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8卷 清代教育史

 

  本卷提要
  清朝建立全国性政权以后,沿袭明代教育制度建立了国子监和府州县学的覆盖全国的官学系统。官学教育与科举制度结为一体,成为官僚队伍的后备机关。以四书、五经和宋明理学为主的教学内容完全服从于封建社会制度。清朝入关前萌芽的旗人教育,在入关以后仿照传统的官学制度逐渐形成了有清代特色的旗人教育制度,也日益成为官僚制度的附属物。以民间教育形式出现的书院制度具有明显的官学化趋势,但由于书院多采用学者办学,因而许多书院形成独自的风格,亦区别于官学而追逐学术潮流,推动了学术的发展。同时,由于书院并不是完全的官学,在西学东渐的影响下,在某种程度上接受了西学的感染而发生教学内容的嬗变。鸦片战争以后,西方教育通过多种途径渗入中国,包括西方传教士在华创办的教会学校,洋务派官员在洋务企业内附设的西艺学堂,派遣学子出洋留学,引进西方教育体制等,都极大地冲击了传统的教育模式。经过洋务运动和戊戌变法的冲击,清廷被迫实行 新政.新政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废除科举制度,这就从根本上动摇了以科举为目标的旧的官学体系。兴办西式学堂,引进西学的教学内容,建立新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一时成为时代潮流。在清朝的最后几年中,基本上形成了以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互相衔接的新式教育制度,完全取代了旧的教育制度。虽然这个新教育制度仍然带有浓重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特点,但传播进步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乃至民主精神,对推动中国社会的进步或多或少地起到有益的作用。
  一、清代教育概述
  清代教育制度最初承袭明代教育制度,建立了从府州县儒学到国子监的官学教育体系,并逐渐恢复了以民办形式出现的书院制度,使之成为官学教育的辅助手段。几乎在恢复明代官学体制的同时,清代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八旗教育体系,它既包括皇室及贵族教育,又包括满旗、蒙旗和汉军八旗普通旗丁的教育。多种教育体系都同科举制度发生密切关系,从而使清代的教育体系成为科举制度的附属物,成为士子求得 出身 (摆脱对国家承担徭役的平民身份谓之出身)、跻身仕途的手段。清中叶以来,随着西方殖民主义对华侵略的加深,西方资本主义的科学文化渐次东进,同西方先进的文化教育制度相比,中国传统的教育制度的保守、没落和不合潮流的特点日益明显地暴露出来。西方传教士将西方教育引入中国,传统的书院逐渐接受西方教育制度的部分内容,洋务派出于 师夷之长技 的考虑有选择地引进西方某些教育手段,出国留学生的派遣,教育领域发生的这一切潜移默化的变迁最终导致同人放弃旧的腐朽的教育制度,心悦诚服地迎接新教育制度的到来。
  晚清从官方到民间对新教育制度的探索,终于奠定了新教育制度的基本模式,培养了最初一批具有近代科学知识和民主精神的知识分子层阶。随着这个阶层的成长,旧的封建制度出现了一个有高度文化科学知识的对立面。从某种意义上说,清王朝是被这批新的知识阶层领导的民主革命打倒了。清王朝垮台以后,新的教育制度在更广阔的空间内获得发展,终于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统治地位。
  二、科举制度下的学校体系
  清朝建立全国性政权之后,沿袭明朝的学校制度建立了以国学和府州县学为基干的学校体系。这个学校体系以教化和育才为两大宗旨,而以教化为基础,以育才为目标。所谓育才,就是为政府机构培养各级官吏。人才的培养标准寓于教化之中,用封建社会的政治伦理道德为标准,使之具备一定的社会文化知识。科举考试是选拔人才的方法,通过考试将人才的培养标准加以量化,按成绩的等第将其录用为官。建立学校,用以培养人才。人才的培养标准虽然标榜 教化为先 ,但实际上是把科举考试的标准确定为人才的培养规格。因此,在整个的人才培养体系中,学校是育才的基础,科举考试是选拔人才的途径,入仕做官是培养人才的目标。在这种体制下,人才培养标准强化了以科举考试为参照系的量化标准,弱化教化的质的内涵,学校成为科举制度的附庸。正是这一点成为有清一代学校弊病的根源。
  (一)教育宗旨
  历代王朝兴办学校的宗旨都不出 敦教化、育人才 两条。而清王朝的 敦教化、育人才 又有其特殊的含义。 敦教化 的目的在于利用汉文化来统治人口众多的汉人, 育人才 的目的在于培养一批统治汉人的官员。
  而在其确立统治之初, 育人才 又优先于 敦教化.
  1。培养统治人才
  努尔哈赤建立后金政权之初,仅是一个僻处一隅的同中央政权对立的地方政权。随着后金势力的扩大,越来越多的汉人被纳入后金政权的统治之下,如何统治汉人成为一个日益重要的问题。皇太极继承汗位,实际上确立了取代明朝而称霸中原,统驭全国的战略目标。如何利用汉文化、借鉴明王朝的统治方法来统治汉族地区的问题被提到日程上来。天聪三年(1629)皇太极曾举行过一次考试。他下令贝勒府以下满州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属下各家具有明朝生员身份的人,不拘身份,一律参加考试,即使已沦为奴隶,家主也不得阻挠。参加这次考试的有三百多名汉族生员,其中有20O多人被选中。被选中者分为三等。一等赏给绸缎二匹,二等、三等赏给棉布二匹。在当时,绸缎和棉布都来自明朝统治区,在塞外是珍贵的物品。凡考中者不分等次,一律免除二丁差役,听候录用。为了补偿满、蒙、汉军贵族的人口损失,凡考走一人,即拨给一名壮丁补偿。这次考试,奠定了皇太极 以文教兴治 ①的方针。天聪八年(1634)皇太极改国号为清的前一年又举行了一次举人考试。考试由礼部主持,令通晓满、蒙、汉文义的人参加考试,取中16名举人。礼部设宴嘉奖,并各赐衣服一套,每家免除四丁徭役。从这次取士人数之少可以推知,在后金政权下知识水平较低,能达到举人程度的不过十六人。这预示着后金政权下的人材匮乏,因而以后也未再举行任何考试。
  顺治元年(1644)清迁都北京,正式建立了全国性政权,建立起阁、部、院、寺、司、府等20多个中央机构,15省千余个府州县的政权机构,而政府官员则明显不足。在中央机关尚有一批早年降清的汉族官员,而地方府州县多利用故明官吏进行统治。由于反满情绪方兴未艾,许多地方官叛服无常,地方政权极为不稳,人才之需迫在眉睫。顺治元年农历十月初一,顺治帝福临正式登基,在即位诏书中宣布:承认故明生员、监生、举人、进士的身份和地位;举人和进士到有关各部听用;恢复南、北两京国子监,各地府州县学仍按旧制向国子监考送生员;恢复科举考试制度,定于辰戌丑未年进行会试,子午卯酉年进行乡试。凡无反逆行径的生员、监生、举人都可以参加乡试、会试。次年顺治二年为乙酉年,定于八月举行乡试,将全国划分为十五个考区,录取举人1428人。参加乡试的人很多,仅顺天府就有3000多人,令摄政王多尔衮颇为感叹。又次年为丙戌年,三月,天下举子会试北京,取中400人。乡、会两次考试,得人之盛令清朝统治者感到意外。这次乡试和会试产生了清朝自己的举人和进士。这些人参加清政府举行的科举考试,表明他们要效忠清王朝。新举人和进士的产生对于充实清朝的官员队伍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
  ①   王先谦:《东华录》天聪三年条。
  顺治元年至顺治七年,清政府仅仅是恢复了因战乱而废弛了的学校制度,而自己的学校制度的建立是从顺治七年(1650)开始的。这一年,清朝正式废除了明朝的南京国子监,将其降为江宁府学。还下令修复被战乱破坏的地方学校。江南是文化发达地区,也是最顽强地阻挠清兵南下的地区,学校的破坏也最为严重。浙江省毁掉的72所学校,在顺治年间恢复了31所,动工复建的9所。康熙帝亲政后,其余各校都得到恢复。顺治九年(1652)
  顺治帝福临亲自给各省学校撰写敦告士子读书的《卧碑文》,把培养官吏放在办学宗旨的首位。碑文中有 养成贤才,以供朝廷之用 ①。《碑文》还强调 达用则为良吏.这个《碑文》表明,顺治九年仍把培养官员当作教育的第一宗旨。此后,直到康熙四十一年(1702),在举行了近20次会试,国家政权机构的官员队伍基本得到解决之后,办学的宗旨才正式将教化提到育才之前。
  2。巩固封建统治的思想基础
  敦教化和育人才这是两个并行不悖的目标,清朝统治者从来没偏废其中任何一方,只是由于客观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侧重。清初,把培养人才、充实官员队伍当做急需,但并未忽视教育的教化功能。努尔哈赤父子在同明朝打交道的二三十年中,对中原文化逐步有了充分的了解,他们深知孔孟之儒学在汉人士民中的地位,明确确定了利用儒家思想作为教化的工具。这样,一方面可以改变清朝统治者的形象,另一方面儒学又确实能充当他们统一汉人思想的武器。因此,八旗大军进入北京之时,顿改以前烧杀抡掠的遗风,以王者之师的面貌出现,不许士兵擅自进入市民家中。顺治皇帝即位的第二天,摄政王多尔衮便以皇帝的名义颁布诏书,册封孔子第六十五世孙孔允植仍袭衍圣公。次年又追封孔子为 大成至圣文宣先师 ,多尔衮还亲自到孔庙行礼。顺治三年四月,又在陪都沈阳重修孔庙,规定每年二月和八月由大学士代表皇帝主祭孔子。福临亲政之后于顺治八年(1651)派人去孔子的家乡曲阜视察孔府,拜谒孔庙、孔林,举行隆重的祭孔大典,表示对孔子和孔学的尊崇。次年九月,顺治帝还亲自到太学拜谒孔子木主,举行释奠礼,把尊崇儒学的活动推向顶峰。
  ①   《钦定光绪大清会典》卷三十一。
  康熙帝玄烨即位之后,遵循乃父的遗志,仍奉儒学为宗。康熙八年(1669),玄烨亲政前夕,他排除了权臣鳌拜的阻挠亲率礼部大臣到太学视学,在孔子木主前行三跪六叩之礼,向国子学的师生们大讲孔子之学的高明广大。接着又恢复了孔、颜、曾、思、孟五圣直系后裔作为 圣裔监生 不经考试进入国子监读书的制度。他还在宫中特建养心殿,作为专门祭祀孔子的场所。南巡时还多次去曲阜拜谒孔庙,举行祭孔大典。
  尊孔就是尊儒。但康熙帝玄烨是根据自己的政治需要选择儒学中的流派的。他受侍读学士熊锡履的影响,主张讲明 正学.所谓推崇正学,就是上尊孔孟,下崇理学。熊锡履建议: 非六经、语、孟之书不读,非濂、洛、关、闽之学不讲.六经是指孔子弟子们整理的《尚书》、《诗经》、《易经》、《周礼》、《春秋》、《乐》,其中《乐》已失传,只余五经;论即孔子的言行录《论语》,孟指孟轲的著作集《孟子》。这几类书是儒学之源。
  濂、洛、关、闽分别指宋代著名理学家周敦颐、程氏兄弟(颢、颐)、张载、朱熹。宋代理学与汉学不同,汉学主要是通过训诂来订正五经传本之真伪,研究经书中语言文字之含义及所指。而宋明理学则在于阐述儒家经典的微言大义,将五经伦理化、纲常化,通过解释五经来明确圣人之言,用以规范人们的言行,对维护封建制度、封建纲常秩序、君臣关系有重要意义。在濂、洛、关、闽四学中,玄烨又独重朱熹之学,他高度赞誉朱熹之学,说: 自汉以来,儒者世出,将圣人经书多般讲解,愈解而愈难解矣。至宋时,朱子辈注四书,发出一定不易之理,故便于后人 ,认为朱熹属儒学正流。他对朱子之学维护封建统治的作用心领神会,认为朱熹的著作 集大成而继千百年绝传之学,开愚蒙而立亿万世一定之规,非此不能治万邦于袵席,非此不能仁心仁政施于天下,非此不能内外为一家①。
  为了确立朱子学派在思想界的统治地位,清廷规定朱熹所注四书是科举考试必考的内容,是府州县学、国子监必学的内容。这样做是有其思想基础的,因为它把教化看作是育才的前提。康熙四十一年(1702),玄烨向礼部颁发御制《训饬士子文》,令刻石立于国子学之中。其文开宗明义说: 国家设立学校,原以兴行教化,作育人才。典至渥也。朕临御以来,隆重师儒,加意庠序,近复慎简学使,厘剔弊端,务期风教修明,贤才蔚起,庶几棫朴作人之意.这段文字很明确地把 兴行教化 当作 作育人才 的前提,只有 风教修明 ,才能贤才蔚起.朱子之学独尊在清代形成不可动摇之势。康熙时的南书房大臣朱彝尊曾直率地指出朱学已经取孔学的地位而代之: 世之举业者,以四书为先,务视六经可缓;以言易,非朱子之传易弗敢道也;以言礼,非朱子立家礼弗敢行也.言不合朱子率鸣鼓而攻之 ②。朱子之书,成为教化之本,这是清代学校教育的指归。
  ①   《康熙政要》卷十六。
  ②   《清史稿》卷一○○。
  (二)文官的来源与科举出身
  清代文官的来源,途径纷多,但科甲出身的官员则列于首位, 凡满汉入仕,有科甲、贡生、监生、荫生、议叙、杂流、捐纳、官学生、俊秀 ③。
  下面分述之。
  1。举人进士授职
  科甲出身是经过乡试、会试、制科的考试选拔的官员。乡试、会试是每三年举行一次的常规考试。制科是乡、会试之外,皇帝特诏举行的特殊名目的考试,不经常举行。
  乡试产生举人。清初,官吏来源缺乏时曾规定举人担任知县。随着官吏队伍的健全,举人众多,知县之职出缺不多,致使大部分举人二、三十年之内都难以任职。乾隆年间创行大挑之法,规定每隔六年举行一次大挑,在连续三次参加会试而未录取的举人中进行考试,每十人中取五人,按等录用。
  一等的用为知县(正七品),二、三等的用为府学学正(正八品)和县学教谕(正八品)。知县无空缺,可以通融出任府经历(正八品)、直隶州州同(从六品)、州判(从七品)、县丞(正八品)、盐库大使(从九品)。学正、教谕无空缺,可通融选用训导(从八品)。
  殿试产生进士。进士一甲三名分别称为状元、榜眼、探花,第二甲第一名称为传胪。这四名进士直接授予翰林院修纂、编修、检讨等职。其余进士参加朝考。朝考由内阁主持,在保和殿举行,考论、诏、奏议、诗四题,按成绩录取前若干名,入翰林院读书,名为庶吉士。选择庶吉士入翰林院又称为馆选。学习三年后经过考试,优者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之职。次者授予给事中(正七品)、御史(正七品),主事(从六品)、中书(从七品),推官、知县(正七品)等。庶吉士授职称为散馆。庶吉士的经历是日后晋升为显赫之职的必备条件。未被选为庶吉士的进士直接授职。除不能进入翰林院、不能直接担任给事中、御史之外,基本与庶吉士相同。
  制科是乡试、会试之外,皇帝根据特殊需要而特诏举行的考试。康熙十八年(1679)特诏举行博学鸿词科考试,号召四海之内具有优秀学行、卓越文词的人报考,而不拘身份,录用50人,俱授为翰林官。雍正十一年,决定再次举行博学鸿词科考试,报名仅三人,结果未能举行。乾隆六年举行博学鸿词科考试,有一百七十六人参加,录取者皆授为翰林院官和庶吉士。次年又补试一场,录取者亦依旧授职。
  光绪二十九年(1903)开经济特科考试,用以揽求 洞达中外时务者.分初试和复试两场,初试入选者方许参加复试。取中一等九人,二等十八人。
  原为举人、贡生资格的人,录用后按进士资格授职,这就远逊于康熙朝的博学鸿词科。
  ③   《清史稿》卷一○○。
  2。贡生授职
  贡生系各府州县学选送国子监深造的学生,名为贡生。因其选送方式不同有五种名称:岁贡、恩贡、拔贡、优贡、副贡,通称 五贡.五贡亦被视为入仕正途。
  岁贡,是在府州县学年深日久而屡试不第的生员,凭着年资被送入国子监读书的贡生。一般按年资顺序递送,所以又称挨贡。顺治九年(1652)礼部特准各府州县学送岁贡到京,正额一名,陪额二名,参加廷试,合格者准予入监。康熙元年(1662),废除贵州、云南等边远省份贡生到京廷试的规定,由各省学政逐一审核,报吏部就近授予训导等职。因为岁贡多是年老体弱的人,到京坐监有困难,实际多不到京。康熙二十三年(1684),各地岁贡一律不必到京廷试,就近安排为训导。拔贡亦称选贡。由于岁贡难以取得人才,雍正元年(1723)令各地方学校每六年不拘一格选拔真正的英才送国子监读书。乾隆帝即位之初订立朝考制度,凡拔贡经考试获得一、二等的录用为官,三等的长驻国子监读书。读书三年期满,分别等第由祭酒保荐,录用为知县、教职。乾隆七年改为十二年选拔一次。乾隆四十一年(1776)将拔贡的录用范围扩大到七品小京官。
  优贡是各省官学中不限生员身份,只要品学兼优,经本省学政官会同总督、巡抚保题,分两场考试,合格者送国子监读书。乾隆二十三年(1758),规定选送的优贡到礼部按拔贡的朝考条例进行考试。合格者一律入监学习,并不授予官职。同治二年(1863),规定优贡参加廷试,一、二等授予知县或教职,三等授予训导。
  恩贡是专门面向历代先贤后裔的,免其考试而进入国子监。恩贡有五氏圣裔(孔、颜、曾、思、孟)和十三氏(即汉唐宋明儒学大师后裔)之别,按惯例在翰林院、国子监任职。副贡是乡试中在录取举人的正额之外按数量录取副榜举人,准其入国子监读书的。不入监的副贡亦不授职。
  3。监生授职
  国子监的生徒除岁、拔、优、恩、副五贡之外还有例贡和监生。例贡是具有廪生资格的人通过向官府交纳钱银粮谷取得贡生资格进入国子监读书的。监生在入国子监之前多未取得生员资格,因入监的途径不同而有恩监、荫监、优监、例监之分。其中荫监有恩荫和难荫两种。恩监是八旗子弟学习汉文的官学生、学习算学的满汉学生经考试入监者。荫监中的恩荫是一定级别的文武官员享有将一子送入国子监读书的特权。凭父亲官职资格入监者即为恩荫。难荫是其父为国死难因而享受入监资格的。优监是府州县学非廪生生员(增广生员和附生员)因品行和学习的优秀被选入监者。例监是俊秀(未取得生员资格的普通百姓家的优秀子弟)通过捐纳入监者。
  在国子监读书的贡、监,包括岁贡、拔贡、优贡、副贡、例贡、恩监、荫监、优监、例监都有一定的肄业期限。凡不欲参加乡试的贡、监在肄业期满后被分配到各部院衙门练习政事,称为历事。历事一年取得合格分数可参加廷试。廷试合格者每百名取八名授予知县之职,其余的授予州县的佐贰官。顺治十五年(1658)又制定贡、监考职法:除例监外,在学习期间除学完正常课程外加学有关课程积满八分者,可以参加考职,每年能取得这项资格的贡、监不过十余人。考职合格者,可授予州同或知县之职。
  4。议叙授职
  议叙制度是对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非政府官员依照他们建立的功劳、政绩、贡献等予以评价并授予相应职务,推而广之,在关键时刻为国效力的平民百姓亦可按议叙条例被授予官职。在国家机关效力的非官员主要是幕宾。清代京外各级文武衙门除国家官员之外,还有以正印官个人名义聘用的幕宾,这些幕宾或者有才华、善文墨,或者具有治国理政的专才。在总督、巡抚衙门,正印官往往靠他们主持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实施,官员的政绩往往决定于幕宾的水平。在州县衙门,幕宾往往代表正印官主持刑名、钱粮两项最重大的、关系正印官升黜的政务。因此,在外官衙门中幕宾的数量往往超过正式官员的数量。特别是在高级衙门中,往往有一些有杰出才干的不甘心担任低级官吏的举人,或多年候选而无补官机会的进士充当幕宾,以便施展自己的才干。他们的才干一旦表现出来,往往得到议叙,被授予高级官吏。
  康熙时,布衣陈潢协助靳辅治河,显露奇才,被授予四品道员;雍正时定边大将军平郡王的记室方观承被授予布政使;乾嘉时名臣王杰、严如煜、林则徐都曾以幕宾身份立功。同治间左宗棠、李鸿章、刘蓉等都因在曾国藩军门从幕而荣登显要。在州县衙门从幕的幕宾往往也凭从幕的资格被保荐议叙。
  议叙对象中人数较多的还有在部院衙门中历事的监生,在历事期间表现出特殊才干,亦被议叙授官,超过正常考职取得的官位。但议叙并非入仕的正途,不具有举人、进士身份的幕宾也很难荣登显要。道光年间,因幕宾议叙过滥,曾一度停止执行幕宾议叙的程序。
  5。吏员授职
  吏员俗称书吏,是在京内外衙门中从事文字工作的人员。明代,吏员属于役的一种,从识字的农村人口中选充。清初沿用明制如故,其后改由捐纳选用。康熙二年(1663),停止捐纳,改用召募。京内衙门的书吏分为三类:供事,儒士,承经;京外衙门的书吏有四类:书吏,承差,典吏,攒典。大体以所在衙门类别分类。每类书吏因分工不同而又有不同称谓,见之记载的有二三十种。书吏以五年为期,期满有资格参加吏部举行的任职考试。任职考试每年以京、省为单位进行考试,试卷送吏部译阅,按文义优劣分为四等。
  按等授予正八品、正九品、从九品、未入流四级杂职官阶。乾隆十五年(1750)
  定京衙每年取十分之七,外衙每年取十分之五。吏员任职属于杂途,不能升任七品以上官阶。
  6。任子、官生、俊秀和捐纳授职
  任子制度是给予高级官吏任用一个儿子为官的特权制度。任子制度以荫监制度为前提。凡七品以上官都可送一子进入国子监。而一至三品官之子有荫监资格的可以按其父官阶相应任职。雍正、乾隆间任子制度形成一定之规,即正一品官之子用为员外郎或相应职务,从一品官之子用为主事或相应官职,正二品官之子用为都察院经历或相应官职,从二品官之子用为光禄寺署正或相应官职,正三品官之子用为通政司经历或相应官职,从三品官之子用为光禄寺典簿或相应官职。用为外官者,正一品之子用为府同知,从一品之子用为知州,正、从二品之子用为通判,正、从三品之子用为知县。四品官之子不享受任子特权,但可不参加选拔直接参加贡、监的考职。四品官以下之子只能做监生。为国事死难的所有官员,皆可选其一子任官。
  官学生指八旗官学中的学生,经过考试可以出任各衙门的笔帖式。中央各部院、盛京五部、外省将军、都统、副都统衙门均设若干笔帖式之职,从事翻译满汉文字及缮写、帖写等工作,品秩为七品至九品不等。此职专为满人所设,八旗官生入选笔帖式初为从九品,以后视能力和政绩转升。
  俊秀指平民通晓满汉文字者,经保举可出任八品以下官职。
  捐纳是各种身份的人在国家财政不景气时捐银任官。根据捐纳前的身份和所捐官的品秩开列价目。其中有以平民、生员、贡生、监生等身份捐纳者,出银数量和所捐品级皆不相同。乾嘉时捐纳之例大开,至咸丰、同治年间,捐纳之风过滥,以至不可收拾。
  7。进士科在仕途中的优越地位
  举人、进士、制科、五贡在各种入仕途径中属于正途。特科最尊,但偶尔举行,不成惯例,因而正途中的进士科在仕途中处于绝对优越地位。
  首先,进士出身的人在选班中的优越地位。所谓选班,就是各种身份的人取得任职资格后要等待吏部正式授任实缺。由于有任职资格的人数过多,须要等待官位出缺时才能正式任职,称为实缺。举人出身的往往等待二三十年得不到任职机会,其任职率大约在百分之十左右。而进士任职一般每逢双月选一次,有的也要等上十年八年才有机会任职。雍正二年,为了加速进士任职,规定除双月选进士任职之外,又于每个单月增加四个任职名额给进士专用。这样每月进士均有任职机会,使进士的等待任职时间缩短至二、三年。
  举人任职时间实行大挑后也大有缩短。其他资格的人等待时间更长,雍正二年才开始安排康熙十七年取得任职资格的吏员,等待时间已达五十年。有许多取得任职资格的人终生没有得到实授。
  其次是任职范围的优待。一些清高而显要的职务非进士出身者不许选用,如詹事府、翰林院、给事中、御史,不许非进士出身者任职。其中翰林院掌院学士声望最高,充当天子文学侍从,仪仗与内阁大臣同。在称谓方面,翰林院掌院学士以门生自称,而大学士和吏部尚书只能以晚生自称,吏部侍郎及其他尚书、总督则称侍生,其余各官只能称年家眷弟。外官的学政官也只能由进士出身的人但任。乡试、会试的主考官非进士出身者不许出任。
  复次为升迁机会的优越。进士出身的所有人初任官时即有资格出任正印官。其他出身的人只有部分人可以直接出任正印官,如大挑的举人、廷试或朝考的优贡、拔贡、监生的考职等,只是名列前茅者可直接出任正印官。任子所授之官虽随其父之官高而高,但都不能出任正印官。至于吏员、官学生、俊秀等只能终生担任低级杂职官。进士被选为庶吉士者,地位更高,初任地方正印官属于低就,出馆就不拘常例立即实授,被称为 老虎班.其他官员被授为知府已十分荣耀,而翰林出身者出任知府则被视为 钻狗洞.由进士而庶吉士,由庶吉士而翰林官,使得进士的仕途十分广阔。清代的内阁大学士、六部的尚书、侍郎、都察院的都御史、大理寺卿、顺天府尹多系进士出身。地方上的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也多系进士出身。
  进士在仕途中的优越地位实际上大大抬高了科举制度的地位,科举考试又决定了学校教育的发展方向。
  (三)科举考试与官学体系
  清代的科举考试从狭义上讲分为两级:乡试和会试;从广义上说分为四级,乡试、会试外还包括童试和殿试。童试是一般知识分子取得官学学生身份,在官学肄业后方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殿试是将会试录取的 贡士 排定名次的考试,经过殿试才能成为进士。
  1。童试
  在蒙学、社学读书及肄业后尚未取得生员身份的人无论年龄长幼一概称为童生。蒙学又称村学,属民间自办学校。社学设于乡镇,又称公学,属民办官管。民办即民间出资兴学,官管即纳入官学管理体制之中。所谓童试就是以童生的身份参加的考试。
  童试分县试、府试、院试三级。经过院试录取按成绩分配到府州县学就学,取得生员资格,初步脱离了 民 的阶层而成为士,享受一定的待遇。
  县试是由县级衙门(包括散州和散厅)主持的考试,一般是每年二月举行一次。应考的童生先期到县衙礼房(办理文教事务的机构)报名。除了贱民(乐户、丐户、惰户、伴当、世仆、娼优、皂隶、蜑户、雇工人等)以外的所有本县男性读书人都有资格报名。报名时要五名童生互结(签定互相作保的文书)、一名廪生甘结(自愿为某生员担保并签定文书),廪生要收取甘结费。按封建礼教,凡父母丧亡在二十七个月以内者必须静心守孝,不准参加考试。同时要填写姓名、年貌、三代履历。如果有隐瞒贱民身份或居丧不报者,本人及互结、甘结人都要受到处罚。所谓年貌就是年龄和相貌。相貌包括皮肤黑黄白、脸型长圆方、身材长中短、胡须有无及长短稠稀和其他主要体貌特征,以防止顶冒代考。县试分五场,一日一场,每场都选拔淘汰,被选中者称为出圈或出号。五场合格,具备参加府试的资格。县试第一名曰县案首,最后一名俗称 坐红椅子 ,因为在其名字后面画一红色截止符号,形似椅子座面和靠背。
  府试由府级衙门(包括直隶州、厅)举行。参加考试的是府内各州县经县试选拔的人。参加府试的人同样要填写姓名、年貌、三代履历,五人互结、三名廪生甘结,此外还由官府派一名廪生担保,称为派保。考毕将考生成绩按分数排列于长案之上,按顺序取足名额,第一名称为府案首。府试合格者参加院试。
  院试是以省或学区为单位由学政衙门举行的考试。清代由中央派驻各省一名学政大臣,或称学院、或称督学。有的一省派两名学政,分管两片,即称学区。参加考试者都是省和学区内各府、直隶州、厅考试合格者。考试地点在学政驻地。考毕按成绩排列,取足名额,第一名称院案首。学政衙门按成绩将录取者分配到府学和所在州县的官学读书。发榜的方式是由学政将盖有红色印章的新生名单发往府州县衙。府州县接到名单后即召集新生,允许他们穿法定的雀顶蓝袍的生员服装到衙署参加庆祝宴会,称为簪花礼。礼毕,由府县官率领到文庙拜谒孔子木主,拜见学官、教官。从此,童生正式成为生员。
  2。乡试
  乡试是中央举行的以省或学区为单位举行的考试,时间是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届时皇帝钦派主考官、副主考官分赴各省和考区,由主考官命题,各省和学区的学政官不得参与。考试的对象是府州县学的生员、国子监的贡生和监生。个别平民亦可参与。
  凡有报名资格的人,必须于乡试前一年的七月参加科试。顺天府为一考区,凡顺天府与直隶各府的生员、在监的国子监贡生和监生都在顺天府参加科试。其他地区基本以省为单位,清初顺天府考区之外有江南、浙江、江西、湖广、福建、河南、山东、广东、四川、山西、陕西、广西、云南、贵州等十四考区。凡各省生员及在乡国子监贡生、监生均在本省参加科试。科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列入一二等及三等前十名(大省)或前五名者便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因故未参加科考或科考中被淘汰者还有机会参加次年七月在省城举行的录遗试,未取得生员资格的平民也可以破格参加录遗考试,以示广泛收罗人才。录遗试后还有一次 大收 ,在乡试举行前夕为遗漏者提供考试认定资格的机会。
  科试等录取名额是以次年的乡试录取举人数量为基数分配的。以顺治二年(1645)乡试名额分配为例,顺天168人,江南163人,浙江107人,江西113人,湖广106人,福建105人,河南94人,山东90人,广东84人,山西79人,陕西79人,广西60人,云南54人,贵州40人。康熙三十五年(1696)乡试名额分配为:顺天141人,江南83人,浙江71人,江西75人,湖广70人,福建70人,河南62人,山东60人,广东57人,四川56人,山西53人,陕西53人,广西40人,云南57人,贵州40人。乾隆九年(1744年)乡试分配名额为:顺天135人,江南114人,浙江94人,江西94人,湖广93人,福建85人,河南71人,山东69人,广东72人,四川60人,山西60人,陕西61人,广西45人,云南54人,贵州34人。名额的产生大体依据每省区的人口数量、人文状况和经济情况,并参照前三科实际录取人数取其平均数。科试录取的生员人数,乾隆九年(1744年)以前屡有变动,乾隆九年规定:每一个举人名额可取应试生员:顺天、江南、江西、福建、浙江、湖广为80名,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广东为60名,广西、云南、贵州为30名。乾隆十二年又定:各省每中副榜一名,准予增加40名、30名、20名不等。奉天、台湾、甘肃、宁夏等另有特殊规定。
  各省乡试在农历八月举行,初九、十三、十五日连考三场。每场于前一日晚进场,后一日交卷,戌时清场。入场须经严格检查,甚至搜身,严禁夹带作弊。出场日分三批交卷,午前一批、午后一批、傍晚一批。收卷官每收一卷发一签,签卷相符。考卷糊名,评卷前有抄工用朱笔抄录,评卷官就朱卷评阅,用蓝笔批阅。
  同考官为评卷官。经同考官取中的试卷推荐给主考官,名为荐卷。三场卷均被推荐后由主考官审阅,主考官予以淘汰的荐卷称落卷。取定后要核对墨卷。未取中的可在发榜后十日取卷自阅。发榜日期大省在九月十五日以前,中省在九月十日以前、小省在九月五日以前,发榜日期一般选在寅日或辰日,因而又称为虎榜或龙榜,通称龙虎榜。又发榜时正值桂花盛开,因而又称桂榜。每省的头名举人称为解元。放榜的第二天设鹿鸣宴,主考、学政、考官、新科举人都参加,以示恩荣。各省的鹿鸣宴还特别邀请周六十甲子的原科举人参加,称为重宴鹿鸣。
  在正榜举人录取后还录取副榜。录取对象是文理优秀但限于名额而未能录取为举人者。最初每省取副榜6- 20人,康熙十一年(1672)规定每取正榜五人,可取副榜一人,成为定制。举人可以参加次年三月举行的会试。副榜可进国子监肄业,享受贡生待遇。雍正四年(1726)曾开特例,凡两次取中副榜者,可享受举人待遇,参加会试。
  凡被录取的举人乡试试卷都要限期送往礼部,从九卿、翰林院、詹事府、六科给事中、监察御史中挑选磨勘官,对举人试卷逐一进行审查,如发现文体不正、抄袭、朱墨卷不符、所答非所问等情况,革去举人名号;其他有不合规定者,罚停会试一至三科。主考、同考等官也将视情节轻重受到不同处分。为了防止乡试舞弊,还实行举人复试。顺治十五年(1658)首开复试之例,顺天乡试八名举人被除名。康熙、乾隆时都曾举行过复试,但不成定制。
  嘉庆四年(1799)全面恢复复试制度,道光二十三年(1843)对举人复试作了全面规定,全国新科举人于会试年二月初十日全部到京,取同乡京官印结(以官员的身份签订担保文书)送到礼部,听候复试。十四日由皇帝亲自出题,十五日考试,当日交卷。一、二、三等准予会试,四等罚停会试一科或一科以上,不列入等次者革除举人身份。未参加会试者,许在后三科参加,后三科仍不参加,就永不许参加会考,也不准到吏部铨选任职。
  3。会试
  会试是中央举行的全国性考试,具体事务由礼部负责,皇帝钦定主考官(总裁)。一般为一正三副,有时副总裁多达四、五人。正副主裁皆由进士出身的大学士,尚书以下、副都御史以上的官员担任。同考官十八人,按五经分房,人们称之为 十八房.同考官由翰林院官员选用,兼用庶吉士。
  会试日期初定于每年农历二月,雍正五年(1727年)改在三月。逢辰、戌、丑、未年举行,被视为正科。此外还有恩科,即逢皇室的重大庆典,不拘于规定年份特别开科取士,被视为皇帝对士子的恩典。
  参加会试的仅限于举人。先由举人自己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后,分别由顺天府和各省布政司将名单送达礼部,礼部发给报考举人咨文,相当于准考证,限期报到。参试举人可向本省布政司领取路费,视路程远近而定,最少白银一两,最多者白银三十两。新疆、云南、贵州等极偏远地区的应试举人可以从布政司领取牌证,凭牌证乘坐驿站车马船只赴程,以书写着 礼部会试 字样的黄旗为标志,可以一路畅通无阻。二月会试时,到礼部报到的时间为正月初十日。三月会试时,为二月初一日到三月初一日,最迟可延到三月初四日。不到礼部投文,便失去会试资格。三月初九日、三月十二日、三月十五日连考三场,程序和规矩与乡试大同小异。主考官、同考官的名单于三月六日清晨公布,公布后即携带行李赴贡院就职,断绝与外界往来。
  进士录取无定额。最初参加会试的人分为南、北、中三卷。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五省及原来明朝南直隶的十一府(江宁、苏州、松江、常州、镇江、淮安、扬州、徽州、宁国、池州、太平)、一州(广德州)为南卷;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省及直隶八府(顺天、永平、保定、河间、真定、顺德、广平、大名)、二州(延庆、保安)及奉天、辽东、大宁、万全等处为北卷;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及原明南直隶六府(安庆、庐州、凤阳、滁州、徐州、和州)为中卷。其后将中卷分别并入南北卷。按南北卷分配录取名额使各省录取人数不均,康熙五十一年(1712)废除南北卷分额制,按省录取。名额分配,参照前三科录取人数,适当调整,大体达到每二十名应试举人取中一名的比例。取中者为贡士,第一名为会元。放榜日最初定在三月十五日,改为三月会试后,放榜日改在四月十五日。时值杏花开放,亦称杏榜。
  在录取贡士的同时,还取若干副榜。被取中副榜者,免于廷试,直接到吏部报到,听候任职。康熙三年规定不再录取会试副榜。
  贡士取中后,仍由磨勘官审查试卷,磨勘合格者准参加殿试,发现作弊及不合式者给予停科一次以至革除名籍的处分。主副考和同考官也要被追究责任。
  4。殿试
  殿试是由皇帝主持的考试,凡新科贡士经磨勘合格者均应参加殿试。最初殿试在天安门外举行,顺治十五年(1658)改在太和殿前丹墀,遇雨在太和殿东西两庑举行。考试内容为经史时务策,简称对策。最初由内阁拟出题目,皇帝圈定。乾隆二十一年(1756)改为读卷大臣于殿试前一日在文华殿直庐密拟,由皇帝圈定。限一日内答毕交卷,不发蜡烛,以免延迟到夜间。
  到时未答完者,名次排在末尾。
  殿试是以皇帝的名义出题策问,因此评卷不能称评卷,而称读卷。读卷官由大学士、六部九卿中选派。乾隆二十五年(1761),读卷官由十四名减为八名,其中钦简大学士两员,其余六员从相当于会试总裁级别的官员中选任。评卷完毕,读卷官将排列前十名的试卷进呈皇帝,由皇帝最后确定名次。
  顺治时皇帝亲自排定一甲的第一、二、三名。康熙时,皇帝排定前十名。前三名,按顺序称为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统称进士。名次排定之后,分别书写小金榜、大金榜各一份。小金榜交奏事处进呈皇帝御览,大金榜由内阁学士捧至乾清门钤盖皇帝之宝 大印,于传胪日张挂。
  传胪即发榜,要举行隆重传胪大典,皇帝以全副仪仗亲临太和殿,文武百官穿朝服侍立,诸贡士穿公服列于文武百官班次之后。鸿胪寺官传 制 ,贡士跪听,逐一宣布名次。传胪大典完毕,皇帝回宫,将金榜张挂于东长安门外,三日后交内阁收藏。传胪后第三天,皇帝赐宴新科进士,称为琼林宴,亦称恩荣宴。其后,状元率进士上表谢恩,并朝拜孔庙。国子监立碑,镌刻新科进士名单,以备永存。
  进士录取后,一甲进士立即授职翰林院。其余进士还要参加朝考,以最后确定任职级别。朝考第一名曰朝元。
  5。八旗士子的乡试、会试、殿试
  清初恢复科举制度时,八旗士子不参加考试。顺治八年(1651)在吏部建议下决定八旗子弟参加乡试、会试。当时八旗尚未建立官学,只是每牛录下都有若干人学习满文和汉文,人数不多,各衙门任用尚且不足,因而参加考试的人少。所以,八旗子弟的科举时有时停。顺治十年(1653)开始建立八旗官学,人才渐渐增多。康熙十五年(1676)以后,八旗科举渐渐走上正轨。
  八旗乡试,满洲八旗、蒙古八旗为一类,汉军八旗为一类。满蒙八旗只考满文或蒙古文一篇。汉军八旗考《尚书》艺二篇、经艺一篇。不通经者增书艺一篇;第二场、第三场分别试论、策各一篇。康熙二十六年(1687)开始,满、蒙、汉八旗均同汉人一同参加乡试。八旗应试前要考骑射,骑射合格方准参加考试。录取名额,最初定满洲八旗、汉军八旗各取五十名、蒙古八旗取二十名。其后,录取名额屡有变动。最初,各地的八旗都参加顺天府乡试,嘉庆十八年(1813),各地驻防八旗在各省区内应试。
  八旗会试,最初满蒙八旗考满文或蒙文两篇,汉军考试科目较多。会试录取名额,满汉八旗各取二十五名,蒙古八旗取十名。康熙九年(1670),八旗考生按汉人乡试例分别编为字号,每号取四名。但往往临时请旨增加名额,而无定制。
  八旗殿试与汉人一体进行。亦参加朝考,按名资分别授庶吉士及京、外等官。
  宗室人员在嘉庆六年(1801)以前不参加乡、会试。乾隆八年,曾以宗人府的名义对宗学学生进行一次考试,取中若干人为进士,并参加殿试。考后即未再开。嘉庆六年宗室人员参加乡、会试成为制度,自为一榜。考前先试骑射,骑射合格方准应考。考场亦不与乡、会试考场相混,或同时举行,或在汉人乡、会试的前一日、后一日举行,只考一天,考制艺、律诗各一篇。
  乡试每九人取一名,会试由考官酌取试卷若干,呈皇帝亲自裁定,单独发榜。
  殿试与朝试同汉人一同进行,亦授相应官职。
  6。科举制度下的官学体系
  清代官学分中央和地方两大体系。中央官学为国子监,系贡生和监生肄业之处,称国学或太学。此外,由国子监管理或兼管的还有八旗官学(身份与贡生、监生同)、宗学(爱新觉罗?努尔哈赤及其同父兄弟的直系后裔子弟学校)、觉罗学(宗室以外的其他爱新觉罗姓子弟学校)、景山官学(上三旗佐领、管领以下各幼童学校,兼收少量新疆回族上层子弟)、咸安宫官学(入学者与景山官学同,生源扩大到其他旗俊秀子弟)、算学馆(满、蒙、汉八旗子弟及额定的汉人子弟,学数学;后钦天监亦派天文生入馆学习)、俄罗斯学馆(供俄罗斯贵族子弟学汉语、满语)等。
  地方官学按府、州、县及相当于府州县的厅设立。相当于府州县学的还有商学、卫学、土苗学等。商学是为盐商子弟所设,辖于盐运使。清代,在长芦、两淮、山东、陕西、山西等盐场从事食盐专卖的商人单独设立户籍,由当地的盐运司管理,称为商籍。长芦、两淮、山东、陕西盐运司的子弟单独给名额就近入所在府学读书,山西河东盐运司所辖盐池比较集中,产量也大,因而盐商比较多地集中于山西解州府解安县的运城镇。众多的盐商子弟就近入府学会冲击土著居民子弟,因而顺治十一年(1654)特准河东盐运司设立商学,按府学规格建学,由山西学政统一管理。土苗学设于顺治十五年(1658),各地凡有土司子弟愿意学习的,令各地官府单独设立一所学校,安置苗、徭等少数民族子弟入学,通称土苗学。教师由地方官物色,称为教读,每人每年给白银32两。土苗子弟有稍通汉文汉书者,允许土司将名单提交学政,参加岁试。卫学系在一些地区维持明朝的卫所建置。顺治十六年准许直隶、山海、宣府等地无可并归的卫学继续存在。府州县学按其规模大小分为大、中、小学。大学生员40名,中学生员30名,小学生员20名,增广、附学生员不计在内。以后名额虽有变化,仍保持着名额差距。
  地方官学分学区由中央直接管理。每一学区设一提督学政的官员,各学区名称不一。直隶称督学御史,江南、江北称学院。顺治七年至十年(1650~1653)各学区建置基本确立,统称学道。康熙二十三年(1684)顺天、江南、江北称学院,其余仍称学道。雍正四年(1726),各学区统改称学院。而雍正三年分立的奉天学区仍以奉天府丞的名义管理,而雍正五年设立的台湾学区则以巡察御史名义管理(乾隆十七年改由台湾道兼理,光绪十二年由台湾巡抚兼任)。学政官由皇帝直接任命,从六部侍郎、其他京衙正印官及翰林院、詹事府、给事中、监察御史中选任,任期三年。学政都挂在京职务原衔上任,各地总督、各省巡抚不得干预,遇重大事情,学政官可会同总督、巡抚共同商议。学政官的主要职责是掌管各学区学校政令,定期巡视各府州县学,按时举行岁考和科考,考察学官和教官的优劣,决定其升黜和留用,考察生员的学习勤惰,斥革其中不可教者。
  学区的设置基本以省为单位。根据情况不同,有一省内设两个学区者,亦有两省区的各取部分府州(宣大学区为直隶宣化府及山西大同府等组成)
  划为一学区的,还有两省区或更多的地区划为一学区的。顺治年间设立学区后屡有变动,其设置和变动情况见27页表:
  












