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2期
论高职院校合作办院管理研究
作者:肖贻杰 王剑超
与港澳台地区职业院校合作,可以学习借鉴港澳台高职教育发展经验,引入优质教育资源。港澳台的高职教育有明显的特色:具有完善的实施和保障体系,制度健全,执行得力;具有较强的社会福利性;具有主动适应就业市场的发展机制;具有工商界人士积极参与鼓励和策划的传统;具有国际教育专家参与决策的国际视野;强调实务教学,加强技术学习;注重技能鉴定,更新技术课程,延揽技术教师,实施校企合作。高职院校应加强与港澳台职业院校的合作,借鉴港澳台高职教育有益的教学和管理经验,引进港澳台优质职教资源,推动大陆高职教育的课程、教材和教学改革。
高职院校与港澳台高职院校开展合作可采取如下形式:(1)人才交流。其途径主要包括学生互换、教师互派和学者互访,以共同提升教育品质与国际竞争力。(2)学术与研究合作。主要方式包括:职业院校之间互相开放、双向开展校际学术交流;邀请两岸同行参与重大科技合作研究;按照学科或专业领域建立资讯网络,实施两岸教育资源的互补和援助,如建立远程课堂、网络教学。(3)开展策略联盟和合作办学。与港澳台高职院校间签订策略联盟,有助于加强两岸四地高职教育合作,有效共享教学与研究资源,运用结盟伙伴的优势,达成相辅相成的效果。合作办学则可采取合作开课、办班,合办专业,合办院校等形式。
与国际教育合作
早在1983年,邓小平同志就提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英国诺丁汉大学校长杨福家也曾指出,21世纪世界教育将呈现出三大发展趋势,一是终身教育,二是以学生为中心,三是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国际化。《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也指出,要提高示范院校整体水平,就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国际影响”。高职院校参与国际教育合作是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是拓宽办学经费来源渠道的需要,是培养国际化人才的需要,是生源竞争的需要,也是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的需要。
高职院校参与国际教育合作可采取多种形式,从合作主体、内容来看,合作的形式有以下三种。(1)与国外高等院校合作。一是在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框架之下与国外高职院校的系统合作。典型项目如中国与加拿大高中后职业技术教育合作项目,该项目由加方提供专项援款,中方提供配套资金,在中方高职院校中确定合作建设的专业。二是与国外高职院校自主合作。根据合作的特点与紧密程度,又可以分为融合式、嫁接式、松散式三种主要形式。(2)与国外行业、企业合作。高职院校除了与国内行业、企业加强产学合作之外,还可以与国外知名企业,包括进入国内的外资企业进行人才培养、教育培训、应用技术研究等方面的合作,推进自身的国际化。(3)与国际教育组织合作。高职院校可以聘请国际教育组织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退休老专家组织协会等的专家、学者、技术顾问等来校讲学、任教、指导,会产生较好的作用和效益。
针对当前国际教育合作层次低、合作程度不深的问题,职业院校可采取如下策略:(1)自觉主动开展国际教育合作。高职院校要从国际教育合作的“自发”状态转向“自觉”状态,树立国际化办学理念,以自信、主动的姿态走向国际市场,主动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2)积极开拓“南南水平合作”项目。高职院校要扭转单一的从发达国家输入教育的局面,主动出击,在国际教育贸易中既进口,也出口。特别是针对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国家教育市场,可以利用我国制造业发达、制造技术资源和人力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开拓“南南水平合作”教育项目。(3)实行循序渐进的策略。由于受自身条件的限制,职业院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可以从较低层次开始,逐步提高合作层次。如从单一合作向多面合作、全面合作发展,从松散式的合作向嫁接式合作、紧密型合作发展,从职业资格证书层次向学位层次发展。此外,可从最容易突破的国家开始国际合作之路。
当然,以上关于职业院校与各方合作的划分不是一刀切的,存在很多交叉与融合之处。总之,高职院校即要与社会各方合作,形成合力,共同促进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恩祥,李春旺,黄标.高职校企合作模式与运行机制的研究与实践[EB/OL].http://www.buu.edu.cn/home/05cg/webpage/zccl/gasolin/38.doc.
[2]毛涤生.福建高等职业教育十年[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95.
作者简介:
肖贻杰(1973—),男,湖南武冈人,教育学硕士,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学及管理学。
王剑超(1955—),男,湖南长沙人,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高职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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