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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文读写》(修订本)的编写失误与教学对策
作者:林鸿远
关键词:中职教育;语文教材;教学对策
全国职高“八五”规划教材《语文》共五册,自1992年出版以来,几经修订,使用面迅速扩大,受到全国各使用单位的普遍好评和欢迎。第一至第四册具有教育性强、实用性强、结构科学、适用面广的特点。第一册以选段为载体,进行读、写、听、说的综合训练。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三大体裁具体而微,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对复习巩固初中语文基础知识,系统传授职高语文知识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第一册与第二、三、四册形成“总”与“分”的关系,后三册以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为重点,兼选文言文、小说、戏剧、散文等单元,是“总—分”结构的照应和深化,使训练有“序”有“格”。尤其是钢笔书法和语言交际能力训练贯穿于教材始终,重视社会实践,训练面向各专业培养方向,在同类语文教材中更具科学性、应用性及实用性。
但与“文质兼美”的第一册至第四册比较而言,第五册《应用文读写》(修订本)则相形见绌,编写体例、读写知识、例文示范、练习提示等显得体例混乱,繁芜庞杂,例文悖时,内容陈旧,读、写知识浅陋,内容与格式不一,疵瑕斑斑。现将几年来在教学实践中发现的该教材疵瑕归类分述如下,旨在理清编写体系,指正教材中若干谬误,以期避免教学中误导学生。
编写体例混乱,章节繁芜庞杂,
文体分类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
首先,全书纲目三大板块的分类看似系统,实不科学。《应用文读写》(修订本)一书把全书分为“日常应用文”、“司法应用文”、“财经应用文”三大类。而全国职高专业门类繁多,《应用文读写》(修订本)一书作为全国职高统编教材,岂能一分为三。如果硬性把专业应用文分为“司法”和“财经”两大板块,教学中容易造成一种“学非所用”的错觉。统编教材应本着“有所分,有所不分”的原则,宜把应用文分为“通用应用文”和“专业应用文”两大体系。教师在教学中可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和培养方向选择相应的“通用应用文”和若干章节的“专业应用文”,教学中既体现普遍性和必要性,又突出专业培养的特殊性和专业性。
其次,缺少“公文”章节是编写“日常应用文”体系的一大缺憾。在该教材“日常应用文”类只有“通知”、“请示”两章公文类的应用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和社会公务往来的扩大,“通知”、“请示”、“报告”、“函”、“通告”、“会议纪要”等几种常用公文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日常应用文”类应增编“公文”写作这一章节,系统讲授公文的特点、作用、种类、格式与写作技巧,使学生系统掌握公文的分类属性、格式、收文、办文程序的知识。尤其是公文的格式,它是公文的载体,项目繁多,程式规范。该书虽然编有“通知”和“请示”两章公文,但无系统性。在这两章中,教材只是片言只语、一鳞半爪地介绍这两种公文的走向、分类、标题、主送机关、发文机关和发文日期,而没有套用上行文、下行文的公文格式,系统讲授公文格式的规范,学生学后只能一知半解。在“总结”一章中(例文:《关于19××年度××市总公司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的总结报告》)反而套用公文格式。该例文是一份专题性经验总结,以报告行文上报。套用的文头部分有版头、发文字号、签发人;文尾部分有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制机关、印发份数等,项目齐全。但在“总结”一章的写作知识部分却只字不提有关文头、文尾等格式的知识要点,使套用的公文格式形同虚设,画蛇添足。其中主题词:“组织民主评议”标注不规范,缺少形式(即文种)要素。标引主题词的次序应从抽象到具体,从内容到形式选用主题词,顶格由左向右排列,词与词之间空一格,不用标点符号。为此,正确的标引应为“组织民主评议报告”。以上种种足见该教材体例混乱,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在教学中教师如不点疵矫正,学生如雾里看花,水中望月,教学效果可想而知。
再次,断章残简,互有联系的文体实无内在联系。如“计划”与“总结”二者关系密切,前者是为完成一定的工作、学习、生产任务而作的打算;后者是工作结束之后对计划完成情况的鉴定。计划与总结在时间上具有循环往复性,先有计划后有总结,周而复始。有了一个切实可行的计划,才能指导好工作进程,为下一次总结打好基础,二者互相促进,不断提高。然而在这两章的概述中,从未提及二者内在的联系与区别,不是全面联系发展地阐释二者内在的关系,而是片面孤立地阐述两种文体的概念,可谓断章取义、断章残简式的编写。
