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4期
在辩论中给学生的口才亮分
作者:潘长虹
在执教法国博物学家布丰的《松鼠》(苏教版七年级语文[下])这一课时,我有意识地问学生:“假如由你来评价这篇课文,你打多少分?”
话音刚落,甲同学迫不及待的举手回答:“我给它打98分。”
“为什么扣掉2分?”我顿时也来了兴趣。
甲同学:“课文1-5段都在极力说明松鼠漂亮、驯良和乖巧的特点,小松鼠的可爱形象呼之欲出,作者喜欢,我们读后也巴不得能拥有自己的小松鼠。可文章的结尾却说:‘它们的肉可以吃,尾毛可以制成画笔,皮可以制成皮衣。’这大煞风景,与上文极不和谐,所以我给它减掉2分。”
“看来甲同学为人慈善,是位爱护野生动物的积极分子,他很率真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不知其他同学是否也认为结尾一段不该要?”我在肯定的同时抓住时机挑起辩斗。
乙同学:“我不同意甲同学的看法。结尾介绍松鼠肉、毛、皮的经济价值,说明它不只是形象可爱,‘也是一种有用的小动物’,这正好呼应了开头的‘很讨人喜欢’,怎么能说与上文不和谐呢?”
丙同学:“你说的是与开头呼应,可文章重点在说松鼠的可人之处,这样乖的动物是自然的精灵,你忍心谈吃的问题吗?如果一定要谈,放到别的文章里好了。我支持甲同学的看法。”
丁同学:“我反对丙同学的看法。作者说松鼠的肉可以吃等价值,是为了给读者一个更为全面的了解,并没有教人吃的意思。我赞成结尾保留。”
……
学生争论不休,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无法偏向一方,我也不要结果,就以“假如我们能连线作者的话,就请他给予你们回答好了”搪塞过去,然后抓住时机对这场课堂生成的精彩辩论进行评价:“同学们,尽管争论没有结果,但你们在辩论中所展露出来的才华给我留下了美好的印象,我要给你们的‘口才’亮分:甲同学在老师提问之后,结合学习中的思考,大胆地提出自己的看法,观点鲜明,理由充分,好疑善辩。假如此题满分为5分的话,我给他打5分;乙同学不甘示弱,善于研究文本,在领会作者意图的基础上,替课文说话,为作者讲理,有理有据。我也给他打满分5分;丙同学、丁同学立场坚定,阵线分明,论据稍显单薄。我给他们分别打4分……”接下来爆发出一阵阵掌声。
口语交际活动应是包含倾听与口语表达、辩论、演讲、社会交往等因素在内的多人参加的动态活动过程,那么评价学生的口语交际能力就不应停留在静止的书面考查的形式上,而应在学生口语交际活动过程中给予评价,这正如现在的用人单位在聘用人才时要经过面试一样。而以上的做法在考查出学生对文本的理解度、知识积淀的多少、思维的灵敏度的同时,就能考查出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在此基础上,我探索出以下的口语交际能力测试方式:(1)个人答辩。让学生从事先准备好的几组辩题中任抽一张,在准备室准备5分钟后,到测试室接受口语测试,评委可设2人,分值可设为满分10分,可借鉴英语口试的成功经验;(2)多人辩论。一次测试6人,分两组,各3人,由一位代表抽取辩题,再由各组代表抽签决定正方、反方,分头准备10分钟,然后到测试室接受测试,评委可设3人,分值可设为满分10分,学生双方每人轮流发言一次后,自由辩论5分钟后结束,这方面可借鉴大学生辩论赛的一些做法。这两种测试方式都有成功经验可供借鉴,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一旦推行下去,将改变传统比较单一的过分强调评价的甄别和选拔功能的书面评价方式,形成多元的评价制度;将科学地评价学生的“口才”,从而达到全面考查学生的语文素养的目的;将科学地检验口语交际教学的效果,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推动口语交际教学的健康发展。
潘长虹,语文教师,现居江苏赣榆。本文编校: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