  清代对学校的管理体现了高度的中央集权。明代的国子监设祭酒为长官,隶属礼部,既是教育行政官员又是国子监校长。清代在国子监上设立管理监事大臣一人,由皇帝特命,从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内特简。各学区的学政官系中央派遣官,属京官系列,不列于外官系列。因此,在地方上颇受地方大吏总督、巡抚的礼遇。
  中央集权制度下的学校是官僚制度的组成部分,凡进入官学者都有机会通过科举制度进入国家官员队伍,进入国子监的学生不经科举之途也能进入官僚队伍的低层。清代官僚制度下的学校体系见28页表:
  













  三、官学教育
  清代的官学教育构成教育主体,作为官学的学前教育的蒙学与社学在事实上已经被纳入官学教育体系,因此,蒙学和社学也纳入本篇之中。
  (一)蒙学与社学
  蒙学和社学都属于官学的学前教育,其共同特点是以进入官学为最高培养目标。其区别则蒙学是以识字为起点,社学是以读书为起点;蒙学是完全的民间教育,社学是半官方教育,民办官管。蒙学和社学的教师都是平民身份,官学教师则享受国家待遇,有成效者可晋升为国家官员。
  1。蒙学教育
  蒙学有多种办学形式。一种是民间知识分子设馆授徒,其中有常年设馆的,教师以教书为业,收取束脩;也有季节性开馆的,于农隙之间召集本村和邻村子弟入学,教师过着半耕半教的生活。另一种形式是村中大户人家出资建馆聘师,本村子弟免费入学,称为义学。同义学相似的还有族学,即同宗之人聚族而居,有严密的家族组织,家族的族长支用族产兴办学校,供本族子弟入学就教。此外还有所谓家塾,即大户人家用高薪聘用有学问的教师到家塾教授本户子弟读书。
  蒙学教育一般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识字为主。首先是读《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识字入门书籍。其后陆续讲授《小学》、《圣谕广训》等文学、伦理书籍,开设浅近的历史、地理、博物常识课,如《高厚蒙求》、《史学提要》、《名物蒙求》等,以扩展知识面;开设通俗诗教育课,如《神童诗》、《千家诗》等,用以陶冶性情。多数村学学馆的教育到这一阶段就停止了。有一些义学和族学将蒙学教育发展到第二阶段,即以读书为主的阶段。教学内容主要是与官学的招生考试相衔接,如《四书》、《孝经》以及政书、史书及著名的诗词、文范篇,同时还要学做制艺,即八股文。在第二阶段中便不断有人出馆,或考取官学,或进入社学,或学业中辍改而务农、经商、从幕、投考吏员等等。而以考官学为正途。当然也不乏不屑于仕途而以专心治学为务者。
  2。社学教育
  社学是政府倡导设立的。顺治九年(1651)礼部请示在每一乡设立一所社学,挑选通晓文义、行谊谨厚,足以为人师表者充任教师。办学经费由官府筹集。雍正元年(1723)又令各省将明代的书院和魏忠贤党徒所修建的魏忠贤生祠改为社学。其后各地的社学相继出现。
  社学的教师享受生员待遇,免除差役、领取廪饩,办学成绩卓著者由地方官保荐,通过议叙的途径入仕为官。考核标准自然是视其培养的学生能否考取官学,对那些不是凭资格而是凭才学考取官学者,其教师将受到特殊的奖赏。
  社学教育从蒙学教育的第二阶段开始,主要学习《四书》、《五经》及史政、诗文、掌故等。对学生的管理纳入官学的统一管理体制中。社学学生考列第一等者,可以升入官学取得廪生资格,廪生无缺额,则以增广生员的资格入学,待廪生有出学者递补;增广生员无缺额者,以附学生员资格入学,依次递补。未考取一等者,可以免除县试和府试,直接参加院试。府、州、县学的生员因学业不佳而受到处分时,其中有一种处分名为 发社 ,即开除生员资格,降为社学学生。降为社学学生后,只要发奋读书、提高成绩还是有机会恢复生员资格。
  社学与蒙学相比,更接近于官学,是名副其实的官学的预备学校。
  (二)地方官学的教育地方官学按府、州、县行政区划建立。其职责是为国子监输送贡生;为科举乡试提供考生。
  1。教官的设置
  府学教官有教授一人(清初为正九品,乾隆时改为正七品),训导一人(清初未入流品,乾隆时改为从八品);州学设学正一人(乾隆时定为正八品)、训导一人(从八品);县学设教谕一人(正八品)、训导一人(从八品)。府教授、州学正、县教谕掌训迪生徒,考查学习态度,评定学生品行优劣。各学的训导管理学校事务。其后,教谕、训导有复设之制(即各设两名或两名以上)。教官的铨选,府学教授用进士出身者,州学学正、县学教谕用举人出身者,复设教谕用恩贡、拔贡、副贡出身者,训导用岁贡出身者。
  康熙二十六年(1687)选用渐宽,准许捐纳贡生出任教谕和训导。雍正时,教官必须以正途出身者担任,凡捐纳教职者,任教谕的改任县丞,任训导的改任县主簿。
  2。生员的来源
  官学生员来自童试录取者。童试的内容是《四书》文、试帖诗、《性理》论或《孝经》论,默写《圣谕广训》百余字。《四书》文是用八股体撰写,题目选自《论语》、《大学》、《中庸》、《孟子》。坊间有《四书》文范文刻本流传,乾隆四年(1739)有《钦定四书文选》刊行,收入文章783篇,编为21卷。试贴诗,即做五言八韵的律诗,要求按指定的步韵作,违式则不合格,因有八股文的味道,故称为试贴诗。《性理》论,即从《性理》一书中选题,令考生作论文。《孝经》论,即取材于《孝经》出题。《圣谕广训》即皇帝训诫士子的语录。
  童生考入官学称为入泮。生员分为三类,一为廪生,享受国家发给的廪饩,相当于学资。二为增广生员,不享受廪饩,录取名额与廪生同。三为附学生员,名额并不固定。初入学者均为附生,其后经过考课,按成绩相继升补为增生和廪生。
  一旦取得生员资格便脱离民籍,可以穿着蓝色长袍,免除差徭,进入绅衿之列。生员如有违犯禁令之处,轻者由府、州、县学教官责惩,重者由学政官处治,地方官不得擅自责骂和处分生员。生员犯有重大罪过时,由教官申报学政,学政将其革除学籍降为民籍之后,地方官才能依法治罪。生员最重要的待遇是有机会被贡入国子监充当贡生,有权报名参加乡试。
  3。课程和考核
  清代地方学校的课程设置以科举考试的内容为中心,主要的考试内容为四书文、五经论、经史事务策,以及试贴诗、诏、诰、表、判等文体的写作,属于能力培养。地方学校的课程设置主要有《御纂经解》、《性理大全》、《诗》、《古文辞》、《十三经》、《四书》、《二十二史》、《资治通鉴纲目》、《大学衍义》、《历代名臣奏议》、《文章正宗》、《大清律》、《三通》等。《二十二史》即今二十四史中去掉《旧唐书》和《旧五代史》。
  《三通》即《通典》、《通志》、《文献通考》。《四书》、《五经》分别用指定版本。《四书》用朱熹《集注》,《周易》用程颐《传》和朱熹《本义》,《尚书》用蔡忱《传》,《诗经》用朱熹《集传》,《春秋》用胡安国《传》,《礼记》用陈浩《集说》。其他写作技能的培养是在月考、季考中进行。
  生员的考校分为两类,一类由教官考校,有月课、季考两种。一类由各学区学政考试,有岁考和科考两种。
  月课每月进行一次。考《四书》文一道,《五经》论一道或经史策一道。
  月课的第二天讲述《大清律例》及刑名、钱粮事务若干条。季考是春、夏、秋、冬每季考试一次,内容同月课。并且每月召集生员聚于明伦堂内,背诵顺治帝《训饬士子文》及康熙帝《卧碑》文。除丁忧(丧假)、患病、游学(访外地名师求教)以及不可脱身的事故外,一律不许告假。一年内有三次不参加月课者予以警告,一年内始终不参加月课、季考者革除名籍黜为民。
  月课、季考的试卷要送交学政查核备案。
  岁试内容为《四书》文二道、《五经》文一道。岁试三年举行一次,是最重要的考试之一。考毕按成绩划分六等,名为 六等黜陟法.考列一等者,无论是增生、附生还是青衣(受处分不许穿生员法定蓝布长衫者,相当于开除警告)、发社(被开除出官学降到社学肄业者)都可补入廪生。廪生无缺额,则附生、青衣、发社皆补入增生。增生无缺位,青衣、发社补为附生。也都可以等待廪生有缺额时实补。原来的廪生因过错停发廪饩者,恢复廪饩。原来为增生因过错降等者,恢复增生资格。二等者,增生补为廪生,附生、青衣、发社补为增生。增生无缺额,青衣、发社补为附生。停发廪饩者,降为增生者,皆得恢复。原来为增生降为附生者,只能恢复为增生,不能补为廪生。三等者,原来停发廪饩者恢复原来待遇,但须等待廪生有缺廪之时。因丁忧起复(丧假结束复学)、病愈复学、因事降等而查清事实者,增生降为附生者,都恢复原来状况,青衣、发社可以恢复附生资格。廪生降为增生者,不许恢复。四等者,廪生免于责打,但要停发廪饩,保留空缺,他人不可递补,限期六个月补考,原来受到停发廪饩处分和降等处分的廪生不许补考。增生、附生、青衣、发社者,一律受到责打。五等者,有十年以上廪生资格者,停发廪饩,准其他人递补。原来受停发廪饩者降为增生,增生降为附生,附生降为青衣,青衣发社。原受发社处分者被革黜为民。六等者,有十年以上廪生资格者,发社,有六年以上廪生资格、十年以上增生资格者,罚充书吏。入学不满六年的生员受发社处分。其余一律革黜为民。
  岁试规定全体生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革黜为民。因故告假缺考者限期补考,不参加补考者亦革黜为民。乾隆十年(1745)改定:连续三次未考者革黜为民。其后更加放宽,改为五次缺考者革名为民。
  科试是取得报考乡试资格的考试。岁试中前四等有参加科试的资格。科试所考内容与岁试同,三年一考。考毕按成绩分三等,第一等、第二等准许参加乡试,有时也准许第三等的前五名或前十名参加乡试。科试结果报礼部备案。
  4。生员出学
  生员出学除考中举人之外,还有五种方式,都是选送国子监深造。
  一为岁贡。府学每年送一名廪生充当贡生进入国子监。州学三年送二人,县学二年送一人。岁贡往往按食廪年限依次选送,每送一名,有两名作候补,各为一正二陪,正额不合格,以陪额递补。被选送者多在食廪十年以上,参加过数次乡试而未能考中者,有的甚至年老体衰,很少有被公认为人才者。
  二为恩贡。凡遇国家盛典,如皇帝登极、皇子降生、皇帝大婚、皇帝或太后寿典等情况,皇帝颁布特别诏书,准许破例选送贡士。其办法是,在正常的岁贡基础上,原来的正贡改称恩贡,原来的陪贡升为岁贡,实际上是扩大名额。这类恩贡的质量同岁贡一样。另一种恩贡是历代圣贤的子孙后裔,有五氏及十三氏之说,五氏即孔子、曾子、颜子、思子、孟子的后裔,十三氏则含汉唐宋明大儒十三姓后裔。
  三是拔贡,是以省和学区为单位选拔的贡生。初规定每十二年由学政在岁试中名列一二等生员内选品学特优者贡入国学。康熙三十八年(1689)暂停。雍正元年(1723)恢复,改为六年一次。乾隆七年(1742)又改为十二年一贡。拔贡被视为贡生中最优秀者。
  四是优贡,每三年由府、州、县学推荐,由各省学政会同督抚考核而选拔的品学兼优的廪生和增生贡入国学。其质量视同拔贡。
  岁贡、恩贡(圣裔例外)、拔贡、优贡送到国子监后都要经过考试复查才能入学。
  五是例贡。即以生员资格按捐纳入监的成例纳资入监者,不需经过考试。
  5。生员学规
  清代府、州、县学的学规非常严格,必须按时诵读皇帝的训示。顺治九年(1652),搬掉国子监的明朝卧碑,树立新卧碑,将顺治帝福临的训示刻在新卧碑上。康熙四十一年(1702),康熙帝玄烨颁布《训饬士子文》,颁行国子监及各直省官学,雍正二年(1724)颁布《圣谕广训》,刻印成册,颁发各官学,奉藏于各学尊经阁内,令学生不时诵读。还要求地方官学按国子监的学规管束生员。由于地方官学远离京师,思想难以控制,因而特别强调思想箝束,以防止发生明末书生议论时政的情形。规定生员只许读官方指定的圣贤之书,其他所谓 一家之言 概不许读。尤其禁止谈论时政, 凡军民一切利弊,不许生员上书陈言,如有一言建白,以违制论 ,要被革除生员资格。还严禁生员结社和私自刻印作品, 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 ,生员 所做文字,不许委行刊刻 ,违者一律交各学道学政官处罚,重者交地方官治罪。总之,完全剥夺了生员的思想、言论、结社的自由。
  (三)国子监教育
  顺治元年(1644)清政府修葺明北京国子监,恢复了中央官学。雍正九年(1731)将国子监南官房180间划归国子监,称南学。
  1。教官
  国子监的最高行政官员为祭酒(从四品),满汉各一人。司业,满蒙汉各一人(正六品)。其上有皇帝特命管理监事大臣,不属国子监编制,由大学士、尚书、侍郎内特简。
  国子监下设四厅六堂。绳衍厅掌纪律和品德考核,设监丞满汉各一人(正七品);博士厅置博士满汉各一人(从七品),讲五经;典簿厅设典簿(从八品)满汉各一人,掌庶务;典籍厅设典籍汉一人(从九品),掌图书。六堂为率性堂、修道堂、诚心堂、正义堂、荣志堂、广业堂。前四堂设助教(从七品),后两堂设学录(正八品)为各堂负责人,前四堂又设学正(正八品),协助博士讲经,并负训导责任。六堂共设助教满十六人、汉六人、蒙八人,学正汉四人,学录汉二人。南学设正副管学官,由六堂教官中选充。此外还有档子房、钱粮处等所属机构,由下属人员分管。
  2。学制
  在监读书的贡生和监生分内外班,内班住监,每年发给膏火费(蜡烛、灯油费)白银24两,外班不住监,每年发给膏火费白银6两。此外,每年赏给国子监白银六千两,充做开课时膳食费,余下的用于补助有困难的学生。贡生和监生都享受免役特权。
  贡生和监生分置六堂读书,每堂分内班、外班,皆有定额。初每堂内班二十四人,外班二十人,六堂合计二百七十人。乾隆二年(1727),每堂改为内班三十人,外班仍二十人,六堂计三百人。乾隆三年,裁去外班,只留内班一百八十人。乾隆六年,每堂内班裁去六人,将节余膏火银移发外班,外班共一百八十人。
  被录取的贡生、监生并不都坐监读书。取得入监读书的资格要通过考试,名为考到。考列一、二等者再试,名为考验。贡生考中一、二等者,监生考中一等者方取得入监资格。由于六堂名额有限,取得入监资格的人还要等待六堂出现空额时才能真正进入监内读书,名为补班。在监读书称为肄业。不入监的贡生和监生仍保留国子监学生身份,享受膏火费和伙食费以外的一切待遇。
  坐监学生学制因身份不同而各异。恩贡为六个月。岁贡为八个月。副贡原为廪生者六个月,原为增生、附生者八个月。拔贡原为廪生者十四个月,原为增生、附生者十六个月。例监从捐纳之日起计算为三十六个月。恩荫监生二十四个月,难荫监生六个月。例贡原为廪生者十四个月,原为增生、附生者十六个月,原为平民俊秀者二十四个月。雍正五年(1727)略有改动,凡监生都以三年(三十六个月)为期,其中闰月亦计为一个月。在监期间若告假、丧假、考劣、记过等占去的时间皆要扣除计算。如果告假按期返回,或逾期返回而有原籍官府证明有合理理由者,不扣除日月,前后通算。
  3。课程与考试
  国子监的课程设置与府、州、县学大同小异,以《四书》、《五经》、《性理》、《通鉴》等书为必修,其他八经、二十一史(《明史》修成后为二十二史)及其他著作可由学生自选。此外还要求每日临摹晋、唐名帖数百字。诏、诰、表、策、判等文体亦在课程之内。
  授课办法,每日初一、十五全监学生举行释奠礼,礼毕由博士厅召集全体学生,由博士讲解经书,只讲一经,或兼治他经。上旬由助教教授讲义。
  十六日由学正、学录各讲书一次。祭酒、司业每逢十五日轮流讲《四经》文、《诗》各一条,称为大课。还有会讲、复讲、上书、复背等程序,每月三次,周而复始。每人设立日课册,记载临摹名帖的情况,每旬呈交助教等批阅,每逢初一、十五日呈交祭酒、司业查验。
  考试分为月考和季考。祭酒主持季考,司业主持月考。考试内容都是《四书》文、《五经》文和诏、诰、表、策、判。此外,每月初一日由博士考经文、解经及策论。每月初三日,由助教考,十八日由学正、学录考,都是《四书》文一道、诗一首、经文一道或策论一道。
  4。监生历事与授职考试
  顺治初,定监生历事法。坐监期满的学生拨到各部实习政务,称为拨历或历事。历事期为一年,每三个月考勤一次,期满参加吏部举行的廷试,合格者授予官职。顺治三年(1646)曾创行积分法,规定在正常的课程内,以一年为限每月考试经义、策论各一道,全年考十二次一等者,免于拨历,直接参加廷试授职,称为 超选.顺治十五年(1658)调整积分法,从监生考到补班者,选择其中优秀者实行积分法,正常考试外,每月加考一次,以一年为期,考一等者记一分,考二等者记半分,二等以下无分,积满八分为及格。另外,考试虽不及格,但兼通《五经》,二十一史全通,或者善于临摹钟繇、王羲之字贴者均记一分,且提前参加廷试任职。廷试分六等:上上、上、中上、中、下上、下。按等受职。顺治十七年,停止积分法,以后亦未恢复。康熙初年,停止历事法,坐监期满即参加廷试授职。但也有例外,即从中挑选通文理、善楷书者送修书各馆服务,按其服务年限和劳绩,以议叙的方式铨选为官,免于廷试。优秀者甚至会加等任用。
  5。国子监的附属学校
  国子监贡生、监生肄业之所通称国学,设于监内和南学。此外还有若干隶属于国子监而在监外另辟学舍的学校,相当于国子监的附属学校。这类学校有算学馆、俄罗斯学馆、八旗官学、宗学、觉罗学。而八旗官学、宗学和觉罗学是以特殊方式附于国子监的,但自成系统,学业由国子监兼管,本书将专章介绍。
  算学馆设于康熙五十二年(1713),是从钦天监算学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钦天监是国家天文台,以观测天象、编制日历为职责。因此,需要计算天体运行速度,预测二十四节气发生的日时,预报日食、月食等天文现象的发生等等。钦天监历来有天文生在钦天监官员的带领下边观测边学习。康熙九年(1670)从八旗官学生中挑选满学生六人、汉军学生四人在钦天监学习算学。康熙五十二年将钦天监算学生拨出,在畅春园设立算学馆,仍派八旗官学生学习算学。乾隆四年(1739)将算学馆划归国子监,仍在畅春园,称为国子监算学馆。乾隆十年,准许钦天监派天文生24人交算学馆代培,称为 附学肄业.此后,算学馆确定学生数额为:满洲八旗官生12名,蒙古八旗官生6名,汉军八旗官生6名,均由考试录取;汉人12名,由国子监会同算学馆教官考试录取。
  算学馆学制为五年,前三年学习《御制数理精蕴》,分线、面、体三部,每部限学一年,后两年学《七政》。所谓《七政》,原本指北斗七星以及北斗七星与日、月、金、木、水、火、土七星的运行关系。将其推广到人道,《七政》包括春、夏、秋、冬、天文、地理、人道,即天象与四季的确定,各种天文现象以及在地域的表现。此外还将天文现象与人间治乱联系在一起,通过天人感应学说把自然灾异和天体祥瑞(正常天体运行象征吉祥,反常天体运行象征灾异和乱世)等等与施政之良善联系起来,用以推测人心的向背。算学生毕业后由吏部安排就职。
  俄罗斯学馆是为在华留学的俄国人设立的学校。《中俄尼布楚条约》签订以后,中俄往来渐多,不断有俄人来华留学。雍正六年(1728)俄罗斯官方正式派遣其陪臣子弟鲁喀、佛多德、宜畹、喀喇西木、米海拉等到京,要求在华学习,雍正帝批准在会同馆设学。会同馆是礼部属下的机构,主管接待外宾、翻译外国贡书。会同馆懂俄语的官员充任俄人教师。其后每十年派遣一批俄国留学生来华,换回学成者。此外,俄国东正教传道团亦每十年派人来留学。乾隆六年,在国子监设俄罗斯学馆,从汉、满助教中选二人专门教授俄国留学生。俄国留学生在华学习语言、《四书》、《五经》、中国历史、中国地理和其他方面的知识,对俄国了解中华文化和清朝国情起到重要作用。中国文化亦通过俄国留学生传到俄国和欧洲。中国的《四书》、《资治通鉴纲目》、《本草纲目》均曾由留华学者翻译成俄文。中国政府的许多文件也被翻译成俄文寄回。
  6。国子监学规
  清代对国子监学生的控制十分严格,顺治初年颁布国子监学规18条。
  康熙年间又以《圣谕》的方式颁布《圣谕十六条》,雍正二年(1724)又将《圣谕十六条》修定为《圣谕广训》,用以约束学生。并规定,每月初一、十五必须将国子监学生集中在一起,由教官宣读。这十六条规定是:(1)敦孝悌以重人伦,(2)笃宗族以昭雍睦,(3)和乡党以息争讼,(4)重农桑以足衣食,(5)尚节俭以惜财用,(6)隆学校以端士习,(7)黜异端以崇正学,(8)讲法律以儆愚顽,(9)明礼让以厚风俗,(10)务正本以定民心,(11)训子弟以禁非为,(12)息诬告以全善良,(13)戒逃匿以免株连,(14)完钱粮以省催科,(15)联保甲以弭盗贼,(16)解仇忿以重生命。
  这个学规具有一般学规的共同特点,如道德人伦、勤劳节俭、和睦友爱、端正风气、遵纪守法等。这些内容在当时的条件下是以特定的封建礼教、法制纲常为内涵的。作为中央官学,学生都是趋近成熟的知识分子,因此作为学规的核心则是 黜异端以崇正学 , 务正本以定民心.这实际上是以宋明理学为正宗,排斥一切非儒非理学说,特别是有害于清朝封建统治的异端思想,用此箝束学生的思想,达到用封建礼教教化士民的作用。为了严格贯彻学规,康熙四十一年(1702)特制《训饬士子文》颁发礼部,令礼部刻于石碑,立于太学,表示 再加严饬 ,令学生 敬听之 , 长列宫墙,朝夕诵读 , 恪遵明训.对 招呼朋类,结社要盟 之辈训斥尤为严厉,并警告这类学生 名教不容,乡党弗齿 ,如不痛加改省, 勿谓朕言不预也.
  7。皇帝与国子监
  清代皇帝为弥缝满、汉畛域,重视儒学以取得汉族士子的归附,因而对学校十分重视。顺治九年(1652),福临皇帝亲自到国子监视学,行释奠礼。
  康熙皇帝亦亲到国子学拜谒孔子像。其后,直到咸丰皇帝,每位皇帝在位期间都亲到国子监视学。其中,对国子监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有康熙、雍正、乾隆三位皇帝。
  康熙皇帝对国子监的重大影响是推崇理学,确定了理学在儒家各流派的独尊地位,把非理学斥为异端稗说,一概加以排斥。他表彰程朱,御纂《性理精义》,将朱熹列入孔庙,用以配祀孔子,曾作《理学真伪论》,阐发他对理学的理解,刊定《性理大全》、《朱子全书》作为国子监和府、州、县学的必读之书。他赞扬朱熹之学为 集大成而继千百年绝传之学,开愚蒙而立亿万世一定之规。 对精通理学的大臣,他倍加礼遇。祭酒徐元文因以理学施教有功,康熙皇帝特作《祭酒箴》一文加以褒奖。在他统治时期,《五经》教材全用理学家的传、注。他还重视对理学身体力行,他训诫各级学校的学生, 秉忠贞以立志 ,要求他们对理学 穷经考义 ,使 文章归于淳雅 ,要求学生 先立品行,次及文学 ,要求他们以真实的理学学问参加乡试、会试这一 抡才大典 ①。
  雍正皇帝对国子监的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雍正三年(1725),他规定在国子监祭酒之上设立皇帝特简的管理监事大臣,提高了国学的地位,使之超乎礼部之上,加大了管理的自主权,扭转了满汉两祭酒办事不协的局面。曾在雍正年间担任过司业、祭酒的刑部尚书孙嘉淦在乾隆二年(1737)
  被特简为管监大臣,他大胆地改革了教学内容和考试方法。把课程定为 经义 和 治事 两类。他还任用由 明经科 荐举而来的制科人士任教,深入讲授五经经义,探其原本,讲明人伦日用之理。所谓 治事 ,即历代典礼、赋役、律令、边防、水利、天官、河渠、算法之类有关从政方面的知识,大大超出经学范围。在季考和月课中,将 治事策论 列为考试内容。在教学方法上,允许学生有独立的见解,甚至存有疑义,同教师讨论。因此,在他管监期间出现了十分活跃的局面。教官中有进士出身,有举人出身,有贡生出身,甚至有监生出身。教师中人才济济,有 四贤五君子 之称;学生则以研究实学为务,各自奋发砥砺。
  乾隆皇帝对国子监的建置有重大改进。在宋以前,国子监都有 辟雍 ,乃仿西周所谓 辟雍,天子之学也.宋代将辟雍降为外学,元、明国子监不设辟雍。乾隆四十八年(1783),为了 宣教伦,昭文明而流教泽 ①,乾隆皇帝下令在国子监修建辟雍宫,命令尚书德保、尚书兼管国子监事刘墉、侍郎德成督修。次年,辟雍宫落成。乾隆五十年,皇帝亲临国子监,仿西周辟雍之制,至辟雍宫举行讲学礼。他命大学士伯爵伍弥泰、大学士管理监事大臣蔡新进讲《四书》,命满祭酒觉罗吉善、汉祭酒邹奕孝进讲《周易》,并颁谕《御论》二篇,宣示义蕴。所有王、公、大学士、衍圣公以下各官以及在监学习的贡、监都环立四周听讲,人数多达3088人。这是宋、辽、金、元、明以来从未有过的盛典,也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次辟雍大典。这次盛典把国子监的地位推到了巅峰,自然也振奋了学子在仕途上的激情。国子监更充分地发挥了主体官学的作用。
  ①   《御制训饬士子文》,见国子监石碑。
  ①   《清史稿》卷一○六。
  (四)旗人学校
  八旗官学是以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子弟为教育对象的学校。
  1。八旗官学的建立和发展
  八旗官学的建立和发展大体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努尔哈赤天命六年(1621)至顺治元年为第一阶段,也是满族入关前的阶段。顺治元年(1644)
  至顺治八年(1651)力第二阶段,是旗学向正规化发展阶段。顺治八年以后为第三阶段,也是主要发展阶段,从这一年开始,八旗官学学生可以参加乡试和会试。
  努尔哈赤于1601年(明万历二十九年)初创旗制,1615年(明万历四十六年)将四旗扩展为八旗,八旗制度开始完善。次年,令八旗各建学校,每旗设立 师傅 为教员,令专退、巴布海、萨哈连、武巴泰、雅祥额、阔倍、扎海、欢岱等八教官分别主持八旗学校。皇太极时期进一步加强了旗学教育,天聪支年(1631年)令八岁以上、十五岁以下的八旗子弟都入学读书。
  顺治元年,国子监祭酒若琳建议八旗子弟入国子监读书,但因国子监位于京城西北角,八旗子弟入学多有不便,建议在满洲八旗驻京旗主所在地分别设立学校,供本旗子弟入学,从国子监二厅、六堂分别派出教官赴学授课,学生按时到国子监考试。这个建议获得批准。这是满族入关后设立旗学之始。第二年,将八所旗学并为四所,两旗合设一学。康熙三十年(1691)在盛京八旗两翼各设官学两所,亦为四学,两旗合办一学。此外,在八旗驻防之地如杭州、荆州、成都等地,都建立驻防八旗的子弟学校。雍正元年(1723)
  设立蒙古八旗官学,每旗一所,计八所。雍正五年,京城旗学由四所官学扩大为八所官学,每旗一所。镶黄旗官学在圆恩寺胡同,正黄旗官学在新街口公用库地,正白旗官学在西四新鲜胡同,正红旗官学在阜成门内巡捕厅胡同,镶白旗官学在东单象鼻子坑,镶红旗官学在宣武门内头发胡同,正蓝旗官学在崇文门内单牌楼北街新开路,镶蓝旗官学在宣武门内乾面桥东口。康熙、雍正年间建立内府上三旗官学两所:景山官学、咸安宫官学。
  顺治八年,准许八旗官学学生参加乡试,但单独命题,只考一日,内容要简单得多。这标志着八旗官学开始纳入科举制度的轨道,康熙二十六年(1687),令八旗官学生同汉人同参加乡试,实现同时、同地、同卷,更进一步融于全国普通教育之中。嘉庆十八年(1813),将驻防八旗所属官学学生必须到顺天府参加乡试改为参加驻防省份的乡试,特殊性进一步减少。但是,八旗官生参加乡试和会试始终单立名额、自为一榜,使之与普通学校始终保持区别。
  2。八旗义学
  八旗义学既可视为八旗子弟的普及教育,又可视为八旗官学的学前教育。最初,八旗官学只许佐领以上官员子弟入学,一般旗民子弟是通过义学接受教育的。当八旗官学允许所有旗民子弟入学时,义学又成为八旗官学的学前教育,为八旗官学提供学生。此外还有专为幼童设立的八旗学舍,属于八旗子弟启蒙教育。
  八旗义学始于雍正七年(1729),这一年设立了三所义学:八旗义学、汉军义学、礼部义学。八旗义学专为满洲、蒙古参领以下官员子弟设立的,十二岁以上入学,主要学习满语、汉语或蒙语、汉语。汉军义学供汉军子弟学满文,礼部义学为八旗贫家子弟入学而设。雍正十年(1732)亦建立汉军义学四所。
  为了扩大启蒙教育,乾隆十八年(1753)设立了八所八旗世子幼官学,供年幼的八旗世子入学。镶黄旗、正白旗学舍设于安定门内交道口,镶白旗、正蓝旗学舍设于朝阳门内干面胡同,镶红旗、镶蓝旗学舍设于宣武门内单牌楼北,正黄旗、正红旗学舍设于阜成门内驴肉胡同,后迁至西直门内高井胡同附近。
  3。八旗官学的教官、学生和学制
  最初,八旗官学的教育每旗设教习10名,从直隶及各省生员中选用,其后改从国于监肄业的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中考选。如上述来源不足,亦准在例监中考选。举人自愿者也一体考选。雍正元年(1723),从八旗蒙古护军、领催、骁骑中选精通汉语、蒙语者充当蒙古教习,定额18人。雍正四年又在八旗官学中增设满洲教授、训导等官,进士、举人出身充当教授,贡生出身者充当训导。乾隆八年(1743)制定八旗教官的任期和升迁办法,汉教习任期为三年,根据从教情况分等,一等者用为知县,二等者用为知县或教职。一等若再任三年表现优良者,用为知县,不须候补。蒙教习五年期满,用力护军校、骁骑校。光绪(1875- 1908)初,整顿旗学,简派满汉科甲出身的官员一人为管学官,专管考核学生课程并督察教习勤情。同时派进士出身的大员二人为管理八旗官学大臣,每学添设翰林院编修,检讨一员,对学生进行月课季考。
  八旗学生一律称为官生。最初每牛录送官生一名,雍正五年(1727)按各色旗通算,不以牛录为单位定额,每色旗送学生百人,其中满旗六十名,蒙旗、汉军旗各二十名,每旗按下列标准拨出旗饷充学资:满旗拨三十名额,蒙汉每旗各拨十名额。乾隆三十三年,下五旗包衣每旗增设十名学生,其中满学生六名,蒙古、汉军各二名,不享受钱粮待遇。五十四年(1789),每旗百名之中裁十名学生,将节余钱粮用以鼓励熟读经书、文理兼优者。每次奖励二十人。学生的选择亦十分严格,要求逐级选送 聪俊者.最后送旗主验看,送国子监考试录取。年幼者学习满文,稍长者学习汉文。乾隆(1736~1795)初定:八旗官学学生以十年为期,前三年内学习经书,由国子监祭酒考试。从中选出有才华而又有志深造者归人汉文班,继续学习经史;年龄大不愿致力于学术者,归入满文班,学习翻译。第二个三年结束,皇帝钦派大臣考试汉文班学生,选拔优秀者升入国学,充当监生,在国子监与汉族贡生研究经学和治国大政,期满择优推荐,送吏部考选,录用为官。不能被选送国子监者,以十年为期满,送各衙门充当笔贴式等官。
  八旗官生可参加顺天府乡试和礼部会试。
  4。内务府官学
  在满洲八旗中,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称为上三旗,为皇帝亲兵,享有和下五旗不同的待遇,在八旗子弟的教育中也有特殊地位。为了扩大上三旗子弟的就学率,康熙二十四年(1685)设立景山官学,地址在皇城北门外两旁官房内。雍正六年(1730),又设咸安宫官学,在翰林官所居之咸安宫设学施教。统归内务府管理。
  景山官学分清书三房,汉书三房。清书三房各设教习三人,汉书三房各设教习四人。最初,满教习从内务府中选用老成官员充任,汉教习由礼部从生员中考取文理优通者充任。不久,满教习从内阁中选拔善书法、精骑射的中书充当,汉教习从新科进士中选择老成者充任。雍正以后,汉教习从举人、贡生中考取,任期三年,期满到吏部按政绩叙用为官。
  景山官学的学生从上三旗佐领、管领以下官员的幼年子弟中选三百六十人入学,分别在清书房和汉书房肄业。乾隆四十四年(1777),准许新疆回部上层子弟四人入学。嘉庆年间(1796- 1820)规定,镶黄旗,正白旗各选一百二十四名幼童入学,正黄旗选一百四十名,新疆回童四人。学业三年为满,经考试任官,一等者用为笔贴式,二等者用力库使、库守。
  成安宫官学分设汉书十二房,满书三房,每房设教习一人,骑射教习和满语教习各三人。按景山官学的方法录用教习。乾隆初,规定从新科进士中录用汉教习,不足者用举人,但必须通晓经学。汉教习任期三年,骑射教习和满语教习五年任满,任满后按功绩授以官职。进士出身者用力主事、知县,举人出身者用力知县、教职。乾隆二十三年教习定额为15人,其中汉教习9人,满教习6人。
  咸安宫官学学生从上三旗佐领、管领以下各官幼年子弟中选入,也允许上三旗及其他旗选送少量一般旗丁子弟,名为俊秀。学额共九十名。学制不论年份,允许学生随时考取翻译中书、笔贴式、库使等职。
  5。上书房、宗学和觉罗学
  清代宗室、觉罗姓虽然名义上在八旗编制,却具有极特殊地位,在教育方面也不混同于一般旗人,其中皇子的教育尤为特殊。上书房是皇子受教育之处,宗学是腰系黄带子的努尔哈赤及其亲兄弟的后裔子孙学习之所,觉罗学则是腰系红带子的其他爱新觉罗氏子孙就学之地。
  清代皇子由翰林院官员直接教授。雍正时设立上书房,作为皇子读书的地方。教师称作师傅,从翰林院中挑选著名大儒 朝夕讲论.师傅皆汉儒,所有的皇子都用汉语教学,《四书》、《五经》、二十二史、资治通鉴、著名儒家著述等无所不读。
  宗学设于顺治十年(1653),规定京师设立一所宗室学堂,每旗均设宗学。雍正元年决定,将京师宗学扩大为左翼宗学、右翼宗学两所。次年,左翼宗学于东四灯市口史家胡同西口落成,右翼宗学于雍正三年在西单石虎胡同建成。其后,左、右两学分别迁到金鱼胡同和帘子胡同。雍正十三年决定在盛京建立宗学,次年(乾隆元年,1736),盛京宗学落成。
  宗学由王、公身份的宗室人员总管。左右两学各设总管(正教长)、副总管(副教长)各一人管理。每学设清书教习二人,从赋闲旗员及进士、举人、贡生、生员中挑选能翻译满汉文字的充当。设骑射教习三人,从赋闲的旗员和护军中箭法高超者选任。每十名学生设一名汉书教习,由礼部从举人、贡生中考选。任期三年,分别按等录用。乾隆二十一年(1756),裁减九名汉书教习,改用翻译教习。嘉庆初年,规定左、右两翼宗学各设满教习三人,汉教习四人。
  宗学学生来源为宗室子弟,凡十八岁以下者,无论王、公、将军及无封宗室子弟皆可入学。乾隆十一年(1746)左翼宗学学额定为70人,右翼宗学学额定为60人。嘉庆初,右翼宗学增学额10人,嘉庆十三年(1808),左右两学各增30人,以百名为满额,成为定制。
  初入学分班学习满文、汉文,都兼学骑射,其后再学经史。雍正十一年(1733)规定,左右两学都用翰林官各二人主管教学,按日轮流讲授经义和文法。乾隆初年,从京堂各衙门选用正印官负责两翼官学课程验查和考试,每月考试经义、翻译和骑射。乾隆九年(1740),规定每隔五年派大臣将两宗学学生集中考试,评卷后交皇帝钦定名次,按会试的程式记录在案。到举行会试之年,按记录在案的名次被引见朝圣,凡学习汉满文字翻译的,一律赐进士出身,任用为内务府额外主事。凡学习汉文者,同汉人一道参加殿试,分别赐予三甲进士,到翰林院及所属机构任职。
  觉罗学初建于雍正七年(1729)。由于觉罗子弟不能入宗学而混同于一般八旗子弟,为表示优渥,特设觉罗学。当时觉罗子弟分布在正、镶黄旗,正、镶红旗,正、镶蓝旗和镶白旗七旗之中。为使各旗都建觉罗学,将七旗觉罗户平均分为八份,到八旗所建觉罗学中读书。规定觉罗学一律建在八旗各衙门两旁,设满学和汉学各一。各旗觉罗学的分布是:镶黄旗在安定门大街香饵胡同,正黄旗在西直门内北卫胡同,正白旗在朝阳门内南大街新鲜胡同,镶白旗在东四十条胡同,正红旗在阜成门朝天宫内,镶红旗在宣武门内承恩寺街,正蓝旗在王府大街阮府胡同,镶蓝旗在阜成门南玉带胡同。乾隆元年又在盛京设觉罗学一所。
  觉罗学专门招收觉罗氏子孙入学,亦有一定名额。各旗觉罗学学生名额为:镶黄旗六十一人,正黄旗三十六人,正白旗、正红旗各四十人,镶红旗六十四人,镶白旗十五人,正蓝旗三十九人,镶蓝旗四十五人,每旗各设满教习二人、汉教习二人,仅镶白旗满汉教习各设一人。教习的选择、学习内容和学制都按宗学办理。此外,总管觉罗学的王公每年春秋二次到学考察,每三年皇帝派钦差大臣会同宗人府进行考试,分别优劣予以奖惩。学成之后,与八旗官学学生一起参加岁试、科试、乡试和会试。亦可到吏部考选授职,考中者可授职中书、笔贴式等。
  6。旗学与满族人才的培养
  八旗官学、内务府上三旗官学、宗学、觉罗学等于光绪二十八年(1905)
  同各地府、州、县学一同改变为中学和小学,旗学等的特殊地位被取消。但是,在旗学存在的二百六十一年中,将许多满族人、蒙古人、汉军旗丁培养成才。许多人通过科举考试跻身仕林或士林。据统计,顺、康、雍三朝满、蒙、汉军八旗子弟考中进士者多达三百一十六人,其中满族、蒙族人士有二百四十人,这些人通晓汉文化,在清初统治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充实到中央和地方的政府机构中,为清代迅速巩固在中原的统治起到重要作用。八旗官学培养的人才是各方面的,他们著书立说、赋诗作画,留下许多有价值的文化遗产,为中华民族的文化发展做出了贡献,成为知识界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八旗官生的日益增多,为满族社会广泛地接受汉文化起到了巨大作用,加速了满汉两民族文化鸿沟的合垅,对多民族的统一国家的形成起到积极作用。
  四、书院教育及其嬗变
  书院之名起源于唐开元年间,是设于朝廷中的藏书处,置学上等官在书院读经史、典故,以备顾问。其后私人亦将自己的读书处名为书院。书院作为教授生徒的教育机构起源于唐未,历经五代、宋、元、明,数百年间发展滋漫,遍于中土。宋明时期,著名学者多以书院为讲坛,阐发学术,培植学派,在士子中的地位傲然于官学之上,遂成为与官学相辅而行的教育组织。
  清代初期严禁设立书院,但书院作为存在数百年的教育学术机构已根深蒂固地生长于士子心中,长期抑制是不可能奏效的。于是清廷改变政策,由抑制而松动,由松动而扶植。综观清代书院的发展大体分为三个时期:顺治时期、康雍时期、雍正十一年以后的时期。书院在其发展过程中,一方面受到社会文化大环境和清政府文教政策的支配,向着官学化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书院毕竟不是官学,因而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以至于培养目标等方面有一定的自主权。书院向何处发展,同主持人有密切关系。平庸之士主持书院,书院必然向科举制靠扰,受官学模式制约。著名学者主持书院,书院就会出现独特的风格,影响范围也会超出本地区,吸引外地士子负笈就学。同时,由于书院与官学有别,在近代西方文化的冲击下,调整教学内容也比官学灵活,有较强的应变能力。上述这些状况就构成有清一代书院发展的基本特点。
  (一)书院的恢复和发展
  1。书院的禁而不绝
  明末清初,经过多年的战乱,各地的学校和书院多遭到破坏。清朝定鼎中原,为了加强统治,实行了重儒尊道的文教政策,逐步地恢复了各地的官学体系。但是,对于重要的文教设施书院却并未提倡恢复。随着中原和江南一带战事的平息,一些士子试图恢复本地的书院。但是,鉴于明末书院活跃,学术自由,许多士大夫借兴办书院聚党讲学、清议朝政、裁量人物,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了朝政的教训,清朝统治者对此并不予以支持。特别是江南地区系明末讲学活动最活跃的地区,也是抵抗清兵南下最顽强的地区,清朝统治者尚心有余悸,他们担心书院的活动会使复明反满思想滋漫,顺治九年便以圣谕的名义禁止建立书院。圣谕云: 各提学官督率教官、生儒,务将平日所习经书义理着实讲求,躬行实践,不许别创书院、群聚党徒,及号召地方游食无行之徒空谈废业.这是清政府第一个书院禁令。不仅禁止书院,而且还要求对各地官学生员严加管束,不许出现类似书院中的那些现象。因此,同年又颁布条教,刻于石碑,立于各地官员的明伦堂前。《条教》的第六条规定: 军民一切利病,不许生员上书陈言,如有一言建白,以违制论,黜革治罪 ;第八条规定: 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所作文字,不许妄行刊刻,违者听提调官治罪.但是禁令虽有,却禁而不严,亦未发现有人因办书院而受到处罚的记载,似乎有一些未被毁坏的明代书院仍然继续下来。也就是在顺治九年,湖南有悠久历史的岳麓书院经巡抚彭禹峰聘任主持人仍然继续存在,亦未受到处罚。彭禹峰将同年颁布的被称为 卧碑 的《条教》八条刻石立于岳麓书院,并聘攸县生员刘自烶主持书院。顺治十四年(1657)湖南巡抚袁廓宇请求恢复历史悠久的衡阳石鼓书院,居然得到朝廷的批准。他聘常宁县生员王祚隆为山长。因为清政府对书院的禁令意在禁止立盟结社,如果禁止未立盟结社的书院很显然与其标榜的重儒尊道的精神相左。石鼓书院复开后,攸县、常宁县的书院也相继复办,这大概与岳麓书院的主持是攸县人、石鼓书院的山长是常宁人有关。
  湖南其他地方同时恢复书院的还有澧州直隶州的延光书院、永州直隶州的濂溪书院等。有一些地方的书院不以书院为名,而以先贤祠为名,亦未受到禁止,如周敦颐祠、张载祠、二程祠、邵雍祠、朱熹祠等。
  2。书院的悄然恢复
