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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差异:教学公平的困境与思考
作者:张文学
关键词:教学公平;差异;困境
教学公平:教育公平的呼唤
社会成员公平地享受优质教育,这是一个健康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目前我国人均GDP已突破1000美元,预计2020年将达到3000美元,而作为监控贫富差距主要指标的基尼系数已超出0.4的警戒水平,城乡居民的收入、所享受的教育与医疗等公共服务更是有着天壤之别。就教育而言,随着国家义务教育事业的推进,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理想真正实现已是不远。但是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接受教育的个体背景不同,在教学层面上,宏观的区域比较和微观的课堂观察都显示:教育资源在享有平等受教育权的个体之间并未真正实现平等、公平的分配,教学之中还存在种种不公平现象。教学公平是教育公平在微观的教学层面的体现,是教育公平内部维度中最主要的内容,也是教育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的重要内容。[1]教学公平不能实现,就很难期望教育公平的实现,公平的教育呼唤公平的教学。
学生差异:教学公平的现实困境
公平固然是一种美好的社会理想,通往理想的路途却总是障碍重重,教学公平问题亦是如此。就课堂教学来说,班级授课是目前我国基础教育主要的教学组织形式,班级人数从三四十至七八十不等,在这种条件下谈教学公平,教师往往陷入尴尬的境地。一位教师在课堂上帮助一个学生时,发现班上其他学生有的已经趴在了桌上,有的开起了小差,也有几个发牢骚说老师偏向。这位老师困惑了:“难道在班级授课制的课堂上,差异是‘公平’难以逾越的一道坎吗?”[2]学生个体差异与教学公平的矛盾几乎体现在教学的方方面面。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曾因为学习困难学生单独设潜能生班而招来种种争议,最激烈的反对来自家长。[3]家长的担心是有根据的,不少学校的分层次教学确实是以牺牲“差生”的前途来换取升学率,其目的与公平背道而驰。在公平的追求之前,“差别”是个敏感词,上文提到的学生和家长都直接或间接地给出了这样的信息——在共享的且有限的教学时空里,教学资源的不均等分配是不公平的。
教学公平不能回避学生差异。随着如多元智力理论等心理学证据的广泛传播,学生个性差异在教育中日益得到认识和尊重。但在教学场域中,学生的个体差异不仅体现在心理学层面,还体现在社会和文化层面,如居住地的人文环境、家庭经济状况、父母受教育程度、学生个人教育经历等等,这些因素以各种方式真实地影响着学生获取教学资源的范围和程度。当教师依据学生的天赋、出身、教育背景采取不同的教学交往策略时,实际上是采取了不平等的教学策略,这种不平等的教学策略是否公平,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教师对公平的理解和认识,有赖于教师的教学水平,有赖于教师自身的操守和职业道德。
当公平的理想遭遇学生无处不在的差异,教师陷入了困境。一方面,学生都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他们所享受的教育资源不应因其出身、资质、性格的不同而有差距;另一方面,教育要服务于每个学生的发展,而每个学生具体的、充分的发展所需要的资源是不一样的,若一味强调公平和平等,是否会剥夺一部分有特殊需求学生的发展权利?如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和有学习障碍的学生。在共同的教学时空里,面对几十个资质有别、背景不同、个性各异的学生,怎样才是公平?
差异中追求公平:公平理论
对于处理教学中学生差异的启示
学生差异构成了学生进入教学情境时事实上的不平等,而公平的教学需要关注的是如何公正地对待学生的不平等,罗尔斯(John Rawls)的公平理论对此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罗尔斯指出,正义是调节人们利益冲突的重要手段,一个社会的正义原则可以用来指导人们选择正确的利益分配和社会安排方案,解决社会的不平等问题。他认为,在原初状态下,人们会选择两个正义原则:第一个是平等的自由原则:每个人对与其他人所拥有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第二个是差别原则和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被合理地期望适合于每一个人的利益;并且依系于地位和职务向所有人开放。简言之,即:所有社会价值——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自尊的基础——都要平等地分配,除非对其中的一种价值或所有价值的一种不平等分配合乎每一个人的利益。[4]两个正义原则的意图是“减轻自然的偶因和社会的机遇的任意影响。”[4]
