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9期

高职法律教学中德育功能的实现

作者:蒋小花 顾灵妹




  摘要:法律教学作为高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部分,对学生法制观念、职业道德的培养具有很大的作用。因此,应从高职学生的思想状况出发,从法律教学的课前准备、课堂教学、课后总结三个方面实施分层教育,落实德育功能。
  关键词:高职;法律教学;德育
  
  法律教学作为新思想品德课程体系中的一部分,在优化非法律专业大学生的法律知识结构、增强法律意识、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方面会发挥很大的作用。高职教育的教学不同于普通高校,具有自己的特殊性。笔者拟在多年教学的基础上,结合高职学生的特点,谈谈在法律教学中德育功能的实现。
  
  高职法律教学的特点
  
  注重社会实践教学高职教育培养的是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强调的是应用动手能力。同样,法律教学也强调实践性,在实践中掌握知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社会实践教学能够使学生巩固课堂上所学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方法以及党的方针政策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亲身感受到理论的力量和法律教学的价值。
  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是高职教育特点在法律教学中最直接的体现。现代职业观不仅要求从业者具有良好的职业技能,还要求从业者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大都认为后者比前者更重要。根据高职的培养目标与职业岗位对学生的特殊要求,高职院校的德育课以职业道德为重点。在法律教学中,应注重培养恪守信用、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尽职尽责等品质,还要注意将教学内容进一步细化到行业层面,对不同专业,道德教育的内容应结合专业特点而有所侧重。
  注重创新意识教育培养创新型人才是当代社会对教育的迫切要求,也是高职教育乃至普通高等教育最困难、最薄弱的环节。高职生普遍存在的最深层的素质缺欠,正是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就业竞争日益激烈,解决就业问题只是高职教育的价值底线,培养大批创新、创业型人才,才是高职教育的最高价值取向。从学业到就业,再到创业,是一名学生实现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高度统一的集中体现。创新意识的基本点是创新精神、创新思维和创新品德,这正是“两课”教学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法律教学价值的重要体现。在教学中,将马克思主义哲学、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突破与实际相结合,可以有效地对学生进行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教育,使他们树立尊重创新、勇于创新、求真务实、大胆质疑、与时俱进的创新品质。
  注重突出职业岗位要求高职教育培养的是在社会主义建设第一线工作的技术应用型人才,这就要求法律教学把教学内容定位在“第一线”,结合经济建设第一线的特点、要求和发展趋势,选择并突出具有定向性的教学内容。在进行一般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上,着力培养学生符合第一线职业岗位要求的理论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
  注重学生实际,进行分层教育由于高职教育的对象具有层次性,在教学过程中应针对普高生与“三类生”设置不同的问题,分组加以讨论,从而取长补短,实现教学目的。
  
