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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红楼梦》的作者及成书过程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名霑,字梦阮,“雪芹”是他的别号,又号芹圃、芹溪。约生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卒于乾隆二十七年(1763)除夕或次年除夕。曹家的祖上本是汉人,约于明永乐年间迁到辽东,后被编入满洲正白旗。清初时他的高祖曹振彦随清兵入关,立有军功,曹家成为专为宫廷服务的内务府人员,家族开始发达起来。他的曾祖曹玺的妻子当过康熙的保姆,而祖父曹寅小时也作过康熙的伴读。 由于这种特殊的关系,康熙登基后,曹家得到格外的恩宠。康熙二年(1763),暂玺授江宁织造,此后曹寅及伯父曹颙、父亲曹袭任此职,前后达六十余年。江宁织造名义上只是一个为宫廷采办织物和日常用品的小官,但实际上则是康熙派驻江南、督察军政民情的私人心腹,康熙六次南巡,其中四次由曹寅接驾,并以江宁织造府为行宫;同时江宁织造还控制着江南的丝织业,从中获取极大的利益。曹雪芹就是在这种繁盛荣华的家境中度过了他到十三岁为止的少年时代。 康熙死后,曹家的境况发生了急剧变化。经过激烈的宫廷斗争才获得皇位的雍正,急于巩固自己的地位,这也包括肃清其父亲的内外亲信。雍正五年(1727),曹以解送织物进京时“苛索繁费,苦累驿站”、“织造款项亏空甚多”等罪名被革职,家产也被抄没(见“雍正五年上谕”),全家迁回北京。最初,曹家还蒙恩稍稍留下些房产田地,后于乾隆初年又发生一次详情不明的变故,遂彻底败落,子弟们沦落到社会底层。 曹雪芹本人的情况现在了解得还很少,只能从他的好友敦诚、敦敏和张宜泉等人留下的不多的诗中以及其他很少的零散材料中探知些许。回京后,曹雪芹曾在一所宗族学堂“右翼宗学”里当过掌管文墨的杂差,地位卑下,境遇潦倒,常常要靠卖画才能维持生活。但作为一个经历过富贵繁华而又才气横溢的人,他很难放下自己的尊严;他的个性豪爽旷放,朋友们比之为示俗人以白眼的阮籍。他的一生的最后十几年,流落到北京西郊的一个小山村(《红楼梦》就是在那里写成的),生活更加困顿,已经到了“举家食粥酒常赊”(敦诚《赠曹芹圃》)的地步。乾隆二十六年(1762)秋,爱子夭亡,不久,他也伤感谢世,留下一个新娶不久的继妻和一部未完成的书稿。敦诚《挽曹雪芹》诗以“孤儿渺漠魂应逐,新妇飘零目岂瞑”这样哀切的句子,写出其最后的凄凉。 在封建时代残酷的权力斗争中,像曹家那样由盛而衰的剧变,并非罕见。但只有亲身经历这种剧变的人,才会对人生对社会对世情产生一种不同寻常的真切感受,这和旁观世事变幻者的感受不同。在饱经沧桑之后,曹雪芹的郁结的情感需要得到宣泄,他的才华也需要得到一种实现,从而,他的生命才能从苦难中解脱而成为有意义的完成。他选择了艺术创造——被不幸的命运所摧残的天才重建自我的唯一方式。《红楼梦》第一回记述道:“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而后又题一绝云: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也许可以说,中国历史上除了司马迁作《史记》,再没有人像曹雪芹这样以全部的深情和心血投入于一部著作的写作。但他去世时,全书仅完成前八十回,并留下一些残稿,这些残稿后来也佚失了。 从《红楼梦》的第一回来看,曹雪芹对这部小说似乎考虑过好几个书名,文中提及的有《石头记》、《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乾隆四十九年甲辰(1784)梦觉主人序本正式题为《红楼梦》,在此以前,此书一般都题为《石头记》,此后《红楼梦》便取代《石头记》而成为通行的书名。 《红楼梦》的版本有两大系统。一为“脂本”系统,这是流行于约乾隆十九年(1754)到五十六年(1791)间的八十回抄本,附有“脂砚斋”(作者的一位隐名的亲友)等的评语,故名。现存这一系统的本子有十几种。