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7期

江苏省颁发《省优质幼儿园评估实施方案》及《评估标准》  

作者:叶春生




  为了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创建指导,规范幼儿园评估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全省幼儿教育事业,2007年4月,江苏省教育厅颁发了《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实施方案》及《评估标准》,对省优质幼儿园的工作目标及评估标准等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江苏省教育厅颁发的省级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是一个发展性评估体系,分保教队伍、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教水平和管理绩效五个方面(详见附表)。它以《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为指导,借鉴了我省示范园、优质园多年的建设经验,吸收了国内外幼教理论研究的优秀成果,突出了省优质幼儿园的基础发展性、主体骨干性和区域可比性。
  根据《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于今年上半年正式启动,由省教育厅所属专门性评估机构——江苏省教育评估院负责实施。2006年底前被省教育厅确认为“省示范性实验幼儿园”的所有幼儿园可转评为江苏省优质幼儿园。凡经市教育局认可的“市优质幼儿园”或2006年底前的市一类幼儿园都可申报晋评。晋评省优质幼儿园将由市教育局推荐,由评估院组织专家组依据评估标准和权威统计报表,对申报材料提供的数据、事实进行核实,分析幼儿园的主要成绩、特色和薄弱环节:并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考察,听取幼儿园创建汇报、考察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观看晨检和早操、随堂听课、观摩游戏活动、专题剖析、问卷调查、家长访谈、查阅资料等。通过评估的幼儿园将由省教育厅批准并授牌。
  据悉,江苏省计划用3-5年时间将全省三分之一左右的幼儿园创建成“江苏省优质幼儿园”。到2010年,全省将建有2000所左右的江苏省优质幼儿园。优质幼儿园的创建与评估,必将加速办园条件的整体改善。推动优质资源的不断扩大,促进幼儿保教水平的全面提升,使全省幼儿教育事业成为江苏教育现代化的又一亮点和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