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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对战争历史的民间审视:《红高粱》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9] 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现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的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憾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50-70 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唯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忍、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的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的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有所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昂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但是也不能不看到,把民间世界认同为一种理想状态,事实上也会使描绘其中粗鄙丑恶的一面变得自然起来:像《红高粱》中有关人物粗俗性格的刻画,有关残酷杀戮(特别是剥人皮那个自然主义式的血腥场面)的描写,都以刺激的暴力展现呈现出与作品整体相和谐的奇异美感,但是在根本上,这种倾向反映了民间世界与生俱来的粗鄙文化形态。只不过这种倾向在《红高梁》中还能因为作者饱满的艺术理想而保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度,依然有利于体现作品中所蕴含的人文关怀。但就新历史小说后来的走向而言,由《红高粱》开拓的这种对民间粗鄙形态不加选择的表现方式,愈加显现出低俗趣味的性质,一旦失去真正的民间理想的支撑,这类描写就很自然地堕为作者感官刺激上的自我放纵,而丧失了向民间认同所应具有的人文意义。
  有关《红高粱》,值得述及的还有这部小说在写作上的新颖之处。莫言曾较深地受到美国作家福克纳和拉美作家马尔克斯的影响,从他们那里大胆借鉴了意识流小说的时空表现手法和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的情节结构方式,他在《红高粱》中几乎完全打破了传统的时空顺序与情节逻辑,把整个故事讲述得非常自由散漫。但这种看来任意的讲述却是统领在作家的主体情绪之下,与作品中那种生机勃勃的自由精神暗暗相合。此外,莫言在这部小说中还显示出了驾驭汉语言的卓越才能,他运用了大量充满了想象力并且总是违背常规的比喻与通感等修辞手法,在语言的层面上就形成了一种瑰丽神奇的特点,以此造就出了整个小说中那种异于寻常的民间之美的感性依托。

  注释:
  [1] “新写实”现象最早是1988年秋在无锡由《文学评论》杂志和《钟山》杂志联合举行的“现实主义与先锋派”研讨会上提出来加以讨论的。起先有多种提法,如“后现实主义”“新现实主义”等等,《钟山》杂志1989年第3 期上开辟“新写实小说大联展”,正式确定了“新写实主义”的名称。
  [2] 所有这些作家对这一命名方式几乎都持否认或无可无不可的态度,并且他们的创作风格也各有相异之处,很难将其全都划入到一个绝对统一的理论概括之中;这都说明所谓新写实小说只能算是一定时期内的一种创作倾向,而不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文学流派。
  [3] 参阅张业松《新写实:回到文学自身》,收入《个人情境》,山东友谊出版社1997年版,32页。
  [4] 引自陈思和:《关于“新历史小说”》,收入《鸡鸣风雨》,学林出版社1994年版。
  [5] 《风景》,初刊于《当代作家》1987年第5 期。
  [6] 《一地鸡毛》,初刊于《小说家》1991年第1 期。
  [7] 引自刘震云《磨损与丧失》,《中篇小说选汞》1991年第2期。
  [8] 引自陈思和等对话《刘震云:当代小说中的讽刺精神到底能坚持多久?》,收入《理解九十年代》,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90页。
  [9] 《红高梁》初刊于《人民文学》1986年第3 期,莫言后来把《红高粱》及其续篇《高粱酒》、《狗道》、《高粱殡》、《狗皮》这五部中篇小说合成为了一部情节连贯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由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出版。本文讨论的仍是最初发表的中篇小说《红高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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