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3期

鲁迅语言的变脸艺术

作者:袁德俊




  鲁迅的文章之所以具有巨大的艺术魅力,令人百读不厌,原因之一就在于它们在语言上的卓越成就。我认为这种成就主要表现在鲁迅往往通过词语优选的表达方式,循着艺术化的语言方程式,摄取常态语言的变格,以种种破坏来创造美感的行为,让语言产生了一种超越寻常的效果。那么这种“破坏”艺术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一、变词性
  
  鲁迅在遣词造句时,为了制造某种修辞的效果,故意回避词语的习惯用语,临时改变词性,有意违反常规,给人以新奇的感受。
  牛马同是哺乳动物,为了要“顺”,固然混用一回也不关紧要,但究竟马是奇蹄类,牛是偶蹄类,有些不同,还是分别了好,不必“出到最后一册”的时候,偏来“牛”一下子的。(《风马牛》)
  失了东三省只有几个学生上几篇“呈文”,党国倒愈像一个国,可以博得“友邦人士”的夸奖,永远“国”下去一样。(《“友邦惊诧”论》)
  吃了么?好了么?老栓,就是运气了你!你运气,要不是我信息灵……(《药》)
  三个加点的词都是名词用作动词。“牛”指出了那种不区分“牛”和“马”的行为,“国”披露了有人对失去国土无动于衷的态度,“运气”揭示了人物霸道,占了老栓的便宜,还反讽老栓的特征。这里名词变化为动词,把动态和静态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了语言的感染力。
  因为从来不朽之笔,须传不朽之人,于是人以文传,文以人传——究竟谁靠谁传,渐渐地不甚了然起来……(《阿Q正传》)
  “了然”是形容词,有“清楚、明白”的意思,这里用作动词,有“弄清楚”的意思。这种变化化静为动,增添了语言表达的动态感。
  而且他对于我,渐渐又几乎变成一种威压,甚而至于要榨出皮袍下面藏着的“小”来。(《一件小事》)
  “小”是形容词,这里用作名词,指细小的东西。这种变化描绘出了人物的性质和状态,语言形象可感。
  文雅书生中也真有特别善于下泪的人物,说是因为近来中国文坛的混乱,好像军阀割据,便不禁“呜呼”起来了,但尤其痛心诬陷。(《中国文坛的悲观》)
  “呜呼”是感叹词,这里用作动词,有“悲愤地说出什么”的意思。这种变化具有了讽刺意味。
  “这断子绝孙的阿Q!”远远地听得小尼姑的带哭的声音。
  “哈哈哈!”阿Q十分得意的笑。
  “哈哈哈!”酒店里的人也九分得意的笑。(《阿Q正传》)
  “十分”是副词,而“九分”则是数量词,这里变化为副词,即鄙夷了酒店里的那些无耻的看客,又联系上一句的“十分”,鞭挞了阿Q。语言诙谐幽默,嘲讽入木三分。
  
  二、变色彩
  
  鲁迅在一定的语境中,为了表达思想的需要而临时改变词语的感情色彩和语义色彩,语言既幽默诙谐,耐人寻味,又新颖别致,含义深刻,给读者的视觉与情感带来强烈的冲击。
  还要将脖子扭几扭,实在标致极了。(《藤野先生》)
  据解说,则绑着的是替俄国做了军事上的侦探,正要被日军砍下头颅来示众,而围着的便是来赏鉴这示众的盛举的人们。(《<呐喊>自序》)
  “标致”是一个形容小姑娘漂亮的词,用来写清国留学生的丑态。“赏鉴”是欣赏鉴别,“盛举”是盛大的活动,用来表现自己对同胞的麻木的激愤和悲哀之情。这是褒词贬用,无不带有讽刺意味。
  我只想鼓吹我们再吝啬一点,“送去”之外,还得“拿来”,是为“拿来主义”。(《拿来主义》)
  “吝啬”是说该用而不用,本是贬义词,这里不用常格而用变式,有很强的褒义色彩,情味幽默。
  七斤虽然住在农村,却早有些飞黄腾达的意思。(《风波》)
  秀才听了这“庭训”,非常之以为然,便即刻撤消了驱逐阿Q的提议,而且叮嘱邹七嫂,请伊万不要向人提起这一段话。(《阿Q正传》)
  “飞黄腾达”是用来比喻官职地位升得很快,这里将描述重大对象的词语用来描述较小的对象,改变了词语的色彩。“庭训”“撤消”“驱逐”“提议”等都是大词小用,庄词谐用,一方面刻画人物滑稽可笑,另一方面具有讽刺意味。
  未庄的人心日见其安静了。(《阿Q正传》)
  “安静”本是周围没有声音或状态安稳、平静的意思,这里用来比喻辛亥革命影响甚微,是一场雨过地皮干、换汤不换药的革命。小词大用,语言冷峻深沉。
  
