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10期

法学教育对法律职业道德意义的探讨

作者:房绍坤 房文翠




  孙晓楼先生曾指出:法律人才“一定要有法律学问,才可以认识并且改善法律;一定要有社会的常识,才可以合于时宜地运用法律;一定要有法律的道德,才有资格来执行法律”。“只有了法律知识,断不能算作法律人才;一定要于法律学问之外,再备有高尚的法律道德。”(孙晓楼1997:12-13)“因为一个人的人格或道德若是不好,那么他的学问或技术愈高,愈会损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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