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一个不寻常的女人——郑苹如
当年《良友》画报的主编之一马国亮先生在二○○二年出版的回忆录《良友忆旧——一家画报与一个时代》一书中的《不寻常的封面女郎》一节中,这样写着:
有侵略,就有反侵略,有汉奸,就有反汉奸。刊登“卢沟桥事变”的一百三十期的《良友》,其封面也与过去各期封面一样,是一位小姐的半身像。但这位小姐不是一位平凡的女性。正因为这样,她不让我们在该期的目录上,写出她的全名,只写了“郑女士”三字。直到好几年以后,我们才知道她是一个轰轰烈烈,献身抗敌的爱国烈士。她的全名是郑苹如。那时候,日本军国主义者不断以武力蚕食我国的同时,也在掠夺到的地方树立伪政权,施行以华治华的狡狯伎俩。为挫败敌人的阴谋,为使为虎作伥的败类丧胆,郑苹如就是我方执行这一任务的工作人员之一。她原是我国法院的一个法官的女儿,家住上海旧称法租界的万宜坊。当时她打入一个汉奸集团,准备执行上级的计划,为国除奸。不料事机不密,被日军拘捕,终以身殉,为国牺牲。我们刊登这封面时并不知情。只在全面抗战军兴以后才略有所闻。已故中国著名学者郑振铎先生和郑苹如的父亲是素识,曾亲口谈过此事。在以后的年月中,《良友》也没机会表扬这位壮烈殉难的中华儿女。事隔五十年的今天,我认为仍应该把她的英勇行为告诉我们过去的读者,并表示我们对她的敬意。
郑苹如,浙江兰溪人,一九一八年生。父亲郑钺,又名英伯,早年留学日本法政大学,追随孙中山先生奔走革命,加入了同盟会,可说是国民党的元老。他在东京时结识了日本名门闺秀的木村花子,花子对中国革命颇为同情,两人结婚后花子随着丈夫回到中国,改名为郑华君。他们先后育有二子三女,郑苹如是第二个女儿,从小聪明过人,善解人意,又跟着母亲学了一口流利的日语。她有一个哥哥叫南阳,是学医的,一个妹妹模样儿生得和她差不多,也爱好修饰,举止浪漫,有人便把她俩叫做郑家的一对姊妹花。而郑钺在回国后,曾任上海复旦大学教授,还担任过江苏省高等法院第二分院的首席检察官。他与陈果夫、陈立夫的堂弟,“中统”特务陈宝骅关系甚密,交往频繁。因之不仅郑钺做了陈宝骅工作上的帮手,郑南阳与郑苹如兄妹,也做了陈宝骅的朋友。由于陈宝骅的关系,郑苹如成了“中统”的女情报员。
抗战发生后,郑苹如毅然参加抗日救亡运动。上海沦陷后,因她自身的优越条件(社会关系和良好的日语能力),她担任了抗日的地下工作,加入“中统”,这时她只有十九岁。花样年华,风姿绰约的她,是上海滩有名的美人,当时全中国最为畅销、最有影响力的画报——《良友》画报,在一九三七年七月的一百三十期就以她为封面女郎。她的名媛身份可能是间谍工作的一种掩护。
据说她是一位极为优秀的情报员,她凭借母亲的关系,周旋于日寇的高级官佐中,她曾和日本首相近卫文麿派到上海的和谈代表早水亲重攀上关系,继而又通过早水的介绍,结识了近卫文麿的儿子近卫文隆、近卫忠麿,以及华中派遣军副总参谋长金井武夫等人,她探听到汪精卫“将有异动”的重要情报,通过秘密电台上报重庆。可惜政府起先并未重视,直到汪精卫逃出重庆投敌后,方知郑苹如早已掌握此情报。学者罗久蓉亦提到,一九三八年一月淞沪战争爆发后近卫文隆来到中国,任职上海东亚同文书院,不知如何认识了郑苹如,二人经常在赛马场与静安寺路一带夜总会流连忘返。某日清晨,宿舍管理人员突然发现近卫文隆彻夜未归,疑恐遭人绑架。沪西日本宪兵队闻讯后,十分紧张,四处寻找,最后发现他前晚与郑苹如夜宿友人家中。不久之后,近卫文隆即因此被父亲召回东京。
