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7期

早期教育评价的新动向

作者:王坚红




  随着早期教育发展与改革的推进,早期教育评价无论在评价理念、评价标准、还是评价方式和方法上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本文旨在总结和介绍国内外早期教育评价的发展趋势和特点,供读者参考。
  
  一、评价领域拓展化
  
  自20世纪40年代美国的“八年研究”标志着教育评价概念的诞生,并孕育出早期教育评价的胚胎以来,评价的含义、内容、功能都已发生诸多变更。早期教育评价已从以往单纯注重对儿童的发展与学业成就进行评价,以及注重评价鉴定、选拔功能的发挥,发展到重视对与早期教育活动有关的各个方面的评价,以及多元化评价功能的发挥。因此,当今早期教育评价的概念具有了更加广泛的涵义。它既是教育改革活动的一部分,又是改革的推动力和尺度,因而不可避免地涉及与早期教育有关的广泛的现象领域。目前许多国家的早期教育评价,不仅包括对早期教育目标体系或大纲的评价,对早期课程或机构的评价和鉴定,对教育过程、内容与教材的评价,从新生儿开始的儿童发展状况的评价,和教师资格、观念、工作能力和效果等方面的评价,还包括早期教育物质环境和心理环境的评价,社会或公共教育体系评价,早期缺陷或弱智儿童教育、家庭背景不利儿童的早期教育计划评价,家庭开办的早期教育课程等非正式教育方式的评价,早期教育的费用投入及其效益的评价,乃至儿童玩具教育、电视节目、文学作品和文化用具等方面的教育价值评价,和与早期教育相关的各种信息资料的评价,等等。评价已渗入与早期教育有关的所有领域,对早期教育的深入发展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作用。
  随着早期教育评价对象和内容的广泛扩散和相互渗透,各种专业人员之间的跨领域、跨专业相互配合与合作也日益普遍。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医学、生理学、统计学、人类学、管理学、经济学、计算机学,等等学科的研究人员,乃至工程师、律师、会计师、行政管理人员等各行各业专业技术人员倾向于通过相互合作,取长补短,以多学科评价团队形式,共同完成要求综合性专业知识和能力的评价项目。
  近年来,美国还出现一些全国性的网络型合作评价研究项目,旨在相互配合。共享信息资源和研究成果,以建构综合性早期教育评价系统。例如由多个州参加的长期评价研究,各成员由各自进行相对独立的研究,由专门的教育评价机构或组织综合各州的发现和成果,写出全国性研究报告,等等。
  
  二、评价机构多样化
  
  评价涉及价值确认,往往会对评价对象(如学前机构领导、教师、工作人员、家长和幼儿,及其他有关人员)产生社会价值、经济利益和心理上的种种影响,故需谨慎合理而为。有些发达国家由专门的民间评价机构或早期教育的学术团体担任评价主体,经过系统的研究,编制出一整套评价标准系统,用来评价各种不同类型的托幼机构的教育质量,具有非政府性和权威性,以保证评价的质量及其有效性、可信性。
  例如,美国幼儿教育协会根据该协会颁布的关于高质量机构的认证标准,经过自愿申请的程序对全国早期教育机构实施评价。该评价系统受到美国幼儿教育界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具有较高的权威性。英国主要由学术专家进行评价,政府较少干预。许多国家都设有各种独立经营的评估机构、研究机构,或认证机构,凭借其专业人员和技术上的实力、科学严谨而又公正中立的评价立场和程序,逐步建立起在评价领域的信誉和权威,以及日益兴旺的供求关系。高等院校的专业研究人员也经常接受委托和资助,帮助设计并实施教育评价项目。
  我国的早期教育评价历来由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负责评价标准的制定和评价工作的实施,因而评价的功能往往局限于地方政府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督和领导,评价的实施在较大程度上依赖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视程度和执行水平。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教育部门制定和颁布了本地区托幼机构分级分类验收标准,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验收,并采用评价结果与收费标准挂钩等手段,发挥评价的激励功能。然而,教育评价是一种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实践活动,其科学实施必须有专门的机构来保障,否则就无法保证其科学性、有效性和可靠性。为此,借鉴别国的经验,改变评价机构单一的现状,充分发挥权威性的专业研究机构及研究人员的专长和力量,应该是一种有意义的尝试。
  
  三、评价与研究关系密切化
  
  在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和评价的目的,选择或创立适宜的评价模式,将大大提高评价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推动评价工作普遍而深入地开展。因此,将评价工作本身作为一个研究过程,把评价和研究结合起来进行,是当代教育评价实践的一个越来越明显的重要特点。美英等发达国家经常结合教育实践或课程方案的实施,出于进一步决策的需要,投资立项研究,以获得关于早期教育或早期干预投资项目的过程与结果的可靠而有效的评价结论。此类评价研究往往要求由较高专业水平的研究人员或专门的研究机构执行,以保证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美国的早期教育评价自20世纪60年代至今的40多年时间里,经历了三个阶段(HFRP,2004):第一阶段为起始阶段,以Head Start教育项目和残疾儿童教育项目评价的问世为标志,强调行动起来,对评价予以关注,开展评价活动,但尚未开始重视评价研究的价值。第二阶段是反思阶段。强调从理论上反思有关评价的重要问题,开始广泛开展评价研究,寻找早期教育干预是否有效的证据。2000年,美国国家科学研究院医学所发表了一篇题为“从神经元到街区——儿童发展的科学”的研究报告(IOM,2000)。该报告综合分析了诸多领域大量研究成果后指出,有效的早期教育的四个基本特征是(1)个性化服务;(2)高质量课程;(3)具有适宜知识技能的教师员工:(4)家长与专业人员之间的良好关系。该报告象征着早期教育评价开始步入第三阶段,即关于早期教育是否有效的问题已经基本上有了肯定的回答,今后评价研究的重心是探讨导致差异的原因,系统地探讨与课程或机构有效或无效的结果相关联的各种因素,如各类服务的特征,在何类儿童或家庭中,在何种环境情景条件下,产生怎样的影响,其付出的代价和回报如何,等等。
  早期教育评价的实践,若要向着不断进步的方向发展,还必须依靠对评价工作进行再评价这一矫正反馈系统的运行,这种再评价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种评价研究过程。在一些发达国家,常有对某具体评价项目加以评价的专门性论著或论文,其中详细报告了评价项目的对象、内容、方法程序或模式、资料处理方式和结论,并对之作出正确性、适当性、有用性、可行性等方面的评价。例如,在评价设计方面,判断所设计的方案是否覆盖所有重要的方面;收集的评价资料是否与评价的问题密切相关,其有效性、可行性如何:必要时方案是否有调整的余地;在时间、经费、人员与资料来源方面的可行性;以及费用与回收效益如何等。在收集资料方面,对使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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