  顺治十四年衡阳石鼓书院获准恢复给各地发出了一个弛禁信号,各地的书院也悄然兴起。康熙三年(1664)山西潞安府知府肖来鸾建正水书院。康熙四年云南沾益州知州王祚楫建西平书院。康熙五年湖南会同县知县何林建三江书院。康熙九年湖南祁阳县知县王熙建文昌书院。康熙二十二年(1683)
  云南楚维府知府刘奂建雁峰书院;陕西华阴县绅士王山史等建云台书院。康熙二十四年湖南新宁县知县牟国镇建清泉书院。康熙三十五年(1696)福建漳浦县知具陈汝咸建明诚书院。康熙四十六年福建巡抚张伯行建福州鳌峰书院。康熙五十五年(1716)浙江嘉兴府知府关永芳捐义田建鸳湖书院。康熙年间恢复的书院见诸记载的还有:江南省省城苏州的紫阳书院,常熟县的游文书院。浙江海宁县的县城暨长安镇、硖石镇、袁花镇、郭店镇等书院;安徽合肥的斗文书院,定远县的能宏书院;福建漳浦县的垢洗书院;湖南安仁县的洁爱书院等。
  康熙年间虽然尚未解除对书院的禁令,但却表现相当宽松。有些官员或士人的讲学亦未受到干预,如康熙年间贵州印江县知县马士芳在龙津书院讲学。康熙七年(1668),以强烈的反清意识著称的黄宗羲在浙江宁波府甬上证人书院讲学亦未受到制裁。有些巡抚大吏还亲自或指令建立书院,如江南巡抚张伯行亲自主持兴建了苏州紫阳书院,湖南巡抚周召南令各府县建立书院等等。康熙皇帝还亲自给书院题额,康熙二十四年,湖南长沙岳麓书院扩建竣工后,巡抚丁思孔担心书院禁令未开,他日或许有人以禁令为由毁坏书院,便两次上疏请皇帝题额。这两份奏疏送到朝廷,礼部开会讨论如何答复,最后一致同意转呈皇帝。康熙二十六年(1687)春,皇帝玄烨御笔题写匾额 学达性天 ,并赐予十三经、二十一史、经书讲义等。岳麓书院得到赐额很快兴旺起来。此次赐额是在国内已无战事的安定情况下题写的。为了表示扶植理学,玄烨还将同样文字的题额赐予江西庐山白鹿洞书院,及以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邵雍、朱熹等宋代名儒祠堂为名的书院。接着又给山东省城书院赐额 学宗洙泗 ,给苏州紫阳书院赐额 学道还淳 ,给胡安国书院赐额 经术渲士 等等。康熙的御赐匾额象征着书院禁令已经失效。
  雍正年间书院恢复的速度加快,雍正元年(1723)河南新乡县改会馆为书院。雍正六年浙江乐清县改长春道馆为梅溪书院。至雍正十年(1732)各省会及学政官所在地的书院均已恢复,这些书院是:
  顺天(北京)金台书院    直隶(保定)莲池书院
  山东(济南)泺源书院      山西(太原)晋阳书院
  河南(开封)大梁书院      陕西(西安)关中书院
  江西(南昌)豫章书院      浙江(杭州)敷文书院
  福建(福州)鳌峰书院      湖北(武昌)江汉书院
  湖南(长沙)岳麓书院      湖南(长沙)城南书院
  四川(成都)锦江书院      甘肃(兰州)兰山书院
  广东(肇庆)端溪书院      广东(广州)粤秀书院
  广西(桂林)秀峰书院      广西(桂林)宣城书院
  云南(昆明)五华书院      贵州(贵阳)贵山书院
  奉天(沈阳)沈阳书院      江苏(江宁)钟山书院
  一般说来,省会都比较大、人口比较多,学派也不只一家,所以有些省会所在地也不只一处书院。
  3。书院的广泛发展
  康熙年间书院的发展已经势不可挡,顺治年间发布的书院禁令形同具文,如何调整政策,承认并倡导书院已明确地摆在清朝最高统治者面前。中国封建皇帝历来都标榜尊崇祖训,因而不可能明确宣布废除先帝政令,只能用便通的办法处理。雍正十一年,皇帝的谕旨妥善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并且拨出公帑给以支持。谕旨中说: 朕临御以来,时时以教育人材为念,但稔闻书院之设,实有俾益者少,浮慕虚名者多,是以未尝敕令各省通行,盖欲有待而后颁降谕旨也。近见各省大吏渐知崇尚实政,不事沽名邀誉之为,而读书应举者,亦颇能屏去浮嚣奔竟之习,则建立书院,择一省文行兼优之士读书其中,使之朝夕讲诵,整躬励行,有所成就,俾远近士子观感奋发,亦兴贤育才之一道也。 这道谕旨很体面地实现了政策转变。
  书院正式开禁以后,各地兴办之风十分活跃。除了地方长官大力兴办书院以外,地方绅衿个人出资兴办书院的事也屡有所见。陕西华阴县的云台书院为邑绅王山史所建,贵州铜仁的卓山书院为邑绅易佩绅所建,四川自贡东新书院为邑绅王循礼所建,湖南淑浦紫峰书院为邑绅王学健等建,安徽庐江崇正书院为邑绅许安邦所建,合肥肥西书院为退休官员刘铭传所建,江苏扬中县太平书院为扬州府属六邑绅士捐资公建,河南新乡鄘城书院由本籍人士、开封府同知出资赎买商人会馆所建,江西临川汝阳书院为生员桂殿共所建,安徽六安广城书院由廪生储玑所建。此外,亦有商人出资或集资所建书院,如天津的问津书院、三取书院皆为长芦盐场的盐商出资修建或助资办学,湖南江华县凝香书院由在此经商的广东、福建等地商人捐建。有一些驻防衙门、驻在衙门也继地方官之后跻身于创办书院的行列,如驻台湾彰化县鹿耳门港的驻防同知刘传安(字文开)道光四年(1824)在鹿港兴建文开书院,天津的会文书院由长芦盐转运司,天津海关道、天津道共同分担办学经费。
  雍正以后,兴建书院出现了两个活跃时期,即乾嘉时期和道光时期。以台湾的书院兴建情况为例,从康熙五十九年(1720)建第一所书院到光绪十九年(1893)所建最后一批书院的174年中共建书院23所,其中康熙年间建一所,雍正四年和七年各建一所,乾隆年间建七所,嘉庆年间建四所,道光年间建三所,光绪年间建六所。乾嘉时期所建十一所,占47。8%,光绪年间建六所,占26%,两者合占73。8%。
  书院的分布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务一层次是省级书院。省级书院多设于省会,也有设于学区的学政官驻地。如广东的两个省级书院一设在广韶学区学政官驻地广州,一设于肇高学区学政驻地肇庆。有的在同一省城内设立两所省级书院,如湖南长沙的岳麓书院和城南书院。其次是府级书院,为知府所创建。第三是直隶州书院,为州官创建。第四为县级书院,为知县所建。
  第五为乡镇书院,为民间自建。此外,无论在省会、府、州、县都有私人书院存在。乡镇中的书院也并不罕见,在浙江海宁县至少有四所乡镇书院。湖南会同县的洪江镇于乾隆二十二年(1757)亦建有雄溪书院。府州县治所在地设两个以上书院的也占相当比例。台湾的台北府治有三所书院,凤山县、嘉义县、云林县各有两所书院。据丁钢、刘琪所著《书院与中国文化》一书所附清代各地92所书院进行分类统计,省会所在地书院2所。府治所在地书院18所,占19。56%。州治所在地书院5所,占5。43%。县治所在地书院61所,占66。30%。乡镇所在地书院6所,占6。52%。这个数字说明,从数量上说,清代书院以县级书院为主体,以府、州级书院为骨干,以省级书院为鳌头,以乡镇级书院为辅助,形成了一个极为庞大的教育体系。
  清代的书院有多少?清代全国内地18省计有府184,直属州61,县(含散州、厅及没有属县的直属厅)1504左右。此数不含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新疆、蒙古、青海、西藏等未设省级行政机构的地方。省、府、州、县四级共约1769个行政单位。平均每个行政单位有1- 2个书院,全国18省书院(不含乡镇级)当有1800- 3600所。商衍鎏著《清代科举制度述录》估计全国书院接近 二三千之数 ,不为过高。
  (二)书院的管理
  1。管理体制与经费
  书院的管理体制与府、州、县官学的管理体制完全不同。地方官学接受各学区学政官的直接管理,官学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只有扶植的义务,没有干预的权力。而书院则直接接受各级官府的管理。雍正十一年,在准办书院的谕旨中明确规定了省会书院由总督、巡抚管理: 封疆大臣等并有导化士子之责,各宜殚心奉行,黜浮崇实,以广国家菁莪棫朴之化,则书院之设,有俾益而无流弊,乃朕之所厚望也.这不仅规定了督抚的管理之责,而且还规定了书院 黜浮崇实 的学风和 以广国家莆莪棫朴之化 的宗旨。在其后宣布拨给省级书院经费的谕旨中更为明确地规定了各级书院的管理体制: 书院师长,由督抚学臣,不分本省邻省已仕未仕,择经明行修足为多士模范者,以礼聘请,其余各府、州、县书院,或绅士捐资倡立,或地方官拨款经理,俱申报该管官查核。 这就规定了由督抚主管省会书院,而学臣处于附属地位,各府、州、县书院则完全由地方官管理。这就形成了与府、州、县官学并行的由地方官管理的另一教育体系。
  书院的办学经费是多渠道来源。雍正十一年曾拨给每所省级书院银各千两,作为一次性拨款,用于开办费和复办费,并非按年拨给。正常经费来源大体有三种形式:一、学产,二、拨款,三、基金。
  学产主要以学田为主。学田的来源有官府一次性拨给银钱购置若干亩土地,或由绅商捐献学田。有的地还把争讼的田地断给书院充作学田的。更多的是将寺庙田产一部或全部划归书院。学田的田租即充作书院的经费。一所书院是否兴旺,学田的多少是其主要标志。学产的其他形式处于次要地位。
  如购置木船置于渡口,来往行人乘船交费,亦为学产的一种。
  拨款系地方政府从官银中拨出专款定期供给书院。拨款一般都比较稳定,将应拨之款固定在官府某项开支项下。京师的金台书院经费即由直隶布政司每年从正项银中拨给,湖北竹溪县五峰书院拨佛寺祀款为经费。天津问津书院的经费由盐运司盐库支出项下拨给。
  基金制,即将各界绅商捐给的银钱投入某一商家,每月按一分五厘至二分的利率领取息银。这种现象十分常见。
  一般的书院是多种途径并用。以湖南岳麓书院为例,其经费来源有学田1595。5亩,其膏火田、祭田、岁修田等,是分别规定若干亩用于学生津贴费、祭祀孔庙费、每年维修房舍费等等。此外还有渡口一处,在长沙城里还有两间商铺出租给商人。巡抚衙门从公帑银中节余四千余两交汉口商人生息,作为每年固定拨款来源。此外还有从 道库 拨款的香火费等。绅商捐献的银钱一律交商人经营,定期领取息银。三种经费来源并存,形成比较稳定的收入,有利于书院的长期发展。
  2。教师的来源和待遇
  书院的主持人以前多称洞主、山长,到了清代多称为院长、掌教、馆师等,其下设董理教官、监院等,已带有官学气味。院长等主持人由地方长官聘任,院长聘用教师,教师以兼职为多,但不许官学教官兼充。书院的院长,多选用有学识的士人充任,有些从官场退休的有学识的官员也往往受聘。院长或山长的聘金因各书院的经费情况不一而有很大差别。省一级书院最多年金可达白银千两,最少也有300两,一般在500两左右。府、州、县学的山长因身份不同而有别,如有的书院规定,举人出身者年金200两,进士出身者年金300两,翰林出身者400两,而200两者比较普遍。有些书院收入不多,山长分文不取,纯属义务。对于办学有成就的山长,清政府予以鼓励。
  乾隆年间,规定各地山长以六年为一任期,届满由地方官考核,成绩卓著者准以议叙的方式授予八品官的职衔。
  清代许多著名学者主持书院,或到书院讲学。著名学者黄宗羲、李颙、颜元、阮元、惠士奇、惠栋、江永、戴震、段玉裁、王鸣盛、钱大昕、卢文弨、姚鼐、俞正燮、冯桂芬、李兆洛、俞樾、刘熙载、缪荃孙、朱一新等都曾主持书院。担任书院山长的人,科举身份越来越高。以湖南长沙岳麓书院为例,从顺治九年书院恢复到光绪二十九年书院改为学堂的251年中共有38位山长。乾隆十三年以前17位山长中生员出身的1人,廪生出身的2人,贡生出身的3人,举人出身的5人,博学鸿词科出身的1人,另4人出身记载不详。乾隆十三年至光绪二十九年的21位山长均为进士出身。湘籍著名学者王文清、旷敏本、罗典、王先谦都长期主持书院。学者任教并主持书院给书院的发展带来特色和风格。
  除山长之外,书院还设立教师和管理人员。庐山白鹿洞书院除洞之山长外还有副讲、堂长、管干、典谒、经长、学长、引赞、火夫、采樵、门斗等。
  副讲掌批阅文卷、辨析答疑,堂长掌考查学生,管干掌财务收支,典谒掌接待宾客,经长系按五经名目各设一长,学长系按礼、乐、射御、书、数、历律各学科设长,引赞即祭祀时的司仪。其他为勤杂人员。除洞长、副讲和勤杂人员外,多用学生兼充。长沙岳麓书院的山长亦称馆师、掌教,官方正式名称是院长。院长之外还有监院、学长、驿道书办、学书、斋长、首士、门夫、堂夫、斋夫、看司、看碑、看书、更夫等职役。其中监院为地方政府派驻书院的代表,负责与学政、巡抚、总督联系,以监督山长教员。监院亦称董戒、司管钥、兼理、董理等,各地名称不同,但都是官府派驻学院的官员。
  3。学生与待遇
  书院学生的来源是多层次的,有童生、生员,有贡生、监生,还有举人。
  雍正年间在敕令省会建书院时曾主要考虑各地生员到国子监就读,往往路途遥远有许多困难,在各省省会办书院则可以解决很多困难。可见,这类书院是相当于国子监水平的。也有一些书院是为了解决童生入学难、生员离学后无法继续读书的问题。因此,这类学校是相当于义学或府、州、县官学水平的。实际上绝大多数书院都是从童生到举人兼收,学术地位越高的书院,贡生、监生、举人越多,而学术地位低的书院则以童生、生员为主。
  书院学生的入学审查过程称为 甄别.乾隆九年(1744)礼部规定,入学学生首先由府、州、县官员选定,由布政司及专管学院稽查的道员审查。
  审查的重点目标是排除 恃才不羁 之士,审查后于每年一、二月或十一月举行入学考试。四月还有一次遗漏补考。十一月、一、二月和四月考试的考生都同时入学。这类考试与地方官学入学考试不同,其一是允许外省、外府州县的学生考试,其二是只凭文字录取。除考试录取外,还有调取、咨送等形式录取。
  书院的学生是优中选优而来,在学期间的待遇也远比地方官学为高。袁枚《书院议》中说, 民之秀者已升之学矣,民之尤秀者又升之书院 ,以地方官学中 饩数百人之资 养书院学生 二三十人 ,所以 升之学者岁有饩 , 升之书院者月有饩 ,目的是使学生 赡其家绝其旁鹜.也就是说,书院学生一月所得之廪饩相当于廪生一年所得廪饩。长沙岳麓书院的学生正课生每月领银1两,全年按11个月计算共11两,另有米每年3。3石。
  银和米合计大约相当于白银20余两,与国子监贡生的待遇相差无几。
  书院的学生或以治学为务,或以科举为务。非举人、进士出身的学生仍可参加乡试,举人亦可参加会试。
  4。课程与学制
  书院课程设置与地方官学、国子监的课程设置相近,以四书五经为主。
  阐述四书五经义理的辅助性教材完全采用宋明理学家们的讲义、语录和注疏,如周敦颐的《太极图说》、程颢的《明道学案语录》、程颐的《伊川语录》、朱熹的《小学集注》、《近思录》、《朱子语录》、陆象山的《语录》、王守仁的《传习录》、谌若水的《心性图说》等。在课程分类方面又可分为小学和大学两类。小学是基础,包括识字及其深化,如文字学、训诂学、音韵学等。大学主要是讲四书五经,特别是以经学为基础讲授朱熹的 明德、亲民、止于至善 的三纲领和 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的八目。
  教学的组织大体分为四种,一为分年法,二为分斋法,三为自学法,四为讲会法。
  分年法来自元代大儒程端礼,他把学生分为四个年龄段,八岁以前为第一段,主要学习《性理字训》等启蒙读物。八到十五岁为第二个年龄段,主要是读《四书》、《五经》的原文。十五到二十岁为第三个年龄段,主要学习四书释义和抄写五经原文。二十岁以上作科举文章。清代许多书院都采用分年法。清初的教育家陆世仪的分年法分为三个阶段,五到十五岁为通读阶段,主要读《小学》、《四书》、《五经》、《周礼》、《太极》、《通书》、《西铭》、《性理》、《资治通鉴纲目》以及古诗、古文等。十五到二十五岁为讲贯阶段,仍继续深读《四书》、《五经》、《周礼》、《性理》、《资治通鉴纲目》,增加有关本朝事实、本朝典礼、本朝律令以及《文献通考》、《大学衍义》、《大学衍义补》等涉及实务的内容,同时增加有关天文地理、农田水利、兵事兵法、古文古诗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二十五到三十岁为涉猎阶段,仍继续深入钻研《四书》、《五经》、《周礼》,增加二十一史、本朝实录、典礼律令以及诸子百家关于经世致用、天文地理、农田水利、诗词古文等方面的书籍。
  分斋教学法创自北宋教育家胡瑷。他把课程分为两类,即经义和治事,把学生分为两斋,分别讲授。清代许多书院采用分斋法教学。清初教育家颜元在直隶广平府肥乡县漳南书院讲学时把学生分为六斋,东第一斋为文事斋,讲授礼、乐、书、数、天文、地理等科。西第一斋为武备斋,讲授古代兵书战策以及攻守布阵、水陆战法、骑射驾御等内容。东第二斋为经史斋,讲授十三经以及史、制、诰、章奏、诗、文等课。西第二斋为艺能斋,讲授水学、火学、工学、象数等课。其余两斋为理学斋和帖括斋,分别置于院门内东西两侧。理学斋讲程、朱、陆、王之学;帖括斋讲授八股时文。分斋法适合生员以上资格的学生。
  自学法亦创自元代大儒程端礼。他将学生每日的自学时间分为晨起、午前、午后、灯下四段,分别安排自学不同的内容。明代王守仁亦把学生每天自学时间分为五节。清初教育家李颙在关中书院讲学时把学生自学的时间分为六段,清晨即起为第一段,静心养气,排除夜眠的惰性,第二段为饭前晨读。这两段都是准备阶段。第三段饭后,读四书白文即无注释者。第四段为午饭后,读《大学衍义补》。第五段为下午的申时和酉时之间,为驱除一天的疲惫读焕发精神读古文。如《汉魏古风》、《出师表》、《归去来辞》、《正气歌》等。第六段为每晚初更之时,挑灯夜读《资治通鉴纲目》以及宋明理学大师濂、洛、关、闽和河、会、姚、泾的著述。最后,还要在临睡时反省一日的邪正。在每日分段自学的基础上,每月初一、十五两日,由学生自由组合成三五七人等,共同切磋、讨论。
  讲会教学法创自南宋朱熹,元、明、清皆采用。清代有影响的书院都采用讲会制度。讲会有严密的组织,清初苏州紫阳书院对参加讲会的人有严格的入会要求,讲会设立会宗、会长、会正、会赞、会通等职。参加讲会的各府、州、具书院公推一人为会宗, 主盟阐教,躬执牛耳.会长处理讲会中的事务。讲会一般先发通知,通告要讲的内容和时间。讲会之日,由会宗主讲四书五经中的一章,听讲的人可以提问,或阐发自己的见解,采取问难辩答式,到会的人都是参与者,便于教学相长、活跃学术气氛。各书院的讲会制度有一年两次讲会,也有每月进行两次讲会,或者每月一小讲,每年两大讲。每次讲会一般为三天。有些书院还将讲会制度推广为学生的讨论式教学。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李文炤主持岳麓书院时规定学生每日上讲堂讲经书一通,并准许辩难发问,有不明处可以反复讨论推敲,直至向山长求解。
  山长一时难以回答者,便记录在册,以备有水平高的学者前来讲会时求教。
  这种讲会方式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三)学术思想与书院风格
  1。学者治学与书院风格
  清代的书院虽具有很浓的官学化趋势,但书院毕竟不是完全化的官学,书院的山长虽由官方聘任,但毕竟不是官员,他有应聘和拒聘的自由,在聘期间拥有一定的办学自主权。因而,书院的办学风格同官学相比能够比较灵敏地反映不同时期内的学术风尚,从而使一些书院形成自己的办学风格。
  清朝初年,反对宋明理学的著名思想家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朱舜水、傅山等人的思想有广泛影响,从其学者络绎不绝。顾炎武批评理学不过是禅学的变种,指出理学弃《五经》而学《语录》,比学习八股文还容易。
  朱舜水斥责理学家不做任何实事,只尚空谈。傅山咒骂理学家不过是个 奴君子.稍后的学者甚至发出 理学杀人 的呼声。这些反对理学的思想家,主张经世致用的实学。体现在教学中,颜元和李颙是其代表。颜元(1635- 1704),字浑然,号习斋。他认为儒家所提倡的 诚心、修身、齐家、治国 都同实在的事物相联系的,同实际结合是 学之要也 , 家之齐、国之治,皆有事也,无事则道与治俱废.颜元以22个字概括他的 实学 的内容: 以七字富天下:垦荒、均田、兴水利;以六字强天下:人皆兵、官皆将;以九字安天下:举人才,正大经、兴礼乐 ①。他主张功利主义, 正其谊以谋其利,明其道而计其功 ②。他在主持漳南书院时,把实学放在首位。
  在他设立的六斋中,把学习文章、军事、经史和以水学、火学、工学等为内容的艺能四斋做为正斋,位置南向。虽然亦置理学斋、帖括斋,却皆置于北向的位置。这样设置的目的是为了表示自己的胸怀和应付时风,正如他自己所说:置理学、帖括北向者,见为吾道之敌对,非周孔本学,暂收之以示吾道之广,且以应时制 ①,排斥和贬低理学的意图十分明显。
  颜元所设立的前四斋体现了他的办学风格,其特点是 治事 和 治经 的结合。所谓治经,就是以十三经原经为主,排斥宋明理学家对《四书》的注释和阐发,以明确儒家经典本义。所谓治事,是学习治国安邦的基本知识。
  这是明末清初 经世致用 思想在办学中的体现。其文事斋的教学内容是孔子所提倡的六艺中的前四艺(礼、乐、书、数)和天文、地理知识。这可以说是治事的基础知识。其武备斋是学习兵法和战术以及孔子所提倡的六艺中后两艺(射、御),用以培养学生的军事才能。其经史斋,以学习十三经、历代史为主,兼习诰、制、章、奏、诗、文等封建王朝常用的应用文写作。
  其中学经史用以总结历代明君贤臣的治国经验教训。其能艺斋的课程设置是区别于一切儒学而体现治事学派核心精神的课程。基中的水学、火学、工学等课程即是有关这类事物的自然科学知识,也包括有关的政策及其得失。如水学,既包括农田水利、治河、治漕,又包括水政、河政、漕政等内容。这些也是所谓反理学派所主张的 实学 的基本内容。
  ①   《存学编》卷三。
  ①   《习斋记余》卷二。
  康熙中叶以后,理学再次被扶上正统地位,一切非理学的学说被视为异端,科举考试以理学家的阐发为正宗,书院的办学风格不能不受其影响。特别是雍正季年官方明确立了扶植书院并将书院置于地方官的管理之下以后,理学和制艺渐成为书院教学的主流。这种类型的书院已同官学教育没有重大区别,都以参加科考为主要教学目标。在学术方面,由于理学已走向没落,尽管官方扶植理学,有清一代却没有产生有独到见解和重大影响的理学家。
  官方对理学的扶植并没有完全消除脱离现实的学术风尚。由于严酷的文字狱不断发生,在康熙、雍正之际力图脱离理学的学者在 大儒学 的范围内逐渐走上了一条既不同于理学又不同于实学的以考据为特色的复兴汉学的学派。这一学派以康熙中叶的胡渭、闫若璩开其先河,以雍乾时期的惠栋、戴震为代表形成了乾嘉学派。其后王鸣盛、钱大昕、段玉裁、王念存、王引之、阮元等形成了一大批汉学家。他们的学术成果丰厚,成为乾嘉时期的主导学术,致使 濂、洛、关、闽之书无读者 ①。乾嘉学派以治经史考据为特色,钱大昕主讲钟山书院四年,主讲紫阳书院十六年。他本人五经皆通、六艺皆精,教授弟子以 通经读史 为先,培养了一大批人材。他的名著《二十二史考异》就是在钟山书院讲学时的讲稿。戴震一生以讲学为业,北京、山西、扬州、邵武、婺源都有他讲学的足迹。他以制度名物的考证和文字语言的训诂见长。其嫡传弟子段玉裁继承其有关音韵训诂的学说,著《说文解字注》,成为研究古代文献、古代文字的基本工具书。其后王念孙的《读书杂志》、《广雅书证》,王引之《经传释词》、《经义述闻》等都是音韵、训诂学的名著。王氏父子的学问使理学家们也钦佩不已,被他们誉为使郑玄、朱熹俯首的学者。
  乾嘉学派中办学成绩卓著的当推阮元。阮元(1764- 1849年),字伯元,号芸台,江苏仪征人,清朝著名经学教育家,乾隆四十五年(1789)进士,选庶吉士,历任翰林院编修、山东学政、浙江学政、巡抚,湖广、两广、云贵等地总督,官至体仁阁大学士。嘉庆六年(1801)任浙江巡抚时,在西子湖畔建立名为诂经精舍的书院。其所以不以书院为名,是为了避开一般书院的科举气息,但他并不反对科举。诂经精舍祭祀汉代著名学者许慎和郑玄。
  授课的内容经史为主,兼及小学(音韵训诂)、天文、地理、算法等。精舍分上舍、下舍等。阮元除自己亲自讲学外,还聘王昶,孙星衍等著名学者主讲。不到十年间其上舍学生名声显赫、成一家之言者不可胜数,俨然东南地区的学术中心。阮元最重训诂之学,他认为圣贤之道皆在《五经》中,要读懂《五经》,必须借助训诂之学,而汉代人对《五经》的训诂最贴近《五经》本义。因而,要通《五经》,必须从汉代学者的训诂中了解《五经》文字的本来涵义。他聘用的孙衍星也认为,如果没有汉代学者许慎的《说文解字》,那么西周的文字后人是根本无法理解的。因此,诂经精舍的办学风格就是训诂学。阮元调任广州,道光六年(1826)又在广州城北的秀山越王台故址创建学海堂书院。 学海 一词双关,一意为堂址依山望海,有吞吐潮夕之气,一意取汉代经学家何休无学不通,有学海之誉。学海堂一如诂经精舍,以讲经史训诂为务。学海堂的教学方法是自学为主,不设山长,从学生中挑选八名学长,每名学生可以从八名学长中选一人为师。教材有《十三经注疏》、《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文选》、《杜诗》、《昌黎集》等。学生每日任选一书,或加以评校,或阐发自己的理解,共同讨论,互相切磋。学海堂与诂经精舍不同之处是不设有关科举的课程,是完全学术性的书院。
  ①   昭梿:《啸亭杂录》卷八。
  阮元创办的诂经精舍、学海堂对晚清的书院影响很大,光绪年间效法他而建书院者遍及全国。江苏江阴的南菁书院、浙江黄岩的九峰书院、上海的诂经精舍、龙门书院、湖北武昌的经心书院、湖南长沙的水校经堂、四川成都的尊经书院、广州的广雅书院等都以阮元的办学宗旨相标榜。
  书院主持者的个人风格对书院有重大影响。主持岳麓书院十余年的学者王文清在教学方面强调经史和时务。乾隆十三年(1748)他刚刚主持书院时制定的《岳麓书院学现》规定: 日讲经书三起,日看《纲目》数页,通晓时务物理,参读古文诗赋 ,没有强调八股制艺。王文清举乾隆元年博学鸿词科,经史方面的著述达数十种。乾隆二十九年(1764)他再度主持岳麓书院时制定了《岳麓书院学箴九首》,再次强调经史的重要性: 日月不灭,万古六经,囊括万有,韬孕经纶;史书廿二,纲目星陈,如何不学,长夜迷津.可见他把经书当作经纶之源,把读史书当作指点迷津。关于时务,他继承了颜元的办学宗旨,把礼、乐、兵、农等科列为必修。经史、时务兼重的学者在乾嘉时代并不多见。因此,经他培养的人才既精通经史,又通达时务,比较适应封建社会内部的实务和发展变化。据说,他主持岳麓书院时,培养的有成就的学生多达四百余人。
  2。书院教育的嬗变
  以颜元为代表的清初治事学派对传统的书院教育有重大的改革,在五经之外兼习水、火、工、虞、兵诸法,将自然科学和军事学引入书院教育,是经世致用学派的重大发展,具有西方教育的某些特点。其后阮元在广州建立学海堂,亦推崇西方自然科学,他认为 西洋天学诸书,略能于事求理 ,即通过实验证明其理论。因此,他的书院 兼采泰西诸说 ①。
  鸦片战争以后。西学通过两种途径进入书院的教育领域。第一个途径是西方传教士在通商口岸地区建立以中国人为教育对象的教会书院。第二个途径是中国书院在教学内容上引进西方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
  道光二十三年(1843)英国传教士理雅在香港建立的英华书院,是西方传教士在华建立的第一个书院。道光三十年(1850)上海出现清心书院。咸丰三年(1853)美国公理会在福州创立福州格致书院。同治六年(1867)美国传教士在杭州建立育英书院。同治九年(1870)苏州出现存养书院。同治十年,美国传教士在武昌建立文华书院。光绪二年(1876),美国传教士在山东登州建立登州文会馆。光绪八年(1882)美国传教士在上海建立中西书院。光绪十一年(1885),英国传教士在山东青州建立培真书院。光绪十四年(1888)南京出现汇文书院。光绪十六年(1890)年,美国传教士在北京建立汇文书院。光绪十九年(1893)美国传教士在直隶通州建立潞河书院。
  光绪二十五年(1899)美国传教士在北京建立汇文书院。至19世纪末叶,西方传教士在华建立的书院近40所。
  西方传教士所办的书院同中国的传统书院有相似之处。第一,属于民间办学系统;第二,书院亦分小、中、高三种形式,其中许多书院也属于启蒙性质的义学之类。有的书院教育本身就包括小学、中学、大学三个层次。具有大学层次的书院,后来发展为教会大学。如上海的中西书院并入东吴大学,南京的汇文书院发展为金陵大学,杭州的育英书院发展为之江大学,武昌的文华书院与汉口的博文书院等发展为华中大学,登州的文会馆迁入济南后发展为齐鲁大学,福州的格致书院发展为福建协和大学,北京的汇文书院发展为燕京大学,等等。
  教会书院的教学内容分为三部分。其一是宗教内容,系一般教会书院所必备;其二是汉学部分,包括汉语识字教学或四书、五经中的某些内容;其三是西学,这是教会书院的主要教学内容,包括西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上海的中西书院学制为6- 8年。分一、二分院和大书院。学生入学先在分院学习两年,然后升入大书院学习四年,有成就者可自愿再学两年。该书院逐年开设的课程有:认字写字、浅解辞句;练习文法、习学西语、练习翻译;数学启蒙、各国地理;代数学、格致学基础;天文学及几何学;化学、重学(力学)、高等数学、性理;航海测量、万国公法;富国策(经济学)、天文学、地质学、金石学等。汉语和西语、中西翻译是八年中始终开设的课程。
  ①   阮元:《空香笔谈》卷三,《海潮辑说序》。
  西方传教士所办的书院是比较系统的西学教育的开端,但它带有浓厚的西方宗教神学特点和中国传统的儒学和理学的余绪。完全排斥西方宗教学和中国四书五经教育的书院是光绪二年(1876)由华人徐寿和英国人傅兰雅合办的上海格致书院。所谓 格致 是 格物 、 致知 的简称。《礼记?大学》云:致知在格物,格物而后知致 ,格物就是观察和研究事物,致知即在格物的过程中探求事物的内在道理。近代将探求自然科学的声学、光学、电学、化学、重学(力学)这 五学 统称为 格致 之学。格致书院规定凡传教之书一概不许进入书院,也不将儒家经典及应付科举的制艺帖括等课程列入教学内容。傅兰雅亲自编制矿务、电务、测绘、工程、汽机、制造等课程纲目。书院还附设博物馆,专门陈列各国的工艺、制造,供世人参观。此外,还附设实验室,进行实验教学。上海格致书院由傅兰雅任监督,徐寿任主管。徐寿去世后,光绪十一年(1885)由王韬接任。傅兰雅还创立考课法,请海关道官员和南、北洋大臣等洋务派官员以及有名望的进步思想家命题。李鸿章、刘坤一、盛宣怀、薛福成、郑观应等都曾为书院考课命题。
  格致书院为洋务运动和维新变法培养了一批人才,也为后来西学教育提供了不少华人教员。
  随着洋务运动的开展和维新变法思潮的发展,西学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接受,西式书院的教育影响越来越广泛。光绪十五年(1890)康有为在广东提出以孔学、佛学、宋明学为体,以心学、西学为用 的办学宗旨。光绪二十一年(1896)《万国公报》主编沈寿康正式提出 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的口号,经张之洞等人的极力推崇, 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的口号一时风靡朝野,成为洋务派与维新派在教育上的合流。中西学兼容成为书院的发展潮流。在这一潮流中建立的广雅书院、两湖书院、万木草堂、时务学堂等书院成为中西学并举的卓有成效者。
  广州的广雅书院光绪十六年(1890)由张之洞创办。最初开设经学、史学、性理之学、经济之学、词章之学,后改为经、史、理、文,把经济学、舆地学附于史学之中。史学中包括西方的社会科学内容,成为书院中最热门的课程之一。广雅书院的第二任主持人朱一新(1846~1894)是一位关心国内外形势的学者,他对西学有独到的见解。他批判了庸俗汉学家所谓西方化学、光学、电学都出自墨子之学的所谓 西学中源 论,认为这种附会毫无意义。他认为学习西学,首先应了解西方的地理和政治人文,即所谓 明其地势,考其政俗 ,其次是学习西方军事和天文学、制造学,即 取西人之艺事,以辅吾不逮 ①。广雅书院对书院的办学方向有重大影响。
  万木草堂是康有为(1858~1927)于光绪十六年(1891)在广州创办的。
  康有为是贯通中西的学者和维新思潮的代表人物。光绪十七年他从上海采购了大量介绍西方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译著回到广东。其中江南制造局出版的西学书籍被他买走四分之一以上。广东的学子陈千秋、梁启超等人慕名登门求教,于是康有为便办起了万木草堂,开堂授徒。他所讲授的 义理之学 包括中外哲学; 经世之学 包括中外政治沿革及其得失,以及西方的政治、经济学说;考据之学 包括中外史地、数学、格致学; 文字之学 包括传统辞章和西方语言文字。演说、游历(考察)、体操也被列为 科外学科.在教学上他注重结合实际进行中外对比,每讲一事必须联系上下古今,讨论其发展变化和利弊得失,又引述欧美事例加以比较证明,开创了一代新学风。万木草堂以 制造新国之才 为宗旨,培养了一批维新派的骨干力量。
  ①   朱一新:《无邪堂问答》卷四。
  甲午中日战争后,西学的兴起蔚然成风。张之洞创立的两湖书院改革了教学内容,将经、史、理、文四科改为经、史、天文、舆地、地图、算学六门。又将地图科改称兵法,分为三类:兵法史略学、兵法测绘学、兵法制造学。增设化学、博物、测量、军训和体操等课程。湖南的求是书院还聘请外籍教师讲授西学,并且购置了教学实验设备。此外还建立了中西学并重的考试制度,每月初一考西学、每月十五考中学。陕西的崇实书院设立格致学、外国时局与政治、外国刑律、公法、条约以及水陆兵法、地舆、农学、矿务、语言等课程。陕西的味经书院将西方风土人情、两洋史、西洋政治、电气、光镜、化学、医学、气学等亦列入课程之中。湖南岳麓书院还专门设立 评学 课程。梁启超主持的长沙时务学堂对教学提出的要求是 通古今,达中外 ,要求学生必读时事新报,及时了解国内外最新动态。时务学堂还沿用书院的讲会制度,以星期日为讲期,议论政治,讨论中外时务,并延揽名流学者轮流讲演。梁启超还采取谈话、座谈的方式,邀集学生数人共同讨论,随时提问解答,教学气氛十分活跃。
  晚清书院教育的嬗变为彻底废除旧的教育制度准备了条件。光绪二十二年(1896)刑部郎中李端棻正式向朝廷建议改变书院章程,规定书院要设立格致、制造、农学、商学、兵学、矿学、交涉学等。同年翰林院侍讲学士秦绶章上奏,建议书院的史学要附以时务,掌故之学要附以洋务、条约和税务,舆地之学要附以测量和图绘,算学要附以格致和制造,译学要附以外国语言文字。这无疑是保留传统学科之名而改变教学内容之实。这些建议都被朝廷采纳,颁行各省。书院教育制度的嬗变成为清末教育改革的先声。
  五、西式教育的引进和新学制的确立
  鸦片战争给中国社会造成了全面冲击。传统教育不切实用的弊端日益明显地表现出来。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书院虽能对教育内容进行某些调整,但并不意味着教育制度的变革。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洋务派官员开办的讲授西文、西方工艺和西方军事的学堂,是官方正式引进西式教育的开端,但早期的洋务派并未对旧的教育制度提出疑问。维新派人士则从变法的角度看待旧的教育制度,率先提出 废科举、兴新学 的主张,向旧教育制度提出了挑战。由于变法的失败, 废科举、兴新学 的主张未能实现,但其对旧教育制度的否定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快成为被各界接受的势在必行的主张。光绪三十一年(1905),清政府不得不按着各派人士的主张废除了旧的教育制度,开始全面改变新旧教育制度并存的局面,新学制渐渐成为唯一的合法学制。
  (一)西式教育的引进
  官方引进西式教育是从洋务运动开始的。受洋务思想的制约,洋务派官员并非打算全面引进西方教育制度并以之取代固有学制,而是出于为洋务活动服务的目的而把西式教育的引进局限于对外交涉、引进军事装备和建立为军事装备服务的西文、军事和工艺制造等少数几个门类。
  1。外国语学堂的设立
  洋务派首先感到急需的是翻译人才。《天津条约》规定,以后中外交涉的条约均用英文书写,仅在三年内可以附用汉文。中外交涉的日益增多和外务的紧急需要,促使清政府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兴办了以培养外语翻译人才为主的京师同文馆(1862)、上海广方言馆(1863)、广州同文馆(1864)
  等学堂。
  同治元年(1862)七月,由恭亲王奕?等奏请,在北京成立京师同文馆,附属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最初仅设英文馆,第二年相继成立法文馆和俄文馆。后来,奕?等认识到学习天文、算学的重要性,于同治五年(1866)十一月要求加设天文算学馆。此议一出,立即遭到朝中许多大臣的非难。大学士倭仁等认为中国人学天文算学是一种耻辱,横加反对。经过反复辩争,清廷终于同意奕?等人的意见,在同治六年(1867)添设了天文算学馆。天文算学课的设立是官方正式把西方近代自然科学作为教学内容的开始,同文馆自此由单一的外语学堂变成综合性的专科学校。同治十一年(1872),同文馆添设德文馆,光绪二十二年(1896),又添设东文馆。光绪二十六年(1900)
  八国联军入侵北京,京师同文馆解散。次年清廷兴办京师大学堂,将同文馆并入其内,后称 译学馆.同文馆的学生,最初只有10名。后来添设法、德文馆,每馆也只有10名学生。到光绪十三年(1887),同文馆学生的名额已增加到120名,以后就一直保持这个数目。同文馆的学生,最初只限招收15岁以下的八旗子弟,后来也招收30岁以下科举出身的正途人员,诸如秀才、举人、进士以及五品以下的官员。
  同文馆的学制分五年和八年两种。八年制课程设置如下:首年:认字写字,浅解辞句,讲解浅书。
  二年:讲解浅书,练习句法,翻译条子。
  三年:讲各国地图,读各国史略,翻译选编。
  四年:数理启蒙,代数学,翻译公文。
  五年:讲求格物,几何原本,平三角,弧三角,练习译书。
  六年:讲求机器,微分积分,航海测算,练习译书。
  七年:讲求化学,天文测算,万国公法,练习译书。
  八年:天文测算,地理金石,富国策,练习译书。
  五年制的课程设置如下:首年:数理启蒙,九章算法,代数学。
  二年:学四元解,几何原本,平三角,弧三角。
  三年:格物入门,兼讲化学,重学测算。
  四年:微分积分,航海测算,天文测算,讲求机器。
  五年:万国公法,富国策,天文测算,地理金石。
  同文馆的考试分为四种:一为月课,每月初一举行。二为季考,二、五、八、十一月各月初一举行。三为岁试,每年十月举行。四为大考,每届三年举行。每届大考后,优秀者授为七、八、九品等官,劣者分别降革留馆。考试时,由总教习、提调、分教习监场。学生考得官职以后,每年的奉银,由奏拨各海关船钞项下支给。
  同文馆的教习,除汉文由中国教师讲授外,其它课程的教习多为外国人。同文馆前后总计约近百名教习,外国教习约占80%。仅举同文馆各馆创办时第一名教习为例:英文馆是英国传教士包尔腾,法文馆是荷兰传教士司默灵,俄文馆是俄国驻华使馆翻译柏林,德文馆是俄文德文教授第图晋,东文馆是杉几太郎(在他未到任前曾由东文翻译唐家桢兼任),只有算学馆第一任教习是中国著名数学家李善兰。同文馆的教习,最初是各馆分立,没有总辖校务的人员。同治八年(1869)由海关总税务司英国人赫德介绍,任命美国传教士丁韪良为总教习,这就是同文馆第一任校长。丁氏在同文馆任校长达25年之久,直到光绪二十年(1894)才由欧礼裴担任。同文馆除教习外,还有提调与帮提调四人,提调从总理衙门办事人员中拣选满汉各一员兼任,专管学馆一切事务。帮提调二人自同治四年起,轮流居住馆内。
  同文馆还附设有印刷所,译印数、理、化、历史、语言等方面的书籍。
  洋务派创设同文馆,将 西文 和 西艺 引入课堂,效法西方采取班级授课,这是对中国传统儒学内容和个别施教方法的一次革新和突破。虽然同文馆存在教学质量不高、后期管理不善、不重视 西政 学习等弊端,但它毕竟开创了中国人兴办西式学校的先河,对中国新教育的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京师同文馆设立以后,洋务派又相继建立起我国近代第一批外国语学堂,其情形与京师同文馆大略相同。简况请见下表(根据《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一辑上册有关资料编制):
  