(2)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以后,国民党军事委员会少将参议丁默村从昆明逃往上海日占区,组建了汪伪政权的特务机构“七十六号”特工总部,自任主任,与国民党的“军统”对抗。因为丁默村是国民党特务出身,对“中统”与“军统”的内部机构及活动规律一清二楚,因此在特工战中,“中统”与“军统”常常遭到致命的打击。重庆的国民党当局命令其特务机关抓紧时间,不惜一切代价干掉丁默村。
郑苹如在民光中学读书时,丁默村曾当过这个中学的校长,因此有师生之谊。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这个老色鬼以为郑苹如是贪图他现在的权势,愈发得意,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一九三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丁默村去沪西一个朋友处赴宴,打电话约了郑苹如。“中统”特务立即做好了中途截杀丁默村的计划。郑苹如这天特意打扮得花枝招展、浓香袭人,更引得丁默村神魂颠倒。当郑苹如在宴后提出去买大衣的要求后,丁默村立即用自己的小轿车带上郑苹如直奔西伯利亚皮货店。丁默村这天连一个警卫都没带,只有一个司机还候在车内。“中统”的便衣特务一见目标出现,立即向皮货店靠拢。丁默村并非笨蛋,他时时都在提防会有人暗算自己,因为自己欠下的血债太多。突然他从店内的玻璃镜内观察到有几个可疑的人正向自己靠近,立即知道陷入伏击圈了。老奸巨猾的丁默村放开怀中的郑苹如,让她自己挑衣服,自己叼上一根香烟,借掏火之机掏出一大把钞票,撒得满地都是,对她说:“你自己捡吧。”说完,丁默村猛拉开店门冲了出去。郑苹如惊了一下,随即收住要跨出去的脚:预伏的“中统”局人员要开枪了。“中统”的特务未料到丁默村会一个人冲出来,待辨认确实后立即开枪射击,丁默村已经钻进自己的那辆防弹汽车里去了。司机一见丁默村冲来,知道事情有变,立即发动了引擎,待丁默村一进来就加大油门如箭出弦般地飞奔而去。
“中统”的美人计未能杀死丁默村,却把郑苹如给暴露了。尽管郑苹如在电话里称丁是因为从事“和平运动”而遭重庆政府的暗算,自己邀其买皮衣给了别人可乘之机,而事情与她确实无关。丁默村虽然已明知郑苹如是“中统”特务,可这个老色鬼仍舍不得让他的政敌李士群去杀郑苹如,只怨自己没有小心防范,因此当郑苹如打电话来要钱花时,他马上又派人给送去了几百。郑苹如收到钱后以为丁默村确实没有怀疑,以为自己的色相已经迷住了丁,决定深入“七十六号”特工总部去进一步对丁默村下手。
郑苹如为了安全起见,找到了熟悉的日本宪兵分队长一同去“七十六号”。她以为有沪西宪兵队的这个“小太上皇”同行,“七十六号”即使怀疑也不便于抓她。其实郑苹如错了,丁默村和郑苹如的电话全被李士群监听了。当李士群得知郑苹如在日本宪兵分队长的陪同下来看丁默村,立即请驻“七十六号”的日本宪兵头头涩谷准尉叫出那个沪西的宪兵分队长,告知以实情,接着特务们逮捕了郑苹如。丁默村原不想杀郑苹如,他只想杀杀郑的气焰后收为己有——丁默村确实太迷恋这少女的色相了。在审讯的过程中,郑苹如也声称自己不是“重庆的人”,“丁默村与我相好后,又别有所恋,我实不甘心,就用钱请人来打他”。言语之中把一个政治暗杀说成是男女之间的争风吃醋。而一批与这件案子无关系的女人,如汪精卫的老婆陈璧君,周佛海的老婆杨淑慧,以及李士群的妻子叶吉卿等却一致主张非杀郑苹如不可。一九四○年二月,李士群瞒着丁默村,下令杀害了郑苹如,秘密处决于沪西中山路旁的一片荒地,连中三枪,时年二十三岁。
