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2期

绝妙判词

作者:杨日红




  宋代张咏任崇阳县令,发现管钱库小吏每日回家时便将一枚小钱藏进帽子边缝里带回。一次正当小吏故伎重演时,张咏当场将其捉住,以盗窃国库重罪将他打入死牢。小吏不服,高喊冤枉。张咏提笔写道:“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小吏听罢吓得脸色惨白,自己管了二十多年钱库,累计算来数字确实巨大,于是叩头求饶不止。
  南宋清官马光祖担任京口县令时,当地一权贵强占民房养鸡喂鸭,反状告百姓不交房租,示意地方官代他勒索。官司到了衙门,马光祖实地勘验后,判决道:“晴则鸡卵鸭卵,雨则盆满钵满;福王若要屋钱,直待光祖任满。”权贵哑口无言。
  明代南昌宁王府饲有一鹤,乃皇上所赐。一日,仆役带着鹤逛街,鹤被一民家狗咬伤。仆役到府衙状告民家,状词上写:“鹤系金牌,系出御赐。”知府接状,知其挟势害民,挥笔判道:“鹤系金牌,犬不识字;禽兽相伤,不关人事。”判词精妙,入情入理,仆役无言以对,狼狈而去。
  明代有位御史机智巧辩,颇有声名。宦官魏忠贤手下一名太监心怀嫉妒,总想设法取笑御史。一天,太监缚了一只老鼠前去告状,声称:“此鼠咬毁食品衣物,特拎来请御史判罪。”御史知其用意不良,沉思片刻后判曰:“此鼠若判笞杖放逐则太轻,若判绞刑凌迟则太重;本官决定判它宫刑。”太监取笑不成反被侮辱,只好作罢。
  明末,莆田某地两户农民的牛顶斗在一起,一牛死去,一牛受伤。两家主人为此大吵大闹,不可开交,当地的县令也难断此案。这天,两家主人听说太守祝枝山察访民情路经此地,便拦路告状。祝枝山问明情况,当即判道:“两牛相斗,一死一伤。死者共享,生者共耕。”双方一听,觉得合情合理,于是争端平息,两户人家来往比以前更加亲密。
  清代郑板桥任山东潍县县令时,曾判过一桩“僧尼私恋案”。一天,乡绅将一个和尚和一个尼姑抓到县衙,说他们私通,伤风败俗。原来二人未出家时,青梅竹马私定了终身,但女方父母却把女儿许配给邻村一个老财主做妾。女儿誓死不从,离家奔桃花庵削发为尼,男子也愤而出家。谁知在来年三月三的潍县风筝会上,这对苦命鸳鸯竟又碰了面,于是趁夜色幽会,不料被人当场抓住。郑板桥听后,动了恻隐之心,提笔写下判词曰:“一半葫芦一半瓢,合来一处好成桃。从今入定风归寂,此后敲门月影遥。鸟性悦时空即色,莲花落处静偏娇。是谁勾却风流案?记取当堂郑板桥。”遂判他们还俗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