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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极修辞教学问题刍议

作者:廖玉萍




  谈及修辞,人们自然就会想到“比喻”、“夸张”之类的修辞格。其实,修辞格只是众多修辞方式中最典型、最艺术性的一种,绝不是修辞的全部。那么什么是修辞呢?中国古代有一首诗叫《弹歌》:“断竹,续竹。飞土,逐肉。”据说这是我国最古的诗,就内容而言,用现代的语言来说就是削根竹子,做一把弯弓,捡起石子儿,去打奔跑的野兽。从这几句简单的诗句里,可以看出作者为了增强语言的表达效果,不但讲究用词的准确,而且在句子的结构上注意了对称、整齐。两词一句,共四句,均取偶数,使它具有了形式美,这也许是我国最早的修辞吧。
  陈望道先生在《修辞学发凡》一书中早就指出:“修辞原是达意传情的手段。主要是为着情和意,修辞不过是调整语辞使达意传情能够适合的一种努力。”[1]很遗憾,这种观念并没有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尤其在汉语教学中,长期以来,修辞的学习更多地停留在辞格学习的狭小圈子里。虽然修辞学界对这个问题早有所知,但新的研究成果并没有及时引入现代汉语教学,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
  
  一、中学语文修辞教学现状
  什么叫语文?“语文”就是语言的意思,包括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在口头谓之语,在书面谓之文,合起来称之为“语文”。中学开设的语文课,是一门特殊的工具课。语文教学的职责应该是:努力培养和提高现代语文能力。要使中学生具有现代语文能力,就要求中学语文教学应该十分重视修辞方面的内容。但从现行的中学语文教材所反映的情况来看,这一问题处理的并不理想。
  首先,从教材的编写上,建国以来,国家教育部门曾两次制定汉语法教学大纲(1985年的《暂拟汉语教学语法体系》,1981年的《中国教学法体系提要》),却从未拟定过有关修辞的教学大纲,中学语文修辞教学没有明确的教学大纲。其次,修辞教学的重点不明确。修辞格的讲解往往依赖教参。广大中学语文教师对修辞应该如何教,教学达到什么目标,是没有标准的。由于没有教学大纲,许多中学语文教师修辞教学的重点不够明确,认为初中语文课本常见的修辞格,就是中学修辞教学的重点。教完了书中所涉及的修辞格,就算是抓住了修辞教学重点,完成了中学修辞教学任务了。实际上早在1931年陈望道先生就提出修辞分两大部分:积极修辞和消极修辞,修辞格属于积极修辞,是修辞的一部分。还有许多的中学语文教师都依赖教师教学参考书这个拐棍儿来讲修辞,缺乏对中学语文课文中修辞现象实例作深入的分析、研究。这样就势必出现了“教参”怎么说,教师就跟着怎么讲,限制了教师的主动性教学,抑制了学生学习修辞的兴趣。修辞知识的学习最终是为了应用,无论是书面表达,还是口头表达,我们对语言材料进行选择、调整和组合的过程,都是在进行修辞活动,是否可以在中学的语文教学中引人“消极修辞”的概念,陈望道在《修辞学发凡》中指出:修辞现象的两大分野之一,也是语言表达的两种方法之一,消极修辞与积极修辞是相对的。
  
