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
袁宏道(1568—1610)字中郎,号石公,万历二十年(1592)进士。他不喜做官,动辄请假、辞职,总共在吴县令、吏部郎中等任上做了五、六年,大多数时间在游山玩水、诗酒之会中度过。但他做官时也做得很认真,有很好的声誉,只是觉得官场的生活压抑得人太苦,所以宁可赋闲。有《袁中郎全集》。袁宗道(1560—1600)字伯修,万历十四年会试第一,授翰林庶吉士、官至右庶子。袁氏三兄弟中,他年居长而才气较弱,性格也比较平和。不过,公安派反对拟古的文学观,最初是由他提出的。有《白苏斋集》。袁中道(1570—1623)字小修,号凫隐居士,万历四十四年进士,曾任国子监博士、南京礼部郎中等职。他中进士时已四十六岁,久有怀才不遇之慨。年轻时以豪侠自命,任情放浪,喜游历。所作诗文(尤其散文)富于才气和个性。有《珂雪斋集》。另外,陶望龄、江盈科等,都是与三袁关系密切的文人。 在整个晚明文学的思想理论方面影响最大的实际是李贽。关于他的情况已在本编《概说》中作大略的介绍,不再重复。袁氏三兄弟均与李贽有密切交往,李贽也曾对袁宏道极表赞赏。公安派的文学观主要是从李贽的思想学说中发展出来的,所以它的基点不在于诗文的语言技巧,而在于个性解放的精神。袁宏道在无意中读到徐渭的诗集时惊喜莫名,对这位几乎湮没无闻的前辈表示出极大的尊敬,也正是因为徐渭的身上表现了狂傲而不可羁勒的个性。 作为公安派理论核心的口号是“独抒性灵”。袁宏道《叙小修诗》称其弟之作: 大都独抒性灵,不拘格套,非从自己胸臆流出,不肯下笔。有时情与境会,顷刻千言,如水东注,令人夺魄。其间有佳处,亦有疵处;佳处自不必言,即疵处亦多本色独造语。然予则极喜其疵处,而所谓佳者,尚不能不以粉饰蹈袭为恨,以为未能尽脱近代文人气习故也。 又江盈科在《敝箧集序》中引述袁中郎的话说: 诗何必唐,又何必初与盛?要以出自性灵者为真诗耳。夫性灵窍于心,寓于境。境所偶触,心能摄之;心所欲吐,腕能运之。……以心摄境,以腕运心,则性灵无不毕达,是之谓真诗。 “性灵”原不是新鲜的辞语,南北朝时就颇为习用。如庾信称“含吐性灵,抑扬词气”(《赵国公集序》),颜之推称“文章之体,标举兴会,发引性灵”(《颜氏家训》),其意义大致与“性情”相近。明代中后期,六朝文风重新受到重视,“性灵”一词在王世懋、屠隆等人的诗文评中又使用得多起来。 袁中郎进一步在这里面加入了鲜明的时代内容和具体的艺术要求,使之成为影响一代人的文学口号。首先,袁中郎的“性灵说”是出于李贽的“童心说”,它和“理”,和“闻见知识”——即社会既存的行为准则、思维习惯处于对立的地位。 在中郎看来,“性灵”外现为“趣”或“韵”,而“趣得之自然者深,得之学问者浅”。所以童子是最有生趣的,品格卑下的“愚不肖”,只知求酒肉声伎之满足,“率心而行,无所忌惮”,也是一种“趣”;恰恰是讲学问做大官的人,“毛孔骨节俱为闻见知识所缚,入理愈深,然其去趣愈远矣”(《叙陈正甫会心集》)。同样,稚子“叫跳反掷”、醉人“嬉笑怒骂”,因为“理无所托”,所以“自然之韵出”(《寿存斋张公七十序》)。总之,保持人性的纯真和活泼是首要的,真实的卑下也比在封建教条压抑下形成的虚伪的高尚要好。其次,袁中郎在强调“性灵”时,明确地肯定了人的生活欲望的流露与表现。他在《叙小修诗》中说,较之文人诗篇,“闾阎妇人孺子所唱”的歌谣更有流传的价值,因这些歌谣“任性而发,尚能通于人之喜怒哀乐嗜好情欲”。在向来的正统文学观中,诗文的首要义务是载道明志,有益于教化,虽不反对抒情,却要求保持所发之情的纯正无邪,不越出“礼义”的范围。而中郎以自由地抒发“喜怒哀乐嗜好情欲”为“可喜”的“真声”,正是要打破对于文学所加的种种道德束缚,伸张新鲜真实的生活情感与欲望在文学中的权利。再有,袁中郎所说的“性灵”,还意味着独特的个性表现。他在《徐文长传》中说,文长的诗“虽具体格时有卑者,然匠心独出,有王者气,非彼巾帼事人者所敢望也”。换言之,诗不妨有疵病,却不能没有强有力的人格精神。在前引《叙小修诗》中,他更明确地说,小修诗“佳者”未必令他喜欢,因为不免有蹈袭前人的痕迹,而“疵处”却因“多本色独造语”而令他“极喜”。如此,在评价标准上,他把诗的个性放在了诗的完美之上。要求诗不托于“理”、不托于“闻见知识”,而发之于真实的情性,要求诗自由地抒发人的生活欲望(这里面包含着未必与封建道德合拍的内容),要求诗表现出个人的独特创造,这三者构成袁中郎“性灵说”的主要内涵,而与前人所说的“性灵”形成区别。 