另一为“程本”系统,全书一百二十回,由程伟元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初次以活字排印(简称“程甲本”),又于次年重经修订再次以活字排印(简称“程乙本”),以后的各种一百二十回本大抵以以上二本为底本。这种本子的后四十回,一般认为是高鹗续写的,但也有人对此表示怀疑。高鹗(约1738—约1815)字兰墅,别署“红楼外史”,汉军镶黄旗人,乾隆六十年(1795) 进士,官至翰林院侍读。后四十回的艺术水平较前八十回有相当的差距,但比起其他名目繁多的红楼续书仍高出许多。它终究给《红楼梦》这部“千古奇书”以一种差强人意的完整形态,满足了一般读者的要求。因而,这一系统的本子也就成为《红楼梦》的流行版本。 二、《红楼梦》是怎样的书 在中国过去的年代中,由于儒家经学传统的影响,只要是一部比较优秀的著作,许多人总喜欢从中搜寻出文字之外的“微言大义”来,而不肯承认一部完全从日常生活着笔的文学作品,本身足以包含不朽的价值。《红楼梦》问世以后,流传日广,穿凿附会之说也日多。或认为此书是影射清初大学士明珠家事,或认为是影射清顺治、康熙两朝的历史,或认为是影射董小宛与顺治帝事;而近世学者蔡元培,还提出此书是寓含民族意识、提倡反清排满的政治小说(见《石头记索隐》)。到了王国维、鲁迅、胡适,对《红楼梦》的研究虽各具不同的眼光,但都归结到小说的艺术价值上来了。 《红楼梦》以爱情故事为中心线索,在贾府这一世代富贵之家从繁盛到衰败的过程中,写出以贾宝玉和一群红楼女子为中心的许多人物的悲剧命运,反映了具有一定觉醒意识的青年男女在封建体制和封建家族遏制下的历史宿命。这里面包含了曹雪芹自身的家族和个人背景,以及他对人生的认识。 关于为什么要写这样一部小说,即小说的主旨是什么,作者在小说的开头就有明确的交代: 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自又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之大无可如何之日也。当此,则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绔袴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 这一段自白包含三层意思,并由此构成小说中最重要的三层意蕴:一是家族在腐败中走向破落,繁华成空;二是个人的禀性趣味与家族和社会的要求相背离,以至人生失落,无所归依;三是回顾如梦人生时,唯一值得怀念的,是一群“闺阁女子”,因此最令人悲悼的,也就是她们的悲剧命运。在特定的环境和遭遇中,当个人的价值难以实现甚至无法确定时,在异性中追求感情的满足,并通过对爱情的体验乃至幻想来感受生命的美好,这是古今中外文学反复描述的人类生活现象。《红楼梦》正如书名所提示的,是写了一场由女性的光彩所映照着的人生幻梦;又正如作者以“悼红轩”为书室名所提示的,是写了对由女性所代表的美的毁灭的哀悼。但是,《红楼梦》却不能简单地视为言情小说。女性的美好、爱情的可贵,正是作为以男性为代表的社会统治力量和正统价值观的对立面而存在的;所谓“美的毁灭”,也不仅是难以预料的命运变化所致,而更多的是由于后者对前者的吞噬。在描写爱情故事的同时,作者反映了广大的社会生活面和深入的人生体验,表现了不同人生价值观的冲突,从而赋予这部小说以深刻的意义。 《红楼梦》的全部故事情节是在贾府的衰败史上展开的。 虽然作者对这种衰败作出类似虚无主义的解释,所谓“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所谓“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但作为天才的艺术家,作者并不以这种解释为满足,而是以对于生活本身极细致的观察,以前所未有的真实性,描绘出一个贵族家庭的末世景象。 欲写其衰,先写其盛。小说开头的十几回,写刘姥姥初入荣国府的见闻,写宁国府为秦可卿出殡时的声势,写元春选妃、省亲,层层推进地表现出贾府特殊的社会地位和令人目眩的富贵豪奢。但就在这烈火烹油似的繁华景象中,透出了它不可挽救的衰败气息。钱财方面固然是坐吃山空,内囊渐尽,费力地支撑着大家的体面,而尤其不堪的是,合宁、荣两府,那些作为家族支柱的男性,有炼丹求仙的,有好色淫乱的,有安享尊荣的,有迂腐僵硬的,却没有一个胸怀大志、精明强干的。