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7期
心灵的变奏
作者:佚 名
唱着韩磊的歌,我感到“逃亡”不是悲壮而是浪漫。
我爱好音乐,有自己的方式:我能观察音乐的形状,触摸音乐的质地,品尝音乐的韵味。音乐融进了我的血液,我的体内流淌的就是音乐。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
长大的我也增加了父母对我的期望。当16岁的我感到承载的希望已成为难言的痛苦时,我选择了流浪——以逃避希望。我终于摆脱了那不堪重负的期望,可以轻松、快活地度日了。
可是,一个星期过去了,流浪的我却无法找到工作。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凄厉的北风吹过,漫漫的黄沙掠过。我只有咬着冷冷的牙,报以两声长啸。……”
我很无奈。走在异地的大街上,我觉得我是一匹年轻而满身都是创伤的狼,无力地走在刚刚开始的人生之路上。我迷茫地抬头望天,看大片乌云低低地压在头顶上。雨,快要来了。
“别让我在这冷冷的天空,独自地走在生命的荒凉里;别让我在这寒冷的天空,独自地走在这生命的荒原里。”
默唱着《独行》,我感到生命的孤独。
酝酿已久的雨说下就下,肆无忌惮而又酣畅淋漓。也好,雨正好掩盖了我决堤的眼泪。成为雨中风景的我忽地想起了秦腔,那来自厚重的黄土地,在沟沟峁峁吼出来的声音,不正是对生命痛苦的发泄么?此时,我听见秦腔撞击我身体发出的金属声。就在雨中的大街上,我用秦腔吼出了我成长过程中痛苦的体验,没有人能听懂我奇怪的声音,更没有人听懂我来自心里的声音。
“我背负着幸福,却追寻着痛苦;回家,也许是爱你的唯一去路。”“随身听”里齐豫唱道。
夜晚,我觉得血液加速了流动,我听到美妙的音乐由外而内响起。那音乐撞击着我的身体,流入我的血液,钻进我的灵魂。那就是从头顶上传来的萨克斯乐曲《回家》,我甚至能听出那就是凯丽金炉火纯青的演奏。我被音乐带到美丽的原野上。我看得见凯丽金手持萨克斯站成金色的瀑布流泻进我的眼里。音乐在原野中升起,随着金色的风在蓝天白云间流荡。它轻柔——如同母亲的手轻抚着我;它缥缈——如同母亲飘动的长发;它曲折——如同父亲爬满希望的额头;它悠长——如同他们永不流逝的爱。我自然地想起了父亲母亲。接着一段明亮的音乐,如金色的阳光照耀着我。我放眼四望,鸟巢在夕阳中闪着金光,牛舍披着晚霞静卧在原野上,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家——原本幸福的家。我听到了鸟儿的叫声,叫声藏不住归巢的兴奋;还听到小牛悠长的“哞哞”声,叫声里洋溢着找到妈妈的喜悦。家有多好啊!我酸酸地想。突然,音乐流动缓慢了,那低沉的萨克斯像在哭泣,我猛然听到母亲的声音——呼唤着我的小名,那声音里分明带着哭腔。它在旷野中急躁地跳动,惊飞了小鸟,惊吓了牛犊。那喊声撞破了我的血管,撞疼了我的心脏。回家呀,回家!那是母亲的声音,也是我心底的声音。
一夜无眠,听着《回家》。
第二天早上,我义无反顾地踏上回家的路。是音乐结束了我的流浪。
“握在手心的票根,是我唯一的方向。回家的感觉就在不远的前方。”
天好像要晴了。
【整体评析】这篇满分作文记叙了音乐改变“我”流浪行程的独特经历,紧紧扣住了“以‘我和音乐’为话题”和“贴近自己的生活实际”两条重要要求。切题写作,是本文的一大优点。借音乐表现自己心理变化过程中的“喜悦——期盼——迷惘——思乡”的感受,二者交融,行文思路清晰,心理活动描绘细腻,展示了作者良好的写作素质和音乐修养,这也是本文的过人之处。本文长句与短句兼长,整句与散句竞美,语句灵活,修辞丰富,具有音乐的美感,与内容相得益彰,为文章增色不少。
【细细品味】
“不是……而是……”强调了“我”出走时的心情。
一组排比句,形象地表明了“我”对音乐的喜爱程度。
这段话简洁而含蓄地表明了“我”离家外出的原因。
“无奈”“无力”“迷茫”等词语形象表现了人物内心的茫然失措。
一个真正的音乐爱好者,总会用音乐来宣泄自己的痛苦和孤独。
点出曲名和演奏者,既表现了“我”的音乐积累,又是下文展开描写的基石。
启动了想象,融入了神思,说明“我”完全进入了音乐描绘的意境。
禽兽尚且如此,人何以堪!衬托方法,好!
音乐节奏和旋律的变化,引发人物心理变化高潮的到来。
发自心灵深处的呼喊,令人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