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3期

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面临的社会背景与对策分析

作者:王亚妮




  摘要:我国的高职教育经过十余年的快速发展,从规模扩张阶段进入内涵发展阶段,内涵建设的目标是提高教学质量,其重点突破口是改革现有的传统学科型的课程体系与教学模式。近年来,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在理论上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实践中却举步维艰,尚未取得突破性成效。因此,应对国内外职业教育的特征形成的社会背景进行比较分析,据此提出我国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方案。
  关键词: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社会背景
  
  我国的高职教育之所以需要改革,是因为现行职业教育在体系结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模式等多方面已经不适应社会生产发展的需求,不能满足现代社会发展对教育的功能要求。职业教育的结构体系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主要包括层次结构、类型结构、专业结构、布局结构和办学结构,与国家的政治经济环境密切相关,是社会发展中的一个教育战略问题。作为实施教育主体的职业院校,在广义的职业教育结构体系改革中所发挥的作用较小,而狭义的教学改革主要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的改革,职业院校在狭义的教学改革范畴中是可以大有作为的。但教学改革不能脱离国家与区域发展的现状,否则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制定出的改革方案只能是空中楼阁,好看而不中用。
  
  发达国家成功教育模式的特征
  
  在发达国家,职业教育与企业的关系密切,学校对学生来说既有教室、也有车间;学生对学校来说既是学生、也是学徒;学生学习的内容既有技术,也有管理和服务。这种职业性、生产性与社会性统一的先进的职业教育运行机制与教育理念,为发达国家带来了产品质量的优化及产品成本的下降。国外成功的职业教育模式一般有四个方面的特征。
  在国家支持下,建立了全社会范围内规范的校企合作关系在欧美发达国家,企业与职业教育的合作既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也得到税收方面的优惠,在政府强有力的引导下,企业与政府共同为职业教育买单,企业与职业教育建立了和谐自觉的合作伙伴关系,与职业教育的合作是现代企业用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发达国家有完善的企业协会制度,职业教育与行业协会而非独立的企业合作,避免了单个企业投入导致的不公平现象,合作非常规范。
  职业教育实施终身化原则,从开始就确定了非完全学历教育的定位,具有多元化特征终身教育是上个世纪60年代开始兴起的教育理念,其通俗的解释是“活到老,学到老”。职业教育实施终身化原则,是人类面对人口增加、科学技术进步、个人职业转换、信息社会高速发展等现实问题必须采取的措施,不是学历教育的补充,而是社会进步的内在要求。职业教育主要包括就业准备、在职提高、职业转换三种类型,职业教育实施终身化原则是指每一个社会成员一生都要接受职业教育,学历教育的特征并不明显,而是真正的全民教育。非学历教育的定位并非完全摆脱与学历教育的关系,职业教育分为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两大类型。前者可以与学历教育相衔接,为学生进一步学习提供条件;后者完全为就业做准备,学制、教学模式、学习方法因人而异,非常灵活。这样就形成了多元化特征。
  遵循“需求驱动”为职业教育发展根本动力的规律,教学改革水到渠成上个世纪末,发达国家生产力得到快速提高,在经济战略上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在国际贸易中以输出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高级软性劳务服务为主,表现出技术密集与智能密集的特点。职业教育及其发展定位直接影响国家的经济策略,被各国视为教育的头等大事,并投入了巨大的财力,构建了与本国国情相匹配的职业教育体系。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并不是一开始就成功的,也经历过痛苦的改革。德国的“双元制”教育模式被喻为德国二战后经济复苏的秘密武器,其发展背景就是上世纪90年代德国工业的快速发展,企业急需高技能人才,德国联邦政府确定了教育改革的方向,充当企业与职业教育的“红娘”,为双方架起了桥梁,才使得“双元制”教育模式运作成功,并成为职业教育模式改革的成功典范,为世界所瞩目。因此,“需求驱动”而非“供给驱动”的特性决定了职业教育模式的改革方向,使得教学改革水到渠成。职业教育的改革核心在于课程体系的改革,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以企业协会为主、教育机构为辅制定的课程计划,只开设专业课程,以专业实践为主进行教学。学生入校前已与企业签订了就业协议,学习完毕后参加行业协会组织实施的结业考试,考取资格证书即可获得就业机会,90%以上的高就业率使得职业教育在德国可以吸引优于普通高等教育的生源,职业教育得以健康发展。
  在国家保障措施下,职业教育具有法制化特征职业教育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从经济角度看,职业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直接受益者是受教育者与用人企业,具有“私人产品”的性质;但最大的受益者是国家和社会,所以又具有“公共产品”性质。“准公共产品”的特性决定了市场与政府必须为职业教育共同买单,发达国家多将保障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例如,德国以《职业教育法》为基础,对职业教育培训的各个环节设立了近四百种法律法规与培训条例,严格的法律制度使得国家各级政府与企业充分投入到职业教育中,办学条件到位,配套措施和配套机构齐备,合作关系责、权、利分明,在国家法律的保障下,“双元制”得以实施发展。
  
  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现状
  
  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起源于上个世纪初的工业萌芽时期,黄炎培先生作为我国职业教育的发起者,对职业教育目的的“三个准备”定位非常准确:为个人谋生之准备、为社会服务之准备、为增进社会生产力之准备。我国自解放后开始发展中职教育,上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中职教育的发展达到巅峰状态。例如,铁道部开办的中职(技)学校有四十余所,具有相当大的规模和较高的水平,这些学校为生产第一线培养了大量的技术人才,为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90年代末,受经济增长减缓、高等教育规模急速扩张、传统观念等因素的影响,中职教育资源大量流失,几乎受到毁灭性的打击。面对这种严峻的形势,我国政府很快对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给予纠正,在第三次、第四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对发展多层次的职业教育指出了明确的方向。但发展中国家的职业教育实施的条件是不能与发达国家相比拟的,在教育环境、政治环境、劳动力市场发育程度等方面与发达国家有很大的差距。就职业教育现状来看,我国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面临诸多困难。
  因教育资源有限,我国职业教育从开始就确定了学历教育的定位,暂时不具备终身制、全民性与多元化特征我国是人口大国,1999年人均受教育水平仅为8年,欧美发达国家是15~17年;1996年,发达国家受高等教育人数占相应年龄组的百分比最低的是日本,为43%,最高的是加拿大,为90%,而我国只有6%。为了在10年内即到2005年使我国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高等教育连续10年扩招,使得本来就不充足的教学资源更显贫乏,发展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补充,实在是国情所致。10年间,高职教育在校生人数达到高等教育总人数的50%,为我国初步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职业学校定位为学历教育实施机构,多元化办学受到诸多限制,从一开始就不具备终身制、全民性与多元性实施的条件。
  学历教育的定位使得教学模式沿用传统学科体系,教育改革从开始就困难重重我国高等教育采用传统学科体系,理论与实践在本科教育体系中严重脱节是高等教育的最大弊病。高职教育被定位于学历教育的补充,教育模式与评价体系几乎与本科教育完全一致,这种定位决定了高职教育在生源、资源等各方面都比普通高等教育低,致使高职教育被办成了普通高等教育的“压缩型”,教育改革从一开始就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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