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3期

应用文书的表达方式

作者:曹丽萍




  应用文书,又称文书。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为办理公私事务而形成并使用的、具有实用价值和一定惯用文章体式的文字信息载体。无论是国家行政机关,还是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都离不开应用文书的写作,而应用文书写作又离不开表达方式的选用,并且,由于应用文书反映的内容,表现的对象和写作目的的不同而在适用的表达方式上也各有不同。
  表达方式是指撰写文章采用的具体表述方法和形式,是文章中反映客观事物的方式和手段。具体地说,它是文章中那些表情达意的基本的方式方法,主要有叙述、描写、议论、抒情和说明这五种,它们也经常用于应用文书的写作之中。那么,它们在应用文书写作中是如何运用的呢?就一般而言,若要反映事物的发生、发展或一般性地介绍人物,就选用叙述的方式;如要刻划人物,描绘环境,就选用描写的方式;若要对事物进行分析、评论,表明自己的看法,就适宜选用议论方式;如要表达爱憎感情,则选用抒情方式;如要对某种事物、道理进行解说,那就选用说明方式。其具体运用分别如下:
  
  一、应用文书写作中的叙述
  
  叙述。又称记叙,就是把人物的活动、经历,事情的发生、发展以及变化过程表达出来。因此,叙述包括“写人”和“叙事”两个方面。应用文书一般不专门写人,但叙事却常常用到。所以叙事就是“叙述”在应用文书写作中的运用。叙述是基本的表达方式。在应用文中,它是表彰或处分、调查报告、情况报告、事故报告、工作报告、简报、通报、通讯等文种的主要表达方式。
  特别是在司法文书中,这种表达方式就显得更重要了。如果事实叙述不清楚明白,就难定罪量刑;叙述得一目了然,才能分清是非,解决问题。例如,公安局的侦察终结报告中,除“分析判断”、“工作部署”之外,其余的“发现经过”、“现场勘察”、“调查访问”等部分,几乎全是运用叙述这一表达方式的。再如公诉词,在列举犯罪事实情节和作案经过时,也是采用叙述的方式。至于判决书的判决所依据的事实,同样要靠叙述这一方式来表达。但这种叙述大多是概括叙述,很少用到具体叙述。像综合性的工作总结的讲作法、摆成绩、说效果、论经验,大都是采用数字和概括列举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的事实加以表达;其次在写情况报告、调查报告、经验介绍,以至于典型人、典型事的情况通报时,一般也是粗线条的情况叙述,而不像在文学作品的写作上那样细腻,富于形象。所以应用文叙述的特点是以概括叙述为主,一般不使用具体叙述。要求概括准、线条粗,着重事件的整体勾画,不要求具体、详尽。以顺叙为主,讲求平铺直叙,常与其他表达方式结合运用。如夹叙夹议,叙事论理,叙述说明等。
  
  二、应用文书写作中的描写
  
  描写就是用生动的语言对人物、事件、环境作具体、形象的描绘和刻划,把他(它)们的相貌、状态、特征活生生地再现出来,使读者如见其形,如闻其声,如临其境。这种表达方式不像叙述那样经常普遍地被应用文书写作所采用,但是,它也不是与应用文书写作完全无缘的。如一篇“通缉令”中的这样一段文字:“罪犯王XX,男,30岁,身高1.65米,眼角稍耷拉、脸色较白、稍有驼背,牙齿缝隙发黑,现王XX右手虎口有划破伤口(约l厘米)”,就是发挥了描写逼真、形似方面的功能。再如《姚XX危害公共安全》一案的公诉词,说到被告人姚XX驾车向密集人群猛冲造成死伤多达20余人时,就适当地运用了描写。“人被挑了起来”,“人被撞飞了”,“被撞得血肉横飞”,“到处血迹斑斑”,死者的衣服“散落一地”等,这精要的描写,使我们眼前呈现出一幅在疯狂的汽车冲撞下的悲惨景象,好像听见被撞者恐怖的叫喊,伤者痛苦的呻吟。这种描写使人们对姚XX以极其残忍,极其危险的方式实施犯罪的丑恶本质,有更为具体而深刻的认识,自然得出这样的结论:犯罪分子姚XX确属罪大恶极,必须依法严惩。但是,这种描写仅限于白描不用工笔细描,只要粗线条地描写人、环境和场面,把人、环境的基本情形大致描绘出来即可,它只是在叙述、说明、议论三种表达方式唱“主角”时,在极其需要的情况下,才描写几笔。描写多用于新闻通讯、广告等,在公文写作中很少使用。
  