这个大家族最后终于不禁外力的一击,而彻底崩溃。按原作的意图,生长于“温柔富贵乡”的贾宝玉流落为乞儿,巧姐沦落为妓女,命运给予他们如此残酷的安排。这一部家族史在封建时代是具有典型性的,同时,不管作者是有意还是无意,他通过描写贾府的衰败,贾府的主人们的无能与堕落,也反映出整个社会的衰败气氛及其统治力量丧失生机的萎靡状态。 在反映贾府衰败的过程中,作者还写出了它的广泛的社会联系:与贾府结为姻亲的薛家、史家、王家,彼此“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由此喻示表现于贾府的一切,都并非孤立的现象;贾雨村徇情枉法,王熙凤私通关节、仗势弄权,薛蟠打死人浑不当事……,这些都反映出豪门势族在社会上的无法无天和封建法律对于他们的无效;乌进孝缴租的那一张名目繁多的帐单,和贾珍对此而发的“这够做什么”的牢骚,显示这一家族的经济基础和剥削性质;甚至,像袭人探家的细琐情节,也构成平民生活与贵族生活的对照。凡此种种,使小说在以贾府为中心的同时,展现广阔的社会生活景象。 贾宝玉是《红楼梦》中的核心人物。这一人物形象无疑有作者早年生活的影子,但也渗透了他在后来的经历中对社会与人生的思考。在贾宝玉身上,集中体现了小说的核心主题:新的人生追求与传统价值观的冲突,以及这种追求不可能实现的痛苦。 在小说的第一回,作者就以神话为象征,写女娲补天时,炼就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巨石,单剩一块未用,弃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此石“灵性已通,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材不堪入选,遂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后有一僧一道将此石化为一块小小的美玉,携到“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去安身乐业”,它就是贾宝玉出生时口中所衔的“通灵宝玉”,也是“宝玉”本人。 这个神话故事揭示了贾宝玉这一形象的本质特征——他是一个具有良材美质的“废物”。 具有良材美质的“废物”,这显然是悖谬的表述,而悖谬的产生,在于个人与社会的相互背离和相互抛弃。前面所引作者表示自责和忏悔的一段话中,所谓“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等种种“劣迹”,都一一通过肯定的笔调呈现在贾宝玉身上:他和他的严正的父亲相视若仇,是贾政眼中的“逆子”;他读《西厢记》那么津津有味,一沾到科举程文之类就头疼不已;他不但和大观园中的女孩们如胶似漆,就是同“呆霸王”薛蟠也混得来,可以在一起快活地唱市俗小调,却不乐见正经宾客;他本是个“无事忙”的“富贵闲人”,但听到别人劝他讲究“仕途经济”,便直斥为“混帐话”……。总之,那个时代社会体制中一切公认为有价值的东西,都遭到他的蔑视和抛弃,因而,他就既成为社会政治结构的“废物”,也成为他的“诗礼簪缨之族”的“废物”。但正像宝玉的前身是“补天”之石的神话所暗喻的,追求某种社会性的功业,仍然是作者所肯定的,然而他无法在现实中为宝玉找到一条可行的道路。宝玉的形象,在本质上和《儒林外史》中为“正经人”所不齿的杜少卿很相似,但吴敬梓对原始儒学的信仰,尚能使他让杜少卿参与祭祀泰伯祠那样的“盛典”(尽管作者意识到这也是虚幻的),而在《红楼梦》中,连这种聊可自慰的安排都无法作出。所以,贾宝玉所具备的良材美质,对于他的潜在志向而言,也成了“废物”。 一个追求健康的自由生命、不愿在陈旧的社会规范中僵死或腐烂的才智之士,不能为社会体制所容而成为“废物”,这样的描述已足以发人深思,而无需进一步曲求其深了。 爱情是人生幸福和美感的来源之一,也是痛苦的人生的避难所。在社会生活中失去意义、失去归宿的贾宝玉,便把他的全部热情灌注在大观园那一群年轻女性的身上了。以作者强烈的主观意向塑造出来的宝玉形象,是一个天生的“情种”。