  三、变语序
  
  鲁迅为了语言表现的生动活泼,曲折多变,突出强调某一语义内容,往往改变句子成分在一个句子里稳固的位置,突破词句正常排列的语法顺序,让语言产生出一张一弛的弹性,给读者带来多元解读的兴趣。
  她到年底就生了一个孩子,男的,新年就两岁了。(《祝福》)
  她一手提着竹篮,内中一个破碗,空的。(《祝福》)
  老栓也向那边看,却只见一堆人的后背;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药》)
  这里常规的语序应该是“一个男的孩子”和“一个空的破碗”。变化后定语倒置在名词后,强调了人和物的特征。同样,“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是修饰“鸭”的定语,本应在“鸭”的前面,这里移至后面,既把“鸭”放在了显要位置,又突出了看客的愚昧和麻木不仁。
  然而现在呢,只有寂静和空虚依旧,子君却决不再来了,而且永远、永远地!(《伤逝》)
  这里正常的语序应该是“永远、永远地决不再来了”。变化后,状语后置在动词后,不仅强调了子君永不再来的意义,而且让人读来凄婉动人,更好地去体会涓生内心那种难以名状的彷徨和苦闷的心情。
  “雷峰夕照”的真景我也见过,并不见佳,我以为。(《论雷峰塔的倒掉》)
  这里常规的语序应该是“我以为并不见佳"。变化后,宾语前置在谓语前,先一步亮明了自己的观点,很好地起到了突出和强调重点的作用。
  阿Q即汗流满面的夹在这中间,声音他最响。
  他兴高采烈得非常。(《阿Q正传》)
  这里都是调动正常词序,使它们越出常轨,以强调某些词。“非常”放在句尾,渲染“兴高采烈”的程度;“声音”置于主语之前,强调阿Q打牌的大呼小叫。人物的神情相貌活现在读者面前了。
  
  四、变属性
  
  鲁迅在描写事物的过程中善用比拟的手法,避开词语使用中的一般属性,使描写词语的属性错位,使语言更形象、更鲜活、更生动感人。
  我在少年时,看见蜂子或蝇子停在一个地方,给什么来一吓,即刻飞去了,但是飞了一个小圈子,便又回来停在原地点,便以为实在很可笑,也可怜。可不料现在我自己也飞回来了,不过绕了一点小圈子。又不料你也回来了。你不能飞得更远些么?(《在酒楼上》)
  这里写“你”“我”都“飞”起来了,把人写成会飞的物,属人的物化。某些事物一经鲁迅的妙手,立即上下一新,面目灿然,新颖得令人忍俊不禁。写杨二嫂的瘦长,用“瘦脚伶仃的圆规”作比(《故乡》);写毛资甫大儿子的胖,说他“胖到像一个汤圆”(《高老夫子》);写高老夫子走路的别扭,则“像木匠牵着钻子似的,肩膀一扇一扇地直走”(《高老夫子》)。读着这些语言,本来呆板的文字便在眼前活了起来,构成各种各样的形象,让人感到所状之物似乎可以触摸得到,消除了空洞、抽象和概念化的语言。
  下午竟下起雪来,雪花大的有青梅花那么大,满天飞舞,夹着烟雾和忙碌的气色,将鲁镇乱成一团。(《祝福》)
  “忙碌”本是写人的性状形容词,这里移来表现雪花的气色,属物的人化。《兔和猫》中写到兔时就常用这样的字眼:“他们家庭”、“他的父母”、“他的弟弟”、“他的孩子”等等,将动物拟人化了,从这些字样上,读者可以体会到作者对兔子的喜爱之情,也在心头上注入了温柔的感觉。《明天》中说纺车“静静的地上坐着”;《示众》中说“二三十个馒头包子,毫无热气,冷冷的坐着”。这些本来没有生命的东西,经拟人化的手法一写,就仿佛活了起来,立刻给人以生动具体的印象。
  再看鲁迅把属于写此类人的词用来写彼类人。《风波》写七斤,“他在村人里面,的确已经是一名出场人物了”,“出场”本指演员登台或运动员进运动场等,这里用来写这位农民虽住在农村,却不捏锄头柄,帮人撑船进城,知道些新鲜事,笔墨经济又内容丰富,语言尖新别致。杂文标题《二丑艺术》,以戏班中的角名,来指那些国民党御用文人,既新奇醒目,富有吸引力,又增添了艺术语言的幽默感和讽刺性。
  
  五、变雅俗
  
  鲁迅在写作中故意用一些雅词来写低俗的人和事,或将一些俗语嵌入到一些雅体中,造成形式上的不和谐,给人以乖张、矛盾的感觉,从而达到奇妙的艺术效果。
  《阿Q正传》里写地位卑微、目不识丁的阿Q,故意采用“渺茫”“飘飘然”“怒目而视”“塞翁失马,安知非福”“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等文雅的书面语,在冷峻的叙述中透出几分幽默。写人物骂人的话也写得各如其人,雅中俗得得体:鲁四老爷骂“可恶”“谬种”,赵太爷骂“混小子”,地保骂“你的妈妈的”,秀才骂“忘八蛋”,小尼姑骂“断子绝孙”,阿Q和小D则骂“妈妈的”。从这些骂人的习惯用语中已大致可推出各自人物的性情身份,为读者理解小说描画的生活现象,提供了扎实可靠的基础。
  综观起来,正是由于语言多彩的变化艺术,给人独特的文学感受,才使鲁迅作品在现代文学史上晶光四射,独树一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