  2。军事学堂的设立
  洋务派创办近代海军和陆军以后,立即面临新型军事人才缺乏的问题。
  他们看到,西方各国讲求军事,其兵士将领,皆由水师学堂、武备学院造就出来,遂决定加以模仿。于是,专门培养军事人才的学堂,如天津水师学堂(1881)、天津武备学堂(1886)、广东水陆师学堂(1886)等便相继出现了。
  天津水师学堂创设于光绪六年(1880),是直隶总督李鸿章奏请设立的。光绪七年(1881)七月校舍落成,经费由北洋海防经费内开支。挑选天津附近13岁以上、17岁以下读过几年书的良家子弟入学。始招学生60名,光绪十四年(1888)在堂学生达到120名。学习期限为5年,不准退学,也不准应童子试,以免妨碍功课。学堂仿照英国海军教习章程制订条例和计划,派留学英国学习海军回国的严复为总教习,聘用英国军官为教练。分设驾驶、管轮两科,驾驶科专习管驾轮船,管轮科专习管理轮机,学习英语、几何、代数、三角、重学、化学、格致、天文、地舆、测量推算、驾驶等课程,并习汉文,训演外国水师操法。四年在堂学习各种课程,一年上练船实习。学生毕业后分往北洋海军任职,或选派赴外国留学。这是中国最早的新式海军学校。
  其后,各地也陆续兴办一批水师学堂,详见下表(采自朱有《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一辑上册第532页及其他资料)。
  为了改造旧式军队,洋务派还着手兴办陆军学堂。第一个陆军学堂是天津武备学堂。
  天津武备学堂创设于光绪十一年(1885),也是直隶总督李鸿章奏设的,经费也由北洋海防经费内开支。学堂模仿德国陆军学校,聘用德国军官教练。挑选北洋各营兵弁精悍敏捷者入堂肄业,文员愿习武事者一并录取,学生约百余人。学习天文、舆地、格致、测绘、算化诸学,兼习经史。一月之中,每隔三五日,由教师督率学生,赴营演试枪炮阵式及造筑台垒之法,操习马队、步队、炮队及行军、布阵、分合、攻守诸式。开始仅学习一年,考试合格,即发回各营,后来逐渐延长年限,选募年轻学生肄业。光绪二十二年(1896)时有学生280人,分设马队、步队、炮队各科。北洋系将领如冯国璋、段祺瑞、曹琨、吴佩孚等都出自此校。八国联军侵占天津时学校被焚毁。
  甲午中日战争以后,各省效法天津武备学堂,陆续兴建了以培训步兵为主的学堂,其情况列表如下(引自《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一辑上册第547- 550页,并参照该书第540- 546页内容补充)。
  











  










  洋务派为造轮船、制机器、开矿山、筑铁路,花大量白银从西方进口机器设备,但是缺少懂得安装、操纵、维修这些机器的人员;况且外国机器设备发展迅速,种类不断增多和更新,中国不学习制造原理, 只能步其后尘,不能独出奇异 ①。因此,洋务派开设了以培养制造和驾驶等技术人才为主的学堂。有代表性的是福建船政学堂、上海江南制造局附设工艺学堂和广东实学馆。
  





































































































  ①   中国近代史料丛刊《洋务运动》第 2册,第 130页。
  福建船政学堂为福建船政局的一部分,是闽浙总督左宗棠于同治五年(1866)奏请创办的。设立前后两学堂,聘请法国人和英国人担任教习,总名求是堂艺局,教育体系悉按英法海军学校成规。当时制造学公推法国为最优,因此前学堂注重法国学问,专习造船,基本课程有:法文、算术、几何、代数、三角、物理、机械学、轮船与轮机原理等;至于管轮驾驶学,以英国为优,因此后学堂注重英国学问,专习管轮驾驶,课程有:英文、算术、几何、代数、平面三角和球体三角、航海天文学、航海理论、地理等。两堂并读《圣谕广训》及《孝经》,兼课策论。学生除由本地考选聪颖子弟外,又从香港英国学校中挑选优秀者前来肄业。学习期限为五年,学生一切膳宿费用皆由学校供给。每三月考试一次,由教员分别等第,得一等者赏洋十元,二等无奖,三等记过一次;两次连考一等,加赏衣料等物;反之,如两次连考三等,则给以警告,三次连考三等,则勒令退学。因此,学生淘汰率很高,开办后入学的学生有105名,到同治十二年(1873)底仅剩下39名。最后二年中,学习制造的学生必须至船厂工作,学习管轮驾驶的学生必须上舰实习。毕业后授以水师官职或派充船厂监工、船主。除前后学堂外,后又添设绘事院和艺圃。绘事院内分二部,一部学习船图,一部学习机器图。艺圃从各厂招收青年工人,随同洋匠学习,名为艺徒。同治十一年(1872)以后,学校建制趋于完备,两个学堂共有六科:法文学堂由造船科(即前学堂)、设计科(即绘事院)和艺圃三个科组成,英文学堂由航行理论科(即后学堂)、航行实践科(即练船)和轮机房(即管轮学堂)三个科组成,共有学生和艺徒300余名。光绪三年(1877),沈葆桢、李鸿章会奏选派船政学堂学生30名分赴英法学习驾驶和制造,以后又派出三批。船政学堂初期由左宗棠、沈葆桢办理,成效卓著,培养出不少海军军官和造船人才;后期逐渐衰落。民国元年(1912)11月,前学堂改为福州海军制造学校,后学堂改为海军学校。
  上海江南制造局附设工艺学堂。同治十三年(1874)上海江南制造局设立操炮学堂,学习军事工程。课程有汉文、外文、算学、绘图、军事、炮法等,光绪七年(1881)改为炮队营。光绪二十四年(1898),炮队营和江海关道所设的广方言馆合并,改称工艺学堂,分化学工艺和机器工艺两科,课程有汉文、英文、算学、化学工艺、机器工艺、绘图等。有汉文教习二人,西学教习六人,学生50名。学习期限为四年。工艺学堂后改称工业学堂,旋又改为兵工学堂,并附设兵工小学。
  广东实学馆(西学馆)。光绪二年(1876)两广总督刘坤一提议设西学馆,光绪七年(1881)总督张树声主持建造,拟定章程,次年建成开学。首届招生50名,学习轮船驾驶和制造,学制五年,统一课程有外文、数学、汉文等,学驾驶的,加习航海、天文、船艺等,学制造的加习重学、微积分、化学、格致、汽机、造船、制炮等。学生学习期满,再分赴工厂、轮船、外国学习,使之精益求精。光绪十年(1884)张之洞任两广总督后,将广东实学馆改为博学馆,光绪十三年(1887)又将博学馆并入广东水陆师学堂。
  除军事技术学堂外,洋务派还设立了电报、医学、铁路、矿务等学堂,详情见下表(根据《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一辑上册有关资料制表)。
  洋务运动时期创办的一系列学堂,是中国自办的第一批新式学校,是对西式教育的第一次引进。它们介绍和传播了西方科学技术知识,培养了中国早期的外语人才、军事人才和科技人才。虽然它们的规制尚不完善,教学内容局限于 西文 和 西艺 ,且强调四书五经等封建主义旧学,以及过多依赖外国人等,以至于质量不高,没有培养出能使中国救亡图强的真正有用的人才。但从整个中国教育发展进程来说,洋务教育是对中国封建专制主义教育的一个重大突破,为中国新教育的发展开拓了道路。
  (二)新学制的确立
  1。旧学制的废除
  正式向旧教育制度发动冲击的是维新派的变法运动。维新派的代表人物康有为、梁启超等在主持书院时曾部分引进西方当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在办学过程中对旧教育制度的弊病和新式教育的科学性加深了认识。光绪二十四年(1898)四月二十三日开始的变法把维新思想变成了维新行动,对旧教育制度的否定也由宣传鼓吹变成实际行动。光绪皇帝颁布的一系列变法诏书中有一些就是对科举制度下的旧教育制度进行的重大变革以及新的办学方案。其主要内容是:废八股取士之制,改试时务策论。
  

























 
  由光绪十七年一个分析煤炭和铁矿石的班级扩充而成课程:德文、汉文、格致、地质学、矿物学、算学、历史、体操、绘图等
  筹办京师大学堂,命孙家鼐管理大学堂事务,经费由户部筹拨。将官书局、译书局归并大学堂由管学大臣督率办理。
  要求将各省府、厅、州、县现有的大小书院,一律改为兼习中西学的学校。省会的大书院改为高等学堂,府郡书院改为中等学堂,州县书院改为小学堂。地方自行捐办的义学社学等,也一律兼习中学和西学。各省绅民捐建学堂者予以奖励。民间祠庙已无祠典者一律改为学堂。
  废朝考之制。
  诏兴农学,设立农务学堂,广开农会,刊发农报,购置农器,命各省学堂翻译外洋农学诸书。
  设立翻译局及编译学堂。
  鼓励出版书籍及报纸,允其免税;准许自由开设报馆及学会;开放言论,鼓励上书。
  设立医学堂,归大学堂管辖,着孙家鼐详拟办法。
  于已开通口岸及出产丝茶省分设立茶务学堂,及蚕桑公院。
  各省教职改为中小学堂。
  鼓励设置各种实业学堂,并鼓励各种新著作和新发明。
  上述这些改革措施,体现了维新派发展资本主义教育的愿望,是对封建传统教育的一次冲击。但是,由于资产阶级改良派的软弱性,他们在西学与中学之争中对中学采取了保留态度,反对封建教育传统不够彻底,因此这些改革也不够深入。更重要的是,这些措施全凭诏书、上谕下达,在很多地方遭到顽固派的阻碍,真正能实现的很少,最终又因慈禧太后发动戊戌政变而被全部废除。尽管如此,维新运动时期的教育改革影响还是巨大的,各地公私立学校从此发展迅速,特别是私立学校得到很大的鼓励。梁启超便说: 政变以后,下诏废各省学校,然民间私立者尚纷纷见,亦由民智已开,不可抑遏.从维新运动起,开始了一次文化革新运动,它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封建专制教育思想对人们的束缚,西书大量翻印,新书刊大量出版,废科举、兴学校、学西学等思想深入人心,形成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义和团运动以后,清政府不得不将宣布废除的改革措施又次第恢复实行。
  辛丑(1900年)以后,迫于中外形势的剧变,慈禧太后不得不悄悄地拾起维新派的部分主张和建议,把改革纳入自我调节的轨道。从光绪二十七年至宣统三年(1901年至1911年),清政府陆续颁布了各种章程,推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如调整机构、整顿吏治、裁汰绿营、编练新军、振兴实业、奖励工商等等,是为 新政.其中,变相地继承了百日维新提出的教育改革方案。光绪二十七年(1901)八月二日,清政府下兴学诏,谓: 除京师已设大学堂应切实整顿外,着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均改设大学堂,各府厅直隶州均设中学堂,各州县均改设小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 这样,兴办近代学堂便成为清统治者的既定国策推行到全国。由于这一政策适应了资产阶级的愿望和要求,他们广泛地参加了兴办学堂的活动,从而出现了政府提倡、官吏督促、士绅热心的兴学局面。光绪二十七年(1901)八月四日,清政府下令各省选派学生出洋留学,十二月二十四日,又命选派八旗子弟出洋游学,次年九月四日,清政府再次命各省督抚筹款选派学生赴西洋游学;光绪二十九年八月十六日,湖广总督张之洞奏定《出洋学生约束章程》十款及《奖励章程》十款,对留学生的管理以及奖励作了详细规定。这些谕令和章程对清末留学热潮的出现起了促进作用。
  光绪三十一年(1905)八月,清政府诏准 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 (《光绪政要》卷三十一,第57- 59页)。在中国实行了1300余年的科举制度就此彻底废除,它宣告了传统教育在形式上的终结。科举制的废除,为近代学堂的兴起扫除了一大障碍。新政时期,中国新式教育获得了空前发展,而新教育制度的确立,也在此时期完成。
  2。新学制的酝酿
  旧学制废除之时,新学制取代旧学制已有水到渠成之势。第二次鸦片战争以来,一批有先进思想的有识之士已经开始酝酿新学制,而且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
  第一个倡议制定近代学制的是中国最早受过美国高等教育的容闳,他在咸丰六年(1856)曾向太平天国干王洪仁玕建议 颁定各级学校教育制度 ,但是太平天国运动失败,他的理想未能实现。
  其后,清政府的一些出访国外的官员,介绍过西方的教育制度,如斌椿的《乘槎笔记》、黄遵宪的《日本国志》、王之春的《广学校篇》等等。
  有些外国传教士也建议清政府仿效西方教育制度开办各级学校。同治十二年(1873),德国传教士花之安出版了他的《德国学校论略》,向中国介绍了德国的教育制度。光绪九年(1883),美国传教士林乐知受总理衙门的委托,完成了关于欧美和日本教育制度的报告。其他如李提摩太、李佳白等人也写了不少著作介绍西方各国教育制度。这些书籍对中国的影响很大。
  维新运动前后,维新派一些人士和清政府一些官员都提出过建立新学制的构想。光绪二十二年(1896),刑部侍郎李端棻在《请推广学校折》中,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开设三级学校——府州县学、省学、京师大学,每级三年。
  光绪二十四年(1898),康有为在《请开学校折》中,建议清廷 远法德国,近采日本 ,设立小学、中学、专门高等学和大学。同年,张之洞撰《劝学篇》,也主张 京师省会为大学堂,道府为中学堂,州县为小学堂。 清政府明令各省选派学生出洋游学以后,留学生特别是日益增多的留日生翻译了大量介绍日本教育制度的书籍,如《日本新学制》、《日本学制大纲》、《日本普通学科教授细目中学校令施行规则》等等,这对中国仿效日本教育模式制定学制起了促进作用。
  清政府除主张多派学生留学外,还鼓励国人出国游历考察,因为后者时间短、花费少、收效快。在这种情况下,管学大臣、京师学务处以及各省学务处、各地学堂,都多次派人考察日本学务,也有不少人自费前往。可以列表说明(见103页表)如下。
  







 



  考察者或参观各地学校,或走访文部省,或与日本教育家进行交流,从而获得了对日本教育的大量感性知识。他们还收集了大量书籍图表,带回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如罗振玉详细收集了有关日本教育制度的各种章程和统计数字,缪荃孙将从日本资料翻译来的日本1076所各类学校的图表全部刊录于《日游汇编》,李宗棠搜集、购买各类学校章程、规则136种,等等。
  不仅如此,考察者还将在日本的所见所闻记录下来,介绍日本教育的具体情况,与自己对中国教育改革的感想和建议一并写成考察日记。所有这些为中国模仿日本制订学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蓝本。考察者中,有许多教育名家,考察促使他们的教育思想完成了由养士教育到新民教育的转变,促使他们回国后将在日本学到的经验应用于教改事业,从而极大地促进了中国近代教育制度的确立。例如,罗振玉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在上海创办了《教育世界》杂志,从光绪二十七年至二十九年(1901~1903)刊登了日本新教育的章程、法令、规章制度共97篇,其中不少是他本人在访日期间收集来的,为中国制订近代学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资料。他还根据考察日本教育的观感和调查得出的结论,发表了十几篇文章,从学制到具体课程的设置,都提出了自己的设想。他在光绪二十八年(1902)所写的《学制私议》中,主张教育应有以下几个阶段:一、由六岁至九岁,入寻常小学(亦称蒙学)四年,十岁至十二岁入高等小学三年。二、由十三岁至十六岁,入中学四年,或入寻常师范四年。三、由十七岁至十九岁入高等学校三年,或入专门学校三年,或入高等师范四年。四、由二十岁至二十二岁入分科大学三年。
  五、由二十三岁至二十六岁入大学院。凡五年。(《教育世界》卷二十四。
  转引自董宝良:《中国教育史纲(近代之部)》第247页)。从 壬寅学制 和 癸卯学制 中都可看到这些建议的影子。
  3。新学制的确立
  经过近40年的酝酿,在旧学制正式废除以前,新学制的基本模式已经初步奠定,光绪二十八年(1902)八月廿五日颁布的《钦定学堂章程》(时称壬寅学制)和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1904年1月13日)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时称癸卯学制)确立了新学制的基本模式。
  《钦定学堂章程》包括《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钦定考选入学章程》、《钦定高等学堂章程》、《钦定中学堂章程》、《钦定小学堂章程》和《钦定蒙学堂章程》。壬寅学制规定教育系统为三段七级,入学年龄为五岁(即虚龄六岁),教育年限共20年(大学院未算在内)。第一段为初等教育,分为三级,即蒙学堂4年,寻常小学堂3年,高等小学堂3年,与高等小学堂平行的有简易实业学堂。第二段为中等教育,只有一级,即中学堂4年,与中学堂平行的有中等实业学堂和师范学堂。第三段为高等教育,分为三级,即高等学堂或大学预科3年,分政、艺两科,与之平行的有4年的师范馆、师范学堂,3年的仕学馆和高等实业学堂;大学堂3年,分政治、文学、商业、农业、格致、工艺、医术7种分科大学;大学院主要研究高深学术,不立课程,不定年限。各章程从纲领、课程、入学、官员、教习、堂规、建置等方面对各级教育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没有女子教育的规定。《钦定学堂章程》虽然是中国近代正式公布的第一个学制,但因学制本身不够完备和清政府对张百熙心存疑忌等原因,未见诸施行,次年即被《奏定学堂章程》所取代。现将壬寅学制的学校系统图示于下(采自董宝良《中国教育史纲(近代之部)》第249页):
  












