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4期
有支钢笔丢不了
作者:黄克庭
那年暑假,我捡了一大堆桃核,细心地将每个核桃敲碎,取出里面的核仁,晒干后以两分钱一斤卖给一位土医生,换回了十一个一分的硬币,准备买钢笔。我坚信,我能靠自己的劳动买上一支笔。
十一个硬币数来数去数了两天后只剩下十个,我心痛了许多天。后来,我到代销店里,费了许多口舌后用十个硬币换回一张一角的纸币。
我的同桌“小地主”家也并不富有。人家叫他“小地主”,原因是他常讨人嫌,令人厌。那天,与人追着跑时,他一脚踩扁了班里“老童生”的一只乒乓球。“老童生”三年内留过两级,个子高,资格老,爸爸又是大队(村)干部,班里谁都怕他。
尽管乒乓球只是五分钱一只,然而“小地主”却赔不起,结果一连三天挨“老童生”的耳光。第四天,“老童生”对“小地主”说:“再不赔,一天打三顿!打了还要加倍赔!”然而,一个星期过去,“小地主”还是没有赔还乒乓球。
我实在不忍心看下去,可又不敢为他撑腰。左思右想,翻来覆去,最终我作出了一个了不起的决定,用卖桃核的钱买来两只乒乓球,替“小地主”还了债。“小地主”对我很感激,我第一次看到他流下了眼泪。他对我说:“我会还钱的!”
一天夜里,朦胧的月光下,“小地主”塞给我一张钞票,说:“今天我家里猪卖了,爸爸给了我一角钱。”
回到家里,独自躲在昏暗的煤油灯下,面对纸币,我惊呆了。我手里拿着的明明是一元钱!
一元钱,是我从未拥有过的天文数字。我反复回忆“小地主”还钱时的场面,心里一直嘀咕:是“小地主”花了眼了么?“小地主”的爸爸也花了眼了么?
第二天,我怕见“小地主”,装肚子痛没去上学。中午时分,“小地主”跑到家里来看我,问我为什么没有去上学。我见他丝毫没有取钱的意思,悬着的心渐渐放了下来。一个月后,我用“小地主”还回的一元钱,买来了我平生第一支钢笔。每当我用这支来历不光彩的钢笔写字时,我总是深深地感到愧对“小地主”,尽管“小地主”一再声明我是他最最要好的朋友。
那年我二十岁,大学毕业了。我平生第一次领到工资时,第一件事就是给修了八年地球的“小地主”寄去二十元钱,同时给他寄去一封信,向他说明当年还我一元钱的事,并真诚地向他道歉,请求得到他的原谅。当我从邮局出来时,我似乎轻松了许多。
很快,我收到了“小地主”的回信和他寄回的二十元钱。信中说,还我一元钱并不是眼花,那钱也不是他爸给他的,而是他趁他爸换衣服的时候偷来的。为此,他还被他爸揍了一顿,并罚跪了一夜。他爸问他钱哪儿去了,他说是买饼吃了。信尾,他还是重申,我是他最最要好的唯一的朋友。
朋友,多么神圣而亲切的字眼!然而客观存在又让我羞愧和不安。三十多年过去了,我买过很多支钢笔,也遗失了许多支钢笔,然而,一直没有遗失的是我的第一支钢笔。我将永远爱惜它,珍藏它。
——选自《西祠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