第四,编写体例混乱,章节繁芜庞杂,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表现在混淆概念,似是而非,鱼龙混杂,误导学生。这一点在“日常应用文”类“附16种日常应用文示例”一章的例文编写中表现得尤为突出。“16种日常应用文示例”看似一应俱全,面面俱到,但仔细推敲不外乎“规章制度”、“书信”、“条据”三大类,其中“公约”、“规定”、“制度”、“守则”可归编为“规章制度”一章;“书信”、“建议书”、“表扬信”、“感谢信”、“倡议书”、“证明信”、“聘书”可归编为“书信”一章,“便函”中的“请假条”、“留言条”与前面的“收条”、“借条”、“领条”同属“条据类”,可归编为“条据”一章。作者把“请假条”、“留言条”谓之“便函”。联类而及,“收条”、“借条”、“领条”也属“便函”乎?而现行的应用文教学中的“便函”一般是相对于“公函”而言。便函是为处理一般性事务,不编发文字号、不存档,只盖单位公章,行文程式较简单;公函是为处理较为重要的公务,行文郑重其事,按正式公文格式行文,事后存档。由此可见,把“请假条”、“留言条”称为“便函”,未必妥当。另外,编者混淆概念,张冠李戴,把“介绍信”与“证明信”混为一谈,教材中两个“证明信”的示例据其内容实际上是介绍信。介绍信和证明信二者有共性又有差异。证明信起到证明的作用,介绍信起到介绍和证明的双重作用。现以教材中证明信示例正文为例:
证明信
我校教师吴明,男,35岁,前往市郊乡镇企业进行社会调查,希望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特此证明。
新州市第一中学(盖章)
有效期:19××年10月8日
至19××年10月30日
这是一份既证明吴明身份、年龄、性别,又介绍其外出意向、期限,是一份起到证明和介绍作用的介绍信。而编者定之为证明信,显然混淆了“证明信”和“介绍信”二者的概念,张冠李戴,似是而非,误导了学生。
文体知识望文生义,知识
概念含糊,写作格式公式化
《应用文读写》(修订本)一书各章“概述”部分阐述文体的概念内涵,未能抓住各种文体的本质特点,望文生义,概念含糊。如“请示”一章中把发文日期说成“文件发出日期”。发文日期指文件寄发日期。究其实,编者把“成文时间(文件形成的时间)”与“发文日期”混为一谈。又如“简报”一章的“概述”中“简报是简明扼要的情况报告”。望文生义,依此类推,简报文体属于报告类文体乎?简报是机关单位内部编发的内部刊物,实质上是一种信息的载体。它可以刊登会议纪要、调查报告、新闻短讯等各种文体。在简报格式的知识部分,编者把“版面部分”说成“正文部分”。简报的格式除了报头、报尾外,版面部分包括按语、标题、正文三部分。编者所谓的“正文部分”(实为“版面部分”,有时叫“报核”)容易与标题之下的正文(全文)部分混为一谈。还有许多文体的知识部分结构形式大多是一言以蔽之“开头、中间、结尾”的“三部曲”,未能根据文体的特性说清文体的写作技法,如“调查报告”一章,除了讲述调查报告的特点、作用、内容、写法外,更应重点介绍几种常用调查和搜集材料的方法。不指导学生如何做调查,不懂调查方法,何来报告。
例文格式悖时,内容陈旧,无时代感
《应用文读写》(修订本)一书所选例文大都是上世纪80年代初的应用文章。有的选文篇幅长短不一,参差相间。如“会议记录”一章中练习的两个选文(《××医卫界人士关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座谈会记录》和《电影<周恩来>座谈会记录》)篇幅过长,学生难以驾驭如此庞杂的结构。作为全国职高“八五”规划的统编语文教材,应充分体现时代感。语文教育尤其是应用文教材既要立足于现实,又要着眼于未来,面向现代化,既要讲求“文质兼美”,又要力求实用性、可操作性,不能因循守旧,一成不变。有的文体格式悖时,无时代感。如“通知”一章中的几篇例文的发文字号(“沈×机厂[87]第33号”、“×泵厂发[86]12号”)等,都是1987年12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十类十五种公文的格式,早已过时,缺乏实用性。此外,选文与现行的发文字号的标注悖时,应该写明发文字号中的年份全数。又如“通知”一章中练习题二的“练习提示及参考答案(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公安局关于召开整顿旅店业工作会议的通知)“例改示例”的发文字号(即[86]××发[19××]××号)更是荒谬绝伦,年份重复不伦不类。既然是练习的参考答案应力求十拿九稳,否则错上加错,岂不误导学生,贻笑大方?
不可否认,《应用文读写》(修订本)在编写体例上有其可取之处,突出实用性、应用性。所选的课后练习题、写作题均附有练习提示及参考答案,但终归弊大于利。利在能起到练习提示指南的作用,但花费大量篇幅附有参考答案,练习题中的错误一目了然,一览无余,太不应该。弊在只能培养学生的惰性,不利于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与其把练习提示和参考答案附在练习之后,不如另外编写一本练习册,与第一至第四册语文练习配套成册。让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多写多练,进一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应用写作能力,以适应时代的需求。
作者简介:
林鸿远(1958—),男,福建省税务学校高级讲师,研究方向为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教材建设与教学改革。
(本栏责任编辑:洪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