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3期
中外合作高校战略转变中的教育教学创新
作者:吕 冰 李金铠
扩张和持续的数量增加的同时,学校工作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在质量中求效益,在效益中上规模,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也就是在扩张中规范教学、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内在质量。说到底,教育质量是合作办学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因此必须围绕“教学”中心,推动教育教学创新。提高教育质量是二次创业中的关键所在。
中外合作高校应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教育教学创新,大胆实践和探索教育教学创新的具体方法、措施,主动适应形势,逐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学校竞争势力。具体地说,中外合作高校教育教学创新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教育思想与观念的创新。教育思想与观念的改革与创新是教学改革和建设工作的先导。中外合作高校必须理清以下几个关系:
第一,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学生不是学校的产品:学校是教书育人服务的提供者、生产者,是服务卖方;学生是消费者,学生是顾客,学生是上帝,是衣食父母。正确的观念和做法是应当在“三育人”中贯彻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实现最大限度的顾客满意度。
第二,学校与员工的关系。双方都是有血有肉有情感需求的“社会人”,要相互理解,相互尊重,以人为本,努力营造一个团结友好、心情愉快的工作环境。绝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老板、雇主与打工仔、打工妹的关系;学校不是慈善机构,不是收容所;学校要正确识别每一个员工的实力、能力和价值,从事业角度找到二者的结合点,使学校成为投资方和员工事业汇合点和激情融汇区。
第三,老师和学生的关系。老师不只是慈母、严父,更是学生的合作伙伴。双方学识不同,人格平等,都有尊严,是合作伙伴,是完成同一个教学过程的相互合作的双方,必须相互尊重;老师既是传道授业解惑者,又是教书育人服务产品的直接提供者。
第四,师教与生学的关系。要树立正确的教学观。由过去以“教”为主转为以“学”为主,以学生为中心开展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爱学、勤学和善学。新形势下,老师愈加难当,因为老师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一张嘴、一本教案、一支粉笔、一根教鞭就可以来完成教学的。必须改变填鸭式的硬、塞、灌的教学方式,在教学中,尊重学生,真正做到把学生作为课堂教学的主体,教师作为主导,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力。
第五,处理好主体、非主体与整体的关系。高等学校以教学和科研工作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要配合教学和科研这个中心,自觉地服从服务于教学和科研这个中心。从这个意义上讲,从事教学和科研的教师是高等学校的主体人员,其他岗位上的工作人员是非主体人员。主体人员与非主体人员构成了高等学校相互紧密配合,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在高等学校中,主体人员的有与无、水平的高与低、人数的多与少决定着学校的生死存亡,决定着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决定着学校的发展规模和办学效益。非主体人员处于从属地位,其主要职责是为主体人员提供服务。
第六,处理好数量、质量与效益的关系。单靠数量和质量都很难获得效益,在第二轮发展规划中,必须坚持外延与内涵发展并重,确立数量、质量与效益相统一的思路:一只翅膀是速度和规模——即保持快速的规模扩张和持续的数量增加;另一只翅膀是规范和质量——即在扩张中规范教学、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内在质量。
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是中外合作高校发展的基本问题,也是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问题。即使是高层次的合作办学,也应当突出“应用型”、“高技能”、“高就业”的培养目标。应当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的培养方案;要以“实用”为主旨和特征构建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在教学模式和人才培养上,应对传统的学年制模式进行改革,尝试和推行三学期制、学分制、弹性学制等。同时应当淡化学校与社会的界限,淡化学生与劳动者的界限,淡化课堂与市场的界限,淡化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界限,淡化学期界限。
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的改革与创新。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的改革与创新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措施。中外合作高校应当吸收和采纳中外双方先进教学理念,面向全体学生,建立一种双向的、高效的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要多样化:一要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二要因材施教。没有教不会的学生;只有教不会的老师。三要注重发展学生的个性,培养学生的爱好和特长,加强对学生良好习惯及自尊心、自信心乃至人格的培养,让不同程度、层次和爱好的学生各有所得,各有所成。四要重点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造能力。教师不仅要求学生有求同思维,掌握教师所教的方法,更要鼓励学生具有求异思维、逆向思维,敢于质疑前人的结论,批判地吸收科技成果,并在已有的基础上进行创新。五要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进行教学,强化实践性教学,提高学生的操作和动手能力。
其他方面的创新。中外合作高校应当充分利用中外先进教育理念、先进管理经验,在管理模式、学术氛围营造等方面积极创新。通过教育创新主动适应新形势,应对日趋激烈的国际高等教育竞争。
参考文献:
[1]许圣道.中外合作办学存在的问题及其监管与规范[J].郑州大学学报,2005(2).
[2]金之亮.中外合作办学的基本现状与对策研究[J].中国高等教育,2006(01).
[3]刘凤泰.在2005年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研讨班上的讲话,2005年3月25:http://www.pgzx.edu.cn.
[4]教育部.我国中外合作办学基本情况,2003年4月:http://www.moe.edu.cn/news/2003_04/1.htm.
[5]教育部.授予国外学位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学位的合作办学在办项目名单,http://www.jsj.edu.cn/mingdan/002.html.
吕冰,河南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在读博士研究生;李金铠,河南财经学院国际经贸学院副教授,西安交通大学经金学院在读博士研究生。
基金项目:本文得到教育部“十一五”教育科研规划项目(FFB060279)资助。
[责任编辑:文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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