  光绪二十九年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是在《钦定学堂章程》基础上由张之洞、荣庆、张百熙等参考日本学制拟定的。它包括《奏定学务纲要》、《奏定各学堂管理通则》、《奏定各学堂考试章程》、《奏定各学堂奖励章程》、《奏定大学堂章程》(附《通儒院章程》)、《奏定高等学堂章程》、《奏定中学堂章程》、《奏定高等小学堂章程》、《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奏定初级师范学堂章程》、《奏定优级师范学堂章程》、《奏定初等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奏定中等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奏定高等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奏定艺徒学堂章程》、《奏定实业教员讲习所章程》、《奏定实业补习普通学堂章程》、《奏定实业学堂通则》、《奏定译学馆章程》、《奏定进士馆章程》、《奏定任用教员章程》。癸卯学制规定的教育系统可分为四段七级,入学年龄为六岁(即虚龄七岁),从小学到大学毕业需要20年或21年,到通儒院(研究所)毕业时需要25或26年。第一段学前教育,即蒙养院(幼稚园),不立年限。第二段初等教育9年,分为二级,即初等小学堂5年(六岁入学),高等小学堂4年;与初等小学相当的为艺徒学堂,半年至4年毕业,与高等小学相当的为实业补习普通学堂、初等农工商实业学堂,皆3年毕业。第二段中等教育5年,只有一级,即中学堂5年;与中学堂相当的有初级师范学堂、中等农工商实业学堂,亦5年毕业。第三段高等教育11年至12年,分为三级,即高等学堂或大学预科3年,与之相应的有优级师范学堂、高等农工商实业学堂;大学堂3至4年,分经学、政法、文学、医科、格致、农科、工科、商科大学;通儒院为最高学府,研究期限5年。此外,还有译学馆和仕学馆,虽属高等教育性质,但学生不是由小学递升而来的;译学馆修业5年;仕学馆为已任官员学习新知识而设,修业3年。现将癸卯学制的学校系统图示于下(采自董宝良《中国教育史纲(近代之部)》第253页):
  












  《奏定学堂章程》各章从立学总义、学科程度及编制、入学规则、教员、管理员、屋场图书器具等方面对各级各类教育做了详尽的规定,是中国近代第一个完备的学制。它在中国教育史上第一次把学校教育制度化、系统化,使全国散在的学堂统一成为一个整体,并以法令形式规定了普及义务教育的年限,引进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教学内容和方法,促进了普通教育数量上的发展和质量上的提高;尤其是将实业教育和师范教育规定为两个与普通教育并行的体系,适应了近代工商业发展的要求和近代教育发展对师资的需求。它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中国几千年封建传统教育的瓦解和资本主义新教育制度在形式上的确立。民国以前的新学校教育制度,主要都以此为根据。
  但是,癸卯学制尚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首先,封建教育的阴魂不散。在立学宗旨方面,学制规定: 无论何等学堂,均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 (《重订学堂章程折》,《奏定学堂章程》湖北学务处本,第3页),特别注重旧礼教的陶冶;在教学内容中,特别重视经学课程,在各级教育中所占学时最多;在奖励章程中,保留有科举制度的色彩,规定对高等小学堂、中学堂、高等学堂、分科大学毕业生,分别奖励附生、贡生、举人、进士等称号。其次,男女受教育机会不平等,女子教育仍未列入章程中,只是包括在家庭教育之内。再次,这一学制几乎完全抄袭日本学制,许多地方不切中国实际。复次,教育年限太长,即使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很难完全实现。等等。
  癸卯学制自颁行之日起,一直沿用到宣统三年(1911)清政府被推翻。
  光绪三十一年正式宣布废除旧学制以后,成为中国唯一合法学制。这个学制在施行过程中暴露出的不完备之处不时有所修改,具体情况将在下一章介绍各级各类教育时连带叙述。
  4。新学制下的教育行政机关和教育宗旨
  清末新学制下的教育行政机关主要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级,地方教育行政机关又分为省和府厅州县两级。
  科举废除以前,清代没有统管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行政管理机关,而是由礼部兼管。国子监是中央的专门教育机关,但它隶属于礼部,对府、州、县学无直接管理责任。自同治元年(1862)设立京师同文馆以后,各地新式学堂如雨后春笋,发展迅速。鉴于有关学校管理的事务日益增多,一些有识之士奏请设立专门管理教育事务的机关。戊戌变法期间,清政府任命孙家鼐为管学大臣,管理京师大学堂以及各省学堂事务,管学大臣就是当时全国的最高教育行政长官。实行 新政 以后,这一职务由张百熙充任。但此时仍无教育行政机关。
  清末中央教育行政机关和管理人员的发韧,始于总理学务大臣和六处属官的设立。光绪二十九年十二月(1904年1月),张之洞认为管学大臣既要管理京师大学堂,又要管理全国学务,事务繁杂,恐难以胜任,奏请专设总理学务大臣,管辖全国学务;京师大学堂另设总监督一员,受总理学务大臣节制考核,专管大学堂事务,不兼他职,以免分散精力。在总理学务大臣之下,设六处属官,即:专门处、普通处、实业处、审订处、游学处、会计处。
  清末中央教育行政机关的正式单独建制,是学部的成立。光绪三十一年九月(1905年10月),山西学政宝熙奏请设立学部,十一月十日,清廷谕允。学部统辖全国学校事务,部内最高长官为尚书,次则左右侍郎,再下依次设左右丞、左右参议、参事官等官。部内分为五司十二科,即:总务司- - 内分机要、案牍、审定三科;专门司——内分专门政务、专门庶务二科;普通司——内分师范教育、中等教育、小学教育三科;实业司——内分实业教务、实业庶务二科;会计司——内分度支、建筑二科。每司设郎中一人,每科设员外郎一人,分掌本部事务及全国各项教育。学部还设有咨议机关,置咨议官。另有礼学官,定期轮流出京视察全国各省教育。此外,学部还设有一些附属机关,如编译图书局、学制调查局、京师督学局、教育研究所、国子监、高等教育会议等,皆由学部派员兼理。
  省级教育行政机关辖于省级行政长官,管理各省新学。
  光绪二十八年(1902)张之洞设湖北学务处并奏请各省仿办,次年颁《学务纲要》,规定各省设学务处,总理全省学务,是为省级教育行政制度之始。
  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以前,各省均建立了学务司或学校司。光绪三十二年(1906),上谕一律裁撤学务司和辖于中央的提督学政,改设提学使司,设提学使一员,专管全省学务。这就是正式的省级教育行政机关。提学使司设在省会,内置学务公所,设议长一人,议绅四人,辅佐提学使参划学务。
  学务公所分为六课:总务课、专门课、普通课、实业课、会计课和图书课。
  每课设课长、副课长各一人,由提学使派充。另设省视学六人,承提学使之命,巡视本省各府厅州县的学务。
  府厅州县的教育行政机关为县劝学所。县劝学所首创于直隶,由直隶学务处督办严修模仿日本地方教育行政机关而设立,光绪三十二年(1906)学部奏定劝学所章程,通行全国,劝学所设县视学一人总理其事并兼学务总董,掌管本府厅州县的教育行政,随时视察所属学堂,并负责劝诱地方人士建立学堂,以期逐渐推广普及教育。各府厅州县又划分为若干学区,由总董挑选各区 品行端正热心教育 的士绅充任劝学员,负责推行本区的一  切学务。据清学部统计,宣统元年(1909)全国设立劝学所1588所,劝学员12066人。这些劝学所在推广各州县中小学教育方面起了积极作用,民国成立以后遂成为各地教育局。
  清末教育宗旨的提出,始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七月孙家鼐呈奏的《议复开办京师大学堂折》。该折提出: 今中国京师创立大学堂,自应以中学为主,西学为辅;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中学有未备者,以西学补之,中学有失传者,以西学还之。以中学包罗西学,不能以西学凌驾中学,此是立学宗旨。(《皇朝经世文新编》第六册(学校上),第17- 18页)。戊戌维新失败后,京师大学堂名存实亡,此后, 新政 时期所办新式学堂虽然都以此宗旨所体现的中心思想—— 中体西用 为办学实际指导思想,但全国没有明文规定的统一的教育宗旨。
  清末教育宗旨的确定,始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的《奏定学堂章程》。
  该章程规定: 至于立学宗旨,勿论何等学堂,均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俾学生心术壹归于纯正,而后以西学瀹其智识,练其艺能,务期他日成材,各适实用,以仰副国家造就通才、慎防流弊之意。 (《奏定学堂章程》,湖北学务处本,第3页。)这项宗旨很明确地反映了当时新教育的指导方针—— 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以达到为统治阶级造就 实用 的 通才 的目的。
  清末正式颁布的教育宗旨,是光绪三十二年(1906)三月一日由学部颁示全国各级教育机关切实推行的 五端十字 教育宗旨,即: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根据学部《请宣示教育宗旨折》的解释,所谓 忠君 、 尊孔 ,乃是 中国政教之所固有,而亟宜发明以拒异说者 ,也就是说要 以中学为体 ;至于 尚公 、 尚武 、 尚实 ,则是 中国民质之所最缺,而亟宜箴砭以图振起者 ,也就是说要 以西学为用.由此可见,这五端十字的教育宗旨,仍是 中体西用 的教育方针。
  清末新政中的教育改革,为我国新式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新教育制度的确立,虽然仍带有传统教育的烙印,但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清王朝统治集团被时代潮流裹胁而去,朝着近代生活步步迈进的写照。
  六、新学制确立前后的各级各类教育
  自壬寅学制颁布之后,新式教育蓬勃发展,光绪二十八年至宣统三年(1902- 1911)全国新学堂的发展情况如下(采自《近代史研究》1987年第3期:王笛《清末新政与近代学堂的兴起》):
  
 




  各省新学的兴办因人口数量和人文状况不同而有很大差别,下表是光绪二十九年至三十四年(1903~1909)各地新学发展情况(资料来源同前表):
  
  













  从以上两表可见,1902- 1911年间,新式学堂由700余所发展至52,500所,在校学生最高时达到163万多人,其中以四川、直隶、河南、山东和湖北等省发展最迅速。各级各类教育均有不同程度的发展,现将其概况分述于后。
  (一)普通教育
  1。学前教育
  清代以前,中国没有正规的幼儿教育。清末维新运动期间,维新人士开始注意到这个问题,康有为在《大同书》中设计 育婴院 ,收3- 5岁儿童。梁启超在《教育政策私议》中提倡设立幼稚园,收五岁以下儿童,保育年限为二年。因戊戌变法失败,这些主张未能得到施行。光绪二十七年(1901)八月,清政府下兴学诏,令各州县 多设蒙学堂.但是直到实行癸卯学制时,才制定了第一个蒙养与家教合一的蒙养院章程,首次将蒙养院正式列入学校系统。章程规定:各省、府、厅、州、县以及较大市镇,均应在育婴堂(孤儿院)及敬节堂(寡妇堂)内附设蒙养院, 以蒙养院辅助家庭教育,以家庭教育包括女学.蒙养院专为保育教导3- 7岁的儿童,每日不得超过四小时。保育教导的主要内容有游戏、歌谣、谈话和手技,其目的在于 发育其身体,渐启其心知.保育教导的方法为 就儿童最易通晓之事情,最喜好之事物,渐次启发涵养之 , 断不可强授以难记难解之事,或使为疲乏过度之业.初设蒙养院,师资成问题,因为中国历来排斥女子教育,保育员没有来源。章程只能规定各省学堂将《孝经》、《四书》、《烈女传》、《女诫》、《女训》及《教女遗规》等书,择要编成浅显的图书,分散给各家各户。并选取外国家庭教育书籍中简易且不与中国妇道妇职相悖者,广为译刊,希望由家庭教育中培养出保育员来。《奏定学堂章程》颁布后,一些省市开办了幼儿教育机构,如:光绪二十九年(1903),武昌模范小学附设蒙养院。光绪三十年(1904),上海务本女塾附设幼稚舍。同年夏,湖广总督张之洞在武昌筹建湖北幼稚园,挑选略能识字的乳媪100名,以高凌蔚为监督,延聘日本教习三人负责幼儿的保育和教导。《湖北幼稚园开办章程》规定:幼稚园 重养不重学 ,招收5- 6岁的儿童入园,保育科目有行仪、训话、幼稚园语、日语、手技、唱歌、游戏等,目的是为儿童体育、智育、德育的发展打下根基。光绪三十一年(1905),湖南设立蒙养院。光绪三十二年(1906),江苏学务处通饬各属育婴堂、敬节堂都附设蒙养院。光绪三十三年(1907),上海私立爱国女学设立蒙养院。据清末学部统计,光绪三十三年,全国已有蒙养院幼儿4,893名。
  清末幼儿教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的学校式的学前教育,这对中国教育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当时的幼儿教育还只是家庭教育的辅助而已,偌大的中国,幼稚园数量极少,也不是普通百姓所能进入的。
  2。初等教育
  清代最早的中国私人创办的小学堂是光绪四年(1878)张焕纶在上海创办的正蒙书院小班。虽然名为书院,但从课程设置来看,有国文、史地、经史、时务、格致、数学、诗歌等,因此实际上是一所新式学堂。光绪八年(1882)
  改称梅溪书院,增设英文、法文课,注重体育,对学生进行军事训练。此外,光绪二十二年(1896),钟天纬在上海创办的三等公学,也是新式初等教育萌芽时期的私立小学堂。
  中国最早的公立新式小学是光绪二十三年(1897)盛宣怀奏办的南洋公学外院。挑选聪颖幼童120名入学,由南洋公学师范生授课,课程有国文、算学、舆地、史地、体育五科。外院学生所用的《蒙学读本》三编都是师范院编纂的,这是中国人自编新式教科书的开始。
  光绪二十四年(1898)五月,光绪帝谕令各省、府、厅、州、县将现有的大小书院一律改为学堂,其中的州县书院改为小学堂。虽因变法失败,此令废除,但各地还是很快办起一些小学校。其中较为著名的有:光绪二十四年(1898),俞复在无锡创办无锡三等公学;北京兴办八旗奉直第一号小学堂。光绪二十五年(1899),陆基在苏州创办崇辨蒙学,自编《启蒙图说》、《启蒙问答》等教科书。光绪二十六年(1900),天津创立蒙养东塾。
  光绪二十八年(1902)的《钦定学堂章程》规定小学教育为三级:蒙学堂、寻常小学堂和高等小学堂,儿童自六岁起受蒙学四年,十岁入小学堂学习六年。光绪二十九年(1903)的《奏定学堂章程》把三级十年的小学教育改为两级九年:初等小学堂五年和高等小学堂四年,从前的蒙学堂改为属于幼儿园性质的蒙养院。
  初等小学堂收七岁(即满六岁)以上的儿童,分必修科和随意科。必修学科有八门: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算术、历史、地理、格致、体操,随意科有两门:图画、手工。每周上课三十小时。教学方法规定 以讲解为最要 ,并注意 循循善诱之法 ,纠正了从前专重死记硬背的教学方法,还规定尽量不用体罚。小学  堂普遍实施班级授课制,废除从前学校中的个别授课制。小学堂分官立、公立、私立三种,和单级、多级、半日三类,可按各地的具体情况开设不同的学堂。
  高等小学堂招收初等小学毕业生,亦分两科。必修学科有九门: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算术、中国历史、地理、格致、图画、体操;随意科可视各地情形加设手工、商业、农业等。每周上课36小时。教学方法基本与初等小学相同。
  癸卯学制颁布后不久,各地就有学制太长等议论。宣统元年(1909)江苏教育总会呈学部请变通初小学堂章程,认为初等小学的年限愈短、科目愈简单,教育普及就愈容易,建议缩短初等小学的年限并简化其学习科目。学部根据各方面的意见,于当年颁布《变通初等小学章程》,分初等小学为三种:五年完全科,四年简易科和三年简易科。同年十一月,学部又颁布《简易识字学塾章程》,为年长失学及贫寒子弟无力就学者设立 简易识字学塾.这种学塾学习年限为1-3年,每日上课2- 3小时,可设半日班或夜校。学生不交学费,应用书籍物品都由学塾发给,学习科目有:简易识字课本、国民必读课本和浅易算术,可设体操为随意科。
  当时发展小学缺少资金和教师,热心教育者认为不如改良旧塾,使之逐渐成为初等或高等小学堂。光绪三十年(1904),江苏川沙和苏州出现私塾改良会。光绪三十一年(1905)上海成立私塾改良总会,公布《私塾改良章程》。两江总督周馥札饬各属仿办,继任者端方亦札饬宁、苏、皖、赣提学使司 切实筹款兴办.宣统二年(1910),学部颁布《改良私塾章程》,规定:初等私塾至少须授修身、国文、读经讲经、算术四科;高等私塾除上述四科外,还应加习历史、地理,高级班还可酌加格致和体操。
  学制公布后,全国的小学教育有较大发展,大致情况如下表(采自董宝良《中国教育史纲(近代之部)》第269页):
  



 


  3。中等教育
  清代最早的公立普通中学是光绪二十一年(1895)津海关道盛宣怀奏设的天津中西学堂中的二等学堂。该校分头等和二等两级,头等学堂相当于大学,二等学堂相当于中学,各四年毕业。二等学堂招收13- 15岁学生入学,其学习科目为:第一年,英文初学浅言、英文功课书、英文拼法、朗诵书课、数学;第二年,英文文法、英文字拼法、朗诵书课、英文尺牍、翻译英文、数学并量法启蒙;第三年,英文讲解文法、各国史鉴、地舆学、英文官商尺牍、翻译英文、代数学;第四年,各国史鉴、坡鲁伯斯第一年、格物书、英文尺牍、翻译英文、平面量地法。其后,盛宣怀又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
  在上海创办了南洋公学,其中的 中院 ,就是中学。光绪二十四年(1898),俞复在无锡创办三等公学,其中的 二等学堂 ,也是中学。
  光绪二十八年(1902)的《钦定学堂章程》,将中学纳入了统一学制。
  章程规定, 由府治所设学堂为中学堂 ,称 官立中学堂 ;由私人捐资所设中学堂,称 民立中学堂.中学堂修业年限为四年,可分实业科,并应附设师范学堂。
  光绪二十九年的《奏定学堂章程》,将中学的修业年限由四年改为五年,不再分科(实业和师范学堂另立)。除规定府治必须设一所中学外,各州县如有能力也可酌办。除官立、民立中学外,地方士绅也可集资自设中学,集自公款的名为公立中学,一人出资的名为私立中学。这些中学准借用地方公所、寺庙等处办学。中学堂学习科目共12门: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外国语、历史、地理、算术、博物、物理及化学、法制及理财(可不开)、图画、体操。每周上课36小时。
  宣统元年(1909),学部奏请仿德国学制变通中学课程,实行文、实分科制:文科重经学,实科重工艺。
  学堂章程颁布后,各地中学相继出现,但迄宣统元年为止,全国普通中学不过四百六十余所,学生四万余人,显然发展不快。
  4。高等教育
  清朝政府创办的新式大学,首推光绪二十一年(1895)盛宣怀奏办的天津中西学堂的头等学堂。该学堂修业年限为四年,第一年不分科,课程有英文、制图、物理、化学、天文、地理、万国公法、理财学等;第二年以后,各就性质所近,选学一种专门学科。专门学科分工程、电学、矿务学、机器学、律例五科。学生120人,分四班,每班30人。学生毕业后, 或派赴外洋,分途历练;或酌量委派洋务职事 ①。光绪二十四年(1898),接受京奉铁路局的要求,特设铁路班。光绪二十六年(1900)停办。光绪二十九年(1903)重建,改名为北洋大学,学制由四年改为三年,设有土木工程、采矿、冶金等科,成为我国最早的工科大学,也是今天天津大学的前身。
  光绪二十三年(1897),盛宣怀又在上海创设南洋公学,其中,建于光绪二十六年(1900)的 上院 ,亦是大学。学生120名,分四班,每班30名。学制四年。最初开办的目的侧重于培养政治、外交等方面的人才, 以通达中国经史大义厚植根柢为基础,以西国政治家日本法部文部为指归,略仿法国国政学堂之意.后来培养目标有所变化。光绪三十一年(1906)春,改政治科为商务科,同年秋又增设铁路科,并改名为邮传部上海高等实业学堂。次年停办商务科,成为专设工科的大学,以后学校规模日益扩大,成为清末著名的工科大学,是今天上海交通大学的前身。
  清末最著名、体制最完备的新式大学是京师大学堂。筹办京师大学堂之议首倡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李端棻的《请推广学校折》,总理衙门虽批复妥筹办理 ,但却互相推诿,行动迟缓。同年七月,管理官书局大臣孙家鼐呈递《复开办京师大学堂折》,以官书局筹办京师大学堂。光绪二十四年,御史王鹏运又奏请开办京师大学堂,当天即得到光绪帝的批准。四月二十三日,光绪帝在 定国是诏 中指示: 京师大学堂为各行省之倡,尤应首先举办.五月六日,光绪帝又催促军机大臣和总理衙门迅速复奏,不得延迟,并且警告:如不依限复奏,定即从严惩处不贷。总理衙门复议后,命梁启超起草了《京师大学堂章程》。章程主要内容有:
  ①   盛宣怀:《拟设天津中西学堂章程禀》,《皇朝经世文新编》第六册,学校上,第 26-27页。
  ①办学方针: 中学体也,西学用也,二者相需,缺一不可.②学科设置:分普通学和专门学两大类,普通学是全体学生都应通习的功课,专门学由学生任选一门或两门。普通学有经学、理学、中外掌故学、诸子学、初级算学、格致学、地理学、文学及体操学;专门学有各国语言文字学、高等算学、格致学、政治学、地理学、农学、矿学、工程学、商学、兵学、卫生学等。
  ③体制和职能:实行大、中、小学三级体制,分列班次;循级递升;既是最高学府,又是全国最高教育行政机关,兼管全国各地学堂。
  ④学生来源:一类是 翰林院编检,院司员大门侍卫、候补候选道府州县以上大员子弟,八旗世职及各省武职后裔之愿入学堂肄业者 ;一类是各省中学堂毕业生。
  ⑤师范学堂:在京师大学堂内 别立一师范斋,以养教习之材 ,并 别立一小学于堂中,使师范生得以有考验.⑥附属机构:设有藏书楼、仪器院,并在上海等处开设编译局,编辑大、中、小学教科书。(见《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一辑下册,第657页。)
  五月十五日,光绪帝谕令设立京师大学堂,委派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孙家鼐为管学大臣,管理大学堂事务。任命张元济为大学堂总办(张不久辞职,黄绍箕继任,黄不久调职,由余诚格继任)。许景澄为总教习,原同文馆总教习丁韪良为西学总教习。并决定将原设官书局和新设译书局,均并入大学堂,由管学大臣督率办理。
  八月,戊戌变法失败,一切 新政 均被推翻,唯京师大学堂得以保存。
  十一月,京师大学堂开学,地址在北京景山东马神庙处。此时的京师大学堂已有名无实,只办了诗、书、易、礼四堂及春秋二堂,每堂不过十余人。 兢兢以圣经理学诏学者,日悬《近思录》、朱子《小学》二书以为的.次年,学生增加到近二百人, 乃拔其尤者,别立史学、地理、政治三堂 ,并将原有各堂改名为立本、求志、敦行、守约。光绪二十六年(1900),八国联军入侵北京,学校停办。
  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政府开始筹措 新政 ,十二月一日,派张百熙为京师大学堂管学大臣,京师大学堂从此恢复。光绪二十八年(1902)
  正月,张百熙奏陈筹办京师大学堂情形:一、预定办法;二、添建讲舍;三、附设译局;四、广购书籍仪器;五、宽筹经费。其预定办法,先设预备和速成两科,预备科分政科、艺科两门,速成科分仕学馆、师范馆。其译局由官书局筹办,一设京师,一分设上海。以吴汝纶为大学堂总教习,于式枚为总办。九月,京师大学堂正式举行招生考试,录取仕学生57名,师范生79名。
  十一月十八日开学,先办速成科(分仕学馆和师范馆)。翌日,京师大学堂在北京北河沿购置房舍一所,设立京师大学译学馆(即原同文馆),设英、法、俄、德、日五国语言文字科,学习年限五年,除学习外语外,兼习普通学,二年后兼习法律交涉专门学。译学馆还设有文典处,从事翻译和编辑英、法、俄、德、日五种文字的字典。(民国元年译学馆归并北京大学,改为法律院)。
  光绪二十九年(1903)正月,京师大学堂添设进士馆,令新进士皆入馆肄业。四月,增设医学实业馆,招生数十人,授中西医学(以后改为医科大学)。光绪三十年(1904)正月,京师大学堂添招师范生,并开办预备科。
  分咨各督抚学政咨送,兼就京招考,共得学生400余名。二月,仕学馆归并进士馆。光绪三十一年(1905),京师大学堂师范科分为四类:洋文、地理历史、理化算术、博物,预科分为三类六级:法文、英文、德文,俱分甲乙级。光绪三十三年(1907)五月,学部奏准在京师大学堂增设满蒙文学一门,列于中国文学之前。六月,附设博物品实习科,分制造标本、模型及图画三类,每类完全科三年毕业,简易科二年毕业,先办简易科。光绪三十四年(1908)二月,京师大学堂筹办分科大学,学部奏准拨德胜门外校场地为分科大学之用,又奏拨阜成门外望梅楼地方,筹建农科大学。旋设筹办分科处、分科工程处。五月,学部奏改京师大学堂优级师范科为京师优级师范学堂,以五城中学地方改建校址。七月,学部、度支部会奏分科大学,设经学、法政、文学、医科、格致、农科、工科、商科八科,由度支部拨给开办经费200万两。宣统元年(1909)三月,学部奏准京师大学堂预备科改为京师高等学堂,学科分三类,考选中学毕业生入堂。同月,学部奏派柯劭忞(经科)、林棨(法政科)、孙雄(文科)、屈永秋(医科)、汪凤藻(格致科)、罗振玉(农科)、何燏时(工科)、权量(商科)等分任京师大学堂分科大学堂监督。宣统二年(1910)三月,分科大学除医科外,其余七科都于内城马神庙之大学堂校舍开办,京师大学堂成为经、法、文、格致、农、工、商七科齐备的大学(民国元年京师大学堂改名为北京大学校,由严复任校长,全校分文、法、商、农、工等科,学生818人)。
  清末各省新式大学的设立始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八月二日清政府所下的兴学诏,诏中 着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均改设大学堂 ,此后,各省乃遵旨将省城书院改为大学,或新设大学,其中有:光绪二十七年(1901),山东巡抚袁世凯在济南奏设山东大学堂;浙江巡抚廖寿丰奏改浙江求是书院为求是大学堂(此为浙江大学的前身);江苏学政李殿林奏准,将南菁书院改为江苏全省南菁高等学堂;江苏巡抚聂缉椝奏准将苏州中西学堂改为苏州省城大学堂;光绪二十八年(1902),河南巡抚锡良奏设河南大学堂;山西巡抚岑春煊奏准在太原开办山西大学堂;贵州巡抚邓华熙奏设贵州大学堂;江西巡抚奏请将省城豫章书院改为江西大学堂;陕西巡抚升允、藩司樊增祥创办关中大学堂(1919年改为西北大学预科,后又改为政法专门学校、西北大学等);光绪二十九年(1903),陕甘总督菘蕃委任知府杨增新为提调,在兰州创办甘肃大学;云南按察使陈灿就五华书院原址设立云南高等学堂(后改为师范学堂);此外,这几年兴办的还有闽省大学堂、广西大学堂、四川大学堂、两湖大学堂、湖南省城大学堂、广东大学堂、安徽省城大学堂等。
  上述省立大学中,最著名的是山西大学堂。光绪二十八年(1902)初,山西巡抚岑春煊遵旨奏办山西大学堂,同年,英国与清政府协商,以 庚子赔款 中的山西地方赔款为基金,委派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筹办中西大学堂。不久,根据李提摩太的建议,岑春煊奏准将中西大学堂并入山西大学堂作为西学专斋,原山西大学堂为中学专斋。由沈敦和任总办,谷如墉任中斋总理兼副总教习,高燮曾为中斋总教习,李提摩太任西斋总理,英人敦崇礼任西斋总教习。中学专斋称高等科,课程只有经史政艺四门;西学专斋分法律、矿学、格致、工程四科,课程有英文、算学、物理、化学、博物、历史(世界史)、地理(中外地理)、图画、体操(足球)等。
  《钦定学堂章程》和《奏定学堂章程》相继颁布以后,上述省立大学堂,一般均改为高等学堂。因为《钦定学堂章程》规定: 今定省会所设学堂曰高等学堂 ;而《奏定学堂章程》则规定外省设立大学 至少须置三科以符学制.根据这些规定,全国只保留京师大学堂和山西大学堂。经过对省属大学的整顿,清朝结束以前,全国公立大学只有京师大学堂、山西大学堂以及光绪二十九年由天津中西学堂改建的北洋大学堂三所,其余皆为高等学堂(一直到民国十一年才恢复省立大学的制度)。
  按《奏定学堂章程》的规定,大学教育分三级:高等学堂或大学预科、分科大学和通儒院。高等学堂招收普通中学堂毕业生,以教大学预备科为宗旨,在各省会设立一所,学习期限为三年。学习科目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升入经学、政治、文学、商科各科大学预备,第二类为升入格致、工科、农科各科大学预备,第三类为升入医科大学预备。大学堂招收高等学堂或大学预备科毕业生,以造就通才为宗旨,下分八科,又称分科大学堂。设在京师的大学堂,必须八科齐备;设在各省的可不必全设八科,但至少须设三科方许成立大学堂。八科是:经学、政法、文学、医科、格致、农科、工科、商科。
  各分科大学又各设若干学门,少则二门,多则十一门,每个大学堂学生各专一门。除政治科大学和医科大学的医学门需学习4年外,其余各分科均学习3年。第三年毕业时,学生要呈交毕业课艺及自著论说,作为评定毕业成绩参考。工科大学学生,还要交计划制图图稿。通儒院为最高学府,好比今天的研究院,必须具有分科大学毕业资格(或学力相等者),经过分科大学教员会议选定,由总监督核定后,方能入通儒院。研究期限五年, 以能发明新理、著有成书、能制造新器、足资利用为毕业。 清朝政府从光绪三十一年(1905)起推行法政教育。四月,修律大臣伍廷芳奏请在京师设立法律学堂,考取各部属员,住院肄业,毕业后派往各省佐理新政、分治地方,本科三年毕业,速成科一年半毕业。七月,学务大臣孙家鼐议复伍廷芳奏,并要求各省参照直隶法政学堂章程,举办法政学堂。
  十月二十一日,清政府通咨各省设立法政学堂。光绪三十二年(1906)五月十六日,学部咨各省添设法政学堂,凡未经设立此项学堂之省,应即一体设立;业经设立者,亦应酌量扩充。是年秋,浙江巡抚张曾■议办浙江法政学堂,冬季招生,翌年春季开班入学。同年,吉林、云南等省也开办了法政学堂。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二十日(1907年2月2日),学部奏设京师法政学堂,以进士馆房舍改建。根据《法政学堂章程》,京师法政学堂分预科、本科和别科,预科两年毕业后升入本科,本科分为法律、政治两门,均三年毕业,预科、本科定额各200名,均经考试入学,别科三年毕业,定额100名。
  另设讲习科,学员无定额,满200人以上开办,以三学期一年半毕业。光绪三十三年(1907)八月,学部令各省法政学堂增设监狱学一科。光绪三十四年(1908)三月,两江总督端方奏办两江法政学堂,六月,学部奏设北洋法政学堂,并通令各省法政学堂划一办法。宣统元年(1909)三月,清政府设立贵胄法政学堂,招收宗室、蒙古王公、满汉世爵及其子弟,以造就贵胄法政通才。宣统二年(1910)四月,学部再次通告各省扩充法政、法律各学堂,十月,又奏准推广私立法政学堂。清政府对法政学堂的重视,使清末法政教育发展迅猛,学生数量超过全国学生数的一半以上。
  除了官立大学和高等学堂以外,清末还兴办了一些私立大学。中国人自办的最早的私立大学是复旦公学和中国公学。
  复旦公学创办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八月,由马相伯、严复、熊师复等筹建,两江总督周馥拨银一万两为开办费,划上海吴淞营地70余亩为校园。由马相伯任监督,李登辉主教务。第二年,由于马相伯赴日本,改聘严复为监督。学生170余人,分甲乙丙丁戊五班,英文和法文两个部,分别用英文和法文授课。
  中国公学创办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春,由归国的留日学生邀集各省在沪人士设立。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一月,中国留日学生八千余人为抗议日本文部省颁布《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举行总罢课,二千余人回国,大约有三百多人留在上海。他们希望自办一所学校以便集体生活和学习,经全体同学公议,定名为中国公学。光绪三十二年(1906)二月六日,中国公学宣告成立, 以谋造成真国民之资格,真救时之人才 为宗旨。中国公学分高等甲、乙两班,普通甲、乙两班,还有师范班、理化班;不久又加丙一、丙二两班;次年又添设德文班下班、戊班。成立数月,经费即窘困到极点,负责庶务的姚洪业,忧愤而投黄浦江,他的死震惊了中外,各界人士慷慨解囊,两江总督端方也命令财政局每月拨银一千两,公学这才得以继续。但是,端方借此机会委派监督,以监视这个被怀疑有革命思想的学校,因此与校方曾发生激烈冲突。中国公学不但是教育机构,也可以说是革命的机关。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中,就有中国公学的饶可权;与徐锡麟一同刺杀安徽巡抚恩铭而罹难的马宗汉、陈伯平,也是中国公学的学生。参与广州之役的有中国公学学生熊克武和但懋辛。教员之中,宋耀如是孙中山最早的同志之一;马君武、沈翔云、于右任、彭施涤皆是老革命党。中国公学的寄宿舍常常是革命党的旅馆,章炳麟、戴天仇、陈其美等都住过;陶成章、秋瑾等由日本回上海,也经常来公学驻足。可见,中国公学在清末高等学校中是一所独特的学校。
  根据宣统元年(1909)的统计,当时全国官立高等学校的设置情况如下:
  







 



  (二)其他教育
  1。师范教育
  清末维新运动期间,维新人士开始注意到培养教师的问题。光绪二十二年(1896)梁启超著《变法通议》,其中有一节就是《论师范》。他认为:师范是 群学之基 ,教师是 学子之根核 , 革旧习,兴智学,必以立师范学堂为第一义。 他指责当时聘请外国人担任教师有五大缺点,主张自办师范学校,培养本国教师。
  清末办得最早的公立师范学校是盛宣怀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在上海创办的南洋公学中的师范院。师范院开学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考选高材生四十名,延聘华洋教习,课以中西各学,为南洋公学的上院和中院培养教习。后又仿照日本师范学校的办法,设附属小学一所,名为 外院 ,令师范生分班教之,作为教学实验场所。为了培养出合格的教习,师范院还制定出考核标准,分五个层格,对逐次达到层格的学生给予凭据。进院时发给试业白据,试业两月,合第一层格,换给蓝据;第二层绿据;第三层黄据;第四层紫据;第五层红据,递进递给。
  光绪二十四年(1898)五月,梁启超在为总理衙门拟奏《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中,规定 别立一师范斋以养教习之才 , 选其高才者作为师范生,专讲求教授之法,为他日分往各省学堂充当教习之用。 但该筹议未能实现。
  光绪二十七年(1901)六月,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第一次会奏变法事宜,奏请令各省分遣学生出洋游学,分习 文武两途及农工商等专门之学 ,并指出应专派若干人入师范学堂,专习师范,回国后充小学、中学教师。同年,罗振玉在《教育世界》上发表《设师范急就科议》,主张仿日本速成科之例,立师范急就科,培养小学教师,并拟出详细章程。
  光绪二十八年(1902)四月,湖广总督张之洞于武昌创办湖北师范学堂,并附设东路小学堂。课程除普通学外,另加教育学、卫生学、教授法、学校管理等科。学额120名,速成班一年毕业,第二班二年毕业,第三班三年毕业。派武昌知府梁鼎芬为监督,聘任日本师范教员一人为总教习。这是清末最早的官办中级师范学堂。
  同年七月,直隶总督袁世凯奏设直隶保定师范学堂,分设四斋:一斋半年毕业,二斋一年,三斋二年,四斋三年,以应各地对教习之急需,待各地教习敷用,统一定为三年毕业。
  在光绪二十八年颁布壬寅学制以前,师范教育没有形成系统。《钦定学堂章程》规定,于高等教育段的大学堂内,附设师范馆,修业三年,毕业后充任中学堂教习;中等教育段的中学堂内,附设师范学堂,修业四年,造就小学堂教习。
  同年,京师大学堂附设师范馆正式成立,这是中国国立高等师范教育的开端。师范馆的学生程度和大学预科相同,入学资格为科举时的举人、贡生、监生以及毕业于中学堂的学生,经考试录取后入学。修业年限为三年,课程有伦理、经学、教育学、习字、作文、算术、中外史学、中外舆地、博物、物理、化学、外国文、图画、体操等十四门。毕业后成绩优良的,给予担任中小学教师的文凭。这就是现在北京师范大学的前身。
  学制颁布后,各地兴办的师范学堂增多。这一年,湖南创设了全省师范讲习所,还奏准分设三路师范学堂:中路师范学堂设于长沙,西路设于常德,南路设于衡阳。在成都,锦江书院改为师范学堂。在福州,陈宝琛创办了全闽师范学堂,等等。
  中国第一所私立师范学校——通州师范学校,也是这个期间由张謇在江苏南通创办的。通州师范最初设讲习科,后增设本科(4年)、速成科(2年),并附设实验小学。同一时期,张謇还兴办了通州女子师范学校。
  光绪二十九年(1903)癸卯学制制定,才把师范教育与普通教育分设,使之自成一个独立系统。
  《奏定学堂章程》把师范教育分成优、初两级。
  优级师范学堂的目的是培养初级师范学堂及中学堂教员、管理员。修业年限一般为四年,先学习一年公共科目,再学习三年分类科目,毕业后如想深造还可再加习一年。公共科的课程有八门:人伦道德、群经源流、中国文学、东语、辨学、算学、体操;分类科共分四类:语文类、史地类、数理化类和博物类;加习科分为十科:人伦道德、教育学、教育制度、教育机关、美学、实验心理学、学校卫生、专科教育、儿童研究、教育演习,学生可自由选学五门,毕业时要提交论文一篇。公共科和分类科为必修科,学生在校费用均由官费支给,加习科为随意科,加习与否由学生决定。毕业后必须在中等学校服务六年,否则追缴在校时所供给的一切费用。
  根据这些规定,光绪三十年(1904)京师大学堂师范馆改为优级师范科,光绪三十四年(1908)又改为京师优级师范学堂,以厂甸五城学堂地址改建校舍,并奏派陈同成为监督。
  初级师范学堂目的是培养小学师资,学生入学资格为高等小学堂毕业生,设五年制的完全科和一年制的简易科两种。完全科的课程有十二种: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教育学、历史、地理、算学、博物、理化、习字、图画、体操。此外,还可以按各地不同的情况加授外国语、农业、商业、手工的一门或数门。师范生不必交纳学费,但毕业后都有充当小学教员的义务,服务地点和年限如下:①地点  由省会学堂毕业者,应有从事本省各州县小学堂教员的义务;由州县学堂毕业者,应有从事本州县小学堂教员的义务。
  ②年限  由官费毕业者,完全科学生服务六年,简易科四年;由私费毕业者,完全科三年,简易科二年。
  癸卯学制为师范教育确定了比较完备的体系。我们可以列一表格,将这一时期师范教育的概貌总结如下(引自刘向岫:《中国师范教育史》第25页):
  

