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1期

语文美育的目标与任务

作者:李 刚




  自觉的审美意识是进行审美教育的基础。没有审美意识就很难发现美、体验美。没有自觉的审美意识就不可能进行审美活动。因此,培养审美意识的自觉性是语文美育的一项重大任务,语文教师只有通过语文教学中的美不断使学生受到美的体验和熏陶,才能形成学生自觉的审美意识。只有具有自觉审美意识的教师才能培养出具有自觉审美意识的学生。
   (2)高尚的审美情趣
  审美情趣是人在审美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心理定势,它通常以强烈的情感倾向以及个人的主观喜爱和偏好等形式具体地表现出来。审美情趣不但有高低之分、雅俗之别,而且有健康与病态、进步与落后的差异。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有利于集众美于一身,促进人的身心的全面发展和完善。相反,病态、庸俗、低级的审美情趣有害于人的身心健康,有损于美好生活的创造。青少年学生正处于人生的发展期,正是审美情趣形成的关键期,若不加以正确引导,很可能流于低级情趣之中。因此,在语文美育中必须注重培养审美情趣的高尚性,重视教师的引导作用。
  (3)一定的审美能力
  审美能力是指在审美过程中,审美主体感受、理解、评价与鉴赏美的能力,它主要包括感受美的能力、鉴赏美的能力、创造美的能力。
  审美感受力是指经由感觉器官进达心理活动而对美的事物进行感知的能力,它是审美心理感受的第一心理要素,是其它审美能力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在语文美育中,审美主体主要通过对语言文字的感知去领会它所表达的意义。因此,提高学生的审美感受力的惟一办法就是反复阅读,增强对语言文字的敏锐的感受力。
  审美鉴赏力是对所感知、联想和想象的美的事物进行鉴别和评价的能力。它主要包括对审美对象的美、丑的识别,包括对审美对象的审美性质的深刻理解,还包括对审美对象的类型、形态的领悟与鉴别的程度,并能给予审美评价。审美鉴赏力建立在审美感受力的基础上,是比审美感受力高一层次的审美能力。新课程标准在选修课程的课程目标中明确指出:“用历史眼光和现代观念审视古代诗文的思想内容,并给予恰当评价。”“形成良好的文化心态、学会尊重、理解作品所体现的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不同流派风格的文化,理解作品表现出来的价值判断和审美取向,做出恰当的评价。”这表明,审美鉴赏力的培养主要落实在阅读教学中,语文审美鉴赏必须建立在理解作品、尊重作品的基础上。要在遵循审美标准多样性的基础上创造性地评价作品。
  审美创造力是指审美主体在实践中按照美的规律,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审美创造力是审美能力的最高层次,是审美感知力和审美鉴赏力的归宿和目标,即人们感受美、鉴赏美是为了更好地表现美、创造美。在语文美育中,审美创造力的培养主要落实在阅读教学和写作教学中,主要表现为个性化解读和个性化写作,其关键是审美想象力的培养。
  (4)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
  个性指个人稳定的心理特征。具有整体性和独特性。个性又是人的共同性与差别性在每个个体身上的具体统一。发展个性,是要在人的共同性的基础上,充分把人的差别性表现出来,从而使每个人都具有自主性和独特性,实现生命的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良好的个性主要指具有崇高的理想、广博而专一的兴趣爱好、自信、自强、自主、自持的性格,活泼、开朗、灵活、平稳的气质。
  人格一词一般有两种理解,一种是社会上的解释,即人品、品格;二是心理上的解释,即人的个性。从课标表述可以看出,新课标用的是第一种理解。健全人格是指人具备良好而健全的做人品质。按马克思的原话说,健全的人格实质上是“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把自己的全面本质据为己有。”(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17页。)因此,健全的人格应包括:正确的自我意识,良好的性格特征,积极的情绪和情感,崇高的道德品质,灵活的社交能力,坚强可控的意志,强烈的事业心。
  形成良好个性和健全人格是教育的理想。因此,在语文美育中,也应以语文教材美和语文教学美为手段,来达到培养良好个性和健康人格的目标。
   (5)促进德、智、体、美的和谐发展
  美育是人的全面发展教育的一部分,它和德育、智育、体育一起构成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完整体系。四育虽侧重点各不相同,但它们之间相辅相承,互相渗透。智育体现真,德育体现善,体育体现健,美育体现美,真、善、美、知、情、意、健互相依存,缺一不可。因此,在语文美育中,应该以审美为桥梁和内在动力,通过活生生的形象,有血有肉的事物,拨动学生的心弦,激发其情感,达到以美启真、以美储善、以美健体、以美育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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