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7期
江苏严格省优质幼儿园评估工作要求
作者:佚名
从5月中旬开始,评估院分三批组织现场考察。为了进一步规范迎评行为,评估院重申评估工作要求。一是提高评估透明度。要求幼儿园在专家组进园前,将统一格式的《评估公告》在园内、外显著位置及县区教育局域网上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留时间不得少于一周。二是进一步简化材料准备。在规定幼儿园必须提供材料的同时,再次要求幼儿园不必根据评估指标另外整理迎评资料,所有原始资料按幼儿园档案管理常规要求存放,只按评估指标编制目录方便专家查阅。三是进一步强调接待要求。专家组住宿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联系安排在县(市、区)政府招待所,就餐一般在所住宾馆内安排,中午也可在幼儿园或教育局、乡镇政府食堂就餐,一日三餐执行会议伙食标准,控制陪餐人数。幼儿园在迎评工作中要做到“五不”,即:不弄虚作假、不超标接待、不私访专家、不馈赠礼金礼品、不安排与评估无关的活动。“五不”纪律在时间上适用于评前评后所有工作时段,在对象上包括幼儿园及其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