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0期

语言文字工作二三事(选一)

作者:陆春松




  人物风采
  陆春松,1992年8月至1999年7月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中心小学任教;1999年8月至2003年7月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镇第二小学任副校长;2003年8月至2005年7月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镇舟枕中心小学任校长;2005年8月至今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教育科工作。
  
  心语独白
  意识的不到位给语言文宇工作带来了许多阻力,但我相信自爱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脚下的崎岖折延伸!
  
  酸甜苦辣
  书法作品与文字规范
  我正在分管校长办公室里休息,旁边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考核组正在紧张地工作着。突然传来了一阵吵架的声音。“哪有这样的事情。我要找市里的领导!找领导!”这声音越来越响。“谁这么不知趣,在市专家组来考核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时间故意闹事?”我从凳子上跳了起来,几步赶了过去。
  原来,该校在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过程中,注意到许多教室墙上贴满了包含繁体字的书法作品。在征求了我们的意见后,考虑再三,把所有的书法作品都取下来了。没想到这些作品的作者看到自己的心血一夜之间都被取了下来,感情上不能接受,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他是省书法协会的会员,已将近退休。他始终都认为书法艺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应该加以继承和发扬,因此情绪特别激动。校长一脸难堪,把他请进了校长室。市局的一位领导也走进去与他交流。门关了,隐隐还可以听到里面的争论声。直到考核结束,那位老师也没有转过弯来。
  我理解他的感情,却不赞同他的观点和做法。书法艺术的传承和发扬与语言文字规范化并不矛盾,两者是可以找到一个契合点的。作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应该有一个比较净化的语言文字环境,突出一个示范性,况且有的书法作品的特征并不明显。由此我联想到,几千年历史对中华民族的影响是巨大的,比如繁体字在社会上还是有很大的市场的,不管是广告牌、招牌、店名,随处都可以看到繁体字的足迹,你要让哪一处改成规范字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在我们离开的时候,校长一再表示歉意。我说:“也许这并不是一件坏事,这正说明我们顶着各方压力在实实在在地做一些工作。”也许这正是语言文字工作的现状,语言文字规范化过程中的必由之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