  三、应用文书写作中的议论
  
  议论就是议事论理,就是作者对所述情况或问题进行分析阐述,或者加以评论,以阐明自己的观点,表明态度,或者证明自己的观点和主张是正确的,或者驳斥别人的观点和主张,指出其是错误的。不过,应用文书的说理,是建立在叙述的基础上的,是对问题的分析和评论。议论在应用文书写作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能使应用文书的观点更加鲜明、深刻,并且有较强的哲理性和理论深度。虽然多数的应用文书文种只是原则性地表述事理,不加以具体地论述。但是,在一篇具体的应用文书中它能起到点明主题、深化主题的作用。例如,在一篇调查报告中,虽然叙述是它的主要表达方式,但是,叙述事实只是为了说明问题,最后引出的结论意见却是议论。其它如上行文中提到的需要解决问题的理由或者是存在问题的原因、平行文中提到的意见和要求、下行文中提出的解决问题的原因和意见等都是议论。除讲话稿外,应用文书中的议论方式,更多的是用以说明事理,并不是为了论证问题。在说明事理的手法上,往往又是直接加以议论,即一针见血,一语道破,甚至有时只是一两句结论性的话,是直接说明的逻辑论证方法,如下面这段文字:“电信通讯设备,是党和国家的重要通信工具,保护通信线路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它对保障四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这段议论不仅文字简短,也是采取直接阐述事理的手法。其次,概括性的文字议论是应用文书写作中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如“反对腐化变质,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的盛衰兴亡”,这些议论均是概括性直陈事理的,未作具体的论证展开。议论在司法文书写作中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就是意味着对于各种确凿的事实,要依照法律进行论断。如在写起诉书和判决书时,就要根据法律条文和犯罪事实论述清楚起诉或判决的理由,只有讲清楚这个道理,才能使人信服。而写不起诉决定书,则要论证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是并无犯罪事实,或者是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不予起诉的理由。
  
  四、应用文书写作中的说明
  
  说明就是以简洁的语言解说事物(实体事物)、剖析事理(抽象事物),对事物的形态、性质、特征、构造、成因、关系、功能,或对事理的概念、特点、来源、演变、异同等,作明白的解说,目的是使人们了解事物的情况、性质、特征以及内在的规律。说明表达方式在应用文书中占有很大比重,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如命令(令)中的办法和措施,决定中的内容指示,报告、请示中的条款行文,通知、通报中的情况介绍等,都是说明的具体应用。又如调查报告中的部分情况,工作总结中的经验和缺点,也是说明涉足的场所。至于介绍信、证明信、协议书、意向书以及合同、广告、记录等,更是说明大显身手的地方。在司法文书中,说明也是其主要的表达方式之一。如结案报告、起诉书、判决书、裁定书等,就要对原告人、受害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情况作说明,特别要用说明的方法介绍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出身、籍贯、民族、文化程度、职业、住址等情况。再如法律、法令的解释,也是说明。应用文书中的说明是纯客观的,不带一丝一毫的主观因素,实事求是,一是一,二是二,不作引申附会,不加抑扬褒贬,客观事实是什么样子,只要将真实情况说明白,就算达到目的。例如:“坚决防止以庆祝为名大手大脚、胡花滥用、挥霍浪费”,“对以庆祝为名大吃大喝、乱发实物、请客送礼等挥霍浪费严重的单位,必须严肃查处”等就是这种情况。
  一般地说,说明又往往和叙述、议论相辅相成,难以分开,在叙述时,常常需要对证据的说明;在对理由的阐述中,某些事理也需要说明。
  
  五、应用文书写作中的抒情
  
  抒情是表现和抒发作者感情的方式。抒情是文学创作中重要的表达方式,但它也适用于应用写作。应用写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目的性,为了使读者接受应用文的思想内容,就不能满足于客观的叙事、冷静的说理,往往要借助于感情的抒发。但应用写作的抒情一般是间接的,即在叙事和说明中包含感情色彩,而很少直抒胸臆。
  应用文的抒情多数是出现于讲话稿和简报、通报的结尾。如郭沫若在1979年3月31日全国科学大会闭幕式上的讲话的结尾部分:“春分刚刚过去,清明即将到来,‘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这是革命的春天,这是人民的春天,这是科学的春天!让我们张开双臂,热烈地拥抱这个春天吧!”就是充满激情的抒情。也有一些精彩的法庭辩护词、公诉词,就在一定的严格规定下较好地运用了抒情这一方式,寓情于理,情从理出,表达了爱憎分明的感情。如电视连续剧《大法官》中,那位女律师在为杀死了禽兽般的丈夫的被告作减轻罪行的辩护时,在看似冷静客观的叙述中,抒发了自己对被告人的同情,表现了自己对导致这场悲剧的被杀者的憎恶,从而为这场辩护的成功赢得了先机。
  综上所述,从总体上看,应用文书的写作主要还是运用叙述、议论和说明这三种表达方式,很少运用描写和抒情这两种表达方式。在应用文中,工作报告、简报、通报、通讯等侧重记叙的形式;决定、讲话稿、判决书、毕业论文等侧重议论形式;行政法规、规章、合同、公告、布告、通告等侧重说明;总结报告、调查报告和会议记要等要同时运用多种表达方式。即在说明目的、叙述事实的基础上再论证说理。但不论哪种文体,一般都要以说明作为应用文的最基本的表达方式,以说明情况、事理和具体的措施、要求使人知晓,达到行文的基本目的。我们在应用文书的写作实践中,既要看到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又要能熟练地掌握每一种表达方式、综合运用这些表达方式,在写作中把好尺度,灵活运用,从而写出高质量的、准确而又符合体式的应用文书来。
  
  曹丽萍,高校教师,现居湖北襄樊。本文编较:老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