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9期
创业教育在高职生道德修养课中的渗透
作者:方志勇 肖龙海
要培养学生的创业素质,实现思想道德教育与国家人才培养导向的统一。我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无论是社会财富还是精神文明,最终只能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这就是所谓的“藏富于民,藏智于民”。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课应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从思想上、政治上、道德上、心理上多方面教育人、培养人、造就人,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主旋律,努力提高思想水平和道德境界,塑造良好的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和心理素质。这样,教师在教学中就很容易找到与创业教育的结合点。
创业精神是思想修养的综合表述,江泽民在20世纪90年代初提出的64个字的创业精神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艰苦奋斗,知难而进;学习外国,自强不息;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同心同德,顾全大局;勤俭节约,清正廉洁;励精图治,无私奉献。这正是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课所要实现的综合教育目标。
要成为一个成功的创业者,大学生还需要锻炼自己的个性品质,提高自身的创业素质。要具备诚信、把握机遇、创新、务实、终身学习、勤奋、领导才能、执著、直觉、冒险等品质,要能够在学习的过程中自觉地提高创造性思维、经济管理、法律意识、身心修养等诸方面的素质。这些恰恰能与大学生思想道德课程很好地结合。应引导学生避免价值取向趋于实惠、社会责任感淡薄、自我意识膨胀、公德素质较差、认知与行为脱节、求职与学习目的功利化等不良倾向,使他们将个人的创业发展与社会、国家的进步紧密结合起来。为此,笔者认为应该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观念早输,培植萌芽。在课程展开的开始,应将创业观念作为课程的一个教学目标予以重点强调,明确地告诉学生,上大学可以使他们对自己的未来人生有着另一种把握。
第二,因势利导,培养品质。在课程内容进行的过程中,要有意识地以创业成功者身上的品质作为例证,将每一章节的内容与创业必备的良好品质结合起来,耳濡目染,逐渐内化。
第三,开拓思维,提高素质。当学生的创业观念初步形成的时候,要逐步引导他们提高自己修养,广泛学习,利用大学阶段为自己将来的发展做好准备,利用专业课、选修课和图书馆积极储备相关知识,特别是选修课的修习一定要注意结构性。
第四,案例促进,积极准备。可以利用体现成功创业者身上所具有的品质与素质的案例教学达到教学目的,把当代、当地的成功案例作为大学生修养课程的补充。成功的案例会激起学生创业的激情与雄心,能给他们很多实际的指导。
第五,知行统一,勇于实践。要鼓励学生参加各种创业设计大赛,促进学生创业观念的自觉化与内化,还可让学生走进社会,在见习、实习中调查、研究,设计自己的风险投资计划,寻找风险投资者。
2006年10月25日,教育部在山东青岛市召开了全国职业教育半工半读试点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了职业教育鲜明的职业性、社会性和人民性,指出半工半读是一种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高职院校在教学实践中应积极探索半工半读的有效形式,使学习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这也是一种很好的创业教育方式,能够解决大多数学生无法解决的实践操作的问题。
创业教育不仅需要从思想上培养观念,而且需要在各科教学中加以渗透,需要开设专门的创业课程。仅有理论教学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鼓励、帮助学生开展创业实践。创业教育需要适合自己的土壤,需要社会意识的转变与风气的形成,需要政府、社会广泛而有效的关注与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切实缓解当前我国社会沉重的就业压力。
参考文献:
[1]李时椿,常建坤,杨怡.大学生创业与高等院校创业教育[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04.
[2]彭钢.创业教育学[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5.
作者简介:
方志勇(1971—),男,安徽巢湖人,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育硕士,现为浙江教育学院人文学院教师。
肖龙海,男,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专业支持项目组核心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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