(3)
郑苹如被枪决后,据说重庆中统局为她开了一个追悼会,也就算了。直到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开始审讯汉奸,她的家人向法院鸣冤控诉,“刺丁案”再度流传开来。一九四六年十一月十六日郑苹如之母郑华君为丁默村杀害郑苹如致函首都高等法院云:
为凭借敌势残害忠良、诉请严予处刑以彰国法事。窃氏先夫郑钺,清末留学东瀛,加入同盟,追随国父及于右任院长,奔走革命有年。辛亥、癸丑两役,先夫皆躬与其事。民国二十四年授命上海高二分院首席检察官,七七事变猝发,先夫悲愤万状,沪淞沦陷即杜门谢客,而敌伪深知其为人望,欲借以为号召,对之极尽威逼利诱之能事。先夫大义凛然,矢志靡他,亟以雪耻救国谆谆教导子女。子曰海澄,投笔从戎,效力空军,与敌周旋之后竟尔成仁,完成其报国素志,女曰苹如,由上海法政学院毕业,爱国之志胜于须眉,二十六年承嵇希宗介绍,加入中央调查统计局工作,以获取敌伪情报及破坏工作为天职。丁逆默村、李逆士群均在沪西极司非尔路七十六号组织伪特工总部,丁逆担任主任伪职,专以捕戮我方爱国同志、献媚日敌为事。熊剑东曾为丁逆逮捕,熊妻与苹如共同设法营救。苹如前肄业民光中学,时丁逆适长是校,苹如借此关系,故得对丁逆虚与委蛇,冀从中获取便利。由是探悉前高二分院郁华庭长、前一特地院钱鸿业庭长之被暗杀,皆由丁逆为厉之阶,盖欲破坏我方在沪整个法院也。该逆向苹如曰:汝父任高二分院首席检察官,亟宜参加和运,若不识时务,勿谓七十六号无人,行将夺取汝父生命云云。苹如闻之愤不可遏,当诉由先夫以情密陈司法院在案。苹如于二十八年奉中统局密令,饬将丁逆置诸重典,遂与嵇希宗及郑杉等暗中会商,决议由苹如以购办皮大衣为由,诱令丁逆同往静安寺路戈登路口西伯利亚皮货店,并于附近伏戎以待。苹如于十二月二十一日午后五时许将丁逆诱到该处,某同志即开枪向之射击,惜乎手术欠精,未能命中,当被遁逸。丁逆由是痛恨苹如,欲得而甘心焉。卒于是月二十六日将苹如捕去,更有丁逆之妻及其他某某两巨奸之妻亦参与逆谋,极力主张应致苹如死命,苹如遂及于难……
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一位杭州的张振华读者致函《大同报》提供一些数据,他说,杀害郑苹如女士是在民国二十八年冬,其时丁默村任苏浙皖肃清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正主任委员是周佛海),兼特工总部部长(伪维新政府亦有番号,类同之苏浙皖绥靖委员会,部长为任援道)。肃委会下分四路,番号是中国国民党反共救国军第一路司令王天木,第二路司令何行健(在好莱坞舞厅被刺),第三路司令田会林,第四路司令林之江。郑女士乃林之江由沪西舞厅绑回,出动汽车四辆,特务人员二十余人,均备有德国自来得手枪。绑回后并不动刑,审问数次,最后由丁默村亲自审问。据说丁逆与郑女士尚有师生之谊,此次系郑女士指挥地下工作同志数人,行刺丁逆未成被捕。在沪西忆定盘路三十七号软禁一月左右,林之江色性天成,竟思污辱郑女士未成(林之江亦欲郑女反抗中央)。郑女士之死全系丁逆主动,张振华信中云:
