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2期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中学语文教学

作者:李 燕




  陈建宪,男,汉族,1954年6月生,湖北省麻城市人。著名民间文学理论家,现任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中师范大学民间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民间文学教研室主任,民俗学专业硕士点指导组组长,中国民俗学会理事、湖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神话学和民俗学。主要论著有《神祗与英雄——中国古代神话的母题》《神话解读——母题分析方法探索》《玉皇大帝信仰》《中国洪水神话的类型与分布》等,译著有《中国文化象征词典》《世界民俗学》《中西叙事文学比较研究》等。
  
  李燕(以下简称李):陈老师您好!很高兴能有这个机会和您交流。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引起了全球范围内越来越多的关注,在这个领域内您一直在不懈地努力,最近华中师范大学民间文学教研室被文化部评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单位”。可否请您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一个介绍?
  陈建宪(以下简称陈):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英文intangible heritage的翻译,指各族人民世代传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例如民俗活动、表演、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人们可以根据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以及历史条件的变化,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这样不仅能促进文化多样性,而且可以使自己找到一种认同感和归属感。
  李:非物质文化遗产毫无疑问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那么,对她的保护是在何种背景之下提出来的呢?
  陈:一个民族没有自己的族群记忆,便不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倡导,是与文化认同和文化安全相关的,人类不能成为没有记忆的族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的文化符号,是保持自身独立性而不被异化和同化的根本,同时,这也是人类文化保持多样性的要求。非物质文化产生于农耕社会,其中所蕴含的特有的文化精神,是一个民族最终的文化认同标志。我国正处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期,如果不注意保护这些遗产而使其消解、丧失,那将是永远无法挽回的损失。事实上,民间文学工作者很早就已经致力于这个问题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前的名称是“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中国民间文学三套集成》就是一项骄人的成果。现实中有这样的情况,本族之外的人将本族文化遗产加以利用和改编,加工成文化产品再倾销给我们,例如美国的动画片《花木兰》。
  李:是的,这种现象应该引起我们的深思。那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面,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陈:首先是认识问题,或者叫文化自觉问题。要认识到一个文化的发展是不可能引进的,尤其是不同于物质文化的精神文化,后者只能在继承的土壤中生长。我们有必要,也必须了解我们自己的文化。基于这些,我们在保护上要注意以下问题:保护什么、怎样保护以及如何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具体来讲,首先,专业的研究非常重要,保护要在科学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考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性,即这种文化遗留物是否真实、是否具有代表性。精神出土的文物与物质出土文物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前者具有文化核。这种文化核在社会发展中具有稳定性,我们关注的正是这种文化内核。其次,关于怎样保护要注意两点:第一,科学性,即要用科学的手段加以保护;第二,要注意不同的文化遗产采用不同的保护手段,有的要送进博物馆,有的要把艺人保护起来,有的可以作为旅游资源加以开发,濒危的要马上抢救等等,保护工作也有轻重缓急之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在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方面,应该注意到虽然旧文化体系已经解体,但其文化基因仍然能够被重新整合入新的文化系统中,发挥新的功能。文化思想因其价值而被关注与重视,但仅投资加以保护会成为经济上的包袱,非物质文化遗产有许多应用价值,对这种价值的开发仍处于初级阶段。国际上有许多成功的案例值得借鉴,例如影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翻新与重构,继承和传播其中精神层面的东西,既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又能取得巨大的经济效益。我们可以通过重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为创意产品,利用现代传媒与产业营销手段,使其整合入当代社会,成为新的民族文化符号,获得新的生命。
  李: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哪些自身的特点?目前我们的困难又有哪些?
  陈:比起一些发达国家,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起步比较晚。一些国家,如法国、日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关注得比较早,这与经济的发展是有关系的。但我们也具有自己的优势,首先,我国由于文化延续时期长,况且无断层,所以积累比较厚重,文化遗留物较多。相对有些文明史较短的国家,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口头传统,是非常丰富的。
  目前我们的困境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经费问题;二是破坏性开发问题,打着开发的旗号,反而加快了某些文化的消亡,例如大规模的旧城改造、史无前例的基础建设已经使许多优秀的文化遗产蒙受了灭顶之灾。
  李:这样的情况让每一个热爱这些优秀文化的人都感到心痛。俗话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那么我们是否可以从国际上借鉴一些经验?
  陈:是的。首先,可以学到一些调研方法,如芬兰、法国,这些国家的文化遗产研究长期走在世界前列,他们从口头到文本的确认模式,阐释的理论与方法等,都值得我们学习。其次,可以充分利用国际舆论环境,唤起国人对我国丰富文化遗产的关注,使管理者、拥有者意识到这些宝贵遗产的不可再生性和珍贵价值,加大保护的力度。
  李:可否介绍一下目前华中师范大学民间文学研究的情况?
  陈:我校对于民间文学的研究从本世纪50年代就已经开始,经过几代学人的努力开拓,不断发展。1987年建立硕士点,2003年设立博士点,培养出了多批优秀的学生,获得了一批国家级的科研立项,不少成果获得国家各级奖励,今年民间文学教研室被文化部评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单位”。
  李:这对我们来讲真是一个巨大的鼓舞。请问支持您孜孜不倦地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付诸不懈努力的动力是什么呢?结合您个人的体会,您认为在整个保护的过程中学者的角色是什么呢?
  陈:就个人来讲,我首先是出于兴趣。年轻时就接触并深深地喜欢上了民间文学,然而真正了解她的价值是在上大学之后,通过学习,使认识从感性上升到理性。但后来感到当下社会对民间文学的关注度不高,甚至有丢弃这些文化遗产的倾向,因而感到愤懑和不解。比如过去的苗族可谓是歌山歌海,但现在很多年轻人都不会唱民歌了,丢弃这些文化遗产是非常令人心痛的。如果从信仰或者理想方面来讲,我认为每个人都应该想一下在短短的人生中,我们能为这个社会奉献什么,我在民间文化中找到了自己的价值,并确信她有光明的前途。
  从学科转型的角度来讲,我过去做学术是为了搞清楚来龙去脉,如今则更关注学术研究对当下生活的关怀。在社会转型中,无论是什么遗产,都是为今天存在、为今人存在并为今人服务的,遗产是当今社会的遗产,它是当下社会的构成部分。研究者应该不断地将传统带入现代,将古代资源转化为今天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保护不是为了保护而保护,而是为了使其在现实中发挥功能而保护。
  李:可否就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历程作一个回顾并谈谈您对未来的展望与构想,以及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陈:一直以来,我都是跟着兴趣在奔跑,读研时翻译了《世界民俗学》《世界神话百科全书》《中国文化象征辞典》《中西叙事文学比较研究》及一些论文,了解西方如何对民间文化进行研究及阐释。之后对母题概念非常感兴趣,写了《神祗与英雄——中国古代神话的母题》《神话解读——母题分析方法探索》等习作,借鉴西方的分类概念和分析方法,将它们结合中国的实际,从理论上加以发展和提升。中国民间文学的学科体系仍在建设中,我希望能通过自己的研究,比如一些影响较大的个案,通过探求其中的规律,争取在理论建设方面有所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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