根据这两个正义原则,在具体的教学情境中,公平的教学至少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坚持平等原则,在教学中无条件地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无歧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由于成绩差异、出身不同,学生当中的分层很难避免,这种分层或发生在学生内部,或发生在教师意识中,它总是有意无意地影响着教师的日常教学,使教师将注意力、教学时间和空间、各种教学资源有意无意地进行有倾斜的分配,于是便有了“老师的偏心”。男学生和女学生、汉族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正常学生和残疾学生、智商高的学生和智商低的学生、乖巧驯服的学生和倔强调皮的学生、高官富商子弟和普通百姓的孩子,他们在教学中所获得的机会和资源往往是不一样的。父母在社会中处于弱势,他们的子女往往在学校也处于弱势;学习成绩不好、不遵守纪律的学生,常常被教师管制着,甚至被剥夺了听课的权利,例如在课堂上(尤其是公共课上)没有机会回答问题的学生,或因扰乱课堂秩序被罚到教室外的学生,成绩好、遵守纪律、外向的学生则往往能够得到教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有人对课堂教学中的不公平现象进行观察和研究,总结出一些课堂教学不公平的类别,最常见的是选择性师生交往(如教师的课堂提问、讨论、反馈在不同类别学生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此外,还有因“财”施教、排外情绪、课堂话语的强势群体价值取向等。[5]课堂中这些不公平现象,有些是有意的,如教师为了谋取私人的利益而对具有特殊家庭背景的学生特殊“关照”,有些是无心的,如师生交往偏向于具有某种特点的学生。有些是合乎情理的,有些则是不合理的。当学生的不平等带来了教学资源分配的不均等,就需要考虑这种不均等是否公平。就教育而言,罗尔斯认为,在社会的所有部分,对每个具有相似动机和禀赋的人来说,都应有大致平等的教育和成就前景,具有同样能力和志向的人的期望不应受到他们的社会出身的影响。因此,公平的教学应该是无歧视、无放弃的教学,学生不论性别、成绩、生理和心理状况、民族、家庭背景,在教学中都应得到充分的尊重,都应能平等地获得学业成功和充分发展的机会及享用教育资源。
第二,遵循机会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为每一位学生的充分发展提供适合的资源。保证所有学生获得学业成功的机会平等,仅仅依靠集体授课,对不同学生以相同对待,是无法实现的。平等不是平均,在平等对待每位学生的基础上,教学活动应注意学生个性差异,有区别地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满足学生不同学习习惯、学习方式的特殊要求。[6]因此,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在追求公平的今天具有了新的价值。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每一位学生的充分发展为终极目标,而不是为教师个人从师生关系中进行利益交换所驱动,在教学中照顾到学生个性化的教学诉求,进行针对性的教学,教学的公平才有可能。一位教师的班上有一男一女两位历史成绩最好的同学。女同学在城市长大,漂亮,活泼开朗,知识面广,思维敏捷,回答课堂提问时能不断赢来喝彩;男同学出身农村,憨厚朴实,学习认真,但回答问题时显得有点木讷,有时会招来其他学生的窃窃私语。一开始,老师对两人的评价遵循了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女同学的精彩回答报以赞许,对男同学的发言则遗憾地摇头。一个偶然的机会,老师看到男同学的周记,上面赫然写着:“别人都说我俩是历史课上的丑小鸭与白天鹅,难道我永远都只能做丑小鸭吗?我这个丑小鸭已经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了呀!我多么希望老师也能像童话里的神仙一样,突然把我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7]简单的一视同仁,让资质不同、起点不同的学生在一个更适合优秀学生展现和发展自己的环境中去接受同样的体验和评价,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区别对待不同的学生,也是实现公平的一个策略。“为了平等地对待所有人,提供真正同等机会,社会必须更多地注意那些天赋较低和出生于较不利的社会地位的人们……遵循这一原则,较大的资源可能要花费在智力较差而非较高的人们身上,至少在某一阶段,比方说早期学校教育期间是这样。”[4]那些更容易遭受挫折的孩子如果要获得合适的表现和成长的机会,就必须在教学中得到更多的考虑和支持,这也是补偿性教育的必要性所在。那么,教学活动就要对那些在个人天赋上有所欠缺,或来自社会底层、处境不利、前期学习基础落后的学生进行补偿性的教育,减少不利处境构成其获得学业成功的障碍的可能性。
教学是一种复杂的活动,教学情境中公平的实现受教学情境内外诸多因素的影响,追求绝对公平显然过于浪漫。但是,怀着公平的理想,本着公平的原则,为每一位学生提供充分的发展机会,仍应是一个值得追求的目标。
参考文献:
[1]陈云奔.教学公平研究[D].兰州:西北师范大学,2005,4:8.
[2]张良朋.差异与公平,可否携手同往[J].小学青年教师,2005,(6):51.
[3]鲍雨.把成绩最差的学生集中起来开课——“潜能生”班在争议中开课[N].中国青年报:2002-12-09(5).
[4][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60-62,97.
[5]鲍传友.课堂教学不公平现象初探[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1,21(10):45-48.
[6]廖茂忠.教学公平论[J].现代教育论丛,2002,(1):34.
[7]姚振文,王绪秀.教学中的“公平与公正”[J].北京教育,2002,(8):42.
作者简介:
张文学(1982—),女,湖南浏阳人,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硕士研究生。
(本文责任编辑:周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