标举“性灵”,也是同流行的拟古诗风的强烈对抗。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过去的文学史常简单地将公安派视为前后七子的对立面,这在相当程度上是不符合事实的。实际上,袁中郎对李梦阳、何景明有相当高的评价,如《答李子髯》诗云:“草昧推何李(谓诗界草昧之际,首推何李开辟之功),闻知与见知。机轴虽不异,尔雅良足师。”在追求“真诗”、宣称“真诗在民间”的观点上,他更是与李梦阳一脉相承。对于后七子尤其李攀龙,袁中郎批评较严,但对王世贞却也不无好评。另一方面,袁中郎并不把“复古”和“拟古”等同看待,这一点值得注意。因为前后七子倡导“复古”,具有隔断宋代理学对于文学的影响、恢复文学的抒情特征的意义,对此他也是赞同的。《雪涛阁集序》提出“夫复古是已”,但不应“以剿袭为复古”,对二者作出了明白的区分。总之,公安派的理论,在强调真情,反对宋人“以文为诗,流而为理学”(同上)等基本方面承续了李梦阳以来的文学观点,但他们并不主张着力摹仿古人的“格调”、“法度”,在这一点上与前后七子都不同。他们认为每个时代的文学都自己的特性,互不相袭;每个时代的语言也在不断变化,“时有古今,语言亦有古今,今人所诧谓奇字奥句,安知非古之街谈巷语耶?” (袁宗道《论文》上)所以作家应该用自己的语言来表现自己真实的思想感情,而不必谈什么“文必秦汉”、“诗必盛唐”。 他们所批判的对象,主要是在后七子宗派主义作风下形成的以拟古为复古,“有才者诎于法,而不敢自伸其才,无之者拾一二浮泛之语,帮凑成诗……一唱亿和,优人驺子,皆谈雅道”(袁宏道《雪涛阁集序》)的诗坛风气。特别是对后七子诗派末流的粗滥而毫无性情的假古董,攻击尤烈。袁中郎常指斥这一流作者为“钝贼”,甚至刻薄地骂为“粪里嚼查,顺口接屁,倚势欺良,如今苏州投靠家人一般”(《张幼于》)。 因为文坛上的宗派势力和剿袭作风,已经成为自由地抒发性灵的新文学的极大阻碍。 公安派的文学理论在文学史上有很重要的意义,它实际是资本主义萌芽时期新的社会思潮在文学领域中的直接反映。李贽反对以儒家经典规范现实社会与人生,袁宏道等反对以前代的文学典范约制当代的文学创作,而提倡一种具有时代性、个人性、真实性,能够表现内在生活情感与欲望的文学,在不同程度上都意味着对旧的精神传统的破坏。但另一方面,公安派的理论也存在显著的局限和前后矛盾。从人生态度来说,袁宏道等人并不具有李贽那样公然以“异端”自居的反叛精神,他们对于守旧的政治与社会势力既抱有强烈的厌憎,又抱有很大的畏惧。还在李贽遭迫害前几年,袁宏道就已感觉他的见解“尚欠稳实”——实即太过偏激(见袁中道为他写的行状),并忧念“今时作官,遭横口横事者甚多”(《答黄无净祠部》)。至李贽死后,他们以之为戒的畏祸之心更重(见袁中道《李温陵传》、陶望龄《辛丑入都寄君奭弟书》等)。所以公安派的文学理论虽以个性解放的精神为底蕴,但“独抒性灵”必然会遭到的个人与群体的正面抗争,则是他们较少涉及的。袁宏道解释“性灵”文学所提及的实例,大多具有虽有违于传统文化精神却并不直接与社会激烈冲突的特点。从前后变化来说,袁宏道早期诗论,对“劲质而多怼,峭急而多露”的风格很表赞赏(《叙小修诗》),后来却提出:“凡物酿之则甘,炙之则苦,唯淡也不可造;不可造,是文人真性灵也。”(《叙咼氏家绳集》)已经对“性灵”加上了一道限制,似乎以前他所表彰的那种劲质、峭急的诗风不能算是“真性灵”了。这根本上也不是艺术趣味的变化,而是人生态度一步步退缩的必然结果。 还有一个问题是:文学终究是一种艺术创造,对于艺术性的推究是不可缺少的。就此而言,前后七子重视“格调”、“法度”,主张向古人学习,也是合情合理的。公安派为了强调“独抒性灵”,打破模拟的风气,有些观点虽有矫枉过正的意义,但其偏激的一面(如袁宏道认为袁中道的诗疵处比佳处可爱),不可避免地包含着隐患。特别是讲究形式的诗歌,容易因此而流于率易。钱谦益一方面肯定“中郎之论出,王、李之云雾一扫,天下之文人才士始知疏瀹心灵,搜剔慧性,以荡涤摹拟涂泽之病,其功伟矣”,同时也指出其影响的消极面: “机锋侧出,矫枉过正,于是狂瞽交扇,鄙俚公行,雅故灭裂,风华扫地。”(《列朝诗集小传》)撇开其立论的基点不谈,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 youth扫校 |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