 










  癸卯学制公布以后,师范教育制度没有大的变更,只有小的改动。
  光绪三十二年(1906),因急需中学教师,在优级师范内增设选科,分本科和预科,本科二年,预科一年。宣统二年(1910)停办,改为补习科,补习初级师范后三年课程。
  光绪三十三年(1907),颁布《女子师范学堂章程》,规定在府、州、县设立初级女子师范学堂,为女子小学堂培养教习。招收女子高等小学堂毕业、年龄在15岁以上的女子入学。学生修业年限为四年,课程有修身、教育、国文、历史、地理、算学、格致、图画、家事、裁缝、手艺、音乐、体操等十三科。学生不交学费,毕业后须在女子小学或蒙养院服务三年。女子师范学堂附设女子小学堂及蒙养院各一所,供师范生实地练习教学。这是中国女子师范教育的开端。
  宣统三年(1911),由于要求加速普及教育,急需小学教员,学部奏准在初级师范学堂内设临时小学教员养成所和单级教员养成所。
  清末创办师范教育,总的来说是比较受到重视的,师范教育因此得到较大发展。关于师范教育的发展状况,可以从下面统计数字中得到数据(采自董宝良《中国教育史纲(近代之部)》第280页):
   

  




  2。实业教育
  洋务运动中兴办的各类技术学堂,实际上是中国最早的实业专科学校。
  维新运动期间,维新人士也努力提倡实业教育。光绪二十二年(1896),江西绅商蔡金台等于高安县创办蚕桑学堂。 百日维新 的教育改革中则有鼓励设置各种实业学堂、创办农务学堂、筹设茶务学堂等措施,后因戊戌政变而停止。清末 新政 实行以后,十分重视实业教育。光绪二十七年(1901)
  六月刘坤一、张之洞在会奏变法第一折中便提出在各省设农工商矿等专门学堂,以培养实业人才。光绪二十八年(1902)正月,清政府命令各省设立农务、工艺学堂。
  壬寅学制的颁布,使实业教育形成了初、中、高三级系统,即简易农工商实业学堂、中等农工商实业学堂和农工商高等专门实业学堂三级。但是,在壬寅学制中,实业教育尚未形成独立体系,而是依附在普通教育系统内。
  壬寅学制的颁布对实业教育有所推进。光绪二十八年(1902)十一月,山西巡抚岑春煊奏办农林学堂,任姚文栋为总办,聘日本农、林专门教习各一人。这是最早创办的农林学校。同年,直隶、湖北等省创办高等农学堂,先办预科。次年,湖南高等实业学堂和北京工业专门学堂设立,后者经费由慈禧的脂粉费余款项下拨充。
  癸卯学制的颁布,才使实业教育形成了与普通教育并行的独立体系。学制规定,实业教育共分三类:正式实业学堂、补习实业学堂和实业师范学堂。
  正式实业学堂分初、中、高三等。在初等教育段,与高等小学并行设立的是初等实业学堂,分农业、商业、商船学堂三种;在中等教育段,与中学堂并行设立的是中等实业学堂的预科和本科,分农业、工业、商业、商船学堂四种;在高等教育段,与高等学堂并行设立的是高等实业学堂的预科和本科,也分农业、工业、商业、商船学堂四科;大学分为八科,其中的农、工、商科,均具有实业教育性质。
  补习实业学堂分实业补习普通学堂和艺徒学堂二类。实业补习普通学堂可附设于中小学堂或各种实业学堂内,招收具有初等小学堂以上程度、打算或已经从事各种实业的儿童,课程分普通科和实业科两类,实业科分农业、工业、商业及水产四科,统限三年毕业。艺徒学堂招收十二岁以上已经做工的儿童,目的在于利用他们的余暇时间来补习知识和技能,学习期限从六个月到四年不等。
  实业师范或实业教员讲习所专门培养各级实业学堂、实业补习普通学堂和艺徒学堂的教员,招收中学堂或初级师范学堂的毕业生,修业年限各科不一,农业和商业教员讲习所二年毕业,工业教员讲习所完全科三年,简易科二年。学生在学一切费用都是公费,毕业后须服务六年。
  癸卯学制颁行全国以后,各省和商、学两部都尽力提倡实业教育,实业学堂很快在各地设立起来。
  光绪三十年(1904),农工商部奏准筹办京师高等实业学堂。同年,直隶高等工业学堂创办,分正科和速成科。正科有应用化学科、机器学科,三年毕业;速成科有制造化学科、意匠图绘学科,二年毕业。光绪三十一年(1905),江西开办高等农业学堂。次年,山东、山西各省陆续开办高等农业学堂。到宣统三年(1911),全国先后创办高等工业、农业、商业等类学堂共17所。
  实业教育发展较快的有湖北、四川、山东、浙江、直隶等省。湖北省,光绪三十三年(1907)有实业学堂9所,学生200人,到宣统二年(1910)
  达69所,学生7,000人。四川省,几年中开办了工务、艺徒、商工、铁路、中等农业、中等工业、财政等实业学堂以及劝业员养成所、实业教员讲习所和商业讲习所等。宣统元年(1909)共有实业学堂14所,学生1000余人。
  山东省,光绪三十年(1904)以后,在工业方面先后成立艺徒、习艺、工艺、工业等学堂18所,农业方面有蚕桑、农林学堂等16所。浙江省,宣统元年(1909)全省各类实业学堂计14所,学生近200人。直隶省,各州县有工艺场、织工厂、艺徒学堂、习艺所等共80余所。
  女子实业教育也出现了:光绪三十年(1904),上海史家修创设私立上海女子蚕桑学堂,这是女子专科职业教育的开端。
  据不完全统计,从光绪三十三年(1907)到宣统元年(1909)的三年间,全国实业学堂的数量和学生人数都增长了将近一倍,可见发展速度还是较快的。关于各类实业学堂数目和学生人数的统计数字如下表(采自董宝良《中国教育史纲(近代之部)》第283页):
  
 
 











