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0期
为他守口如瓶
作者:宋丹丹
结束了初恋以后,我为了摆脱阴影,很快和另外一个认识了很久的男孩走到一起,恋爱3个月后闪电结婚。那年我24岁。
这段婚姻只维持了一年,我们就分手了。办完离婚手续我们一起看了场电影,吃了顿饭。在饭桌上他很认真地对我说:“丹丹,我跟你结过婚,娶过你做我的老婆,已经很幸福了。但是有一件事你要答应我。”“什么?”我看着他。“将来如果你有名了,在任何场合、任何情况下,都永远别提我的名字。”
二十多年过去,我一直履行着承诺。直到今天,我不想再守口如瓶。因为我尊重他,尊重那段短暂的历史。并且我相信假如我们还能重逢,他也将不再执守年轻时的意愿。
那一年我们甜蜜得发腻。每天晚上,如果我先到家,没看见他,就沿着他回家的路去迎他。反之他也会去迎我,只为能早一分钟看见对方。
他很憨厚。在他心里我聪明绝顶。那年他在读夜大,一天早上临上班前,他惊呼一声:“坏了!下午要交一篇作文,我忘写了!”“什么题目?我在家帮你写一篇,你拿去交差不就行了?”他告诉我题目叫做《秋天》,于是整个上午,我把自己关在屋里奋笔疾书。中午,我把写好的作文拿给他,他一边吃饭一边心不在焉地誊抄下来。
等到第二周的这一天,他们的语文老师——一位北大中文系教授在课堂上点评作文。“在我们班上,有一位同学的作文达到了可以发表的水平。”老师讲了很多文章中可圈可点的细节,他却一脸茫然,心想这是丹丹写的那一篇吗?“我在北大教过这么多学生,还没有人写出这么好的文章。我给他打了96分。”等到作文发下来,他看到稿纸右上角果然写着一个鲜红的“96”,心中一阵狂喜。
后来我把这篇文章寄给了《北京晚报》,真的发表了。我用了一个笔名叫做“小舟”。一来“舟”里包含着一个“丹”字,二来“舟”与他的姓氏“周”同音。那时候做任何事都一定要留下两个人在一起的痕迹。
后来我们之所以分手,大概是因为没有更多的缘分让我们继续共度更长的时光。现在想来每恋爱一次就建立一次婚姻并不太明智,但在那个年代、那个年纪,我想有一个自己的家,自己的床,自己的桌子,我想白天黑夜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不被打扰,无需躲藏。
分手以后他便消失了。各种机缘巧合让我遇见小学同学,遇见儿时邻居,遇见聚会时偶然相识的朋友,甚至胡同口卖冰棍的大嫂,惟独没能再遇见他。
——选自《幸福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