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2期
试论高职课程体系改革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衔接
作者:邓红珍 徐肇杰
而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主要就是针对技能的要求而作的,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人们所需运用的技能是一个由各种技能组成的连续综合体,技能的不同导致了他们工作活动的职责、任务和性质的区别。因而课程内容中技能这一要素常常主导着不同类别职业技术人才的养成。在高职教育课程改革的实践中,认识课程技能主导性特点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强化技能训练”的改革要求是不错的,但强化哪种技能的训练对不同类型的职业技术教育必须区别对待。对于技术员类人员的技能训练就不能只在再造性操作技能训练上,更不宜花大量时间去追求技工等级证书,而应在一定的再造性动作技能基础上,着重发展创造性的动作技能和智力技能。如此,课程内容才不会偏离培养目标的要求。这就要求高职的课程重视实训、实习,还有实验课程。
因此,应正确处理职业技术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教育的关系:高职毕业生应具备的职业技能是根据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确定的,而不是根据职业技能鉴定的要求确定的。在同一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上比较,高职教育给予学生的职业技术培训和理论基础都应超出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不能用职业技能鉴定取代高职实践教学。此外,高职教育培养的学生不仅应有相应职业的知识与技能,还应有职业道德、创业能力等职业综合素质、能力。
确定与学生所学专业相近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是实现课程内容体系与职业技能鉴定有效衔接的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在高等职业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衔接中,高职院校必须将职业能力的“硬指标”——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学历证书的内涵来要求。与此同时,职业资格证书也应提高文化素质的相应含量。因为知识与技能的内在联系,决定了职业资格证书必须反映一定的文化素质。各类职业资格证书都应有最低的学历要求。
(四)高职课程评价与职业资格鉴定的互认
由于高职院校实行的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功能定位不同,存在着课程评价内容与职业技能鉴定内容不一致的矛盾。如果不解决这一矛盾,就会出现学校教育中课程评价与职业技能鉴定“两张皮”的现象,严重影响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和高职人才的培养。要达到高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较好衔接就得找到架通企业与职业教育之间的桥梁,即完善高职院校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现职业技能鉴定与学校教学质量评价的接轨,建立起高职教育毕业生质量评价与技能鉴定体系,使高职课程评价与职业资格鉴定得到比较顺畅的互认。2002年12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人事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意见》提出,“要积极推动职业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引导职业学校进一步转变观念,努力使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紧密结合,教学内容与国家职业标准相衔接”。根据上述有关文件精神,各类职业学校要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在执行国家有关教学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内容与要求,修订或补充教学计划与大纲的内容。在调整教学计划,确定教学内容时,既要认真考虑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也要考虑国家制定的学历教育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将职业技能标准的各项要求分解和量化,纳入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之中,使专业教学内容与职业资格标准相适应,保证达到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
职业资格鉴定的关键在于职业资格证书的考核,是根据职业分类和职业岗位标准来进行的,但是职业学校的一个专业一般面向一个职业群,可能要覆盖若干个职业。因此,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在加强针对性的同时,还要增强适应性,专业教学内容比职业资格考试内容要宽泛一些、基础一些,能满足本岗位群的需要,这样才能达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要求。
总之,高职课程体系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衔接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以上方面的探讨之外,还得密切注意高职课程体系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衔接的融合“度”问题、职业资格标准的变化问题以及如何建立该衔接模式的保障等问题。
参考文献:
[1]壮国桢.高职院校“双证”融通的优势、难点与突破[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5,(4).
[2]何仁琪.技能培养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接轨的探讨[J].职教论坛,2003,(20).
[3]周朝霞.建立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双向沟通”模式 培养高技能人才[J].教育与职业,2004,(12).
[4]黄克孝.构建高等职业教育课程体系的理论思考[J].职教论坛,2004,(1).
作者简介:
邓红珍(1980—),女,江西吉水人,东南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所2004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高职教育课程与管理。
徐肇杰,男,东南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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