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2期

幼儿遭猥亵,幼儿园有责任

作者:李小红




  幼儿园纵火案、幼儿园凶杀案、幼儿园绑架案……一桩桩发生在幼儿园里的暴力事件牵动着园长、老师、家长、主管部门等各方面的神经。此外,还有一些暴力表现不明显或非暴力侵权,也时常侵扰着孩子们的生活、学习。这类案件有的事发隐蔽,有的没有直接的、明显的伤害,有的由于老师或家长粗心等原因而未能及时发现,或发现后因证据问题往往难以追究致害人责任。但这类案件同样会给孩子幼小的心灵留下阴影,甚至影响其以后的人生。如某幼儿园发生的一起“猥亵儿童案”就值得幼儿园、老师和家长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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