 3。女子教育
  鸦片战争前,清代沿袭封建教育传统,基本上没有什么女子教育可言,只有少数贵族女子在家延师受教,至于开明士绅的女孩子也只能在12岁前于私塾中识字。鸦片战争后,五口通商,西方各国传教士开始在中国兴办一些专收或兼收女生的教会学校,成为近代中国女子教育事业的开端。首创者为英国女传教士爱尔德赛于道光二十四年(1844)在宁波办的教会女塾。
  中国人自办女学的思想,萌芽于19世纪末。光绪十八年(1892)郑观应著《女教》,主张 通饬各省,广立女塾,使女子皆入塾读书。 光绪二十二年(1896)陈炽在《妇学》中,提出广增女学,令 女子自四岁以上,至十二岁为期,皆得就学。 同年,梁启超在《时务报》上发表《论女学》,强调兴办女学的重要性,指出: 正人心,广人才,必自蒙养始;蒙养之本,必自母教始;母教之本,必自妇学始,故妇学实天下存亡强弱之大原也。 次年,梁启超亲撰《倡设女学堂启》,并附有《女学堂试办略章》,对女学堂的办学宗旨、课程设置及内容、招生对象、教学管理等,都作了明确的阐发。康有为也主张设女学,章程皆与男子学校相同,并主张毕业于大学或专门学校的女子,都可以获得举人、进士的称号或学士、博士的学位;学问有成者,应允许她们参加选举、应考、为官、为师, 但问才能,不加禁限.这些主张在中国历史上可以说是破天荒的。
  中国人创办的第一所女学,是光绪二十三年(1897)上海电报局局长经元善发起创办的经正女塾。次年5月,经正女学在上海城南开学,招收8- 15岁的女学生20余人入学,但因戊戌变法失败,经正女学于光绪二十六年(1900)中秋节后停办。
  此后还有光绪二十八年(1902)吴怀疚在上海创办的务本女塾,蔡元培和蒋智由等在上海创办的爱国女学,以及南京的旅宁第一女学,常州的争存女子学堂,广东的移风女学校等。这一时期的女学,多集中在经济、文化和交通比较发达的地区,且多以私人办学为主。因为壬寅学制没有纳入女子教育,这一时期的女学尚缺乏统一明确的章程。
  癸卯学制第一次提到了女子教育,把它包括在家庭教育之中。学制的正式公布,对增设女学有所推动。光绪三十年(1904),张之洞在湖北省原设之幼稚园中设立敬节学堂,挑选精通文理之节妇100名入学;江苏人侯鸿鉴在无锡创办竞志女学,分中学、师范两科;连慈禧太后也准备在中南海内创设女学。光绪三十二年(1906)一月十八日,慈禧太后面谕学部,要求振兴女学。
  光绪三十二年(1907),学部奏定《女子师范学堂章程》和《女子小学堂章程》,女子教育这才正式列入教育制度。女子师范学堂的情况,已在 师范教育 一节中有所介绍,这里再介绍一下女子小学堂。女子小学堂 以养成女子之德操与必须之知识、技能,并留意使身体发育为宗旨 ①,分为初等和高等两级;初等与高等并设的称为女子两等小学堂。学生入学年龄,初等为7- 10岁,高等为11- 14岁。初等小学课程设有修身、国文、算术、女红、体操等五个科目,此外音乐为随意科;高等小学课程除没有上面五科外,还有中国历史、地理、格致、图画四个科目,此外音乐为随意科。初等和高等女子小学堂,修业年限均为四年。以上为本科,另外可依地方情形设半日班及补习班。女子小学堂的设立,必须与男子小学堂分开,不能混合;凡堂长、教习均需以女子充当。
  女子小学和师范学堂章程的颁布,鼓励了女子教育的发展。晚清出版的《中国新女界》发刊词云: 近年以来,朝野上下,始从事女子教育问题,通都大埠之间,女校相继成立。虽规模未备,甫具雏形,较诸东西女界,瞠乎其后,然就吾中国论之,不可谓非为吾女界开一新纪元也。 女子初等学堂,光绪三十三年(1907)有391所,女生人数11,936人,占初等教育学生总数的2%;女子师范学堂,上海、天津、浙江、福建、安徽、湖北、奉天等地均有设立,仅宣统三年(1911)就设立了7所,女子师范学生亦有所增加。
  ①   《大清新法令》第七类《教育》。
  清末兴办女子教育,是中国教育史上的一大创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不仅数量很少,而且 在质的方面,目的的错误,范围的狭小,程度的低浅,都是不能不承认的事实 ①。这主要表现为:①教育宗旨浸透了轻视妇女、宣扬三从四德的封建陈腐观念,不许违悖 中国懿微 之礼教,不许沾染 末俗放纵 之僻习。所培养的只是能够相夫教子的贤妻良母,而没有独立平等的人格。
  ②与男子教育不平等。按照清廷学部奏定女学堂章程,清末男女教育完全分开,女子 不必与男子受同等教育 ,其学制,小学八年,师范四年,分别比男子同类学堂少一年。女子师范是女子教育的最高机关,女子不能与男子同等享受中学、大学和职业教育。在课程设置方面,偏重于家政,国文、外语、数学等主要学科的学时均少于男校,程度亦低于男校。
  4。医学教育
  我国自办新式医学教育,发端于洋务运动时期。同治十年(1871),京师同文馆开设医学、生理学讲座,由英国人德贞任教。光绪七年(1881)开设、光绪二十年(1894)正式奏准成立的天津医学堂(北洋医学堂),是我国自办的第一所西医学校(参见第五章第一节)。
  光绪二十四年(1898)戊戌变法期间,光绪帝批准孙家鼐奏请设立医学堂,归大学堂兼辖,惜政变发生,未能实现。光绪二十七年(1901)实行新政 后,各地医学堂逐渐设立。
  光绪二十八年(1902),江西创办医学堂,陈日新为监督,聘日本医生南雅雄为教习,光绪三十一年(1905)停办。
  光绪二十九年(1903),京师大学堂增设医学实业馆,招收数十人,授中西医学,以后改为医科大学。
  光绪三十年(1904),李钟珏在上海公共祖界西区租赁房屋创办女子中西医学校,光绪三十三年(1907)迁入上海医院。
  光绪三十年(1904),直隶布政使柳生春等奏准创办保定医学堂,聘请教习,招收学生二十人。学习年限为9年,前3年教授普通医学,中间3年学习大方脉、妇科脉、儿科等中医专门学,后3年再授以西医学。
  同年,四川总督锡良奏请设立四川军医学堂。
  次年,直隶总督袁世凯奏设军医学堂和马医学堂。
  为了鼓励学医,学部还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奏陈医学馆学生毕业奖励办法,一律比照中学各生中等奖励作为岁贡。
  ①   《中国教育界》第十八卷第七期。
  5。满、蒙、藏、回族的新式教育
  清末对满、蒙、藏、回族教育也开始注意。
  首先是八旗教育有所发展。光绪二十八年(1902),杭州将原满营青梅书院改为八旗小学堂。光绪二十九年(1903)湖北巡抚端方、荆州将军绰哈布将原驻防辅文书院改为中学,八旗义塾归并为小学4所,官学56所归并为蒙养学堂10所。光绪三十一年(1905)四川将军奏请在成都设驻防小学。
  同年,蒙古喀尔沁王捐资倡办蒙古学堂。光绪三十二年(1906)盛京将军赵尔巽奏设旗员仕学馆。同年,两江总督端方于京口驻防设中学1所、小学3所。光绪三十三年(1907)公布《陆军贵胄学堂试办章程》,规定在北京设立陆军贵胄学堂,隶于练兵处,专收王公世爵及四品以上宗室现任二品以上京外满汉文武大员的子弟,学习普通学术及陆军初级军事学,学习期限为5年。同年,学部奏准在京师大学堂增设满蒙文学一门,列于中国文学之前。
  同年,学部奏请在京师设立满蒙文高等学堂,次年公布学堂章程,规定开设满蒙文科,并附设藏文科,各设正科及预科,以满蒙语文或藏语藏文为主课,辅以各种科学及法政等课,预科二年毕业,正科三年毕业,学完预科后才能升入正科。光绪三十二年(1906),归化城副都统文哲珲改满蒙官学为蒙小学,后改为高等小学,光绪三十四年(1908)继任者三多增设初等小学1所,半日学堂3所。光绪三十四年(1908),东三省总督锡良、奉天巡抚程德全创办八旗满蒙文中学堂;热河都统廷杰奏驻防已设初小1所、蒙学6所、识字学堂3所、满蒙文义学4所。宣统元年(1909),清政府设立贵胄法政学堂,以造就贵胃法政通才为宗旨,招收宗室、蒙古王公、满汉世爵及其子弟,设正简二科,正科四年毕业,简易科二年毕业。同年,为进一步推行八旗教育,学部奏设八旗学务处,派阿联为总理,恩华为协理,管理八旗各中小学堂一切事宜。宣统二年(1910),学部奏定满蒙文高等学堂及中学堂各科课程。
  其次,在偏僻的少数民族地区也出现了一些近代学堂,这以川边藏族地区最为明显。光绪三十一年(1905)清政府平定川边寺庙上层喇嘛和土司叛乱后,进行改土归流,同时大力兴办学堂。光绪三十二年(1906),四川总督锡良创办藏文学堂,招收文理通顺、身体健壮之学生120名入学,教授藏文藏语、以及汉文、修身、伦理、英文、历史、地理、算学、体操等课程。
  光绪三十三年(1907),西藏设汉文传习所、陆军小学堂。同年,护理川督赵尔丰奏请成立关外学务局,派劝学员到各地劝办学堂,采取半强迫办法,凡学龄儿童不入学者罚及家长,学生一切费用皆由学堂供给,学生皆免徭役。此举实施后,川边学堂由光绪三十三年的2所发展到宣统三年的200余所,学生由60人发展到9,000余人。在这个世世代代没有正式教育的地区,堪称是一大进步。
  清代后期,回族传统的经堂教育日益衰落,受新式教育兴起的影响,回民教育也有所改革,倡办了一批新式回民教育机构。光绪末年,童琮在镇江创办穆原学堂,还发起成立了第一个回族教育团体——东亚穆民教育总会;蒋森书在南京创办钟英中学;安铭在北平创办宛平民立初级小学;马邻翼在湖南邵阳创办清真偕进小学;张子岐在营口创办小学,等等。其中影响最大的是王浩然创办的新式学校。王浩然,宛平人,名王宽,幼时接受经堂教育,毕业后充任各地教长。光绪三十二年(1906)出国朝觐并考察了国外教育,次年回国,创办了第一所半宗教半普通性质的回民学校——回文师范学堂,地址在北京牛街礼拜寺。经课之外,开设会话、作文及汉文等课,一反过去宗教上层反对青年读汉文书的常规。光绪三十四年,又创立清真第一两等(初等、高等)小学堂,招收回族子弟读书。他还在三里河、花市、教子胡同和海淀镇设立了四所附小,不久因故停办,仅存清真第一两等小学堂。从经堂教育到新式回民教育,是回族教育史上的一个巨大转折。
  6。华侨教育
  中国人侨居海外的历史已有千年,但华侨教育的历史较短。1729年,在荷印的巴达维亚创办了第一所侨民学校——明成书院。戊戌变法期间,康有为为了宣传维新思想,南游爪哇各地讲学,在八茶罐创办了中华会馆,并附设了中华学堂。康有为的弟子徐勤,在横滨创办大同学校,专门教育华侨子弟。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为推翻清朝政府,也注意在华侨中寻求支持,光绪二十九年(1903)在仰光创办了中华义学,在教育之外也进行革命活动。
  光绪三十二年(1906),清政府驻荷兰公使钱念劬特派一位参赞到爪哇调查华侨教育,发觉发展华侨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钱念劬认为,应该让华侨子弟回国读书,因此写信给两江总督端方,允许他遣送21名学生回国求学。经过多次磋商,端方请准清政府,接受这批学生。是年冬季,由董鸿袆将这批学生送回南京就学。这些学生中文程度很差,生活习惯又与内地学生有许多不同,无法插入普通学校读书。众人建议单独成立一所学校,被端方采纳。当年冬季,即在薛家巷妙相庵设立学堂,聘请了几位教员,开始为学生补习中文。江南提学使陈伯陶替该校起了名字,叫做 暨南 学堂,就是中国文化传到南洋去的意思。这是在国内办的第一所华侨学校。后来发展为暨南大学。
  学部成立后,也开始注意在美国、日本以及东南亚等地的侨民教育。光绪三十三年(1907),学部奏拟请派员赴美筹办侨民兴学事宜折,计划先在美国试办华侨教育,为清廷所批准。
  清末兴办各级各类教育的成绩明显,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自上而下普及教育。新式学堂的设立是由高等、中等再到初等,逐步推广。第二,重视师范教育。第三,实业教育发展迅速。清末各级各类新式教育的发展,体现了当时社会变革和发展的趋势,适应了历史前进的潮流,为中国近代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新式学堂逐步取代科举书院的过程,就是大量士绅转化、资产阶级地位逐步提高、西方资本主义文化大量传播、近代知识分子群出现并趋于革命化的过程,从而造成了广泛深入的影响。但是,清末各级各类新式教育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首先,从办学宗旨到教学内容,忠君尊孔思想和传统经学仍占统治地位。其次,清政府对学堂控制严密。再次,各学堂教学水平参差不齐,相当一部分学堂仅是旧式书院的改头换面。最后,科举遗风仍然存在。由于政治、经济和文化等诸多因素的限制,清末各级各类教育还远未能满足当时的社会需要。
  七、留学教育
  19世纪60年代,洋务派引进西方教学内容和方法,在国内大办洋务教育,但是,在国内兴办洋学堂,仍然不能满足洋务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日益增多的错综复杂的外交事务,需要有不仅通晓外语、而且通晓国内外社会和历史情况、具有外交才能的人,而同文馆以学习外国语言文字和培养翻译人才为主,学生只会外语,对外国社会情况了解很少,一旦真正接触外交事务,往往笑话百出;国内所设军事学堂,师资难求,设备陈旧,其训练出来的将弁人才,不足以应付强敌。洋务派因此认识到,虽然中国设局制造、开馆教习,似乎已有基础, 无须远涉重洋 ,实际上仍须派人亲赴外国学习。
  奕?首先认识到 派出去 比 请进来 的优越性,他说: 购买外国船炮,由外国派员前来教习,若各省督抚处置不当,流弊原多,诚不若派员带人分往外国学习之便 ①。而曾国藩、李鸿章则进一步指出:选派聪颖幼童,送赴欧美各国学校学习军政、船政、步算、制造等学问,十余年便可业成而归,这样,中国就能掌握西人擅长之技,渐图自强了。
  同治五年和同治六年,清政府曾先后派斌椿以及志刚、孙家穀等率使团赴西方各国游历考察。他们看到,西方各国之间互派留学生,掌握对方先进技术,归即延入书院,分科传授,精益求精 , 其余军政船政直视为身心性命之学①。这些感受和体会引起洋务派的重视,而且,斌椿、志刚等人的游历,清除了中国人对远涉重洋的疑虑,增加了派人出国学习的可行性。
  同治七年,清政府经蒲安臣之手,与美国订立《中美续增条约》,其中第七条规定: 嗣后中国人欲入美国大小官学学习各等文艺,须照相待最优国之人民一体优待。 ②这也为后来的赴美留学提供了条件。
  在这种历史条件下,清政府终于同意将留学作为一项国策付诸实施,从而开创了留学教育的先河。同治十一年(1872)派出第一批留学生赴美。其后赴欧洲各国的留学生也相继派出。甲午中日战争后,又出现赴日留学的浪潮。与此同时,自费出国留学也有所发展。留学教育成为国内教育的补充。
  ①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十五,第 32 页。
  ①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二),第 154页。
  ②   《中外旧约章汇编》第 1册,第 263页。
  (一)留学美国
  1。容闳与早期幼童留美
  洋务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促使洋务派迈出了派遣留学生这一历史性脚步。然而,最初提出留学计划并且竭力促成此事的并非洋务派领袖曾国藩、李鸿章等人,而是第一个毕业于美国大学的中国留学生容闳。
  容闳,字纯甫,道光八年(1828)出生于广东省香山县(今中山县)南屏镇。道光十五年(1835)随其父到澳门,入英国传教士古特拉富夫人办的教会小学读书,道光二十一年(1841)入玛礼逊学校读书,道光二十六年十二月(1847年1月)随该校校长美国的布朗博士赴美留学。抵美后,容闳进入马萨诸塞州的孟松学校读书,道光二十九年(1849)夏毕业后,得到乔治亚州萨伐那妇女会的资助,于第二年考入耶鲁大学。咸丰四年(1854),容闳取得了耶鲁大学的毕业证书,这时,他完全可以留在美国过富裕生活,但出于对祖国的热爱,他立下宏愿,决心让更多的中国人象自己一样来美国学习,接受西方新式文明的教育,以便能 以西方之学术,灌输于中国,使中国日趋于文明富强之境 ①。
  容闳深知,在中国象他这样一个无权无地位的人,若想实施派遣留学生计划,首先必须把这一方案提到当权者面前,获得他们的认可,因此,咸丰五年(1855年)容闳回国后谋生取业,始终围绕着实现他的目标。他曾作过律师,当过翻译,经过商,但这些工作根本不可能帮助他实现自己的计划;咸丰十年(1860),容闳曾在南京会见过太平天国领袖干王洪仁玕,欲藉太平天国政府之力,除旧布新,实施其教育计划,然而随着太平天国的失败,容闳的希望又一次化成泡影。就在容闳几近绝望之时,机会终于降临了。同治二年(1863),经友人介绍,容闳结识了两江总督曾国藩,并奉曾命赴美国购买机器以筹建机器厂(即后来的江南制造局)。容闳圆满地完成了任务,由此获得曾的赏识。此后,他与江苏巡抚丁日昌经常往来,同治七年(1868)
  他通过丁日昌向清政府条陈,请拨官费选派青少年赴美留学,但未能实现。
  同治九年(1870年),天津教案发生,清政府派曾国藩、丁日昌等四大臣前往处理,容闳任翻译。事件了结后,容闳乘机向曾进言自己的留学教育计划,得到曾的首肯。不久,曾国藩和李鸿章等四大臣联衔上奏此事,得到清廷批准。曾国藩即招容闳到南京,商讨派遣留学生人数、经费、管理等一系列问题。同治十年七月十九日(1871年9月3日),曾、李拟定《挑选幼童前赴泰西肄业章程》,共十二条,决定派120名学生出国,分四批,每批30名,按年分送。凡年龄在13- 20岁之间,资性聪颖、身家清白的学童,由亲属自愿与地方官签志愿书,考试合格后先入预备学校学习一年,方可赴美留学。幼童在国外学习十五年,不得半途而废,学成后亦不准在外国逗留,一律听候官府派用,不准另谋职业。派正副委员二人、翻译一人、汉文教习一人,负责留学生的管理。学生留学一切费用均由政府供给。
  ①   容闳:《西学东渐记》,第 22 页。
  留学之事议定后,遂于上海成立留美事务所,由刑部候补主事陈兰彬任正委员,容闳任副委员,并成立预备学校,招收第一批学生。因当时风气未开,中国人仍笃信科举为正途,视出洋为邪门歪道,加之闭塞日久,对外国了解甚少,很少有人愿意让自己年幼的子弟背井离乡、远适异国、十五年不知生死的。是以30名定额并未招满,容闳只得亲赴香港,在英政府所设的学校中挑选数人,才凑足定额。
  30名幼童在集训一年之后,于同治十一年七月初八日(1872年8月11日)由陈兰彬率领自沪启航赴美。容闳则于一个月前先行,布置学生住宿诸事。其余三批学生亦于同治十二年(1873)、同治十三年、光绪元年(1875)
  陆续照预定计划派出。
  以上四批幼童到达美国后,都三三两两地分住在美国居民家中,跟美国人学英文、唱歌、跳舞、弹钢琴、绘画,由于朝夕相处,幼童们英语会话水平提高很快。
  容闳在美国友人的帮助下,于康纳特克省(今康涅狄格州)首府哈特福德城的森孟纳街上设立了留美事务所办事处。同治十三年(1874),清政府应留学生事务所的请求,在哈特福德城克林街监造一幢大楼,作为中国留学事务所永久办公之地。第二年春,容闳等人迁往新址,此后幼童即由分散在美国人家中食宿改为集体食宿。
  幼童们学习刻苦努力,很快便具备了进入公立学校读书的条件。进入小学、中学以后,他们与美国同学相处极为友好,而学业上的进步亦使老师感到高兴。中学毕业后,基本上按照洋务派办洋务事业的需要,进入各类专科学校学习物理、机械、开矿、造船、邮电、军事、农业、医学等课程。也有考入大学深造的,如詹天佑和欧阳赓分别考入耶鲁大学土木工程系和机械工程系,邝荣光、吴仰曾分别考入美国矿务大书院和纽约大学学习矿务。
  留美学生都是十几岁的孩子,可塑性极强。他们生活在美国家庭之中,就读于美国学校,耳闻目染,潜移默化,言行举止逐渐被美国的社会风俗所同化,思想观点为美国文化所浸染。他们有的改穿西装,有的剪去长辫,有的跟随美国房东去教堂做礼拜甚至加入基督教;他们不愿读四书五经,不愿行三拜九叩大礼,也不愿背诵《圣谕广训》一类的东西。这些变化,在容闳看来很正常,然而在顽固守旧的陈兰彬等人看来,却是离经叛道的行为。陈兰彬常与学生发生冲突,容闳总是居间调停,并为学生辩护。陈兰彬认为容闳偏袒学生,极为不快,二人共事,时有龉龃。光绪二年(1876),陈兰彬就任驻美全权公使,他举荐吴子登任留美事务所监督。吴子登与陈兰彬一样,同是翰林出身,思想守旧,他刚到美国就把留学生召集到华盛顿使署严加训斥。接见时,留学生拒绝向其行跪拜礼,而代之以鞠躬礼,吴子登就大发雷霆,竟然责打学生。到留学事务所就任后,吴子登更是事事吹毛求疵,与学生及容闳发生了尖锐的冲突。于是,他连篇累牍地上书朝廷,报告学生的种种 叛逆 行为,并对容闳进行诋毁,说容闳如何不尽职,如何放纵学生,任其放荡淫佚,要求从速解散留学事务所,撤回留学生,并且说,如不迅速行动,幼童均将成为 洋鬼 ,不复为卑恭之大清顺民矣!
  李鸿章不愿将留学生全部撤回,他认为 幼童在美颇有进益,如修路、开矿、筑炮台、制机器各艺,可期学成,若裁撤极为可惜 ①,因此一面尽力阻止吴子登带学生回国,一面调停吴、容二人之间的关系,这才使留美事务所的工作继续下来。
  恰在此时,发生了美国国务院拒收中国学生的事件。从19世纪七、八十年代起,美国掀起了一股排华恶浪,留美学生也受到歧视。光绪六年(1880),当容闳致书美国国务院,要求将部分程度已高的学生送入陆海军学校学习时,美国国务院竟背弃1868年《中美续增条约》第七条的规定,以极其轻藐之词拒绝说: 此间无地可容中国学生.此事发生后,吴子登又乘机兴风作浪,通过陈兰彬上书,奏称 外洋风俗,流弊多端,各学生腹少儒书,德性未坚,尚未究彼技能,实易沾其恶习,即使竭力整饬,亦觉防范难周,极应将局裁撤。 ②在此情况下,光绪七年五月十二日(1881年6月8日),总理衙门奕?等奏请将出洋学生一律调回,得到清政府的批准。由容闳极力倡导、洋务派出面支持、清政府耗费大量资金而兴起的第一次留学运动,就这样在美国政府的排华政策和陈兰彬、吴子登等顽固派的破坏下夭折了。
  光绪七年(1881年)夏,除因故中途辍学、病故外洋、以及仍留在美国的26名外,其余94名留美学生分三批回国。这些学生中只有詹天佑、欧阳赓两人已从大学毕业,另有60余人在大专院校就读,其余都还是中学生。
  幼童们对被迫放弃学业非常不满和忧伤,如温秉忠回忆说: 命令下达,对幼童乃一忧伤之日,大多数再过一两年即可毕业,中途荒废学业,令人悲愤异常。 幼童们回国后,被分配到江南制造局、上海电报局、天津电报局、福州船政局等处工作或继续学习。多年以后,这批留美生中涌现出不少优秀人才。例如,毕业于耶鲁大学土木工程系的詹天佑,主持修建了京张铁路,这是中国第一条由中国人独立完成全部设计与施工任务的铁路。留美生周万鹏曾主持规划和勘造了宁汉、桂滇等电报干线,并辑录《万国电报通例》一书,由邮传部在国内推广,使中国电政逐渐趋向标准化,还将莫尔斯电报机改为新创的韦斯敦机,使上海电报局趋向当时世界先进水平。留美生邝荣光和吴仰曾是著名的采矿工程师,对中国近代最大的用机械开采的煤矿——开平煤矿贡献卓著。又如,留美生欧阳赓曾任中国驻旧金山和驻纽约领事,梁敦彦任过外交总长,唐绍仪为袁世凯政府第一任国务总理,等等,都是政治和外交界的著名人物。再如,唐国安是清华学堂校长,蔡绍基是北洋大学校长,在教育方面都有所建树。
  ①   顾廷龙主编:《李鸿章全集》(一),《电稿》一、第 6页。
  ②   《洋务运动》(二),第 164-165页。
  虽然留美生靠着自身的奋斗,有不少人后来成为科技、军事、政治、外交、教育、文化等方面的人才,但从总体上讲,由于留美教育的半途而废,特别是由于清政府视留美生为 洋鬼子 ,歧视和防范他们,致使大批可能出现的人才被断送、被埋没。因此,早期留美教育远远没有收到预期的和应该达到的效果,而是一次失败的尝试。但是,幼童留美开拓了学习西方科学文化的风气,为今后的留学教育开辟了道路。
  2。赴美留学的低谷期
  首次官派留美教育虽然夭折,但风气已开, 种子既播,终不灭亡.19世纪末期,中国陆续有学生自费留美,大多是随同传教士前往。例如,著名外交家颜惠庆就是光绪二十一年(1895)在传教士卜舫济的协助下留美的;国民党要人孔祥熙和著名实业家费起鹤则是光绪二十七年(1901)随 潞河书院的美籍教师麦美德赴美的。孔、费入境后,同入欧柏林学院学习,三年后毕业,又同入耶鲁大学进修,光绪三十三年(1907)二人同时学成归国。
  这个时期,除自费留学生由传教士携往外,一些地方大臣也开始委托外国传教士携带和照料官费留美生。光绪二十七年(1901),北洋大臣袁世凯从北洋大学堂中选派王宠惠等八人赴美留学,委托著名传教士傅兰雅携往。
  这是继留美幼童撤回后的首批官费留美生。其中,王宠惠、陈锦涛、张煜全三人在耶鲁大学分别学习法律、政法数学和政治,毕业时,王宠惠获得法律科第一名,毕业典礼上,代表全校四千余人致词,当地报纸曾竞相报道此事。
  王宠佑、陆耀廷、胡朝栋三人在卜技利大学分别学习矿务和工程,吴桂龄和严锦镕分别在斯坦福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学习电学和政法。
  此后的六七年间,又有一些地方督抚相继遣送学生留美,如光绪二十九年(1903)湖北省奏派刘庆云等10人赴美留学,光绪三十二年(1906)北洋大学派遣刘瑞恒、蔡远泽等31人赴美,次年又派马寅初、冯熙运等12人赴美。在1900- 1907年间,官费留美学生总计约有100余人,还有一些自费生。他们在美国成立了游学会,联络各大学的留学生。
  3。庚款留美
  20世纪初期,成千上万的中国青年涌向日本留学,其热烈的景象,极大地刺激了美国。一些美国来华传教士、外交官以及美国政府中的 中国通 ,认识到进入新世纪后的中国将发生剧变,此时 哪一个国家能够做到教育这一代的青年中国人,哪一个国家就将由于这方面所付出的努力,而在精神的和商业的影响上,取回最大可能的收获 ①。光绪三十二年(1906),美国伊利诺大学校长詹姆士在给美国总统罗斯福的备忘录中说: 如果美国在三十年以前已经做到把中国留学生潮流引向这一个国家,并使这潮流扩大,那么,我们现在一定能够使用最圆满与最巧妙的方式而控制中国的发展,使用从知识和精神上支配中国领袖的方式 ②。同年,在中国居住长达40年的美国商人兼传教士斯密斯面谒美国总统罗斯福,力陈用退还庚子赔款的钱来培植中国留学生的好处。
  所谓庚子赔款,是八国联军侵华后清政府被迫按照《辛丑条约》的规定向美国等国所赔偿的战争费用,赔款总额达白银4。5亿两,本息合计9。8亿两,其中美国分得3200多万两,折合美金约2400多万元。斯密斯即是建议将这笔钱部分退还给中国,用于将中国的留学潮引向美国。
  在斯密斯、詹姆士向总统献策之后,罗斯福于1907年12月3日在美国国会上正式宣布: 我国宜实力援助中国励行教育,使此繁众之国能渐渐融合于近世之文化。援助之法,宜将庚子赔款退赠一半,俾中国政府得遣学生来美留学,使修业成器,蔚成有用之才。 1908年5月25日,美国国会正式通过了退款兴学 的议案。
  1908年7月11日,美国驻华公使柔克义将美国政府 退款兴学 的决定,正式通告给了清政府外务部,指明美国将所得 庚子赔款 中除了所谓 实应赔偿 的1365万美元外,其余的1078万美元,从1909年起至1940年止,逐年按月 退还 中国。双方商定,自拨还赔款之年起,初四年每年遣派学生约100名赴美游学,自第五年起,每年至少续派50名。根据会商结果,外务部和学部于宣统元年五月二十三日(1909年7月10日)上《会奏为收还美国赔款遣派学生赴美留学办法折》,规定:一、设游美学务处,专司考选学生、管理肄业馆、遣送学生及与驻美监督通信等事。二、设肄业馆,延用美国高等初级各科教习,所有办法,均照美国学堂,以便学生熟悉课程,到美入学,可无扞格。三、考选学生分两部分:一部分年龄在15- 20岁之间,每年拟取100名,要求国文通达,英文和专业程度可以直接插入美国大专院校,由学部和外务部联合在北京招考,同时由各省选取优秀学生送北京复试;另一部分学生年龄在15岁以下,每年拟取200名,名额按照各省所负担的赔款数额分配,由各省按定额选送学生。这些学生录取后,先送入肄业馆学习数月或一年,然后通过考试从两部分学生中各选拔出50名送赴美国留学。未入选的学生,仍留馆肄业。四、津贴在美自费留学生。每年酌拨若干经费为奖赏自费学生之用,多者每年约500美金,少者100美金。
  五、专设驻美学生监督。
  ① [美] 史密斯:《今日的中国与美国》,转引自顾长声《传教士与近代中国》。
  ②   《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下册,第 1105 页。
  宣统元年五月二十三日(1909年7月10日),游美学务处在北京成立,由外务部和学部共管,两部合派外务部左丞参议周自齐为总办、外务部候补主事唐国安和学部员外郎范源濂为会办。同时,在美设立留学生监督处,由容揆负责。
  游美学务处成立后第一件事就是挑选第一年赴美学生。鉴于当时留日学生人多品杂,失之过滥,清政府在选拔庚款留美学生时比较严格。考试科目有经义、历史、地理、英文、高等代数、平面几何、平面三角、物理、化学等,全国共计600余人参加考试,初试即淘汰了十分之九,再经复试,最后仅录取了梅贻琦、王世杰等47人,于同年九月三日(10月12日)赴美。宣统二年(1910)又招考第二批学生,这次考试难度更大,考试科目中除中文论说外,其余均须用英文答卷,此外还必须从德文和法文中选考一门第二外语。考试结果,400名应考者中,录取了竺可桢、胡适等70名学生,于同年七月至八月间赴美。宣统三年(1911)六月,招考了第三批游美学生,录取了姜立夫、章元善等63名。三批直接留美学生,共180人,都是20岁以下的男生,大都来自国内各教会学校及省立高等学堂。此外,宣统三年,还曾挑选12名12- 13岁的幼童,于三年后送往美国中学就读。
  游美学务处成立后做的第二件事就是筹建游美肄业馆,以使庚款学生赴美前有所预备。宣统元年九月(1910年10月),清政府在北京西郊清华园设立游美肄业馆,次年十一月改名为清华学堂。清华学堂设有正副监督,均由游美学务处总办和会办兼任,美国派一名驻华使馆官员参与清华董事会管理学校。最早招收的一批学生共468名,除94名入中等科外,其余均入高等科。宣统三年四月一日(1911年4月29日),清华学堂正式开学,它是中国留学史上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所留学预备学校。
  清华学堂的学制为八年,分高等和中等两科,学制各四年。高等科的三、四年级,大致相当于美国大学的一、二年级,学生毕业赴美后可以直接插入美国大学的二、三年级学习。在课程设置、教材选用、教学方式以及校纪校规等方面,清华学堂均参照美国学校办理。比如课程设置,上午的课程均仿效美国,设有英文、公民(美国公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地理、历史(西洋史)等,一律用英文授课,用美国原版教科书;下午才是国学课程,如国文、修身、中国历史、中国哲学、中国文学、中国伦理学等等,用中文讲授,用中国教科书。在清华,重视美式教育,中文课程不受重视。
  美国用退还庚子赔款的钱兴学,是其对华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意在同欧洲各国和日本争夺对中国的控制权,其用心极其深远,但它支持了清末新政中的教育改革,加强了清政府的亲美倾向,也提高了美国在中国的声誉,使中国学生的留学方向转向美国,留美教育再度兴起,宣统元年以后,中国留美学生人数迅速增加,宣统二年达到500多人,宣统三年又增至650人,其中官费207人,自费443人。
  4。留美女生
  甲午战前,中国国内女禁未开,女学未兴,一般人家女子深锁闺门,足不出户。然而,却也有四位女子冲出深闺,先后赴美学习,她们就是中国最早出国留学的女留学生。
  第一个赴美的是金雅妹。她在同治三年(1864)生于浙江鄞县(今宁波)
  一个牧师家庭,后父母双亡,由美国传教士麦嘉缔收为义女。光绪七年(1881),17岁的金雅妹被义父送往美国学医。四年后,金雅妹以优异成绩毕业于纽约医院附设的女子医科大学,成为中国第一个大学毕业的妇女。光绪十四年(1888),金雅妹回到中国,先后在厦门、成都等地行医。光绪三十三年(1907),她得到直隶总督袁世凯的帮助,在天津设立了医科学校,培养医学人才。
  第二个赴美的是柯金英。她是福州人,光绪十年(1884)由福州教会医院资助赴美留学。柯金英先入俄亥俄州一所大学学习四年,毕业后又进入费城女子医科大学,四年后毕业,又实习一年,光绪二十年(1894)回国。回国后,柯金英主持教会设立的福州医院。光绪二十四年(1898),她受李鸿章派遣,出席伦敦世界妇女协会,成为中国出席国际会议的第一个妇女代表。次年,她又主持了福州的马可爱医院(后改为协和医院)。
  第三个和第四个赴美的是江西女子康爱德和湖北女子石美玉。她们同在美国女传教士侯格办的学塾中学习,光绪十八年(1892)随同回国的女教师侯威赴美留学。二人一同进入密西根大学学医,光绪二十二年(1896)毕业。
  回国后,二人在江西九江行医。光绪二十六年(1900),石美玉在美国朋友的帮助下,在九江开办了仁德医院。康爱德也在当地人的帮助下,在南昌建起一座医院。
  早期赴美的四位女留学生,是中国女子留学教育的开端,她们四人为中国早期的医学事业做出了贡献。同时,她们的留学,不仅对女子留学具有划时代的开拓意义,而且对国内女子教育的兴起也有很大促进作用。
  甲午以后,留美女生小有增加。光绪三十一年(1905),有19名中国女子在美国中等学校就读,全是自费生。与甲午以前的平民女子相比,甲午以后的留美女子多为开明官绅和富商买办家庭的千金小姐。例如,在美国留学的顾维钧回国结婚后携妻一同赴美读书。又如,留美出身的宋嘉树将自己的三个女儿霭龄、庆龄、美龄先后送赴美国威斯里安女子学院学习。光绪三十三年(1907),威斯里安女子学院接受了三名来自江苏的官费女生,这是中国女子官费留美之始。宣统二年(1910),中国在美国东部的留学生中,有36名女生。可见,从深闺步出国门的中国女性在逐渐增多。
  (二)留学欧洲
  1。留学政策的改进
  清政府派学生赴欧洲留学,是出于创办近代海军的需要。19世纪60- 70年代,英、法、俄、美、日等国加紧对我国边疆进行侵略,促使清政府加快建设海军的步伐,但是人才奇缺,技术问题难以解决。为此,洋务派设立北洋水师学堂和福州船政学堂等学校,培植海军人才,但是这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于是,洋务派官员决定从福州船政学堂选拔优秀青年前往欧洲留学。
  最早建议往欧洲派遣留学生的,是船政大臣沈葆桢。他在同治十二年十一月(1873年12月)奏请从福州船政学堂前学堂学法语的学生中选拔若干人赴法,学习 其造船之方,及其推陈出新之理 ,从后学堂学英语的学生中选拔若干人赴英,学习 其驶船之方,及其练兵制胜之理 ,以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这个建议过了月余被批准。光绪元年(1875)冬,沈葆桢乘福州船政局技术监督法国人日意格回国之便,派五名船政学堂的学生赴英、法参观学习。这五人中,魏瀚、陈兆翱、陈季同是前学堂学制造的,他们被安排在法国马赛、蜡孙两处船厂学造船;刘步蟾、林泰曾是后学堂学驾驶的,他们被安顿于英国高士堡学堂,并在大军舰上实习。虽然他们只是 游历生 ,且不久即归国,但仍不失为中国官派学生留学欧洲的开端。
  光绪二年(1876),李鸿章也乘德国人李劢协回国之便,委托他带领陆军官弁卞长胜等7人赴德国军事学院学习水陆机械技艺。
  以上两批学生只是留欧的开始。这两次派遣规模小、成效少,但为大规模派遣提供了经验教训,起到了探路的作用。
  光绪三年(1877)春,李鸿章和沈葆桢等联衔上奏,要求把船政学堂有前途的毕业生送到欧洲深造三年,以学习世界上新式水师兵法以及新式轮船的制造方法和驾驶方法。这一次,清政府同意筹集巨资,组织正规的留学。
  鉴于首次幼童留美因缺乏经验而在政策上出现了许多漏洞,李鸿章等人吸取教训,对留学政策做了许多改进:首先,制定《船政生徒肄业章程》,对学生赴欧留学的组织领导、经费调拨、学习课目、肄业院厂、上舰实习、游历考察、成绩考核、思想督查、学习年限、毕业要求、生活管理、纪律处分等各方面内容都作了翔实而周密的规定。这些严格的规定对日后留欧学习的顺利进行以及取得良好效果都起了一定作用。
  第二,选任合适的留学生监督,并对之课以重责。早期留美,先后四名正监督都顽固守旧,反对西学。他们造谣诽谤,恶意中伤,极尽破坏之能事,导致了第一次留学事业的夭折。这一次,洋务派决定不再选用满脑子封建纲常名教的官僚,以减少阻力。经李鸿章推荐,清政府任命三品衔候选道李凤苞为留学生华监督。李凤苞是著名的科学家,究心历算,精通测绘,时任福州船政局总考工,故而当选。李鸿章还推荐了法国人日意格担任洋监督。日意格原任闽厂总督,熟悉船政事务,与学生情谊融洽,且与法国官厂、官学颇多联系,便于安插学生,延请教师。不仅如此,还对两位监督课以重责,规定此次留学所学技艺,必须 极新极巧 ,如果仍是老样, 则惟两监督是问 ;如留学生多数成绩优异,则两监督有奖;两监督要廉洁奉公、和衷共济。
  第三,选拔精当的留学生。第一次派往美国的都是十几岁的孩子,固然有学习语言快、模仿和接受能力强等优点,但也存在学生过于年幼、独立生活能力差、既无中国学问根底、又无西方科学知识基础等缺陷。因此,此次赴欧留学生的派遣便注意到了这些问题。沈葆桢、李凤苞等人通过严格考试,从福州船政学堂精心挑选出28名学生和艺徒。他们年龄在20岁上下,具备独立生活和学习的能力,并且在国内已初步掌握了西方语言文字和西学的基础知识。选送这样的学生出国留学,比选送幼童节省费用,收效迅速,易于管理。
  第四,加强对留学生学业的管理。规定每三个月由监督或聘请外国专家考查一次,在留学期满时,由监督全面考核,学成者回国;将成或未成者,可禀请延长学习半年至一年。留学期间,凡一切功课学习、游历见闻、日常生活,都必须详记日记,每半年汇送船政大臣考核,并咨送南北洋大臣复核。
  留学生中如有无故荒废学业,不求进益,有名无实,以及有不良嗜好者,由留学监督追究处理。
  第五,注重学以致用。留学生在学习了理论知识后,必须入工厂或兵船实习。学制造的在第二、三学年内,每年入工厂实习两个月;学驾驶的毕业后,上外国兵船实习二年。此外,留学监督可随时带领学生赴工厂、炮台、军舰等处参观,以期学用结合。
  留欧海军学生的派遣和管理,反映出清政府留学政策在总结派遣幼童留美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但是,此时的留学政策仍然存在很大缺陷,即,派遣缺乏长远规划,只是一种应急措施;派遣无定期、无定数;整个洋务运动的二三十年间,先后派遣留学生总计不过二百余人,对偌大的中国来说,只是杯水车薪;更重要的是,洋务派只要求留学生学习西方的技术,不鼓励甚至反对留学生广泛全面地吸收西方文化,因而无法造就改革社会、建设国家的高层次人才。
  2。船政留欧生
  光绪三年二月十七日(1877年3月31日),由福州船政学堂挑选出的28名学生和艺徒,在留学监督李凤苞、日意格的率领下,连同随员马建忠、文案陈季同、翻译罗丰禄,乘坐济安号轮船,开赴香港,二月二十二日(4月5日),由香港乘西国公司船放洋赴欧。
  12名学习驾驶的学生抵达英国后,分成两部分。刘步蟾等6名学生先上兵船实习,学习枪炮、水雷及布阵方法等知识和技术。另外6名学生,方伯谦等5人先人格林尼次官学,学习驾驶理论,后分别上舰实习;严复先入抱士穆德学校,后入格林尼次官学,曾赴法国游历。他是唯一没有上舰实习过的学生。
  他们受到了当时条件下比较完善的教育,除了在学校里学习基础知识和在铁甲舰上进行实际训练以外,他们还历赴地中海、大西洋、美国、非洲、印度洋等地,学习操练、防守、行军布阵以及迎敌御敌之法。李凤苞还专门聘请英国和美国教习,向他们传授有关军火、水雷、电气等方面的知识。由于他们虚心求教,学习认真,训练刻苦,最后都达到了舰长的水平。
  学习制造的学生抵达法国后也作了恰当的安排。郑清濂等3人进入削浦官学,吴德章等4人进入多郎官厂,他们学习了制造船身和轮机的理论。两年后,除一人病故外,其他人都取得了总监工官凭。这以后,他们又游历了英国、法国和比利时的船厂、轮机厂及熔炼铜铁厂,印证所学理论。另外,光绪元年(1875)曾经留欧的魏瀚和陈兆翱,这时和新留学生一起进入削浦官学,并赴比利时和德国的各大军工厂学习,他们二人的考试成绩屡列上等。
  在法国,还有专门学习矿务学的5名学生。光绪四年(1878),李凤苞将他们送入巴黎矿务学堂。学习期满,他们全都取得了矿务总监工官凭。毕业后,李凤苞带他们到德国的哈次矿区参观。该处矿山集中,设备优良,采法先进,在欧洲首屈一指。留学生们在德国专家的指导下,研究探求淘洗、熔炼的技术,在短短的一周内,走遍了哈次矿区。
  第一批留法的还有9名艺徒。其中刘茂勋等3人学习制造技艺,陈可会等3人学习制造鱼雷艇,王桂芳等3人则学习炼铁、炼钢等。
  清政府派遣的第一批留欧学生和艺徒大都较好地完成了学习任务,他们于光绪五年到光绪六年(1879~1880)间陆续回国。
  光绪七年(1881)十一月,李鸿章又奏请选派第二届船政学生出洋,赴英、法、德等国学习营造、枪炮、火药、制造、驾驶、鱼雷等技术。这批学生共有10名,他们在学习期间,对各项知识和技艺莫不详求博览,因此对理论和实践都很精通。
  光绪十二年(1886)三月,第三届船政出洋学生派出。其中,北洋水师学堂和福州船政学堂各有10名学生赴英国学习驾驶、测绘和海军公法,另有14名福州船政学堂的学生赴法国学习造船、土建、法律等。鉴于以往定期3年,时间短促,学生所学知识不全面,此次将学习制造的学生年限延长3年,而将学习驾驶的学生每年在船的时间由两个月改为六个月。这批学生,学驾驶的于光绪十五年(1889)前后回国,学制造的于光绪十八年(1892)
  前后回国。
  福州船政局曾拟于光绪十九年(1893)派第四批学生赴欧留学,因人事更替等原因,未及举办。光绪二十年(1894)中日甲午战争爆发,洋务派一手创办了数十年的海军一败涂地,全军覆没,派船政学生留学欧洲一事也就暂时停止了。
  从总体上说,洋务运动时期几届留欧生的派遣,比较系统和集中,目标明确,方法得当,管理认真,安排细致,要求严格,特别是留欧生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各有专长,所以这一阶段的留学教育是比较成功的。这几批船政留学生陆续回国后,成为福州船政局和北洋水师的重要骨干力量,对中国造船工业和海军建设起了重要作用。
  留欧学生魏瀚、郑清濂、吴德章、李寿田、陈兆翱和杨廉臣等人回国后,成立了福州船政局工程处,改变了福建造船厂过去那种工程技术由洋人把持(同治十三年以前)和封建官僚腐败无知、瞎乱指挥(光绪元年到七年)的局面,使中国造船业进入了自己设计、自己制造的新阶段。从光绪七年到光绪二十四年(1881~1898),福州船政局一直主要依靠回国留学生主持。这17年是船厂生产发展的鼎盛阶段,留学生们共指挥设计建造了开济、横海、镜清、寰泰、广甲、平远(初名龙威)、广乙、广庚、广丙、福靖、通济等多艘兵船。这17年也是船厂的技术突飞猛进的时期,留学生们运用所学到的知识,不断改进造船工艺,取得了显著的成就。船的排水量由1000余吨增加到2000吨以上,轮机马力由750匹增加到2400匹;船的式样和性能也不断改善,以前只有铁胁木壳船,后来发展成铁胁铁壳船;以前只有常式兵船,后来增加了航海快船(即高速巡洋舰)和大型双机钢甲船。光绪八年十二月(1883年1月)建成下水的开济号,是我国第一艘自行设计制造的巡洋舰;光绪十三年十二月(1888年1月)建成下水的龙威号钢甲船,是当时世界上最新式的兵船。这些都充分显示了留欧学生的聪明才智。
  在新式海军建设中,留欧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仅在北洋舰队中,就有近二分之一的舰船由留学生担任管带(即舰长),如刘步蟾、林泰曾、方伯谦、林永升、叶祖珪、林颖启、黄建勋、蒋超英等,分别为定远、镇远、济远、经远、靖远、威远、超勇、澄庆号管带。这些驾驶和指挥人才,成为舰队的核心力量,对北洋舰队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战斗力的提高都起了促进作用。例如,刘步蟾、林泰曾等针对北洋舰队装备不足、训练无方、自卫能力差等问题,写成《西洋兵舰炮台操法大略》的条陈,上奏李鸿章,提出加强舰队建设的合理建议。刘步蟾还参加了《北洋海军章程》的制订工作,由于他熟悉英法等国舰队建制,因此章程中许多规则都出自他之手。
  在中日甲午黄海海战中,留学生海军将领和广大官兵一道英勇奋战,血洒疆场。右翼总兵刘步蟾在海军提督丁汝昌受伤后,代为指挥整个舰队作战,他镇定自若,机智灵活,指挥炮手击中日本旗舰松岛号。左翼总兵林泰曾勇猛顽强,在镇远号遭到五艘敌舰围攻时毫无俱色,指挥官兵奋勇杀敌。
  管带黄建勋在超勇号中弹起火沉没后,带领官兵浮沉海中,用长绳相救,最后与舰艇同归于尽,年仅43岁。管带林永升指挥经远号追击敌舰,不幸被鱼雷击中,船身碎裂,林永升阵亡,年仅42岁。留欧生们在战斗中的英勇表现,谱写出一曲悲壮的乐章。
  洋务运动时期的留欧生,主要都是军事和技术人才,但是也有个别先行者,对中国近代文化和思想的变革产生了巨大影响,这就是严复。严复在英国留学期间,接受了西方自然科学和社会政治学说的洗礼,与西方学术思想结下了不解之缘。从光绪二十年到三十四年(1894- 1908),严复先后翻译了赫胥黎的《天演论》、亚当?斯密的《原富》、斯宾塞的《群学肄言》、穆勒的《群已权界论》和《名学》、甄克思的《社会通诠》、孟德斯鸠的《法意》、耶芳斯的《名学浅说》,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将西方各国的哲学、古典政治经济学、政治理论、社会学说、科学方法论等介绍到中国,从而在中国大地上掀起了一股社会启蒙运动的飓风,使中国思想界受到了极大震动。
  3。实业留欧生
  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政府实行 新政 以后,明令各省选派学生出洋留学。光绪二十八年(1902),清政府正式饬令各省选派学生赴欧洲留学,光绪二十九年(1903),湖广总督端方奏清派遣学生赴欧学习实业,这个奏折是清政府将留欧重心由军事转向实业的起点。光绪三十年(1904),外务部与学务大臣共同拟订《游学西洋简明章程》六条,对留欧学生的语言、品学、监督及考核等,均作了详细规定,使各省官派留欧有章可循,开始走上正轨。
  光绪二十九年(1903)管学大臣张百熙从京师大学堂速成科选派16人留欧;两江总督张之洞从江南水师学堂毕业生中选拔8人赴英学习管轮驾驶,从陆师学堂毕业生中挑选8人赴德学习陆军;湖广总督端方在湖北各学堂中挑选8人留德,4人留俄,24人留比,均学实业;广东学务处派送2人留欧。
  光绪三十年(1904)四川选募13名官员士子赴比利时学习路矿,20名官员分赴欧美学习制造;湖南选派3人留比学习矿业;山西选派23名举人留英学习路矿。
  光绪三十一年(1905)江苏选派6人留英学习兵船驾驶;商部派遣100人留比学习路矿;京师译学馆选拔5名优等生分赴英、德、法、俄4国留学。
  光绪三十二年(1906)新疆伊犁将军挑选学生20人留俄;直隶总督袁世凯选派5人留比,5人留德。
  光绪三十三年(1907)陆军部与法国商定,每年选派15人入法国陆军大学学习;江苏选派4人留学奥地利。
  光绪三十四年(1908)浙江考选20名学生留学欧美。
  宣统二年(1910)邮传部考选12人留学奥地利。
  宣统三年(1911)浙江招考20人,分送英、德、法、比四国学习实业。
  另据清政府驻欧洲各国留学生监督呈报,光绪三十四年至宣统二年前后,中国留欧学生总计约500余人。其中留法学生140余人,留英124人,留德77人,留俄23人,留比学生人数不详。
  (三)留学日本
  1。最初的留日学生
  甲午一战,一向被视为 蕞尔小国 的日本,将老大的中华帝国打得惨败。消息传来,国人震惊,何以日本在短短几十年内便强盛起来?经过反思,许多人认识到,日本善于学取西洋文化,重视国民教育,实行君主立宪,拥有一支新式军队,因此工业得以迅速发展,国家得以迅速富强。很多人认为,既然日本原与中国处境相似,却能迅速强盛起来,那么中国亟宜效法日本,以期尽快收到与日本同样的效果。中国人向外国学习的重心,由此开始从西洋转向日本。
  出于这种认识,甲午战后的第二年,即光绪二十二年(1896),清朝首次派遣唐宝锷、胡宗瀛、戢翼翚等13名学生赴日留学。这些学生都是由总理衙门考试选拔出来的,年龄从18岁到33岁不等。当时的驻日公使裕庚将他们交托给日本高等师范学校校长嘉纳五治郎,由他负起全部教育责任。这就是最初的留日学生。
  2。留日政策的制定
  戊戍变法期间,维新派积极主张派遣学生留日。光绪二十四年四月十三日(1898年6月1日),御史杨深秀上《请议游学日本章程片》,提出: 日本变法立学,确有成效,中华欲游学易成,必自日本始。政俗文字同则学之易,舟车饮食贱则无费多 ①。同月,康有为亦上《请广译日本书派游学折》,指出 日本道近而费省,广历东游,速成尤易 ,请光绪帝派遣游学。
  张之洞也竭力主张向日本学习,派遣留日学生。他在光绪二十四年(1898)撰写的《劝学篇》中,大力倡导留学、尤其是留学日本。由于《劝学篇》受到清政府的赞赏并广为刊布,张之洞的 游西洋不如东洋 的看法,在全国得到响应和执行,影响很大。
  光绪二十五年(1899),总理衙门议奏 遴选生徒游学日本事宜 ,决定将 同文馆东文学生酌派数人,并咨行南北洋大臣、两广、湖广、闽浙各督抚,就现设学堂中遴选年幼颖悟粗通东文诸生,开具衔名,咨报臣衙门,知照日本使臣陆续派往 ②。这样,派遣学生留学日本便作为清政府的一项政策确立下来。同年七月,总理衙门还议奏了《出洋学生肄业实学章程》,对包括日本在内的留学办法做了具体规定。
  在此前后,一些地方督抚先后派遣学生留学日本,如南北洋大臣派20名,湖北20名,浙江4名,费用由各省筹给。
  ①   《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五十一,第 34-35页。
  ②   《约章成案汇览》乙篇,卷三十二下,第 15-17页。
  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政府实行 新政 以后,多次通令各省选派学生出洋留学,并颁布一系列鼓励、管理和约束留学生的措施,主要有:其一、中央与地方分派,公费和自费并举。
  清政府改变洋务运动时期单一的派遣方式,采取多方派遣的方针,中央各部、地方各省,以及各工商矿局,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具体情况酌情选派。此外,张之洞、刘坤一等鼓励各省人士自备资斧出洋游学,毕业回国后给以同等待遇,借此节省官费。在清政府的鼓励下,自费留学人数激增,并很快超过官费人数。
  其二,制定鼓励留学生章程。光绪二十九年八月(1903年10月),清政府颁布了张之洞所奏《奖励游学毕业生章程》,规定: 中国游学生在日本各学堂毕业者,视所学等差,给以奖励 ,对在日本普通中学堂、高等学堂及程度相等之实业学堂、大学堂、国立大学堂、国家大学院毕业者,分别给以拔贡、举人、进士、翰林、翰林升阶等出身;对原已有出身者,则视其所学程度,给以相当官职。以功名为诱饵,在当时的确吸引了不少人赴日留学,将其作为进身阶梯。
  其三、多派、速成。为鼓励留学,清政府对留学资格不加限制,不问出身,不论学历,以多为贵。留学生中,有六七十岁的老翁,也有仅十余岁的幼童;有新式学堂毕业生,亦有科场旧人;有豪门子弟,也有平民百姓;有缠足女子,亦有蓄发和尚。多数人出国前不懂日语,出国后只能入中小学学习。清政府实行新政 ,改官制急需法政人才,兴学堂急需师范人才,因此向日本大量派遣法政和师范两种 速成 生。这些 速成 生到日本后,集中编班,日本教师用日语授课,由翻译转述。学习时间长则二三年,短则三五月。当时许多青年学子急于求成,趋之若骛。
  随着留学规模的扩大,留学政策的弊端逐渐暴露:留日生人员混杂,鱼目混珠者日益增多;速成留学,教育水准过低,留学生仅以取得文凭为目的等等。有鉴于此,清政府感到有整顿与限制的必要。光绪三十二年(1906),清政府颁布《管理游学日本学生章程》,通令各省以后派遣留学生,无论官费自费,都必须具有中学毕业程度,通晓留学国语言,能直接进入国外高等学堂。同年七月,学部又通令各省停止选派速成科留学生。光绪三十三年(1907),清政府与日本文部省商定,自光绪三十四年(1908)起,15年内,每年向特约的5所日本高等以上学校选送165名官费生,此项经费由各省分担。以后各省一律停派省费留学生。光绪三十四年,清政府下令,以后凡官费留学生一律学习理工科,以此解决学生只学法政的问题。
  清政府派遣留学生的目的,是希望培养能维护封建统治的人才,但留学生出国后,反清意识日益滋长。清政府深感忧惧,只得对倾向革命的留学生严加防范。光绪二十九年(1903),清政府颁布张之洞拟奏的《约束游学生章程》,规定:学生 如妄发议论,刊布干预政治之报章,无论所言是否,均属背其本分,应由学堂随时考察防范,不准犯此禁令 ;对 妄发议论 的学生,要加以训诫制裁, 如有不遵,即行退学.还规定,留学生除编辑教科书及翻译所学讲义外, 无论何等著作,但有妄为矫激之说,紊纲纪害治安之字句者 ,都必须从严禁阻。
  3。日本政府的吸引
  甲午战后,日本政府染指中国的野心日益增强。为达到控制中国的目的,日本政府采取对中国改革施加影响的政策。日本政府认识到,影响未来中国政治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便是教育中国留学生。光绪二十四年(1898),日本驻华公使矢野文雄在给外务大臣西德二郎的信中毫不掩饰地宣称: 如果将在日本受感化的中国新人材散布于古老帝国,是为日后树立日本势力于东亚大陆的最佳策略。其习武备者,日后不仅将仿效日本兵制,军用器材亦必仰赖日本。清国之军事将成日本化。又因培养理科学生之结果,定将与日本发生密切关系。此系扩张日本工商业于中国的阶梯。至于专攻法政等学生,定以日本为楷模,为中国将来改革之准则。果真如此,不仅中国官民信赖日本之情,将增加二十倍,且可无限量的扩张势力于大陆 ①。
  基于上述原因,日本政府对接纳中国留学生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热情。例如,同年,矢野文雄以日本政府名义劝诱中国政府向日本派遣留学生,并表示提供经费。又如,日本为了使中国学生能顺利学习,在国内开设了弘文学院、成城学校、日华学堂等预备学堂,专门为中国留学生补习日语等。
  ①   河村一夫:《驻清公使时代之矢野龙溪氏》,《成城文艺》第 46 期第68-69 页。
  4。留日高潮的出现
  关于留日学生的人数,因所据资料的不同,各种著述说法不一,目前尚无十分确切的统计,现仅就有关资料列举几种:
  
 












  虽然具体数字有些出入,但还是可以看出:从1901年到1905年,仅几年时间,留日学生即由二百多名猛增至八千多名。一年内即有八千多名中国人负笈东渡,求学日本,这不仅是中国留学史上空前的盛况,也是 到此时为止的世界史上最大规模的学生出洋运动 ①。这一留日热潮的出现,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一是因为清政府将留学作为 新政 的重要措施之一,加以组织督导,并制定奖励政策加以鼓励;二是因为日本政府将接纳中国留学生作为对中国施加影响,从而达到控制中国的目的而采取的一项策略;三是因为光绪二十九年(1903)颁布了新学制,以及光绪三十一年(1905)废除了科举制,新式学堂取代了科举考试,从此仕途出身统归学堂,但学堂供不应求,而且 学堂之出身不如出洋留学之易而优 ,因此很多人到日本留学;四是因为光绪三十年(1904)日俄战争的影响,日本战胜强俄,使中国人再次对日本刮目相看,致使留日学生迅速增加;五是因为许多中国人感慨于日本短短几十年便超越欧美, 雄长东方,震铄寰宇 ,希望中国能以日本为榜样,激发志气,奋起直追,为寻求自强之道和振兴国家的良方,东渡日本留学。当然也有很多人将留日当作进身仕途的捷径。尽管目的不一,但中国人却将视线一齐投向了日本;六是因为赴日较赴西洋路近费省,加以文字相通、风俗习惯相近。
  ① [美] 费正清:《剑桥中国晚清史》1985年中文版,第 393页。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以后,留日学生人数逐年下降,这一方面是因为光绪三十一年(1905)发生了 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事件 ,日本文部省根据清朝驻日公使的要求,颁布《关于清国入学之公私立学校章程》,引起留日学生的极大愤慨,二千多人辍学回国,以示抗议;另一方面是因为清政府采取了限制留学的政策,取代以前的鼓励政策。
  5。留日学生的学习和社会活动
  留学生到日本后,大多数因不通日语及学科程度太低等原因,无法直接进入日本学校学习,一般是进入日本人专为中国留学生开设的学校学习日语和普通学科,毕业后,一部分人取得文凭即回国,另一部分再进入日本高等学校或专门学校进修。
  由于留学浪潮年年高涨,面向中国留学生的学校纷纷在日本各地开设。
  这些学校兼顾大学预科教育及中等程度的教育,有正规的学校,也有私人开设的 学店.其中比较正规和著名的如下表(根据[日]实藤惠秀《中国人留学日本史》所记制表):
  
  













  留学生完成日语和普通学科课程后,有一部分进一步入大学或专门学校学习,毕业人数约为留学人数的十分之一。1901- 1911年毕业于日本各大学的中国留学生人数如下(采自[日]实藤惠秀《中国人留学日本史》第113页):
 










  


  有一些留学生仅为混得留学资格,终日嬉戏,不上课听讲,视学校如传舍,借抄讲义,应付考试;但大多数留学生,是为救亡图存而东渡求学的,他们热切求取日本和西方的科学文化知识,鲁迅回忆说: 凡留学生一到日本,急于寻求的大抵是新知识。除学习日文,准备进专门的学校之外,就赴会馆,跑书店,往集会,听演讲 ①。
  留学生在日本,除了游手好闲和 一心只读圣贤书 者,一般都很重视阅读富有民主革命思想的书刊,著译文章,编印报刊,参加留学生组织的各种活动。为了联络感情,激励志节,留日学生于光绪二十六年(1900)成立了励志会。该会成员,最初并无政见分歧,但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后,逐渐分成两大派。一派以章宗祥、金邦平为代表,主张实行君主立宪;一派以张继、叶澜为代表,主张推翻满清政府,建立民主共和国。渐渐地,推翻满清的主张在留学生中占了优势,许多人由赞成君主立宪转向主张革命。
  光绪二十七年(1901)冬,由励志会会员范源濂、蔡锷等发起,并得到驻日公使及其他方面协助,于次年建成了清国留学生会馆。会馆是留学生的世界,是留学生全体活动的场所,有会议场、演说场、日语教室和俱乐部,也是留学生翻译和出版书刊的总部。
  光绪二十八年(1902),叶澜等组织了留学生中最早的革命团体——青年会。次年3至4月间,拒俄运动高涨时,青年会组织了拒俄义勇队,夏天时改名为学生军,后又改名为军国民教育会,会员达二百多人,宗旨从 拒俄御侮发展为 革命排满.军国民教育会成立后,各省会员多归国宣传共和精神、组织革命团体、策划起义和暗杀等活动。其中,湖南学生黄兴等于光绪三十年(1904)在长沙成立华兴会,浙江学生则于同年在上海成立光复会。光绪三十一年(1905)同盟会在东京成立,最早的参加者大多是留日学生。冯自由所编《中国同盟会最初三年会员人名册》中,共录960人,留日学生约占80%。他们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骨干力量。
  ①   《鲁迅全集》,第 6卷,第 558页,《因太炎先生而想起的二三事》。
  6。女子留日学生
  女子留学日本,发韧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她们是跟随父兄或夫婿一起赴日的。光绪二十八年(1902),女留学生有十余名。当时华族女学校的校监、实践女学校和女子工艺学校的创立者下田歌子女士,曾给这些女学生亲切的指导。随着留学热潮的兴起,中国女性留日人数也次第增加,且单身留学者渐多。著名的女革命家秋瑾就是光绪三十年(1904)夏只身赴日留学的。光绪三十一年(1905),湖南派20名女学生留日,攻读速成师范科,这是清政府首次以官费派遣女留学生。此后,江西派了10名官费女学生,云南也派了13名。光绪三十三年(1907),奉天女子师范学堂派出21名女学生,到实践女子学校读师范科。到这一年止,仅东京一地,就有近百名中国女留学生,并且有留日女生会的组织。为了方便这些女留学生,实践女学校开设了中国女子留学师范科(一年毕业)和工艺速成科(半年毕业),成蹊女学校亦设有一年毕业的速成师范科。女子留日学生的数量虽然仅为男子的1%,但她们的活动同样有很大影响。如秋瑾,留学归国后创办《中国女报》,积极从事民主革命和教育活动,为推翻清朝统治和妇女解放作出了巨大贡献。女子留日,对光绪三十三年(1907)中国《女子师范学堂章程》和《女子小学堂章程》的颁布、女子教育制度的确立,也有促进之功。
  7。留日学生的巨大贡献
  留日学生对中国近代的政治、军事、文化、教育等方面均有巨大贡献。
  对这一点中日两国学者的研究是有共识的。
  首先,留日学生有力地推动了中国革命的进展。实藤惠秀在《中国人留学日本史》一书中做过如此评价: 中国人留学日本史,一方面是近代中国的文化史,另一方面又是近代中国的政治史。 辛亥革命前,不少革命活动是在日本策划酝酿的,而许多留日学生是这些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其中许多人成为爱国运动的骨干。留日学生还参加了同盟会举行的多次武装起义,直至辛亥武昌起义。可以说,在中国革命的实践行动中,没有一次是没有留日学生参加的,以至《支那革命外史》的作者北一辉说:留日学生制服简直就是革命军制服。许多留学生还为革命的成功抛头颅、洒热血,如在宣统三年(1911年)广州起义中牺牲的 黄花岗七十二烈士 里面,就有八人是留日学生。除进行武装起义等活动外,留日学生还发行报刊,宣传革命思想,对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发展也起了很大推动作用。从光绪二十六年(1900)《译书汇编》发刊起,留日学生出版了《国民报》、《游学译编》、《湖北学生界》、《浙江潮》、《江苏》、《直说》、《二十世纪之支那》、《醒狮》等具有革命思想内容的报刊。光绪三十一年(1905),留日学生又为同盟会机关报《民报》工作,对同盟会民主革命纲领进行宣传和阐释,并与康有为、梁启超等保皇派创办的《新民丛报》进行论战,宣传革命思想。
  此外,留日学生还著书立说,阐述革命理论,进行反清革命宣传,影响最大的是陈天华著的《猛回头》、《警世钟》和邹容著的《革命军》。对于留日学生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过程中的贡献,孙中山先生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中国民主革命, 留东学生提倡于先,内地学生附和于后,各省风潮,从此渐作 ①。
  ①   《建国方略》,《孙中山选集》上卷,第 175页。
  第二,留日学生促进了清末教育改革和新教育的发展。留日生中学师范的很多,例如,1903年3月至10月,留日毕业生175人,其中师范生71人,约占40。6%;1903年10月至1904年4月,毕业生288人,师范生153人,约占53。1%;1904年4月至10月,毕业生426人,师范生189人,约占44。3%。1904年,《奏定学堂章程》规定速派人到外国学习速成科师范及完全科师范以后,各省争相派遣学生赴日学习师范,这些学生回国后大多任教于各地学堂。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学生在留学时并未学师范,回国后也担任了教职。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由于新式学堂大量兴起而引起的师资不足,对新教育的发展有很大贡献。不仅如此,留日学生翻译的日本和西方各国科学及教育书籍,大量输入国内,为新式学堂提供了大量教材和参考读物。当时留日学生成立的比较著名的译书团体有(根据董宝良《中国教育史纲(近代之部)》第304- 305页记述制表):
  
