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9年第1期

语义综合与“打扫卫生”

作者:李小军




  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听到“要自己做饭、打扫卫生”这样的话。殊不知“打扫卫生”这样的格式曾经让很多语言研究者、语文教师困惑过。从结构上看,“卫生”应当是“打扫”的宾语。但实际上“卫生”一般不作宾语。并且“打扫”与“卫生”两者在语义上也是不搭配的。但就是这样在语义上似乎不搭配的格式人们用得还挺自然的,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如果要说“打扫卫生”不合语法是一个病句。恐怕一般人还不能接受。语义上不搭配却又合乎语法,那只能说是一个超常搭配。不过问题接踵而来,“打扫卫生”这一超常搭配是不是汉语中的一个孤例?如果只是孤例,那是语法规则的例外,用不着去解释;如果不是孤例,那这类格式得以成立的基础是什么呢?
  先来看看第一问。“打扫卫生”显然并非孤例,生活中类似的超常搭配还真不少。再如:
  (1)今天生意太差,才卖了二百多块钱。
  (2)这店真黑啊,一顿饭就宰了我六百多。
  (3)太热了,我跑了一身大汗。
  (4)他被后面的司机按了一喇叭。
  例(1)卖了的不是商品,竟然是“二百多块钱”;例(2)被宰了的也是“六百多(块钱)”;例(3)跑了的竟然是“一身大汗”;例(4)是一个被动句,可是施事者“后面的司机”按的是喇叭,这样,主语“他”似乎又不是受事,“他”和“后面的司机”在语义上好像也没有什么关系了。
  上面诸例都是所谓的超常搭配,例(1)(2)(3)动词与后面的宾语不匹配,例(4)施事与受事不匹配。但不可否认,它们都是合乎语法并在日常生活中具有较高使用频率的句子,如果硬要说它们不合语法,那只能说明已有的语法规则本身有问题。
  实际上,此类句子是一类综合句,即描述同一事件的两个语义相关的句子在表达时结合为一个句子。比如“打扫卫生”就是“打扫房间(或场地等)”与“使房间(或场地等)变得卫生”的综合,即:
  打扫房间(或场地等)+使房间(或场地等)卫生一打扫(房间)卫生。
  用符号来表示就是:AB+BC→AC。
  据此,可以将例(1)—(4)表示如下:
  卖东西+(卖东西)得了二百多块钱→卖了二百多块钱
  这店宰了我+我一顿饭就花了六百多→(这店)一顿饭就宰了我六百多
  我跑+出了一身大汗→我跑了一身大汗
  他被后面的司机警告了一下+后面的司机按了一喇叭→他被后面的司机按了一喇叭
  现在问题很清楚了。上面诸例分别是两个句子在语义上的综合,即每个句子截取了一部分后拼合起来的,因而前后的结构成分虽然在语义上不匹配。却仍能组合在一起表情达意。
  或许有些人还有如下疑惑:人们为什么要采用此类表达法,它们会不会产生歧义?此类句子与病句及一般正常语句的区别在哪里?
  这类综合句的出现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经济原则。二是语义凸显。
  经济原则指的是说话人从省力角度出发,表达时尽量简洁,不传递过多的信息。比如说话人说“(你要)打扫(房间)卫生”时,他要传递给听话人的其实是两方面的信息,一是“(你要)打扫房间”,二是“要使旁间变得卫生”。很显然,“(你要)打扫房间,使房间变得卫生”不如“(你要)打扫(房间)卫生”简洁。从省力角度出发,说话人就会将“打扫”和“卫生”结合起来说。再如上例(1)“卖了二百多块钱”毫无疑问也要比“卖东西得到了二百多块钱”简洁得多,人们听到“卖了二百多块钱”自然知道是卖东西得了钱,因为语境可以有效地避免歧义的产生。
  此类语义综合也可以称为语句杂糅,即两个句法结构合而为一。江蓝生提到吕叔湘先生《疑问·否定·肯定》中所举几个病句,其实就是说话人在将两个语义相关或相近的句子糅合时一不小心而产生的口误。现转引两例于下:
  (5)以免在教学工作上少受一些影响。
  (6)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不使学生的思想发生混乱。
  上面两例的融合过程可以图示如下:
  以免在教学工作上受影响+使教学工作少受一些影响→以免在教学工作上少受一些影响
  避免学生的思想发生混乱+不使学生的思想发生混乱→避免不使学生的思想发生混乱
  语义凸显指的是一个句子或结构在表达时总有一个焦点(即说话人特别想告诉听话人的信息),要将两个结构糅合,又要保证语义信息不丢失,很显然焦点信息需要保留下来。这也是在语义综合时需要遵守的基本原则。仍以“打扫卫生”为例,如果说话人和听话人都在房间里,说话人说“打扫房间”时,“打扫”肯定是表达的焦点,比如还可以说成“你怎么不打扫啊”,即连打扫的地方都可以不说出来。(当然,有时打扫的地方也是语义焦点.比如“你打扫厨房,我打扫卧室”,但这样的句子在语义综合时往往需要将打扫的场地一并说出,如“打扫厨房卫生”。)“使房间变得卫生”的语义焦点无疑是“卫生”。可以说,语义综合就是抽取两个句子的语义凸显部分。而后将之组合成一个新的句子。
  简而言之,语义综合就是将本来需要两个句子或结构才能表达的信息综合成一个句子或结构,其诱因是语言表达的经济原则;在具体综合时,需要遵守的基本准则是语义凸显,即将两句(结构)的焦点信息综合为一。
  再来看看此类综合句与一般的病句及正常语句区别在哪里。从结构上看,此类综合句多由一个行为动词加一个结果宾语构成,虽然两者语义上不搭配,但是却有着显性的因果关系,即前面是因,后面是果。这自然有别于一般的动宾结构(如“洗衣服”)或动补结构(如“洗干净”)。
  由于此类综合句遵循语义凸显原则,前后部分存在语义相关性,因而人们在理解时,就会自然而然地产生联想,比如从“打扫”就会想到“卫生”、从“卖”想到“钱”(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听到“我这苹果要卖钱的呢”等类似话语)。这符合普遍的客观事理及人们的思维逻辑,正常的思维跳跃本就有助于语句的生成及理解。此类综合句自然也就不等同于那类前后成分不搭配的病句了。实际上,语义综合或者说结构杂糅造句在现代汉语中的运用频率非常高。
  短文的最后,再举两例此类综合句:
  (7)二太太以为他这是存心轻看她,冲口而出的把他骂了个花瓜。(老舍《骆驼祥子》)
  (8)原来我是在瞎蒙,瞎蒙了一个丈夫。(池莉《一丈之内》)
  “把他骂了个花瓜”显然是“把他骂了一顿”和“他像个花瓜”的综合;“瞎蒙了一个丈夫”也是“瞎蒙了自己(或别人)”和“(通过瞎蒙的方式)得到一个丈夫”的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