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8期

云南大学学分制改革与实践的思考

作者:冯 皓 廖炼忠 李彦鸿




  学分绩点的计算办法是:
  一门课的学分绩=绩点×学分数;
  学期、学年或总评学习绩点=所学课程学分绩之和÷所学课程学分之和。
  课程考试不及格,准予补考一次,补考及格者以60分登记成绩,并记录相应绩点;学生对补考成绩不满意,允许选课重修,重修课程考试合格后以实际成绩登记并记录相应绩点。选修课不及格可补考,也可另选课程重修,凡重修课程,在计算学习绩点时,根据实际修读次数,其学分数纳入计算公式的分母中,目的在督促学生尽量一次学好,否则即便最终取得学分,绩点也将降低,从而影响学位的授予。
  与此同时,对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分别作出了相应的要求,即“学生在规定学制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获得相应模块学分,德、智、体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修读辅修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同时颁发辅修证书”。“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所修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1.5,经校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分委员会审查批准,可以授予学士学位”。
  绩点制的实施,对学生学习的质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打破了“60分万岁”的不良学习习惯,使学生树立了良好的自律意识。
  
  6、质量监控——为学分制推进保驾护航
  为弥补学分制条件下过程管理的不足,云南大学加强质量监控,先后实施了学分绩点制,建立了学习警示制度和家庭、学校联动制度,加大了对学习不努力、学习态度不端正的学生的管理力度等办法。对学生的他律性给予了触动和加强,严肃了教学计划的执行和教学秩序,确保了学生的学习进度和学习效果。
  
  三、探索与思考
  
  学分制有诸多优越性,这是它长盛不衰的内在原因,但它与所有事物一样,在拥有其积极因素的同时,也会给教学管理带来新的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讨和完善。
  
  1、大众化教育背景下,要加强研究导师制的有效落实
  实行学分制,要求学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有能力合理安排选课结构,这种能力基于两个前提:(1)要求学生熟悉教学计划,也就是人才培养方案;(2)要求学生对本人兴趣、爱好、能力、特长等有较深刻的认识。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两方面恰恰是学生最薄弱的环节,尤其是刚入校的学生,其选课和学习需要有导师的指导。导师制的实质就是要把学分制的因材施教原则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学生身上,因此只有熟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才能担任学生的导师。
  自高校扩招以来,我国高校普遍面临着教师数量和质量的发展难以跟上学生规模的扩张的困境,有能力担任导师的教师非常有限,学分制下的导师制也就难以有效落实。所以,必须进一步研究大众化教育背景下实行导师制的有效途径和有力措施。
  
  2、选课自由度不足
  学分制的选修特征,就是要使学生在柔性化的教学计划指导下,自主选择专业、课程、任课教师、学习时间、每学期修课门数等。学生既可以适当调整学习的内容、速度和方法,又可以设计与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这就要求学校能够为学生提供适当的“选课自由度”。
  我们认为,选课自由度应包括“选修课程自由度”、“选任课教师自由度”和“选学习时间自由度”三方面,就当前情况看,三方面均存在不足。
  “选修课程自由度”的不足,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公共平台的综合素质教育课程数量有限,还不能充分满足学生的需要;二是全校课程总量不足,不少学院或专业开授的课程仅能满足学科或专业教学的需要,而跨专业选修课程或辅修第二专业则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
  “选任课教师自由度”的不足,体现在不少学科或专业,通常一门课程只有一位任课教师,也就不存在实行挂牌教学,学生别无选择。
  “选学习时间自由度”的不足,体现在由于受软、硬件资源限制,加之多校区办学,很多课程难以在各学期滚动开授,学生自由选择学习时间也就受到了限制。
  
  3、教学质量监控面临新的挑战
  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就教学质量的监控而言,学分制背景下的人才培养,由于课程开放、时间开放,学生的自主性不断增强,从而会带来新的问题。
  开放的学习系统,要求学生对自身知识结构的设计具有较强的理性认识。但是,由于学生往往会把学分制背景下的教学计划的灵活性,理解为片面的自主性,所以,体现在选课时会出现“趋易性”,这样就带来两个比较严重的问题:一是学生自身建构的知识结构不合理;二是学生往往选一些相对容易的课程,以达到修满学分的目的。从而导致人才培养中知识、能力和素质的不完整性,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
  此外,由于学分制大多偏重于结果管理,而过程大多数是由学生自主安排,所以,过程管理存在客观上的困难,所以,对于如何有效地进一步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的质量监控和评价,还是一个需要继续探讨和研究的重要课题。
  
  责任编辑 余大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