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7期

红角羚羊

作者:冯 丽




  一
  那头红角羚羊是在种群的跋涉途中出生的,异于同类的红角很显眼,如出肉见血的弯刀。妈妈首先舔抚的便是他的红角。
  片刻之间,他便在妈妈的周围奔跑欢跳了,异常灵动健旺的雄性精灵。紧接着,他便与数百头同类一起奔涌向前,如扑天盖地的大潮。
  那时刻,他觉得自己的种群威风无比,羚角之前所向无敌,铁蹄之下神灵俯首。
  
  二
  红角羚羊一月大时,目睹了一场惨景——
  几只野狗围住了一头母羚羊和她的孩子。野狗先是如挑逗一般,追着那小羚羊扑扑跳跳,一边乘机抓挠小羚羊,一边躲闪着母羚羊的头角和蹄子。
  而这时,大群的羚羊都闪开了,都站在自己的位置静静地观看。
  母羚羊已被野狗们捉弄得精疲力竭了,可怜的小羚羊也被撕抓得满身伤痕,仍是挣扎着往妈妈身边躲。野狗开始凶狂了,猛扑狠咬,小羚羊的脖子被一只野狗咬住了。这时,母羚羊也闪在了一边,静静地观看。
  红角羚羊撞了一下妈妈,就要冲过去。妈妈头一摆便将他击倒了,而后舔抚他,让他明白大家都明白的事。
  
  三
  红角羚羊不明白。
  那么丑陋那么稀少的野狗,凭什么可以在几百万头羚羊面前残害羚羊?
  他发现:跋涉的种群中,还一直跟着几只与野狗同样丑陋凶残的土狼。他们都是靠吃羚羊过活,吃饱了就嬉戏玩耍,亦是在羚羊群的鼻子底下。还有并不跟踪只默默等待的狮子及猎豹们,在扑猎羚羊时,置无数头羚羊于不顾,好像早就知道羚羊们是不会互救的!
  红角羚羊走近肥大而又痞态的羚羊王,在显示什么。
  羚羊王愤怒了,扑向红角羚羊,比狮子还凶猛。半岁的红角羚羊被战败了,浑身是血。
  继续汹涌向前时,红角羚羊一边狂奔一边想:这群体的威风只是为了一起去寻草吃吗?
  
  四
  好长时间,红角羚羊好像已归顺于群体了,只是猛吃猛长。
  精明是教训给的。那次攀越一道泥沟时,他看到这样一种场景:大家拥挤着攀越,后面的用头顶前面的屁股,是帮助也是排挤,弱小的便倒下了,大家便踩着攀越——只要有一点怯弱就会倒下,只要倒下就别想再站起来,包括用头将前面的同类顶上去而自己却倒下了的同类,也照样会被同类踩死,没有商量的余地。
  红角羚羊有了一悟:力量不到特别巨大时,最明智的办法是保护好自己。
  
  五
  红角羚羊毕竟是红角羚羊,他无法永远地掩饰自己。
  那天,大家正在吃草时,一只猎豹悄悄地爬出树丛,而后扑向一头母羚羊。
  其实,红角羚羊离猎豹藏身的树丛最近,母羚羊在红角羚羊的前面,但猎豹偏偏越过红角羚羊追扑母羚羊。
  其它羚羊们全都四散奔逃,直到猎豹已咬住母羚羊脖子扭滚于地时,大家才停蹄,扭转身来观看。
  红角羚羊发怒了,箭似地射向猎豹。猎豹万没想到羚羊会进攻他,并无防备,只咬紧母羚羊的脖子僵持着,等待母羚羊窒息死亡。一声巨响,猎豹惨叫一声被顶飞了好远,一时站不起来,红角羚羊继续进攻,蹄踏角顶,猎豹血肉模糊而死。
  过往历史的强弱定律,被红角羚羊倒写了一笔!
  红角羚羊归群时,同类们竟像躲猎豹一样地躲他!
  
  六
  红角羚羊已三岁了。
  三岁的红角羚羊成了同类中最雄壮也最深沉的一员。
  与其它青春期的雄性同类不同的是:红角羚羊很少在异性面前显弄自己,倒是有不少异性躲开其它雄性的纠缠而偎向他。而且,大多雄性同类对红角羚羊暗存敬畏之心,从不敢挑战。
  时机已成熟了。
  这天,羚羊王在属下们让出的一片肥草中静卧歇息时,红角羚羊决定行动了。羚羊王架子未倒威风尚在,但明显地带有苍老之态了,种群的跋涉也由此缓慢下来。红角羚羊觉得是取而代之的时候了。
  红角羚羊沉沉缓缓地走近羚羊王,那不卑不亢的架势和憋足了劲的头角,大家一看全都明白了,都抻头看,紧张兮兮。羚羊王当然也看明白了,呼地立起,勾头扎蹄像要迎战。红角羚羊却并不主动出击,在羚羊王跟前站定,一动不动。羚羊王也不出击,有点一反常态了。
  僵持了一阵,红角羚羊冲向旁边的一棵树,红角一顶一摆,碗口粗的树干齐腰折断。
  红角羚羊再走近羚羊王时,羚羊王做仪式一般主动顶了红角羚羊一下,而后便塌了架子走向羚羊群。
  红角羚羊成了羚羊王。
  
