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9年第2期

试谈处理音乐教学中的几种关系

作者:周 霞 王 琳




  随着教师观念的转变、新方法的运用,幼儿园音乐教学已经打破传统的束缚,获得较好的效果。但有些教师在音乐教学中尚存在一些问题,不能有效地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
  
  一、“凸显整合”与“淡化学科”的关系
  
  案例:在教授新歌曲《小石猴》时,某大班教师先请幼儿欣赏动画片《西游记》,引出了孙悟空。接着,教师又请幼儿说说有关孙悟空的故事。幼儿争先恐后地讲了起来,讲到精彩之处还会加上表演。在幼儿不尽兴的讲述中,教师请幼儿欣赏录音歌曲《小石猴》,并提问:歌名叫什么?歌里唱了谁?第二遍。教师边表演边清唱,并提问:小石猴都有哪些本领?第三遍,教师弹奏钢琴,请幼儿给歌曲配动作进行表演。第四遍,播放录音,教师带着幼儿边表演边唱。表演完后,教师出示白纸,请幼儿自制孙悟空面具。面具制作完后,教师和幼儿在音乐声中进行表演。直到活动结束,幼儿最熟悉的两句是简单的说白:“金箍棒,转一转。”
  分析:很多教师在音乐教学中已经形成了凸显整合、淡化学科的观念,但在具体实施中却走入了一个误区。即误把“淡化学科”理解成为音乐基本能力与情感态度完全割裂。以为只要幼儿在过程中体验了快乐就行。其实“凸显整合、淡化学科”并非是让教师丢弃音乐的基本能力,而是倡导两者之间充分融合,避免枯燥的技能训练,把音乐基本技能建立在幼儿对音乐积极的态度和兴趣上,运用幼儿感兴趣的方式进行音乐素养的培养。因此,该教师在本次活动中可调整重点,把制作孙悟空面具放在上次活动中,并减少整合形式。比如:活动开始可直接戴上已做好的面具,利用幼儿对孙悟空的兴趣,使其变出各种各样的动物进行练声,再引导幼儿把孙悟空的本领仿编成歌词,之后再进行歌曲欣赏和教授。幼儿在这样的音乐活动中既获得了情感体验,又发展了想象力、创造力。
  
  二、“音乐游戏组织”与“音乐能力发展”的关系
  
  案例:在小班音乐游戏“小兔与大灰狼”中,教师扮演兔妈妈,幼儿扮演兔宝宝。教师选择了ABA’型的音乐结构,A段音乐轻快,B段音乐低沉。播放乐曲A段时,兔妈妈带小兔出去玩,并在草地上高高兴兴地吃着萝卜。播放音乐B段时,保育员扮演的大灰狼出现,教师组织众幼儿躲藏在假山后面,之后大家拿着石头打跑了大灰狼。最后在A段音乐中大家欢快地舞蹈庆祝胜利。该游戏在教师的带领下重复了两次,整个游戏都是在教师的引导下进行,幼儿并没有对音乐作品进行感受、体验。幼儿虽然在活动中体验到了快乐,但并不是因为音乐本身,而是因为扮演角色获得的快乐。
  分析:在音乐教学中,教师相当喜欢开展各种各样的游戏。但有些教师易着重于游戏的组织,而忽视音乐的功能。在本案例中,教师并没有明确音乐游戏的真正作用,没有充分运用倾听、想象、动作等各种手段让幼儿表达对音乐的感受,而是简单地为游戏配上音乐,让幼儿在音乐声中游戏,淡化了音乐游戏的音乐功能。我们看到幼儿更多的是角色扮演,而没有真正体验到音乐形象。要想真正发挥音乐游戏的功能,教师可以用边讲故事边提问的形式让幼儿分段欣赏音乐,通过倾听、想象、动作等手段来充分感知音乐的变化。如聆听A段音乐后提问:听,谁来了?它们做着什么动作来的?大家也来学一学。聆听B段音乐后,引导幼儿说说两段音乐有什么不同,什么动物出来了?怎么出来的?大家都来学学它的动作……游戏中只有让幼儿对音乐作品充分感知,在感知中充分想象,在想象中充分创造,才能使幼儿真正体验到音乐的美,才会对音乐产生浓厚兴趣。
  
  三、“幼儿模仿”与“创造学习”的关系
  
  案例:我是××幼儿园的老师,现在带小班幼儿,他们主要的行为是模仿。但音乐教育更提倡创造性的培养,我们该如何处理模仿与创造之间的关系呢?
  在韵律活动教学中,教师应该怎样介入?动作的形成是幼儿自己编还是教师预先编好?如何体现幼儿在活动中的主体性?
  在音乐教育中,舞蹈也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但在舞蹈教学中往往存有这样的问题:为了强调幼儿的创造与表现,忽视了舞蹈本身的要素和相应的技能要求,使得幼儿舞蹈教学失去了实际意义,幼儿的表现方式和能力十分薄弱。
  ——三位幼儿园教师在“新思考网”上的发帖
  分析:在音乐教学中,有些教师总不能很好地把握模仿与创造之间的关系。教师如果教得过多,就很难避免幼儿模仿学习,从而造成学习方式单一、枯燥。教师如果不教,幼儿又缺乏音乐活动必须的技能支撑,使得幼儿的表现方式匮乏。在正确处理这二者的关系时,我们应当明确培养幼儿的创造力并不是要摒弃模仿,在音乐活动中模仿是需要的,它是最初的学习方式,但如果只是一味地要求幼儿去模仿,幼儿的参与也只是短暂的。教师必须促使幼儿较快地跨越这一阶段进入探索期,引导幼儿大胆创新、独立思考,发表自己独特的见解。只有不断地创造和表现自我,幼儿才能坚持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