  高职法律教学德育功能的实现
  
  通过课前调查培养道德与法治意识课前调查主要完成两个任务,一是了解学生对相关法律问题的看法。通过设计问卷调查,了解学生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关法律的了解程度,从而在教学中有的放矢。二是结合专业设计问卷,让学生了解自己身边所存在的法律问题。问卷调查应针对普高生和“三类生”的不同情况注意分组。普高生文化基础好,自学能力强,“三类生”的专业基础和职业技能素质比较好,但文化基础和自学能力不如普高生。通过分组,可让他们取长补短,相互学习。同时,应针对不同的专业设计问卷。高职学生实践机会较多,学生对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参与性较高,设计一部分与专业相关的问卷,可以使学生在实践过程中意识到诚信、遵纪守法的重要性。
  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德育功能高职教育由于教育对象、培养目标具有特殊性,教学方法的选择应与学生的发展水平相结合。
  1.运用案例教学法。是指在法律教学实践中,教师依据教学大纲和教材,根据教学需要,在学生学习了基础理论的前提下,选择典型案例,以案引法,由案学法,进而由法设案,以法论案,在实践中培养学生活学活用法律知识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是法律教学的一大优势,可以激发学生的浓厚兴趣,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法律意识,实现法律教学的教学目的。运用案例教学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应根据专业特点进行案例设计。比如,根据我院开设的图书发行专业,案例选取侧重与出版业的发展,以书店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导向。在进行知识产权介绍时,选取“我为歌狂”这一案例,运用多媒体手段,生动再现了因盗版而产生的后果,从而让学生在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感受到诚信的可贵。其次,应选择典型的案例。根据高职学生的年龄、心理特点,选择学生最敏感、最常碰到、最关心、最有说明力的法律前沿问题和案例运用到教学中,会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再次,应采用多媒体辅助教学。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利用计算机、投影、幻灯、录像等多媒体进行辅助教学已成为可能。多媒体课件具有信息量大、画面构图新颖活泼、内容切换灵活自如等特点,可使学生通过生动的画面掌握教学内容。最后,应注重案例讨论与总结。教师要依照法律做出归纳和总结,使学生不断地增强法律意识,这是案例教学关键的一步。既要完成教学内容,又要进行道德教育,教师在给出正确答案时,可让学生总结,也可由教师总结,从中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达到教书育人的目的。对有代表性的、共性的问题,可在课堂上解答,对个别问题可课后单独解答。教师要运用法律解答问题,要有理有据,是非分明,不能模棱两可。
  2.运用诱导教学法,启发学生积极思维,培养探索创新能力。多数学生不喜欢教师以讲授为主的“灌输式”教学方法,而乐于接受“教师启发、课堂讨论”的教学方法,即诱导教学法。如在法律教学中讲述《民法》部分债务的发生依据时,可引导学生思考“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为什么会产生债权债务关系,“无因管理”的受益人在法律上为什么有义务支付给管理人管理费用。通过教师的引导,使学生的思维活跃起来,从而变教师与学生的单向交流为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多向交流。实践表明,这种多向交流可加强教师与学生的合作,对于学生的学习是十分重要的。正是这种教师与学生的积极参与及相互作用,使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知识的获得、素质的提高得以实现。同时,学生主动获取知识的欲望不断增强,潜在的发现能力得到发挥,创新意识更加强烈,创新思路更加宽广,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思想得以体现。
  课后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教学高职院校的法律教学应特别重视对学生进行操作行为的训练,适度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旁听审判、模拟法庭、参观考察、社会调查第二课堂活动,培养学生对法律的情感,巩固所学的知识,增强学生的道德素质。第二课堂可采用以下几种途径:
  1.开通QQ群、个人博客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学生喜欢网络的优势进行互动教学,弥补课堂教学大班化、无法开展个性教学的弊端。利用网络对许多法制节目进行讨论,可以在讨论的过程中明辨是非,增强法制观念,实现德育功能。
  2.通过撰写小论文培养学生道德自律。笔者曾经以“我对法的认识”为题要求学生自由表述自己对于法律的认识,由此看到了相当多的“困惑”,如法律与道德界限孰轻孰重的问题,婚姻法、民法中的精神赔偿问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与法律是否应具有人文关怀等问题。这些既是学生的困惑,从某种角度来看,也是法治的困惑与尴尬。在教学过程中,应针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知水平的教育。
  3.根据不同的专业,布置学生出法制报。在法律教学中,可尝试由学生办《××法制报》。学生以寝室或小组为单位,认真分工,从查阅资料、挑选内容、排版设计到执笔编写,每个环节都做得有板有眼,一丝不苟。他们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与自己的专业相结合,办出了各具特色的小报,如英语专业的学生用中英文两种语言表述,内容则选取与国际贸易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案例。平面设计专业的学生则发挥设计的优势,印刷专业的学生则运用排版的优势,结合课堂知识,与专业知识相结合,一举多得,既帮助学生掌握了法律知识,培养了法制观念,又增强了学生的实践能力。
  改革考核方法,使成绩考核与德育培养相结合针对不同的教学环节,可采用不同的考核方法,建立多种评价机制。如理论知识部分可采用平时考核、闭卷考试与论文相结合的考核方式,体现学习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应用部分可采用开卷考核方法,以课堂讨论、学习心得、调查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把学生平时的学习态度、学习情况、社会实践等情况结合起来全面考核,把传授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引导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有机结合起来,主要考核学生对理论观点的理解能力及对实际问题的分析能力和解决能力,使其由“被动学”到“主动学”,使大学生在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同时实现德育功能。
  
  参考文献:
  [1]冯俊华,王恩宁.高职教学质量考核体系建设改革探讨[J].边疆经济与文化,2006,(9).
  [2]王志雄.试析高职院校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2).
  [3]卢科.职业学校法律虚拟教学探析——以无效民事行为的案例演示教学为例[J].中等职业教育,2006,(10).
  作者简介:
  蒋小花(1972—),女,浙江东阳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讲师,法学硕士,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和经济法学。
  顾灵妹(1971—),女,副教授,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