  七
  接任的第一天,红角羚羊王登上一个高岗,面对百万同类吼叫了好久。
  灵性是可以启发的,百万头羚羊围绕着新王一齐吼叫。
  第二天,奇迹出现。
  七只土狼纠结在一起,分散交错不慌不忙走近一头母羚羊和一头小羚羊。小羚羊躲入妈妈的怀下,土狼们就像捉迷藏般你抓一下我挠一下,迫使母羚羊发疯,等到母羚羊精疲力竭时再凶相毕露。
  红角羚羊王在群体中一声吼叫,于是,百万头羚羊一起扑向七只狼,排山倒海之势。七只狼大惊,扭头便跑,朝不同的方向。红角羚羊王继续吼叫,群体如无边无际的海潮怒啸,七只狼怎么也跑不出围追堵截,羚羊们也无须花什么力气,如平日奔跑一样,只是将逃命改为进攻。羚羊群像大风一般刮过,再回头看,七只狼灭亡于七处,七片污血中的破皮烂肉残骨——原来专吃羚羊的恶者竟是这般弱小!
  
  八
  数年里,在这片广阔天地,羚羊几乎成了百兽之王。
  无须利爪,无须尖齿,仅群体之蹄加进攻意识就可以战无不胜了。包括狮子在内的所谓“强者”“智者”们,一个个、一群群地在羚羊的蹄下粉身碎骨,都从侵略变成了逃亡。逃亡中,一想起那百万铁蹄的风吼雷震便浑身发抖。会爬树的猎豹也难逃一死,羚羊的群角可以将所有大树击倒撞碎。
  最惨烈的一次战斗:羚羊们在河边喝水时,一头羚羊遭一条巨大的鳄鱼突袭,红角羚羊王率先扑向鳄鱼,一头接一头,那条河成了羚羊河,羚羊的血和鳄鱼的血染成了血河,无数羚羊踩着死羚羊的背一跃而起,只为给鳄鱼的嘴和背一记沉重的撞击!血战持续了整整一天,鳄鱼终于稀烂死了,他无法沉入水中潜逃——他被数百头沉入水中的羚羊用头角死死顶着!
  这次战斗中,红角羚羊王身负重伤。
  
  九
  羚羊毕竟太善良了。
  由于善良而有了争议。
  恶者们都退逃隐遁了,羚羊们开始在痞懒中享受了,强者们也开始争王争霸的恶斗了。偶遇往日的恶者们时,也视若无睹不再主动进攻了。
  红角羚羊王在养好伤之后,也在老弱之列了,很快也在一次挑战中主动退出,新王是一位凶残而又自私的家伙。
  羚羊们又开始自顾自了,数年的齐心协力又成了往日的散漫混沌,平日争食抢位,跋涉时又开始自相践踏了。
  首先是一头狮子瞅出了转机。狮子跟踪观察了好久,试着走近一头小羚羊。许多羚羊看见时又有了逃跑之状,瞅见狮子有了扑猎对象时,又驻足静静地观看了。狮子咬住小羚羊的脖子,小母羚羊哀叫着挣看羚羊王,羚羊王竟眯上了眼睛。
  
  十
  红角羚羊的心在流血。
  红角羚羊忍不住发出了吼叫,但羚羊们已难以从命——新王在旁,亦有新念在心。
  红角羚羊对新王吼叫,新王一个出击便顶翻了他。
  红角羚羊不愿再看到百万羚羊再回到皆为弱肉的从前。
  红角羚羊拼尽全身气力扑向狮子。
  狮子惊慌了一下,再看看羚羊群体,便明白了。狮子放下已死了的小羚羊,迎战红角羚羊。
  羚羊们仍在静静地观战。
  只一个回合,红角羚羊便被狮子咬住了脖颈。红角羚羊在垂死挣扎,并将头扭向同类们——他已不是为自己的生存挣扎,而是想用最后的壮烈让同类们觉醒!
  (选摘自《小小说月刊》2002年第8期)
  
  编者按:
  卜伽丘的《十日读》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佛罗伦萨有个青年爱上了一位太太,为之耗尽家产,太太并没动心。青年回到乡下过清贫生活,放鹰消遣。太太丈夫死后带儿子到乡下避暑,儿子爱上了青年的鹰,思念成疾。太太爱子心切登门向青年求赐。在太太没开口之前;青年没钱办筵,只好把心爱的鹰杀了招待太太。太太为之动情,在儿子死后带着丰厚的财产嫁给了青年。
  1910年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德国作家保尔·海泽看到这个故事后大受启发,并从中提炼出别具一格的短篇小说的“猎鹰理论”——故事的起承转合都是围绕着“鹰”来展开的,从放鹰、爱鹰、求鹰到杀鹰故事急转直下,失去的是大家都喜爱的鹰,得到的却是真挚的爱情。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因此,保尔·海泽认为作家应经常提醒自己:“鹰”在哪里?我的故事与别人故事的不同之处在哪里?他认为短篇小说的创作不应该有什么“模式”,而是要不断创新,打破常规,讲一个“新鲜”“独特”“罕见”“闻所未闻”的故事,发现别人所未发现的“桃花源”。
  在读了以上几篇小说之后,你能指出他们各自的“新鲜”“独特”“与众不同”之处吗?期待着你也能发现属于自己的创作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