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6期

从欧美经验看我国大学生就业服务体系的完善与创新

作者:杨国军




  摘要:借鉴欧美市场经济国家完善的服务体系与成熟的运作经验,分析我国大学生就业服务体系的状况,从宏观与微观两个方面提出改进大学生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途径与方法。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服务体系;经验
  
  大学生就业已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欧美市场经济国家完善的服务体系与成熟的运作经验,在破解这一难题、从宏观与微观两个方面化解社会供需矛盾方面,可以为我们提供很好的借鉴与启示。
  
  欧美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的
  特点与发展趋势
  
  随着现代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发展以及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共同的国际化市场的形成,各国的就业市场与就业服务日益显露出趋同化的特征,主要表现为:
  政府的有效干预和推动欧美国家根据就业人群的不同,人才资源的配置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政府直接干预帮助实现就业;二是政府以委托的形式招聘公共部门的工作人员;三是以完全市场化的形式实现人才资源配置。各国政府及劳动部门一般都建立了全国通行的就业指导与服务网络平台,为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双方提供交流媒介。政府的有效干预和推动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德国,形成了以政府系统为主渠道,企业与学生为主体,学校为中介,私人咨询介绍所为补充的相互制约、补充与联系的服务体系,政府不断强化劳动系统的就业服务职能,依靠社会保障体系给予较充足的经费投入,提供就业咨询、培训、介绍与指导,使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在主体上体现为政府行为。
  完备的就业服务体系欧美各国面对不断增长的就业需求与就业压力,建立了以政府、社会中介机构、用人单位、高校与大学生为主体的就业服务体系,在大学生中开展内容全面、形式多样、方法先进的就业指导。其中英国的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颇具特色,在组织上,职业指导组织具有完备的制度支撑体系;在框架上,职业指导涵盖学校教育、成人职业指导与高等教育服务;在政策走向上,职业指导趋向于发展职业指导新思维,提升职业指导服务质量。
  以市场化为价值取向的全程化就业服务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欧美各国适应市场发展要求,加快教育教学改革,确立了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服务理念,为大学生提供了内容全面、形式多样、方法先进的就业指导与服务。学校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素质,在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各个阶段,对学生就业进行系统而有针对性的指导。此外,就业中心每年还要向雇主推荐学生就业,举办职业交流洽谈会,并负责接待雇主来校对毕业生进行面试。
  充分的法制保障伴随着发展进程,欧美国家纷纷以实现充分就业、保障就业市场的公平竞争以及保护失业为前提,加强就业立法工作,确立了政府在就业管理过程中的角色与合法地位,规范了劳动力市场上政府、企业、求职者三方的行为,完善就业法律制度,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前提与保证。
  适应全球化、国际化的要求,就业服务不断创新技术变革特别是知识经济与网络经济的发展以及经济结构变化的加速,使得劳动者的素质与能力成为竞争的核心。欧美各国普遍认为,面对技术的迅速变化,为了增强经济活动创造就业机会的能力,必须建立终身学习制度,提高劳动力市场的运作效率,克服缺乏技能这一影响就业的“瓶颈”,教育与培训机构应当从供给导向型向需求导向型转变。同时,建立科学的劳动力市场指标体系,组织专业化的劳动力统计机构,并借助现代化的信息网络和服务体系,以推动劳动力的充分流动与劳动力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
  
  我国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的不足
  
  当前,我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相当严峻,就业问题是大学毕业生面临的最大难题,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薄弱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主要体现在:
  大学生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尚不完善在我国,由政府、社会、高校与用人单位构成的就业服务体系中,政府人才市场与高校就业服务中心成为大学生就业的主渠道,而面向大学生的社会就业中介机构发育尚不成熟,企业等用人单位的作用也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全国性的大学生就业信息网络平台的不完善,阻碍了大学生就业的市场化流动与配置。
  高校人才培养质量难以符合市场发展的要求高校毕业生就业已经市场化,但大学的教育体制改革较缓慢,专业设置调整滞后,毕业生的专业结构与市场供求出现错位,人才的产出与岗位需求不成比例,供给严重大于需求,这是制约高校毕业生就业最突出的原因。另外,我国的高等教育重知识灌输、轻能力培养,高校毕业生缺乏工作经验与实际操作能力,培养出来的毕业生知识面过窄,学习能力与适应能力较差,不能适应用人单位的需要,这些因素进一步导致大学生就业困难。
  高校就业服务工作水平亟待提高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就业指导不力,形式单一;二是就业指导教师水平参差不齐,专业的、高素质的就业指导教师太少;三是缺少就业指导课教材。这些问题必然会影响学生求职能力的培养。另外,大学生就业意愿偏差与就业能力不足也严重影响了就业。
  
  建立与完善大学生就业服务体系的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进一步做好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指出:高等学校要将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和教育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完善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体系。教育部也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构建一个更加完善的、符合‘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信息化’四化标准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这为加强与改进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指明了方向。
  强化政府在大学生就业服务体系中的职能与作用政府部门是我国大学生就业服务系统的主体之一,要优化教育、人事、劳动部门之间的联系,完善社会系统,使大学生就业服务具有坚实的依托。要建立全国性的大学生就业信息网络,发挥大学生网上求职的优势,发展各类网上自助式就业服务。要建立与完善全国各高校、各专业毕业生数量、就业率、毕业后收入等指标的定期发布制度,促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与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政府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等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建立统一的劳动力资源管理制度,如失业登记、录用备案、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等,使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权益得到保障,使暂时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能够得到更有效的帮助和服务。
  建立完善集教育、管理、指导与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要建立以服务为主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并应独立开展工作,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提供信息服务、咨询服务、指导服务、培训服务等全方位、多层次、立体的服务内容与服务形式,为大学生确立正确的职业理想与择业观、掌握竞争技巧、积极参与人才市场竞争创造有利条件。
  深化高校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高校必须以市场为导向,紧密联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加快调整专业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以培养适销对路的人才。要重视教育教学领域的改革,重视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的改革,适应市场需求,调整长线与短线专业,有针对性地完善学生素质培养,使学生的素质适应现代化建设与知识经济时代发展的需要,从而促进高等教育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要组织学生到相关企业进行各种层次的生产实践与实习,提高学生的岗位实践能力与就业技能。
  推进全程、全员的就业指导工作高校应在学生入学之初就对其进行职业意识、职业适应、职业选择、职业发展的教育,为学生制定职业探索档案,对学生进行跟踪服务。也可以通过问卷、访谈等形式,就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录用单位对大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学生对就业指导服务的意见等问题加以调查研究,建立起动态的反馈与循环系统。
  完善法规建设,加强理论学习和研究要加强法规建设,依法管理与服务,把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减少随机性。要将法制约束与国家政策指导的有效性结合起来,形成有自己特色和优势的大学生就业服务模式。要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研究、探讨、建立、发展我国的职业发展理论,以此推动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房欲飞.国际视野下的大学生就业问题[J].江苏高教,2003,(2).
  [2]闫光才.西方国家高校就业指导教育的启示[J].江苏高教,2004,(5).
  [3]莫荣.完善就业市场和服务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关键[J].职业,2003,(10).
  [4]郝其宏.大学生就业市场化的矛盾分析及对策[J].教育与职业,2006,(21).
  作者简介:
  杨国军(1973—),男,河北丰润人,硕士,唐山职业技术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公共管理的教学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