当时己身行动不自由皆系谎言。极司非尔路七十六号,周佛海不过挂个空衔而已,生死权皆操于丁默村之手。后因郑女士不肯妥协,丁默村命令林之江执行郑女士之死刑。刑场在徐家汇过火车站之荒野地方,其时林之江之卫士不忍下手,命中要害后,由林之江亲自射击三发,一中胸部,二中头部,方始毙命。死时穿着金红色之羊毛内衣,外披马皮大衣,胸前挂有金链及一鸡心金质之照片,大衣及金链等物归林之江取去,提出三百元作为公积金。此一代可敬可佩之郑女士,被丁默村一纸命令而致香殒玉消。今审奸工作尚未完成,特提出一点数据,作为参考。文字之拙劣,在所不计,聊代郑女士一伸奇冤,并加丁默村之罪也。
(4)
丁默村本人在一九四七年二月三日的补充答辩书以郑苹如为日人所杀为自己辩护:
关于郑苹如女士被害一节,以被告所知乃敌寇所为。缘郑母系日人,郑在日生长,日语极佳,日友极多,日籍密友亦不少。郑于民国二十四五年即为敌寇做情报工作,常奔走于上海虹口日人区域,敌方亦视郑女士为半个日本人。二十八年冬,其日友有数人以共产党嫌疑被敌寇逮捕,涉及郑女士,旋又发觉郑女士有暗通中央之嫌。敌寇以郑女士为日方情报员,竟与我中央及共产党同时有关,痛恨异常,故压迫郑母将郑女交出,架往虹口禁闭。郑之密友,日人花水等均被敌方拘押严办。以上情形,被告于事后由敌寇方面陆续闻知,且当时敌寇气焰高涨,郑母既为日人,郑本人又与敌方关系深切,被告有何力量敢捋虎须?倘非敌寇下手,郑女士何致被捕?倘系被告所害,郑母当时必对敌寇控诉,安能迟至今日?况被告当时方被李士群劫持,何能加害他人?故郑女士之被害显系敌寇下其毒手,被告绝对无关……
这是丁默村在面临谋杀爱国志士的严重指控时,为自己脱罪之词。
不过丁默村不能否认他和郑苹如的特殊关系。一九四七年二月一日的审判笔录中,有一段涉及郑苹如被害事。审判长朗读李士群妻叶吉卿与吴四宝妻畲爱珍(此人后来在日本嫁给胡兰成)的口供(两人都说未参与处死郑苹如),然后问丁默村:“你有何话说?”丁答:“吴妻畲爱珍及李士群老婆都说没有,而且郑苹如为人道德很坏,被告不愿说。”问:“女孩子为国家做特工当然是要牺牲自己贞操的,你陪她买大衣是事实吧!”答:“我没有陪她。”法官的冷峻,丁默村的倒打一耙,都是上好的小说材料。
一九四七年五月一日,最高法院以“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罪判处丁默村死刑。判决书中详列丁之罪状,包括“主使戕害军统局地下工作人员及前江苏高二法院庭长郁华与参加中统局工作之郑苹如”。一九四七年七月五日被枪毙了。
而郑苹如的父亲郑钺因不愿以出任伪职而保释女儿,一病不起,于一九四一年初抱恨而终。郑苹如的另一位哥哥郑海澄在一九四四年的一次对日空战中牺牲。一直支持中国人民抗击日本侵略者的郑华君女士,日本投降后迁台,由其三女公子静芝奉养,甚尽孝道。一九六六年以八十高龄病逝于台湾。
(本文精选摘录部分已完,亦即本书完。下面为附录资料,仅供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