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2期

关于高职语文课程考试改革的构想

作者:谭泽媛




  (三)考试评价的改革
  语文考试评价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起着重要的激励、调节、导向作用,怎样评价学生成绩是关键所在。恰当的、合适的评价能够促进学生学习,能够激发其学习兴趣,能够让学生感受到一种学习成就感;反之,则会挫伤学生的学习热情。
  评价原则学生语文学习评价必须遵循以下原则:第一,全面性原则;第二,过程性原则;第三,个体差异性原则;第四,多主体参与原则;第五,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原则。
  评价途径在进行评价时,要拓宽评价渠道,促进学生自我教育。改变目前单一的评价方式为既有教师评价、又有学生互评,还有学生自我评价的多主体评价模式。把学生作为评价的主体,会大大激发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
  评价范围高职语文课程考试的评价范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平时考查、观察并记录;(2)期末考试;(3)课外学习。我们强调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核,在学生语文成绩的评定中,突出平时成绩的价值。对学生平时语文成绩的考核评价,应充分考虑到学习行为的复杂性和学习努力情况的不可测性及思维的多样性,宜粗不宜精,以模糊为主。同时,课外知识有助于深化课堂语文学习,所以语文成绩评价中不能忽略课外知识学习。课外语文学习指课外语文实践活动,如参观、访问、考察、写作、查阅工具书、上网查阅资料、课外阅读文学名著等等。
  成绩计算(1)成绩计算的基本原则是“两结合”,即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相结合、课内成绩与课外成绩相结合。(2)具体方法。学生的学期总评成绩中平时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30%,课外成绩占30%;具体操作就是:学期成绩=平时以能力与活动为主的单一型考试成绩+期末综合性考试成绩+课外成绩(若有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获奖等情况可以加分或免试,课外学习检测可口试,也可笔试,如“课外知识抢答赛”)。这种成绩计算方法,能够促进学生语文素质发展,从而让学生注意语文的多元性,看到自己的长处,树立学习自信心,找到正确的学习方法,激发学生的内在学习动力,培养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激励、自我评价的能力。
  采取以上所述的考试方法,可以达到以下教学效果:第一,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行为。语文能力的分项考核,使学生注意平时的积累和练习,将“平时不翻书,考前要恶补”的学习行为转变为“平时常翻书,考前不忙乎”。同时也调动了学生课外阅读、口语练习等方面的学习热情。第二,有利于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在分项考核中,给学生提供了较多的自控的机会,比如,听、说题目可以自拟;读、写篇数可以自定;活动奖励分数更给学生提供展现个性的机会等。在这种考试中,学生真正变被动为主动;而教师所起的作用也由控制变为引导、帮助。第三,密切了语文教学与生活的关系。这种考试方法改过去一贯以课堂书本知识为主要内容的考试为兼顾课内与课外的多种评价形式,将学生的学习视野引向五彩缤纷的生活,让他们关注、分析、思考各种自然、社会现象,进而提高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总之,这种语文课程考试改革使学生语文能力训练得以强化,增强了语文素质教育的可操作性。
  
  参考文献:
  [1]王传勋.考试改革与语文素质教育[J]学科教育,1998,(10).
  [2]周正逵.论语文考试问题[J].语文教学与研究,1996,(4).
  [3]周庆元.中学语文教学原理[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
  [4]程达.语文学科论[M].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1998.
  作者简介:
  谭泽媛(1975—),女,湖南攸县人,硕士,株洲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语文教学。(本文责任编辑:杨在良)
  (本栏责任编辑:王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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