一岁时抓周,“那世上所有之物摆了无数”,他“一概不取,伸手只把些脂粉钗环抓来”;七八岁时,他就会说“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 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更有一句因林黛玉而起、对紫鹃所说的话:“活着,咱们一处活着;不活着,咱们一处化灰化烟,如何?”情已经成了生命的唯一意义,唯一立足之地。 在宝玉作为贾府的富贵分子的现实身份上,他的生活方式绝非严谨。但与此同时,作者又通过宝玉的形象表达了一种理想化的态度,即第五回警幻仙姑赞许宝玉的“意淫”—— 这是一种对美丽女性的纯情感、近乎是精神性的爱慕,而不带有“欲”的成分。它把异性之间的情感升华为诗意的、纯净的美感,使之可以成为无意义的人生中的意义,成为对抗社会公认价值观的精神力量。 贾宝玉对于青年女性的普遍性的痴迷,是这种“意淫”的表现;他和林黛玉的爱情,更是这种“意淫”的集中表现。在《红楼梦》中,宝黛两人既有一层表兄妹的现实关系,更有一层以神话形式——所谓“木石前盟”,即“石头”的化身曾在仙界天天为一棵仙草浇水,仙草遂化为绛珠仙子,与“石头”同下人间,愿以毕生之泪还报其恩情——所表达出来的象征关系。在现实关系中,他们的爱情是因长年的耳鬓厮磨而自然形成,又因彼此知己而日益加深的。宝玉曾对史湘云和袭人说:“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帐话(指“仕途经济”)不曾?若他说过这些混帐话,我早和他生分了!”但这种爱情注定不能够实现为两性的结合,因为在象征的关系上,已经规定了他们的爱情只是生命的美感和无意义人生的“意义”。所以在故事情节的发展中,“木石前盟”被世俗化的“金玉良缘”所取代,而最终导致宝玉的出家。——这种诗化的爱情带有先天的脆弱性。 包括黛玉在内的寄托着作者的感情和人生理想的女性,在小说中逐一走向毁灭——有的被这腐败没落的贵族之家所吞噬,有的随着这个家庭的衰亡而沦落。由女儿们所维系着的唯一净土也不能为现实的世界所容存,所以《红楼梦》终究是梦。在作者的描述下,这个现实世界毁灭人的价值,毁灭美的事物,最后只剩下梦幻一般的对于美的事物的执着怀想。但这种执着怀想给人世留下了深长的感动。 曹雪芹的《石头记》原计划写多少回已无法知道,高鹗所续的后四十回,给人的感觉是收束有些急促,显得变故迭起,一片惊惶。从总体上看,后四十回还是保持了原作的悲剧气氛,这是难能可贵的。但最后作者以贾府复振、“兰桂齐芳”来收结全书,还让贾宝玉中了个举人才出家,以迎合市俗的阅读心理,则又破坏了这种悲剧特色。后四十回中写得用力、也最为人称道的,是宝玉被骗与宝钗成婚、同时黛玉含恨而死的情节。如以一般的标准衡量,已经达到了较高的艺术水准;但如以原作的标准来比较,仍有一种浅薄的感觉。 三、《红楼梦》的艺术成就 《红楼梦》是一部天才的、又是精心构撰的巨作。“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在艺术上,它达到了中国小说前所未有的成就。鲁迅称许说:“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 《红楼梦》有一个宏大而精致的长篇结构,试加解析,我们可以发现小说中包含这样一些层次: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三人的感情和婚姻纠葛,是小说的中心线索;由此扩展,大观园是小说人物活动的主要场所,贾宝玉与林、薛及园中其他诸多女性的命运,是小说的基本内容;大观园作为贾府的一部分,这里发生的一切,又与整个贾府即宁国府、荣国府的种种活动密切联系,贾府由盛入衰的过程,以及贾府中复杂的家族矛盾、贾府中其他人物的命运,同样是小说的基本内容,且贾府中的男性与大观园这一女性世界具有对照意味;由此扩展,贾家与薛家、史家、王家的所谓“四大家族”,构成一个社会阶层。虽然除薛家外,其余二家在小说中很少出现,但这种以贾家为主、薛家为辅,带及史、王两家的结构方法,足以反映出这一特殊阶层的面貌;再由此扩展,以贾家为主、薛家为辅的贵族世家,又与外界发生广泛的牵连,上至皇宫,下至市巷、乡野,时近时远地反映出整个社会的状况;在这一切之上,又有一个隐隐绰绰的虚幻的神话世界,它不断暗示着“红楼梦”的宿命,使小说始终在花团锦簇的景象中透着幽凄的气息。 