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4期
大宅子并非比喻文化遗产
作者:余唐洪
我对这种“文化遗产说”很不以为然,鲁迅先生这篇文章写于1934年,引发先生写作这篇文章的诱因是当时报纸上报道的几件对外文化交流的事件:中国政府在巴黎举办中国古典艺术展览,美术家徐悲鸿、刘海粟在欧洲各国举办个人画展,戏曲名家梅兰芳应邀赴苏联演出。应该说这三件事情本身无可厚非,鲁迅反感的是当时报纸在报道这些事件时盲目自大的论调(诸如“发扬国光”和“催进象征主义”),以及在此过程中表现出的对西方文化的狭隘、无知。所以文章标题虽为“拿来主义”,却以批判“送去主义”起笔。由此可知,鲁迅写作这篇文章的主要起因是中西文化交流,而非如何处置文化遗产。
鲁迅先生接着说“我在这里也并不想对于‘送去’再说什么”,转而进入正题,大谈起“拿来主义”。他举了几个不是“拿来”而是“送来”的例子:英国的鸦片、德国的废枪炮、法国的香粉和美国的电影等“洋货”。这些例子再次证明,先生要论述的对象正是西方文化或者说外来文化。
因此在接下来的这个比喻中,“大宅子”比喻的应该是一切的外来文化,鲁迅把这些文化分为三类:健康的,富有营养的,可以丰富自己的(鱼翅);对我们有一定帮助的,但也有所危害的(鸦片);陈旧的,腐朽的,腐蚀我们的灵魂的(烟枪和烟灯、姨太太)。而“孱头”、“昏蛋”、“废物”指的是对待外来文化的三种错误态度和做法。
学校:江苏无锡市综合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