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吏请妓女出庭



  故事发生在明代的安吉州。一天,有户富裕的人家娶媳妇,喜事办得热热闹闹,亲戚朋友成群结队前来赴宴。这当儿,有个小偷趁人多杂乱时一头溜进洞房,钻到了床底下,想到天黑时偷些值钱的首饰什么的。没料到,洞房里一连三日灯火通明,新房里也没断过人。小偷苦苦捱了三天三夜,饿得他肚皮贴到背上,渴得他喉咙里冒烟。他实在受不了,趁新房里只有新郎新娘时,爬出来就往外窜。
  新郎新娘见了恐怖地呼叫道:“抓小偷啊!抓小偷啊!”
  这户人家还有一些帮忙人没走,见一个陌生人鬼头鬼脑窜出新房,他身后又传出呼喊抓小偷的声音。马上扑上去,把小偷绑了个结结实实,推推搡搡地告到官府。
  小偷说:“我不是贼,是医生。”
  县令喝道:“既是医生,怎么躲到人家的新房里?”
  小偷假装镇静地说:“大人,那新娘子患有特殊的妇女病,出嫁前曾求我跟随着她,以便随时上药。”
  县令再三审问,小偷对新娘子家的事说得头头是道,似乎有根有据。原来,小偷在床下三天三夜,自然听了那新婚夫妇的全部的私房话。
  县令将信将疑,就对原告说,“被告到底是医生还是小愉;只有请新娘子上堂来作证了。”
  原告是新郎的父亲,他回家一商量、新娘子爱面子,死活不肯上堂对证。她觉得自己真是太丢人了:一结婚就上堂跟人家打官司,而且被告居然躲在床底下三天三夜,对她来说,真是奇耻大辱。
  县官听说新娘子不肯上堂,就同身边的一位老吏商量。
  老吏说:“新娘子不肯上堂,是怕丢面子,这是人之常情。我认为,小偷躲在床底下,又突然逃出来,不一定认识新娘子。如果请另外一个年轻女人出庭对证,我们就可以看一出好戏了。”
  一会儿,老吏找来一名妓女,让她穿着结婚礼服,打扮成新娘,用花轿抬到县府公堂。
  县令对小偷说:“现在新娘子来了,你敢和她对证吗?”
  小偷硬着头皮说:“敢!怎么不敢!”  县官叫老吏揭开轿帘,装扮得很漂亮的妓女从里面走了出来。小愉忙上前说:“新娘子,是你叫我跟来治病的,为什么让你婆家的人把我当作贼?”
  妓女和在场的人都大笑起来。县令再一审问,小偷只好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