《红楼梦》具有很强的写实性,这也是作者明确的艺术追求。第一回中说:“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书中第五十四回还借贾母之口,对才子佳人故事陈套的不合情理作了相当准确的批评。虽然书中也有些作为哲理意蕴的象征表现而存在的荒诞神异的成分(主要集中在第一和第五回),和小说的写实情节彼此映照,但它又游离于写实情节之外,不致对之产生干扰。另外,小说中对宝、黛的爱情有些“诗化”的渲染,但这种“诗化”同样受到适当的控制,并不脱离由各色人物共同构成的活生生的生活环境。 因而,整个《红楼梦》的故事,是在自然的生活状态下展开的。前八十回中,虽高潮迭起,却没有因为纯属偶然巧合的因素而发生的突兀离奇的情节;各种生活场景的描写,都尽可能在平平实实中此起彼伏地交替变化。而全书精美的结构,就隐藏在这样自然的情节中。 《红楼梦》最值得称道的,是人物形象的塑造,而在这方面同样表现出写实的特征。作者对于他笔下的人物,当然是有喜有憎,但他完全避免了浮浅的夸张和概念化的涂饰,而以深入的体察和天赋的灵感为凭藉,表现出人性的丰富含蕴及其在不同生活状态中的复杂情形。在八十回的篇幅中,有上百个来自社会不同阶层、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物在活动,而无不自具一种个性、自有一种特别的精神光彩。同样是追求个性表现的准确生动,《红楼梦》和《儒林外史》的朴素、简练、明快的笔法不同,它要更讲究精雕细刻。哪怕是出场很少的人物、如书僮茗烟,乳母李嬷嬷,丫环金钏儿、彩霞等等,竟也是写得维妙维肖、栩栩如生,足以显示作者的才华和一丝不苟的创作精神。用譬喻的方法来说,《红楼梦》犹如一位天才导演和一群天才演员合作的演出,不论角色的主次,哪怕是几个动作,几句台词,也必定演得有声有色、有情有味,不肯随便敷衍过去。 在《红楼梦》的主要人物中,关于贾宝玉前面已经说了很多,不再涉及。此外引人注目的,首先是王熙凤,作为荣国府的管家奶奶,她是《红楼梦》女性人物群中与男性的世界关联最多的人物。她“体格风骚”,玲珑洒脱,机智权变,心狠手辣。她对家族的腐朽和衰败看得比谁都透彻,但她绝不肯牺牲自己来维护家族的命运;她不但不相信传统的伦理信条,连鬼神报应都不当一回事。作为一个智者和强者,她在支撑贾府勉强运转的同时,尽量地为个人攫取利益,放纵而又不露声色地享受人生。而最终,她加速了贾府的沦亡,并由此淹没了自己的美丽而邪恶、富有才干的生命。在《红楼梦》中,这是写得最复杂、最有生气而且又是最新鲜的人物。 薛宝钗的精明能干不下于王熙凤,但她却具有封建“妇道”伦理所要求的温良贤淑,所以她的言行举止就显得委婉内敛。她有很现实的处世原则,能够处处考虑自己的利益,但她同样有少女的情怀,有对于宝玉的真实感情。但她和宝玉的婚姻最终成为空洞的结合,作为一个典型的“淑女”,她也没有获得幸福。作为宝钗对映形象的林黛玉,是一个情感化的、“诗化”的人物。她的现实性格表现为聪慧伶俐,由于寄人篱下而极度敏感,有时显得尖刻。另一方面,正因为她是“诗化”的,她的聪慧和才能,也突出地表现在文艺方面。在诗意的生涯中,和宝玉彼此以纯净的“情”来浇灌对方的生命,便是她的人生理想了。作为小说中人生之美的最高寄托,黛玉是那样一个弱不禁风的“病美人”,也恰好象征了美在现实环境中的病态和脆弱。 值得注意的是,《红楼梦》中不仅写出了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贾探春以及女尼妙玉这样一群上层的女性,还以深刻的同情精心刻画了晴雯、紫鹃、香菱、鸳鸯等相当数量的婢女的美好形象,写出了她们在低贱的地位中为维护自己作为人的自由与尊严的艰难努力。这里晴雯是最令人喜爱的,她“心比天高,身为下贱”,俏丽明艳,刚烈孤傲,敢于反抗。当她担着“狐狸精”的无辜罪名被赶出大观园、垂死于病榻之际,对着偷偷赶来探望的宝玉,挣扎着铰下自己的指甲,脱下自己的内衣交给他,哭着道:“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既担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 即使死了,她也不肯低头,她要证明自己是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意志生存的。