时删去了原文最后一句话:“当时石崇有言:‘定伯卖鬼,得钱千五。’”这句话非常重要,可以看出当时人们对这一故事津津乐道的原因:故事的重点不是“捉鬼”,而是“卖鬼”,是利益驱动下的出卖行径——连鬼都能让他卖出钱来!这种“陌生化”的感觉与俗语“有钱能使鬼推磨”有类似的功效。更有意思的是说这句话的人是石崇。石崇为东晋巨富,代表了金钱、财产、极度富有以及与此相适应的挥霍行为(参见《世说新语·侈汰》)。在这样一个人的心目中,一千五百钱根本就不值一提。于是“定伯卖鬼,得钱千五”一句话便带有了特定的鄙夷与不屑——为了些许钱财,竟然处心积虑地做出这等勾当!这应该是这则故事最富于感情色彩的地方,却被我们轻易放过了。
  必须补充一句,上述最后一句话在唐《艺文类聚》卷九十四、宋《太平御览》卷九百零二引此条时皆作“时人有言”,而不是“当时石崇有言”。这种异文的出现显然是有意义的。干宝《搜神记·序》的最后一句是:“幸将来好事之士录其根体,有以游心寓目而无尤焉。”他期待着后来的读者能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异文的出现除了不同版本目录的依据外,也说明了这个“游心寓目”的故事究竟有什么地方令那些“好事”之徒感兴趣,它强化了这个极富戏剧性的故事背后的深刻内涵,能更好地切合后人读此文时的内在感受。
  清代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卷八载:
  景城有姜三莽者,勇而戆。一日,闻人说宋定伯卖鬼得钱事,大喜,曰:“吾今乃知鬼可缚。如每夜缚一鬼,唾使变羊,晓而牵卖于屠市,足供一日酒肉资矣。”于是夜夜荷梃执绳,潜行墟墓问,如猎者之伺狐兔,竟不能遇。即素称有鬼之处,佯醉寝以诱致之,亦寂然无睹。一夕,隔林见数磷火,踊跃奔赴;未至间,已星散去。懊恨而返。如是月余,无所得,乃止。
  很显然,姜三莽这个几乎没有阅读经验的莽夫也知道宋定伯故事的重点是卖鬼,尽管他不可能理解其中的虚拟表现手法。只是纪晓岚随后的解释不能不令人有些失望:“盖鬼之侮人,恒乘人之畏。三莽确信鬼可缚,意中已视鬼蔑如矣,其气焰足以慑鬼,故鬼反避之也。”
  顺便说一句,在我们放弃语言符号的“所指”后,会发现传统志怪小说里有许多非常可爱的“鬼”。蒲松龄笔下可人的狐鬼自不必赘言,南朝宋刘义庆《幽明录》载:“阮德如尝于厕见一鬼,长丈余,色黑而眼大,著皂单衣,平上帻,去之咫尺。德如心安气定,徐笑语之曰:‘人言鬼可憎,果然!’鬼赧而退。”鬼竟然也害羞,就很让我们有亲切感。其实民间早就参透了符号本身的随意性,大家也经常脱口而出地说“机灵鬼”“小鬼”,借以表达自己的亲昵和爱意。
  还是回到宋定伯的故事上来,如果在人与鬼斗争的故事中鬼是可爱的,那么人又是怎样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