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0期

《尘埃落定》:在陌生化场景中诠释历史

作者:陈美兰




  当尘埃落定,历史终于露出它的真实本相。《尘埃落定》作者阿来对历史思考的巨大热情,给这部充满着康巴藏族风情的小说带来了沉甸甸的份量。
  一个封闭、落后却又自以为可以安渡百世的制度,由于它的专制、残暴,由于它的愚昧、固守,终于在历史前进的大潮中,无可挽回地自我崩毁,化为一片尘埃。这种历史警喻,我们已经在漫长的历史行程中无数次获得。而《尘埃落定》的最大成功,我以为则是在一种经过艺术陌生化的历史场景中,把这样的警喻诠释得令人感叹不已,令人永志不忘。
  “陌生化”是俄国形式主义批评家维克托·什克洛夫斯基提出的一个艺术创作概念,它强调创作中要通过语言、内容、文学形式等层面使创作对象“陌生化”,其目的,“是要创造一种对事物的特别的感觉”,以增加和延长“感觉”的难度和时间长度,从而使审美过程获得更大的快感。《尘埃落定》为我们打开的确实是一片奇异的情景,在这个藏民聚居地仍保留着对今人来说十分陌生的“土司”制度,这个经清皇朝册封后所留下的遗物,保留着各自的领地和臣民,保留着像畜牲一样被奴役的奴隶,保留着维护土司至高无上权力的种种残酷典章刑法,实际上也就是一个封建专制王国的“缩微”,从我国推翻了帝制进入民国历史以后,它的存在就更具有奇特性和神秘色彩。
  小说“陌生感”的创造,除了选取了一种奇特的现实存在外,更主要的是选取了一个特殊的叙述人,以甚为奇妙的叙述方式,为我们创造出一种“特别的感觉”。这个叙述人就是麦其土司的二儿子——一个自己称作、亦被人们普遍认作“傻子”的“我”。小说中的场面和故事,就是通过这位有着藏、汉混合血统的麦其家二少爷的眼光、感受和心灵化的喃喃自语来展开的,他那飘忽的眼神,那语焉不详的话语,那时而清醒时而迷糊的行为举止,都给小说的叙述带来一种特殊的魅力,小说就是在这样一种“异样陌生”的场面中诠释着“土司的历史”。
  选取“傻子”作为叙述人,固然不是阿来的首创,福克纳的《喧嚣与骚动》中那个“白痴”班吉、鲁迅《狂人日记》中的“狂人”,都曾在小说的叙述中起到十分精彩的作用,但阿来《尘埃落定》中的“傻子”除了“痴”与“狂”,却带有着更丰富的意义。也许是一种混合文化基因使然,他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始终保持着异样的眼光。藏族父亲的野蛮、专制,汉族母亲的任性、奢华,总使在这个环境中成长的他感到格格不入,而在这个辖制数万人众的家族中,兄弟间对继承人位置的争夺,更使他时时感到处于局外当一名“傻子”最安全,不然“说不定早就命归黄泉”。从骨子里来说,他其实是个清醒者,是这个濒临衰败的土司家族的客观审视者,“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度外”。所以当父亲派他和哥哥分别到南、北边界守护那里堆满粮食的粮仓时,他在北方边界做出了一系列令人不可思议的举动:打开封闭的城堡,放粮赈济其它土司的灾民,又用麦子作交换破天荒地营造起一个贸易市场……他不像哥哥那样企图用野蛮的征战消灭敌手,而是“用麦子来打一场战争”,由此而得到民心又获得了财富。他这种“怜爱之心”和“审势度势的精明与气度”,给死气沉沉的土司群落带来一线生机,也使他父亲对他产生了怀疑:“你到底是聪明人还是傻子?”
  小说从傻子“我”的亲历感受中,从对人性、爱情、欲望等等的叙述中体现出了充满辛酸的浪漫。作为麦其土司的二少爷,他身边美女如云,侍女川流不息,随时可以纵欲无度,但当他从少年懵懂的傻态走出,终于发现,与卓玛以及两个塔娜的关系,其实只有性而无真正的爱情。卓玛对他虽然温情有加,却只因为奴隶要侍候主子;呆在他身边的两个塔娜:门当户对的茸耳女土司美丽的女儿与他成婚,只是为了获得他的麦子而作为交换的砝码;瘦削的侍女塔娜,对他处处顺从,却只为看中他那“描金的首饰盒子”,直到官寨被轰毁仍死死抱住不放。怪异的制度造成了怪异的人性。如果说,缺乏符合人性的真爱,使这个家族生命不断枯萎,那么,一代又一代的仇恨,就更像一条毒蛇,把这个家族缠绕至窒息。这个残暴的土司家族留下的罪孽毕竟太深重,“紫衣人”的出现,意味着当年被麦其土司杀害的人阴魂不散。仇恨,使他哥哥这个家族的继承人倒在复仇人的刀下,最后,连被人们称为“有新脑子”,“能跟上时代”的傻子“我”,也被仇恨所毁,从而彻底断掉了土司制度的最后生机,显示了腐朽制度灭亡的不可逆转性。
  小说中那位来到麦其土司宣传新教思想却被割掉了舌头的翁波意西喇嘛,最后成为土司历史破败的见证者,这位跟随在“傻子”身边的“书记官”,常以预言般的智慧,点明历史,启悟世人。他有一句话几乎成了阿来创作这部作品的最基本动机:“历史就是从昨天知道今天和明天的学问”。
  
  陈美兰,著名文学教育家,武汉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