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6期

从教学评估谈地方院校新办专业建设

作者:肖全民

发展。
  
  三、坚持以师资队伍、教学基础设施、课程与教学为着眼点,加强新办专业内涵建设
  
  (1)师资队伍是办好新办专业的前提。我校在新办专业建设中始终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关键环节来抓。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出台优惠政策积极引进新办专业所需的高层次人才,优先考虑充实新办专业师资;二是通过学历提高和“充电式”培训,优化新办专业教师的知识结构,适应教学需要;三是采取相应措施盘活人才资源,如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拓展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领域,培养复合型教师;鼓励教师积极参加与专业教学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考试(如律师、经济师、会计师、导游等),以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培养学生实际运用知识的能力;通过经济杠杆鼓励教师承担新办专业新课程的教学任务,等等;四是充分利用学校地处自治区首府南宁的有利条件,通过柔性引进从其他兄弟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适当聘请高水平的兼职人员来充实新办专业的师资力量。
  (2)教学基础设施是建设新办专业的保障。尤其是地方院校确立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十分突出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实践教学环节尤为重要。为加强新办专业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学校首先是保证经费投入,每年通过设立新办专业建设费、实验仪器设备费、学科建设费和图书资料专项经费,优先保证新办专业的教学和科研需要。其次是加强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实践教学是培养专业合格人才的重要环节,它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有着理论教学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学校高度重视新办专业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各新办专业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全面规划,校内外结合,建立了一批能满足学生的课程实习、综合训练和毕业实习等教学环节要求的实验室和实践教学基地。尤其是近年来学校有重点地逐步建立起经管类专业实验(实践)教学中心,为新办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创造了有利条件。
  (3)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是新办专业建设的核心。为了真正办好新专业,我们一方面高起点设计新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注重优化课程体系,把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融为一体,既体现出专业学科的前沿性,又符合教学规律和社会、经济、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另一方面是切实加强课程内涵建设,把课程建设作为新办专业建设的中心环节,优先建设新办专业的重要基础课、主干课,打造具有专业特色的高质量的课程群和课程系列。完善新办专业课程档案等常规建设,科学制定各个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出台激励政策,引导教师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新办专业、新课程的建设当中,提高教学效能。
  长期以来,学校通过发挥教学指导委员会在新办专业建设中的指导作用,积极推进新办专业的教学改革与研究。学校以新办专业教学改革立项的形式,推进教学改革与研究,鼓励广大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就新办专业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及时总结教学经验,做到既出人才又出成果,提高新办专业的教学质量。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积极探讨案例教学、研究性教学等方法,加快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建设。通过推广多媒体辅助教学,加强立体化教材建设,组织教师制作各类声像教学资料和多媒体辅助教学软件,形成具有本专业特色的、吸收最新科研成果的完整教材体系,以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
  
  四、坚持质量标准,确保新办专业的办学质量
  
  (1)科学合理的质量标准是确保新办专业质量的基础。如何科学合理地确立地方院校新办专业质量标准?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规范:一是确立新办专业设置的准入标准,结合学校实际,根据如前所述的“三看”原则(看定位、看需求、看条件)制定新办专业的申报设置标准,优化学校整体专业结构和布局。二是在国家统一要求下结合学校办学定位确立新办专业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按照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指导性意见,制订合理规范的人才培养方案。三是建立各教学环节特别是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与教师在实施教学过程中的工作标准,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的有效实施。四是建立新办专业教学条件尤其是教材选用的质量标准,保证新办专业的教学需要。
  (2)三级质量管理体系是新办专业质量监控的保证。为加强对新办专业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学校建立校、系院、教研室三级管理体系,形成管理者、教师、学生、教学督导员等共同参与的新办专业质量监控体系。在学校层面,在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由教务处通过相应的监控管理措施对全校新办专业进行宏观管理。系院是教学管理的主体,通过建立专业建设档案强化专业管理意识,对新办专业的教学水平与质量状况进行全程监控管理。在教研室层面,充分发挥其基层组织作用,开展常规的课程教学考评和过程性管理,增强教师的质量意识。这样,在三级组织体系中明确各层次的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形成新办专业教学质量监控的合力,保证了新办专业应有的质量和水平。
  (3)多元质量评价是提高新办专业质量的动力。多年来,学校通过开展以下多方面评价主体参与的新办专业质量评价,不断推动新办专业的建设。一是以学校为主体,建立学校内部新专业办学状况评估制度,根据《新办专业评估指标体系》着重对新办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否符合教育方针政策、资源配置是否合理、教学条件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教学计划是否严格执行、教学质量是否得到保证等进行管理监控,建立和健全新办专业质量自我约束、自我监控机制,树立和强化新办专业质量与水平的优胜劣汰意识,促进新办专业良性发展。二是以教务管理部门为主体,开展各教学环节及新办专业的有关单项评价,加强对课程实施、教材选用、课堂教学及各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三是以学生为评价主体,每年开展新办专业教学情况的动态调查和应届毕业生调查,了解学生对新办专业教学质量的满意度。四是以社会力量为评价主体,通过学校招生就业部门面向社会特别是用人单位开展质量调查,了解经济社会对相应专业的需求状况和满意度,引导学校及时设置、调整专业和教育教学改革。通过建立多元化的质量监控评价体系,引导和推动了学校和各部门、各教学单位对新办专业的建设,确保新办专业的办学质量得到稳步提高。
  
  [责任编辑 陈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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