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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寐”释义辨析

作者:陈祝琴




  《聊斋志异·狼》中“方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之“假寐”,人教版七年级《语文》下册释为“假装睡觉”;徐宗才编《古代汉语》(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第一册翻译为“假装睡觉”。而在《左传·宣二年》“(赵盾)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中,杜预注为“不解衣冠而睡”,古注多与此相同。而我们考察大量历史文献,认为“假寐”只表示“暂时的寝息”。下面略加分析。
  假寐者“不解衣冠”,当属事实,但“不解衣冠”只是语境提示的,不是“假寐”的词义成分,与“假寐”的时段短暂有关。如《左传》例前文有“盛服将朝”;唐王维《裴仆射齐州遗爱碑》“公急人之虞,分帝之忧,御衣假寐,对案辍食”中,“假寐”前有“御衣”。
  “假寐”是否一定入睡,需具体而论。
  有时确指入睡,这一用法从六朝到现代都有例证。如《高僧传》卷一三释僧护:“咸危惧假寐,忽梦见三道人来告云……”又如《大唐西域记》卷三乌仗那国十:“迷不知路,假寐树阴……释种惊寤。”再如《水浒传》九八回:“琼英一夕偶尔伏几假寐……猛然惊觉……似梦非梦。”郁达夫《灯蛾埋葬之夜》:“若周围保住了绝对的安静,什么声响,什么行动都没有的时候,那在假寐的一刻中,十几年间的事情,就会很明细的,很快的,在一瞬间展开来。”这些“假寐”或与“梦”有关,或与“觉醒”类词语搭配。明代李渔说:“就常理而论之,则忙人宜睡,闲人可以不必睡。然使忙人假寐,止能睡眼,不能睡心,心不睡而眼睡,犹之未尝睡也。”(《闲情偶寄·颐养部·行乐·睡》)可见“假寐”只是“轻度的入睡”。
  有时也指未睡着,如《太平广记》卷三五三邵元休:“邵枕书假寐,闻堂之西,窸窣若妇人履声,经于堂阶。……遂西入书斋,窗外微月,见一物,形状极伟。”假寐者可以“闻”“见”,说明并未睡着。
  有时“假寐”只是强调一种休息的状态,这种状态可以是佯装出来的,如《大唐新语》卷一二酷忍:“诸相皆佯假寐,唯李峤、韦巨源、杨再思遽出承制,攘袂于其间。”
  “假寐”常与“寝、熟寝、熟寐”相对,如《元典章·刑部》:“间有品官为事,鞫问官吏,先使本人跪于其前,问官据案假寐,或熟寝榻上,至于睡觉……”
  《王力古汉语字典》说“假寐”与“睡”“坐寐”义同。从用例看,假寐不限于“坐着”,还有卧伏着的,如《大唐西域记》卷九:“阿难……便欲假寐。未及伏枕,遂证罗汉。”有倚立着的,如《太平广记》卷二一六管辂:“生惧图己,乃持刀门外,倚薪假寐。”《三国志·魏书·管辂传》裴松之注:“主人罢入,生乃把刀出门,倚两薪积间,侧立假寐。”因此“坐着”也是语境提示的,不是“假寐”的词义成分。
  “假寐”中“假”和“寐”的结合在先秦尚不十分紧密。即使到汉代以后,“假寐”还有写成“假寝”的,如汉刘向《说苑·立节》载赵盾事为“尚早,坐而假寝”;《三国志·吴书·吴主传》有“不遑假寝”。“假寐”还有一个同义词“假卧”,如《后汉书·文苑传·边韶》:“韶口辩,曾昼日假卧。”“寐”“寝”“卧”都是泛指一般的“寝息”。
  “假”,《汉语大字典》假(jiǎ)下第7条为“权且、暂时”,引《诗·小雅·小弁》“假寐永叹”为例。《汉语大词典》“假”下第10条为“暂且、权宜”,引《晋书·宣帝纪》“宜假绝内务,以救时急”为例,但“假寐”仍释为“和衣打盹”。闻一多先生在《诗经通义甲》里说:“假寐即姑寐,犹言暂时寢息也。”闻先生的意见是对的。