鸳鸯面对主人贾赦的无耻的占有欲,不惜以死来维护自己的意志,同样是壮丽的一幕。包括温顺乖巧、善于迎合主子心意的袭人,也有她的另一面。当宝玉对她说起希望她的两个姨妹也到贾府中来时,她便冷笑道:“我一个人是奴才命罢了,难道我的亲戚都是奴才命不成?”她并没有忘记自己的痛苦。在贾府之外,作者也写了不甘被富贵公子当作玩物、美丽而刚烈的尤三姐。对于这一群人物细致的关注和倾注感情的描绘,表现出人道主义的光彩。 贾府中的男性如贾赦、贾珍、贾琏、贾蓉等人,大都表现为道德堕落的状态。他们享受着家族的繁华,却没有维护这种繁华的力量;而且,连他们的堕落,也不具有《金瓶梅》中西门庆所表现出的邪恶的生气。与这一群人成为对照的是贾政。他所拟的一则谜语中“身自端方,体自坚硬”两句,颇有自我写照的意味;他的一切行为和人生趋向,也很符合封建卫道士的标准。然而,他却是一个智力平庸、才能低下、趣味卑俗的人物;在缺乏生气这一点上,他和前一类人物是相同的。所以说,在体现贾府之衰败不可挽救的意义上,在使贾宝玉的天赋材质成为“废物”的意义上,他的形象甚至比前一类人物更显得深刻。 另外特别值得提及的是刘姥姥。这一位乡间老妇,本是深于世故,为生活所迫,却以装痴弄傻的表演,供贾母等人取乐。然而,最后却是她解救了巧姐(按原作的提示,似在巧姐沦为娼妓时)。这一个出场时极似戏曲中丑角的人物,可笑可怜却又可敬,人性的含蕴十分丰富。在她的身上,表现了曹雪芹对下层人物的理解。 《红楼梦》中的人物形象,具有鲜明特色的还有许多,可以排列成一条很长的五光十色的人物画廊。他们在中国文学史上,具有不朽的价值。 《红楼梦》的语言,也有很高的造诣。它的叙事文字,既是成熟的白话,又简洁而略显文雅,或明朗或暗示,描写人情物象准确有力;它的对话部分,尤能切合人物的身份、教养、性格以及特定场合中的心情,活灵活现,使读者似闻其声、似见其人。如第二十回中,写贾环和丫环莺儿掷骰子,输了钱哭起来,遂被宝玉撵了回去。他的母亲赵姨娘问明缘故,啐道: 谁叫你上高台盘去了?下流没脸的东西!那里顽不得?谁叫你跑了去讨这没意思? 凤姐在窗外听见,先斥责赵姨娘: 他现是主子,不好了,横竖有教导他的人,与你什么相干!——环兄弟,出来!跟我顽去! 然后一面吩咐丫环,一面教训贾环: 去取一吊钱来,姑娘们都在后头顽呢,把他送了顽去。——你明儿再这么下流狐媚子,我先打了你,打发人告诉学里,皮不揭了你的! 赵姨娘对宝玉受众人宠爱而贾环不讨人欢喜一直怀恨,于是把这种不满都发泄在贾环身上。但在封建宗法伦理中,赵姨娘虽以丫环被贾政收为妾,身份却依然是奴才,她的儿子贾环却是主子。所以凤姐听到她骂儿子又兼及宝玉,便不客气地教训她。对于贾环,凤姐根本也是看不起的,但却要求他有主子的样子。在这里,赵姨娘卑下的个性和怨恨的心理,王熙凤盛气凌人的威势,以及贾环在母亲身边染得的委琐,一一跃然纸上。《红楼梦》中这样的神来之笔,实是随处可见,它使读者如同进入了一个活的世界。 另外,《红楼梦》行文中还杂有不少诗、词、曲、骈文,这是中国古代小说的一种传统。在《红楼梦》中,这一形式的运用,与小说的情节以及贵族生活的气氛,结合得比较密切;诗词之类的质量也比较高,显示了作者的古典文化修养。 如林黛玉的《葬花词》、贾宝玉的《芙蓉女儿诔》,单独地看,也都堪称佳构。但尽管如此,这种古典气息对于小说的流畅性还是有妨害的。 《红楼梦》是一部具有历史深度和社会批判意义的爱情小说。它颠倒了封建时代的价值观念,把人的情感生活的满足放到了最高的地位上,用受社会污染较少、较富于人性之美的青年女性来否定作为社会中坚力量的士大夫阶层,从而表现出对自由的生活的渴望。从而,它也前所未有地描绘出美丽聪慧、活泼动人的女性群像。虽然《红楼梦》始终笼罩着一种宿命的伤感和悲凉,但也始终未曾放弃对美的理想的追求。在引导人性毁弃丑恶、趋向完美的意义上,它是有着不朽价值的。 ------------------ youth扫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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