  二、消极修辞在作品中的运用
  消极修辞,也称“规范修辞”。它多和抽象思维相联系,强调词、概念的抽象性、概括性和精确性。重在叙事以及状物达意的正确和明白,由此相应地要求语言本身的规范和健康。陈望道《修辞学发凡》指出:“注意在消极方面,使当时所要表达的表达得极明白,没有丝毫的模糊,也没有丝毫的歧解。这种修辞大体是抽象的、概念的,以明确、通顺、平均、稳密等顾念事理的条件,作为修辞上的必要条项。”
  中学的许多课文中,消极修辞的语言现象是随处可见的。从词语修辞的角度看,《竞选州长》写到“吐温先生”因竞选州长而遭到莫名其妙的诽谤和攻击时,词语的精妙搭配构成了强烈的讽刺艺术:“九个刚学走路的小孩子,包括各种肤色,带着各种穷形怪相”,“在一个公开的集会上闯到讲台上来,抱住我的腿,叫我爸爸”。私生子有“九个”之多,本已令人忍俊不禁,“各种肤色”也令人难以置信,竟然都是“刚学走路的小孩子”,又在“公开的集会上”“闯到讲台上”岂不令人捧腹大笑?预谋者旨在“揭露”“我”是一个淫荡的色鬼,可是读者却立即可以品味出预谋者的利令智昏,荒乎其唐。这种艺术效果的获得,除了作者匠心独到之外,题材的选择极其巧妙,情节结构的安排完整严密,词语的选择和搭配又十分注重,应属于比较典型的消极修辞。
  再如鲁迅《药》中写刑场交易:“黑的人便抢过灯笼,一把扯下纸罩,裹了馒头,塞与老栓,一手抓过洋钱,捏一捏,转身去了。”倘若把前六个动词分别易而为“拿”“剥”“包”“交”“要”“摸”,语法上并无毛病,但词义不准确,修辞效果也相差太远,因为这改动后的六个动词不足以显示刽子手的残暴、凶狠、粗俗、贪婪。这是用词的准确、鲜明、生动、简练。
  句式的选择和搭配的使用,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个浑身黑色的人,站在老栓面前,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鲁迅《药》)(这是短句的使用,通俗、简练,可以突出人物的性格特征。)再如:“蜜蜂是画家的爱物,我却总不大喜欢。”“可是从此以后,每逢看到蜜蜂,感情上疙疙瘩瘩的,总不怎么舒服。”(杨朔《荔枝蜜》)前句中“总不大喜欢”比“总有些讨厌”语气要轻些;后句中“不怎么舒服”也比“总有些难受”平和委婉。(这是肯定句与否定句的使用,虽然都可以表达相同的语意,却往往有语气轻重之分。)实际上中学每一位语文教师每天在课堂上都在进行字、词、句教学,这些字,词、句的教学恰恰是消极修辞在语文教学中的体现。因此,在语文教学中可以明确的提出消极修辞的概念,让学生们在理解课文中字、词、句所起作用的同时了解一些消极修辞的知识,为将来大学学习打下一定的修辞基础,同时,可以提高现实生活语言的交际能力和写作的能力,培养学生学习修辞的兴趣。
  
  三、重视语文的消极修辞教学
  积极修辞,特指经过长期修辞实践而形成的固定而公认的修辞格。这种格式有相对独立性,具有特殊的表达效果,有语言标志(或声音,或结构形式),它与其他表现格式有别。辞格是在言语活动中长期形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特定结构、特定方法、特定类聚系统的模式。[2]以上是传统修辞学对辞格的基本看法。
  目前,中学语文修辞教学过于注重训练修辞格的判断,常常为一个句子究竟使用了什么修辞格争论不休、囿于此中,而忽略了对学生谴词造句、布局谋篇等消极修辞能力的培养。笔者通过对高中语文新旧教材对比,发现《荷塘月色》一文课后设计题对于句①“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和句②“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所采用的修辞手法的意见是不一致的。旧教材(2000年3月第2版,2002年5月成都第2次印刷)课后设计题为:“课文描绘景物,运用了通感方法……”;新教材(2003年6月第1版,2003年6月第1次印刷)课后设计题为:“找出课文中的比喻句……这样的比喻恰当吗?为什么?”笔者参阅了由人民教育出版社综合编辑室策划编辑,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新教材双色解》认为:恰当。这两个比喻都兼用了通感的表现手法……秦旭卿先生在其《论通感——兼论修辞的心理基础》一文中,认为通感不是一种修辞手法。秦旭卿先生则认为应将句①②归入比喻修辞手法,这种争论的结果对中学生语文水平的提高到底有什么实质性的帮助呢?
  陈望道先生指出:“修辞原是达意传情的手段”,“是调整语词使达意传情能够适切的一种努力”,其目的是追求“意与言会,言遂意遣”这种语言使用的“极致”[3]。足见修辞在语言运用过程中扮演着多么重要的角色!现在,《语文高考说明》也对语言表达提出两点要求,语言表达简明、连贯、得体;正确运用常见修辞方法。这两条都是属于修辞范畴的。简明、连贯、得体,属于消极修辞的范畴,达到规范、明确,否则就是有毛病了。正确运用常见的修辞方法,属积极修辞,要求达到形象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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