  《说文·又部》“叚,借也”;《人部》“借,假也(本为‘叚’)”,叚、借互训。按《说文段注》,“假”是“叚”的借字,“真假”为“假”,“假借”为“叚”,后来“假”兴而“叚”废。“假寐”之“假”是从表示“借入”义的“假”引申而来的,义为“暂时”。“假”,古音有古雅、古疋二切,上声表“借入”,去声表“借出”。“借入”义的“假”古书多见,如《左传·桓六年》“以名生为信,以德命为义,以类命为象,取于物为假,取于父为类”,“取于物”即为“借入”。“借入”是指借他物作为依托的对象,常引申为“依托、凭借”。如《管子·君臣上》:“大臣假于女之能,以规主情;妇人嬖女假于男之知,以援外权。”尹知章注:“假,因也。”“因”即“依托、凭借”。《古小说钩沉·小说》 :“(钟毓、钟会)又值其父昼寝,因共偷服散酒。其父时觉,且假寐以观之。”《世说新语·言语》记为“且託寐以观之。”“託寐”即“假寐”,“假”“託”互易在古书中不乏其例,如《庄子·大宗师》“假于异物,託于同体;忘其肝胆,遗其耳目”,“假、託”同义对举。《文选·〈寡妇赋〉》“愿假梦以通灵兮,目炯炯而不寝”,李周翰注:“假,借也。”又李善注引陈琳《神女赋》“託嘉梦以通精”释之。
  因为假借、依托的事物总是短时间的拥有,因而“假”又引申为“暂时拥有某物或权力”。清赵翼《陔馀丛考》卷二六说“秦汉时官吏摄事者皆曰假”,“摄”义为“暂时代理”。《吕氏春秋·审分》“假乃理事也”,高诱注:“假,摄也。”《文选·〈谢平原内史表〉》“今月九日,魏郡太守遣兼丞张含,赍板诏书印绶,假臣为平原内史”,李周翰注:“假,言假借不久也。”《史记·项羽本纪》“立羽为假上将军”,张守节正义:“假,摄也。”《史记·陈涉世家》“乃以吴叔为假王”,“假王”指“暂署之王”。《史记·南越尉佗传》“因稍以法诛秦所置长吏,以其党为假守”,“假守”指暂时代理的郡县长官。
  这种“暂时拥有”多表示“非真”,因而又与“真假”的“假”相通。如《史记·淮阴侯列传》:“大丈夫定诸侯,即为真王耳,何以假为!”
  “假”从“暂时拥有”进一步虚化为“暂时”,如《三国志·魏书·曹休》“休年十余岁,丧父,独与一客担丧假葬”,“假葬”即“暂时安葬”。北魏杨衒之《洛阳伽蓝记·城东景宁寺》“江左假息”,“假息”即“暂时休息”。唐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假设草具”,“假设”即“暂时准备”。唐白居易《和栉沐寄道友》诗“盛服去尚早,假寐须臾间”,“假寐”即“暂时寝息”。宋冯时行《游云泉寺》诗“从容寻后约,假榻卧云根”,“假榻”即“暂时借住”。
  从以上分析可知,表“借入”的“假”的词义引申路径是:借入依托、凭借暂时拥有/暂时。因此我们认为“假寐”的核心词义只是表示一种休息的状态,应当释为“暂时寝息”。
  李代祥《从“假寐”的文化义蕴谈〈狼三则〉的理解》(《汉字文化》2001年第3期)分析《狼》中“假寐”时,认为“假寐”一定是“睡着”了。我们通观《聊斋》,“假寐”凡八见,并非都表示“睡着”。其他七处为:
  (1)席地枕石,卧看牛女。一更向尽,恍惚欲寐。楼下有履声籍籍而上。假寐睨之,见一青衣人挑莲灯,猝见公,惊而却退。(狐嫁女)
  (2)生不语,假寐以俟之。俄见少女以纸条拈细股……(小谢)
  (3)范生者宿于旅,食后烛而假寐。忽一婢来,袱衣置椅上,又有镜奁揥箧,一一列案头,乃去。……范不语……(缢鬼)
  (4)妪去,张倚壁假寐。忽有笼灯晃耀,见妪导一女郎出。(张鸿渐)
  (5)寻至旧宿处,倚壁假寐,以待天明。(陈锡九)
  (6)兄他出,则假寐以俟其归。(于去恶)
  (7)少時乐倦甚,伏榻假寐。既醒,……(雷曹)
  只有例(7)可以确认是“已然入睡”。再看《狼》的用例,前文说到“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所谓“目似瞑”是指“眼睛像是合上”了,后文说到“屠暴起”,是指“突然迅速地站起来”,不管“狼”是否睡着,都是一个猝不及防的动作。“方悟前狼假寐”之“假寐”是指“目似瞑,意暇甚”而言的,显然不是说“狼”真的睡着了,如果是那样的话,就显示不出“狼亦黠”了。因而将此处“假寐”理解为“暂时闭目休息”,更符合文意。
  
  (*本文是教育部社科研究基地重点项目“上古至中古汉语动词的演变及其动因研究”(05jjd740001)的部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