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3期
触摸阳光
作者:胡青松
(田 野)
我曾经读到过这样的一个句子:阳光走着猫步来。我当时在心里反复咀嚼这句话之后,仍延续着说不出来的感动。我以前一直以为阳光只是单纯的平淡的理性意义上的一种东西,它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无数角落,它和空气、雨水、泥土一样的廉价,它甚至可以简单地理解为是太阳正常运作的附属物。
后来,又读到代薇的诗句:阳光照射进来/像一杯刚刚挤出来的泛着泡沫的牛奶/还带着牛棚和干草的气味/睡衣的颜色。我第一次觉得阳光也如此的美丽和充满感性。
我选择在一个闲暇的午后,坐到临窗的书桌边,阳光从窗棂斜射进来,它照在墙角水仙舒展的花瓣上,然后又落在我身后凌乱堆放的书籍上,我书房中许多寂寞的什物,正承受着它温柔的抚摩,这四周阳光也一样的安静。
我可以在时间的推移中,感受到阳光的优美步伐,它如同一个小女孩儿,揪起裙袂,蹑着小脚,从我房间走过,而后又静静地离开。她的到来,只相当于秋天里落叶的一次自然降落,而不会惊扰我凝神时的短暂安睡。
一直生活在北方习惯了,到了南方总有些不适。南方气候湿而多雨,阳光有时也不是很绚烂的那种,所以很多时候会特别怀念那些在北方的日子。尤其是在冬天,南昌的冬天并不太冷,只是风较大,因而阳光显得微弱,它完全比不上北方的那种明朗的照耀。
我生活的这个地方,冬天里雾气会很重,所以我清晨很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掀开寝室窗帘,去等待第一缕阳光穿透雾霭,照射进来。然后紧接着是到走廊上晾晒被褥,在接近正午时分,阳光才会无限地笼罩整个阳台,把我们沐浴个彻底。在阳光下弹着木吉他的忧郁男孩儿,他比我更懂得,阳光的每一次照耀,都会是一次非比寻常的精心弹奏。
我记得高中时代的我,喜欢在晴朗的周末黄昏,去后山坡上看日落。那时候总是独自地坐在一块巨石上,看着太阳在河对岸缓缓地沉下去,云层变成灰蓝色,这是一天中阳光最温情的时刻。山坡上到处是陌生的坟墓,但我从不惧怕,我坦然自如地走在寂静的松树林中,因为内心的宽阔。阳光就是这样,它总能涤净你曾经骚动的心。
在遭遇了好些天的雨水连绵之后的一个下午,阳光终于让我再次看到阳台上被子漫天铺开的景象,也让我再次听见廊檐下伴着吉他声的动听哼唱,一些爽朗的笑声也随着阳光的来临而重新复活。那个下午,我在漫长的等待之中,突然想出去看看太阳,这个想法让我的室友惊讶不已,但没人愿意接受。我打电话给一位要好的朋友,很诚挚地提出邀请。我原以为这是一个超乎寻常的奇妙想法,它甚至要比看月亮更具浪漫气息,但最终她没有同意。她还劝我放弃这个很荒诞的想法,在寝室里安静地看书。其实是他们无法体会一个人对于阳光的眷恋和挚爱。
我还是去了。整个下午,我就一个人躺在草坪上,闭上眼睛,那和月光一样温和的光芒,拂过我的脸,我体味到了前所未有的亲切。很久没有如此近距离地触摸阳光了,我们被尘世所累而日渐发霉的心,其实需要更多的晾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