 








  留日学生翻译出版的教科书,为缺乏教材的中国学堂提供了大量教材;他们翻译出版的日本和西方教育理论书籍,将外国教育理论和方法介绍到中国,给清末教育界提供了借鉴,促进了清末教育改革和发展。
  八、外国在华教育
  外国在华教育包括教会、私人、国家和团体在中国办的教育,其中最主要的是教会教育。教会学校或教会所办的各类教育事业,是西方列强对中国进行文化渗透的最重要也是最大量采用的手段。教会办学,从幼儿园到小学、中学、大学,一应俱全;除普通教育外,还办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社会教育等,应有尽有。为了配合办学,还成立教育会、青年会、书局、印刷机构、发行报纸等。因此可以说,教会办理各类教育事业,有其特殊目的和作用,有一套完整的措施,自成一个独立体系。
  (一)外国在华教育的兴起和发展
  1。教会学校是外国在华教育的开端
  英国基督教传教士罗伯特?玛礼逊对外国在华教育的发展起过重要作用。早在鸦片战争以前他就在马六甲创立了以华人为对象的英华书院。他以马六甲为基地经常到中国沿海活动。道光十四年(1834)玛礼逊在中国去世。
  次年,广州、香港等地的传教士和商人组织了 玛礼逊教育协会 ,设立奖学金,供给膳宿费、书本费和津贴,用以吸引中国贫苦儿童入学。道光十九年(1839)玛礼逊教育协会在广州开设了一所小学,由美国传教士布朗担任校长。不久,由于当地人民的反对而迁往澳门,改称玛礼逊学校。道光二十二年,玛礼逊学校迁往香港,同年,玛礼逊在马六甲创办的英华书院也迁往香港。从此之后,外国在华教育开始在中国植根。香港英华书院的教学内容有圣经、英文、中文、算术、几何、代数、生理、地理、历史等。中英南京条约签订以后,特别是道光二十四年(1844)中法黄埔条约签订以后,中国被迫取消了有关基督教、天主教在华传教的禁令,西方传教士大量涌入通商口岸地区自由传教,教会学校开始进入大陆沿海的通商口岸地区。据不完全统计,到咸丰五年(1855)已有175名传教士在通商口岸地区传教,其中包括英国人、美国人、法国人、德国人、瑞士人等。有些教士一边传教一边办学校。早期的教会学校一般附设在教堂内,以小学教育为主,有相当一部分是女童教育。全校学生仅十几人或几十人,在香港和开放的口岸城市开办。
  为了招徕学生,教会学校不仅免收学费,甚至膳费和路费都由学校供给。招生对象都是穷苦教徒的子弟或无家可归的流浪儿。当时比较著名的学校有:道光二十四年(1844),英国 东方女子教育协进社 派遣阿尔德赛女士在宁波开设了一所女子学塾,课程有圣经、国文、算术、缝纫、刺绣等,这是外国传教士在中国开办的第一所教会女子学校。其后,又有11所女子学校先后在五口和香港开设。
  道光二十五年(1845),美国长老会在宁波开设崇信义塾,招收学生30人,同治六年(1867)迁至杭州,易名育英义塾,后又改名为育英书院,分正、预两科,这所学校是之江大学的前身。
  道光二十八年(1848),美国美以美会传教士何林斯在福州创办全日学校。
  道光二十九年(1849),法国天主教耶稣会在上海创办圣依纳爵公学,次年开学,后改称徐汇公学,这是天主教在中国开办的最早的教会学校。
  咸丰二年(1852),英国圣公会传教士何伯森在上海开设英华书院。
  咸丰三年(1853),美国公理会传教士卢公明在福州开办格致书院;法国天主教在天津望海楼天主堂附设法汉学堂、诚正小学和淑贞女子小学;天主教耶稣会在上海设立明德学校,先办小学,后扩充为中学。
  咸丰十年(1860),美国长老会教士范约翰等在上海创办男塾;次年,范约翰夫人在上海创办女塾。此为清心中学和清心女子中学的前身。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传教士逐渐深入中国内地,加之外国资本在中国开办的企事业增多,清政府的洋务运动又急需人才,因此,教会学校迅速增加。
  到光绪元年(1875)左右,教会学校总数约增加到800所,学生约2万人,其中基督教传教士开办的约有350所,学生约6000人,其余均为天主教开设。到义和团运动前,教会学校增至2000所,学生达4万人。这时教会学校已不仅限于免费招收穷苦子弟,而且尽力吸收新兴买办、官僚子弟或其他富家子弟,对他们收取较高的学费。这个时期,教会学校以初等教育为主,学校网日益扩大,势力不断增强。
  教会学校所隶属的教派很多,但主要是基督教(新教)和天主教。现分述如下。
  2。基督教教会学校
  据统计,光绪二年(1876),基督教各教派在华所开设的各级各类学校已达350所,具体分类如下表(根据《在华基督教传教士1877年大会记录》上海英文本资料制表):
  




  


  其中比较有名的学校有:同治三年(1864)美国长老会教士狄考文在山东登州设立蒙养学堂,开始时只有6名学生,至同治十二年(1873)止,前后共招收学生85人,每届六年毕业。同治十二年,该校添办相当于中学程度的 正斋 ,使学校成为包括中学和小学两级制的学堂,至光绪二年(1876)正式定名为文会馆;同治五年(1866),英国浸礼会在青州设立广德书院。光绪三十年(1904)
  文会馆和广德书院合并,易名广文学堂,迁至潍县,是为齐鲁大学的前身。
  同治三年(1864)美国公理会传教士柏亨利在北京设立育英学堂;美国圣公会在北京创设贝满女学堂。
  同治十年(1871)美同圣公会主教文惠廉在武昌设立文氏学堂,光绪十七年(1891)命名为文华书院,以后发展为华中大学。
  同年,美国监理会在苏州设立存养书院,光绪五年(1879)改名博习书院,是为东吴大学的前身之一。
  光绪五年(1879)美国圣公会主教施约瑟将上海培雅学堂(同治四年设立)和度恩学堂(同治五年设立)合并,成立上海圣约翰书院。开学之初招收学生49人,第二学期增至71人。校长初为圣公会会长颜永京,次年由传教士卜舫济继任。书院先后设立文理学部、神学部、医学部和预科。数年以后,有毕业生愿留校进修高等学程者,因此该校于光绪十八年(1892)起开始设大学课程。光绪二十一年(1895)第一班学生三人毕业。光绪二十二年(1896)添建大学校舍一所。
  光绪七年(1881)美国监理会传教士林乐知,在上海创办中西书院;光绪二十三年(1897),该会又在苏州设立中西书院。此二校亦为东吴大学的前身。
  同年,美国圣公会将原上海裨文女塾(道光三十年设立)和文纪女塾(咸丰元年设立)合并,成立圣玛利亚女校,聘黄素娥为校长,招收学生40余人。
  光绪十四年(1888)美国长老会传教士哈巴在广州创设格致书院,自任 管教 ,有学生十余人。光绪二十六年(1900)学校迁往澳门,改名岭南学堂,光绪三十年(1904)又迁回广州,以后发展为广东岭南大学。
  同年,美国基督教传教士傅罗在南京创办汇文书院,学生15人,聘请传教士福开森任院长。此为金陵大学的前身之一。
  同年,美国美以美会在北京设立汇文书院;光绪十九年(1893),美国公理会在河北通县设立潞河书院,光绪三十年(1904)改名为北通州协和大学;民国八年(1919)两校合并,成立燕京大学。
  光绪十六年(1890)美国监理会传教士林乐知和海淑德在上海筹设中西女塾,次年校舍落成,光绪十八年(1892)正式开学。此为中西女子中学的前身。
  光绪十七年(1891)美国传教士在广州茅村设立明心学堂,教育盲童,此为外国人在华设立较早的正式盲人学校。
  同年,美国基督会在南京创设基督书院;光绪二十年(1894),美国长老会在南京设立益智书院;光绪三十三年(1907)二校合并为宏育书院,也是金陵大学的前身之一。
  光绪十八年(1892)美国美以美会派遣孟存慈到福建创办义塾三所,次年又续办三十余所。课程有《圣经图说》、《天路历程》、《十诫》等,还有教会自编的《三字经》、《四字经》、《五字经》。其他沿海各省教会也先后设立义塾。
  光绪二十三年(1897)基督教伦敦会传教士在上海设立华英书馆,分英汉两部,为纪念最早来华的传教士麦都思,光绪三十四年(1908)改称麦伦书院。
  同年,美国南浸礼会柏乐缇女士和吉慧丽,在上海创办桂秀女学,后改名晏摩氏女校。
  光绪二十五年(1899)美国浸礼会传教士甘惠德在杭州创办蕙兰中学。
  当时基督教学校设在上海的很多,多为欧美教会所经营,现将其小学和中小学混合学校的情况列表于下(根据李楚材:《帝国主义侵华教育史资料——教会教育》第21- 22页资料制表):
  












  
 










  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基督教各教派在中国各地所办学校日益增多。为了协调各教派的办学和传教,解决各教派面临的共同问题,加强对中国教育的控制,各教派传教士感到有必要改变从前各自为政、缺乏联系的状态,成立一些联合组织,以促进合作,其中影响较大的有中华教育会和基督教青年会。
  光绪十六年(1890),经在华基督教传教士第二届全国代表大会决定,将光绪三年(1877)设立的 基督教学校教科书编纂委员会 扩充改组为中华教育会 (或译为 中国教育会 ),推选狄考文为首任会长,并规定每三年召开一次全国大会。
  中华教育会的宗旨是 探求及研究中国教育事业,加强从事教学工作人员教授上的互助 (中华教育会:《中华基督教教育季刊》第1卷第1号)。
  换言之,也就是要联合各教派所有教育机构的力量,来控制整个中国教育。
  中华教育会的任务已不再局限于编写学校教科书,还包括:拟订一个办学指南(光绪二十一年即公元1895年首次编辑了教育指南,并在光绪三十一年即公元1905年进行了修正);对全国进行教育调查,举办各种讲习会、交流会、演讲会,交流和推广在华基督教教育的经验、策划教育方针、教育计划和具体措施;定期检查各教会学校办学情况和学生考试成绩,不定期进行一些地区的教会学校的统一考试等等。
  中华教育会成立当年,有会员35人,光绪十九年(1893)有会员73人,光绪二十二年(1896)有138人,光绪二十五年(1899)有189人。起初会员均是英美传教士,后来也有华人加入。
  光绪十九年(1893),中华教育会利用已有英文杂志《Recorder》中的一部分,刊登教育界的各种意见。光绪三十三年(1907)另外发行一种教育月刊,宣统元年改为教育杂志,后又改为英文教育季报,作为该会的机关杂志。
  中华教育会还在各地设立分会,专门研究本区特殊问题。成立最早的是四川、福建、广东等省。在宣统元年(1909)召开的大会上,对此事作了专门讨论,决定 凡地方教育会将其章程送交本会审查合格者,本会一律欢迎为分会 (《教育季刊》第一卷第一期)。
  基督教青年会 是在美国控制下的一个世界组织。  1844年创立于伦敦,1855年在巴黎成立 基督教青年会世界协会 ,其实权操纵在美国手中,协会的经费大半来自美国,总干事的职位多半由美国人担任。1889年,美国和加拿大的青年会联合组织 北美协会 ,并通过这个协会把青年会扩张到亚、非和拉丁美洲国家去。
  中国最早的青年会都是学校青年会,设在学校内。最早的学校青年会设在福建英华书院内,时间是光绪十一年(1885)。接着山东登州的华北书院和浙江杭州的育英书院里也各自成立了一个。自此逐渐推广。
  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 北美协会 派遣美国传教士来会理到中国,在天津组织 基督教学生青年会.以后各地高中以上的教会学校都组织基督教青年会,各地青年会也都兼办学校。
  光绪二十二年(1896),美国美以美会传教士、 北美协会 首脑穆德来华,把当时设有青年会组织的教会学校由5个扩张到27个,并在上海成立全国性组织—— 中国基督教学塾幼徒会 (民国四年即公元1915年改为 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全国协会 ),由来会理任总干事。于是全国基督教学生团体,就正式成立了。
  在当时的教会学校中,青年会成为向青年学生灌输宗教思想的重要组织。福州英华书院的青年会,每周组织一次特别宗教集会,每天早上六时开一次灵修会, 每星期六和星期日下午,到附近的地方,传上帝国的真理.后来,青年会不只设在教会学校中,也有少数设在中国的官立私立学校内。官立学校中第一个组织基督教青年会的,是上海的高等工业专门学校,时间是光绪三十二年(1906)。
  青年会对中国官立私立学校发生影响,主要的还不在于直接将青年会设于其中,而在于通过各种活动 感化 官立私立学校的学生。来会理首先在天津组织青年会,就是因为看到天津有国立医学堂、海军学堂、陆军学堂、电报学堂、北洋大学等学校,是清政府开办新教育的一个中心,因此他企图通过青年会的工作,来 感化 这些学校的学生,他认为这无异于 感化 中国未来的领袖。事实上,天津基督教青年会成立后,组织了许多活动,例如每周开一次英文查经班和定期举行宗教和其他问题的辩论会等。由于青年会的活动,天津各学校的宗教空气相当浓厚。在他们的影响下,不到一年多时间,仅天津国立医学堂一所学校,就有大批学生变成了 基督徒.对此,来会理在光绪二十三年(1897)用非常得意的口吻给茂雷写了一封信,说: 现在这个医学堂,却是天津最基督化的学校。比较教会学校或且有过之无不及。试问现在其他官立学校内,是否也需要这样的基督徒学生,作这样的基督化工作? (《中华基督教青年会五十周年纪念册》,第193页)。
  学校青年会由学生组成,可算是当时学校里的学生会组织,因此青年会对训练和培养青年学生,是相当重视的。青年会认为,对学生来说,青年会在他们的一生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他们在青年会中所做的工作,所负的责任,就是他们终身事业上最重要的一部分。青年会认为对这些学生领袖加以训练和导引,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为达到目的,青年会全国协会和市会专门为他们开办了夏令大会、干事学校、干事循视团和各种专门讲演等;而在各校,青年会也不只是一个宗教的会社,更成为学校里唯一的学生团体,负责训练会员们的德、智、体、群四育。
  3。天主教教会学校
  天主教教会在各地所办各级各类学校数目亦十分可观。据统计,光绪四年至五年(1878- 1879),仅江南地区就有男校345所、学生6222人,女校213所、学生2791人。到光绪二十三年至二十四年(1897- 1898),学生人数增加到16571人。光绪二十六年(1900)义和团运动前,仅直隶、山西、山东、河南四省,便有天主教会所2423个,住堂58处,大堂、公堂、小堂1535处,教民约15万人,有中等学校30余所,学生400余人,初等学校500所,学生近1万人,大、小修院十余所,院生约350人,医院、施药局及育婴堂等数十家。
  天主教学校多为法国教会所开办,最重要的学校有徐汇公学、启明女学校、圣方济学校等,都设在上海。
  徐汇公学,成立于道光二十九年(1849),为天主教最重要的学校,前面已经介绍过。
  徐汇女子中学,前身是同治六年(1867)法国耶稣会教士在上海徐家汇创办的经言学校。聘法国拯亡会修女圣心和保禄来华任教。该校专收教内女生,以 四书 、书法为主科,另附医科,并注重刺绣、裁缝、扎花等手工。
  光绪二十四年(1898)改名为崇德女校,后改称徐汇女子中学。
  启明女校,成立于光绪二十年(1904),专收教外女生,课程有国文、法文、英文、理科、算术、音乐、图画、手工、体操等。
  圣芳济学校,成立于同治十三年(1874),由法国天主教会设在上海法租界,最初只招收四名外侨儿童,以后陆续增加,光绪六年(1880)开始招收中国儿童,学生达90人,光绪十年(1884)学生达193人,迁入虹口新校舍。课程有英文、法文、中文、拉丁文、数学、音乐等,高级班又有哲学与希腊文字。
  以上学校均为中学,当时设在上海的天主教会小学详情如下(根据李楚材:《帝国主义侵华教育史资料——教会教育》第21页资料制表):
  
  










  同基督教一样,天主教也建立了教会学校的后援组织——公教青年会,用以扶植天主教在华学校。其活动宗旨与基督教青年会大体相同。
  4。其他外国在华学校
  除教会学校外,还有少量外国团体和个人在中国兴办的学校。
  在当时的各国租界中,常由租界管理当局开设一些学校,这些学校多与教会有密切关系,有的本身即是教会学校,有的则是由租界工部局管理,而由教士负责教育。例如:光绪十二年(1886),上海法公童局董事会讨论预算,提议创办法华书塾。选出董事萨坡赛、莫利斯、神父杜纳德等组织监管学校委员会,租赁校址,招收学生100名,教以法国语言文字和中国书籍,并附设巡捕学习法文夜班。
  同年,英国 规矩会 会友在上海设立西童公学,由兰能任校长。光绪十八年(1892)上海工部局开始设立教育委员会,次年起该校划归工部局管理。
  光绪十六年(1890),法国工部局在上海设立中法学校,为小学和中学两级制学校,能容学生250人。法国工部局将教育权授予法国天主教传教士,教师中,法国传教士6人,华人10人。
  光绪二十一年(1895),法国驻北京公使和法国驻天津领事向法国圣母文学会和天津紫竹林教堂建议,在天津为中国子弟开设的学校增设法文课。
  光绪二十三年(1897)改为法国学堂,属法国工部局管辖。后改为天津法汉学校。
  除上海、天津的法汉学校外,北京、汉口等大城市也都先后设立同类性质的学校。
  光绪三十年(1904),英国工部局创办的华童公学在上海公共租界成立。
  学生400人,年龄一般在13- 16岁之间,均不寄宿校内,学费每年40元,修业年限共八年,课程分英文科和中文科。讲师共18人,其中英国人3人。
  学生成绩优秀者,可参加英国康勃利奇大学(即剑桥大学)的入学考试。
  宣统三年(1911),上海法公董局创办法国公学,由梅云鹏任校长。
  外国在华学校,也有私人办理的。例如:光绪三十三年(1907),德国人宝隆在自己开设的上海同济医院内附设同济德文医学堂。医正科设在医院内,医预科及德文科设于法租界。正科五年毕业,预科三年毕业。学科除一切医学与治疗法外,还设德文、法文、汉文、生理学、物理学、动植物学、形性学、化学、算学、地理、历史、拉丁文等。这所学校即同济大学的前身(民国元年即公元1912年,德国人贝伦子来华,添设工科,改称同济德文医工学校)。
  欧美各国在中国开办学校较早,而日本起步较晚,20世纪初以后才开始在中国大力开办学校,进行文化渗透。
  根据实藤惠秀《中国人留学日本史》一书的记载,日本人在中国开办的较为重要的学校有:杭州日文学堂(1898)、泉州彰化学堂(1899)、天津东文学堂(1899)、厦门东亚学院(1900)、南京同文书院(1900)、南京本愿寺东文学堂(1901年左右)、北京东文学社(1901)和上海留学高等预备学堂(1905)等。这些学校除教授日语外,也开设普通学科课程。
  实藤氏认为,日本人在中国所设立的最出色的学校是北京东文学社。创议者为日本人中岛裁之,他与保定莲池书院院长吴汝纶以及吴的侄婿廉泉共同商议,在北京外城前孙公园的锡金会馆设立东文学社,1901年2月1日正式开学,由廉泉任总理,中岛裁之任总教习。东文学社开学之初即招收80名学生,分成两班,有汉学修养的老年及壮年人编入 专门学班 ,少年人则入 普通学班.不久学生即增至280余人,学社又聘原口新吉等六名日本人,分别担任六个教室的教学工作。1906年,该校转归直隶学务处管辖,改名为直隶官立中学校。
  光绪三十一年(1905)日本取得日俄战争的胜利、从沙俄手中夺取中国南满洲的权利后,开始积极地在当地设立学堂。光绪三十三年(1907),日本大阪《每日新闻》发表《论日本宜设大学于中国东北各省》的文章,对日本于 战后之满洲者,惟偏重于物质,而疏于精神根本之计 ,表示 扼腕而痛心.它建议: 为今之计,宜先设大学于奉天,而示以日本学风之模范;乃渐次分设中学、小学于满洲各处,使不越其轨涂。 由此,日本在南满铁路沿线各地的教育事业开始发展起来,但这主要是清朝灭亡、民国成立以后的事情了。
  (二)外国在华教育的宗旨和作用
  1。教育宗旨
  教会学校从一开始就是作为传教、进行文化渗透的一种重要手段。其主要目的首先是用以传教、训练教民和培养传教士的助手。《中国基督教教育事业》一书便说: 教会小学最初设立之宗旨为宣传福音。以后专为教中儿童筹备一种合于教义之健全教育,俾于儿童易受感化之时期中,造成耶稣美德之基础。更进一层,更应为非教中之儿童开一入学之门,以扩充耶教之范围。 又说: 中学教育之影响乃在于大部分的中等社会,此中等社会者,盖即目前教堂之所藉以发展得力者也。……大部分基督教的社会之强健的维持者,乃端由此中学供给之也(该书卷三,第79- 80页)。
  光绪十六年(1890),在华的基督教传教士在上海举行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当讨论到有关基督教教育问题时,当时上海圣约翰大学校长卜舫济把教会学校比作美国的 西点军校 ,是教会传教、战胜敌人非常重要的战略机构。他说: 如果教会工作不以我们的教育工作为基础,它就好象把房子盖在沙土上一样,是不牢固的。 他认为教会学校的主要任务就是培养为教会服务的牧师和教师,他在 在华基督教传教士1890年大会 上说: 在我们的学校内,我们训练中国未来的教师和传教士……使他们成为中国未来的领袖和指挥者,给未来的中国施加最强有力的影响.实际上,早期教会学校的毕业生有相当一些人当了教会的牧师和教师。
  例如,北京汇文书院光绪十八年(1892)毕业了五名学生,除一人供职海关外,其余四人都在教会工作;光绪十九年毕业一人,留在教会学校内教书;光绪二十年毕业二人,一人在教会学校教书,一人当牧师;光绪二十一年毕业三人,二人当牧师,一人在海关工作。
  教会办学的主要目的还在于造就知识干部,借以控制中国的各个领域,以及使中国 基督教 化。
  在光绪十六年的基督教传教士大会上,首任中华教育会会长狄考文宣称:真正的基督教学校,其作用并不在单纯地教授宗教,从而使学生受洗入教。他们看得更远,他们要进而给入教的学生以智慧和道德的训练,使学生能成为社会上和教会里有势力的人物,成为一般人民的导师和领袖。 光绪二十三年(1897)七月的《中西教会报》也指出,振兴教会学校,在于 培植英杰,上达朝廷,下达草野.光绪三十三年(1907)的在华传教士大会报告书则更明确地说: 我们必须在那必将到来的更大的机会来到前,就作好准备;现在就应该训练我们之青年人,使他们将来在担任政府职务时能够胜任.这一点,从教会积极兴办大学的目的中最充分地体现出来。《基督教教育对于改造中国的特殊贡献》一文说: 我们的目的——尤其是基督教大学的目的——是要培养一种特殊的领袖人才。此种领袖人才,不独要有精深的专门学识和训练,对于改造国家的影响,可因少数坚决的领袖而转移,影响到该地人民以后的历史.而所有这一切,最终目的是要使中国 基督化.《基督教教育之宗旨与精神》一文称: 必有彻底纯洁的基督教,方足使中国彻底的受基督教化 ,教区的增加扩充,教会学校的开设发展, 非基督教之终鹄,不过为达到大目的之一种手段。大目的盖在造成中国为一基督教民族.总之,西方各国教会办学的本意是在采取军事、政治、经济等手段的同时,辅以教育手段,从而达到它们完全控制中国的目的。
  2。课程设置与教材
  教会学校所开设的课程,最主要的是宗教,它是一切学科的中心。
  根据光绪二十一年《中国教育指南》的记载,北京贝满女学堂的课程有:四书、女儿经、算术、地理、历史、科学初步、生物、生理学等,但最主要的中心科目是《圣经》,一切其他学科都是围绕着这个中心来进行教学的。
  学校把新、旧约圣经的历史和道理都非常仔细地教给学生。其他与《圣经》有关的书,如《真理的权衡》、《基督教信仰的论证》等,也是学生必读的书。
  美以美会在镇江开办的女塾的功课章程中,同样以圣经为主要内容。其课程分十二年安排,每一年的首要功课都是圣经,其余还按年分别安排了真理便读、三教问答、天路历程、读教士列传、圣教史记、耶稣圣教复初、天道溯源等课程,让学生学习。
  读圣经为教会学校的必修科,因为教士认为: 别种学问,少有亏缺尚可原宥,而不知圣教道理,实为教友之耻.对于教会学校中的宗教科,是有课程标准的。以对小学的要求为例,对圣经的掌握分初级和高级两重标准。
  初级标准为:①能背诵六样经、及辅弥撒经,且能领会大意。
  ②洞明要理六端、天主十诫、圣教四规、七件圣事。
  ③从小养成儿童热心之习惯、圣事之勤领、爱天主外,又恭敬耶稣圣母圣若瑟护守天神,及他圣人圣女等。
  ④能辅平常弥撒。
  高级标准为:①能诵周年瞻经礼,及一年中通行之各种礼节,耶稣圣母圣人之经文,如能背诵更好。
  ②耶稣一生之言行,略知其概要,了解教理详解上之道理,及圣教会之简单史略,与古史略。
  ③从小学得之热心习惯,勤领圣事,及各种敬礼等,需见明其紧要及关系,而发展其超性生命,以固信望爱三德。
  ④能辅大礼弥撒,能知权付之方法,及预备领受终傅做代父母等之礼节。
  教会学校为了宣传宗教、吸引学生和培养干部起见,也注视科学、史地、语言等课程的开设。
  在光绪三年(1877)的在华基督教传教士大会上,狄考文就已经提出,基督教学校应当注重 科学教育.在光绪十六年(1890)的大会上,狄考文又强调说: 如果我们要取儒学的地位而代之,我们就要准备好我们自己的人,用基督教和科学来教育他们,使他们能胜过中国的旧士大夫,因而能取得旧士大夫阶级所占的统治地位……成为社会上和在教会中有势力的人物.光绪二十二年(1896),狄考文在中华教育会第二届大会上作了关于《什么是中国教会学校最好的课程》的报告,把课程列为六种:语言、地理、历史、数学、自然科学和宗教。他特别强调教会学校要重视科学,因为第一,学习科学可以破除中国的迷信;第二,注意科学可以使教会学校出名;第三,教会学校开设科学课程可以使教会学校毕业生更有能力,可以更好地控制中国社会。
  中华教育会第二届大会还听取了有关学校各科教学的报告。女传教士派克在大会上作了关于《学校中是否应当学习自然历史》的报告,她的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自然历史可以 说明上帝的力量和上帝对造物的慈爱和照顾。 传教士雷那斯的报告则论述了教会学校开设音乐课的重要性,因为这样做可以 赞美上帝.英文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是教会学校的必修课。早期的教会学校很少教英文,特别是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反洋教斗争遍及全国,洋文和西学在那时是不受欢迎的。因此,在早期的基督教传教士大会上,教会学校是否教英语,经常成为争论的问题。一派主张不用英语,而用中文,这样容易与中国人的生活发生联系,也可以避免危险;另一派则主张学习英语,以便更好地传教。
  在光绪十九年(1893)的中华教育会第一届大会上,德国传教士花之安,坚持教会学校应当教英语,并主张应当使英语成为东方的语言。在光绪二十二年(1896)的第二届大会上,圣约翰学校校长卜舫济也强调教科书最好用英文课本,并且指出英文如同拉丁文在古罗马时代一样,可以作为 感化蛮族的工具.从这以后,英语教学逐渐地在教会学校,尤其是在高等学校中普及起来,并成为教师在课堂上讲课通用的语言。
  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年起,教会学校常利用英语学习来吸引中国官僚家庭和富有家庭的子女,从而灌输给学生宗教信仰和亲外崇外的心理。此后,英语就一直成为教会学校的一项重要课程。
  教会学校所用的教材,多半由传教士在华开办的印刷出版机构编辑出版,如广学会、浸会书局、汉口圣教书局、圣教书会、圣公会书籍委员会、竞新印书局、中国基督圣教堂局、青年协会书局等;也有直接用英美法等国原版教材的;还有各学校自编的教材。此外,狄考文、林乐知还于光绪三年(1877)专门发起成立了 学校教科书编纂委员会 (原名 益智会 ),主要任务就是为各教会学校编写、出版教科书,并规定以宣扬宗教作为编写的 最重要 的原则。大部分编纂委员为英美传教士,如丁韪良、林乐知、韦廉臣、傅兰雅等。该会曾先后编辑过算学、泰西历史、地理、宗教、伦理等教科书。宗教教学用书有《教会三字经》、《耶稣事略五字经》、《圣道问答》、《福音史记课本》、《旧约史记课本》等;自然科学教本有:狄考文的《笔算数学》、《形学备旨》、《代数备旨》,傅兰雅的《三角数理》、《数学理》、《代数术》、《格致须知》,潘慎文的《八线备旨》,艾约瑟的《重学》,等等。这些教科书除供教会学校应用外,也赠送各传教区私塾使用。中国 教科书 一词即由此而来。据不完全统计,到光绪十六年(1890),该委员会共出版了教科书59种,约3万册,尚有库存1万5千册。
  3。外国在华教育的地位和作用
  外国传教士在中国大办教会学校,其本意是为了传教、对中国进行文化渗透、争夺中国青年一代、以及辅助政治军事经济手段来达到全面控制中国的目的,其结果,也确实在这些方面起了一些作用。教会学校在中国培养了一大批教徒和神职人员,也培养了不少具有亲外崇外心理的青年为他们服务。教会学校几乎控制了中国新教育的发展,教会学校从立案、教育方针到教科书的使用,中国政府都无权过问,这侵犯了中国的教育主权。
  但是,教会学校的建立和发展,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还是在客观上产生了一些积极效果。教会办的众多的初等学校,对我国普及教育有所促进;教会办的大学,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有很大推动,这些大学设备完善、教授西学,为中国培养出不少著名专家和学者;教会开办的女子学校,有助于推动中国女子教育的发展;教会学校中传授的西方科学文化知识,在中国起到了开风气、冲击封建文化、促进近代科学文化发展的作用;教会学校经费充足、设备齐全、教师素质好、管理经验丰富,这对中国自办新式学校也有借鉴和促进作用。
  (三)各级各类教会教育
  1。幼儿教育
  教会在中国兴办的慈幼事业,最初主要是孤儿院、育婴堂等。最早的教会孤儿院是法国天主教在上海开办的土山湾孤儿院,咸丰五年(1855)设立,同治三年(1864)确定收容6- 10岁的孤儿入院。教会孤儿院、育婴堂多附设在教堂内,其确切数目尚无法统计。
  有些教会孤儿院、育婴堂设备条件差,照料不善,营养不良,有时出现婴幼儿大量死亡的情况。这不能不引起中国人民的愤怒,成为中国人民反洋教斗争的一个导火线。例如,同治七年(1868),江苏扬州育婴堂内有不少婴儿受虐待致死,罪行败露,群众纷纷辱骂和殴打传教士,最后约有一万人集合起来,捣毁教堂,将婴儿救出。
  除孤儿院、育婴堂等外,教会还开办幼稚园。光绪三十一年(1905),美国传教士林乐知在《万国公报》上发表《论中国亟需设立幼稚园》一文,强调中国欲求进步,必自儿童教育始,而幼稚园乃是教育儿童的好场所,他还说:吾闻善诱敌者,即以敌之所以诱人者诱之,然则幼稚之年,正就我范围之时,而亦吾党所宜注意之时也.因此他呼吁,开设幼稚园,为今日之大事业, 吾党其速为之! 教会所办幼儿园中,较为有名的一个是苏州慕家花园幼稚园。创设者为美国金振声女士,她创办英华女塾多年,后在校内增设幼稚师范科,又在校园近旁设置幼稚园,具体时间不详。幼稚园有手工、游戏、唱歌、图画、识字等课程,有老师和保姆负责教导和照料儿童,重在发挥儿童天性,不使其受束缚,以及助长儿童学业上的兴趣。
  2。初等教育
  光绪二十六年(1900)以前,教会教育的重心在于初级学校,所兴办的学校中,大部分是小学。设立教会小学的最初目的是为了传教,后来则发展为教育训练儿童,以使他们从小就具备宗教信仰和中国未来 领袖 人物的素质。教会小学的要求是:(甲)使学生得有健全与发育完善之身体,俾其身常健适,并有清洁、合理、活泼、敏慧与端正之生活。(乙)注意养成儿童耶教美德之根本习惯及行动。(丙)予学生以教育上三大要具,即读、写、算三者健全之训练。(丁)发展学生已有之爱国心,使洞悉彼为中国社会一分子之根本义务与权利。(戊)予学生以礼貌上及其他仪式之训练。(《中国基督教教育事业》卷三,第56- 57页)。
  教会小学的问题之一是:入学的学生多,但能够读完的学生往往只有半数。大约市镇学校的情况好些,乡村学校的条件简陋,学生又多来自贫苦家庭,故而许多学生中途辍学。其二是教员问题。许多教会学校毕业生,因为小学教员的地位过低,往往不愿担任。
  教会小学设立、发展以及著名小学的情况,本章第一节已经论及。
  3。中等教育
  基督教教会中学的要求是:(甲)使十二岁或十四岁基督教的男女能得受一种教育,足以使其在社会上占一有用的独立的并超出于寻常的位置。似此,每校当不仅供给职业上之训练,而亦必教授一般的处世之智识焉。(乙)
  表现基督的宗教及其传道救世,改良社会,及为国家服务等之教义。(丙)
  召集及训练对于基督教事业之成功最有关系之工作者,教员及传教者尤为重要。(丁)使少数有特殊能力者得进受大学教育或职业之训练。(《中国基督教教育事业》卷三,第79- 80页)。
  清末基督教中等教育的沿革,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为胚胎时期。香港英华书院可称为基督教中等学校的开端。其后有澳门玛礼逊学校、宁波女塾、宁波崇信义塾等学校。第二个时期为1856年以后。上海圣约翰书院、福州格致书院、登州文会馆等,皆在此时期开办。女校之中,以广州真光女学、北平贝满女学、上海中西女塾最为著称。第三个时期为戊戌政变以后。这时期里,天津中西书院、辽宁文会中学、太原铭贤中学、汉口博学中学、上海麦伦书院等,皆先后设立。上述学校设立的情况,请参见本章第一节。
  第三个时期有以下一些特点:第一,这一时期,西方文化渐受国人重视,基督教中学也因时代的需求,逐渐注重英文和科学学科,同时相继提倡西洋中学校中的学生课外活动。
  第二,这时期里,各基督教学校多提倡工读制。据宣统二年(1910)中国教会年鉴记载,男校中有40%的学生是工读的,女校中有50%,这样可以免除全部或部分学膳费。
  第三,这个时期开始对基督教教育进行批评,如指摘学校过于西洋化、不注重国文、课程欠系统、科目缺实用、教师多无相当的训练,等等。
  4。高等教育
  义和团运动前,教会学校多是中小学校,数量少,规模小,虽然办了一些书院,但很少有大学。义和团运动后,西方各国调整对华策略,采取 以华治华的战略。他们企图培植一批具有西方文化科学知识和基督教精神的 高等华人 ,以取代崇奉儒学的中国士大夫阶级,掌握中国政府的领导权。
  因此,他们更加重视在中国办教会学校,特别是教会大学。这一时期,教会教育在中国迅猛发展,教会大学不断涌现。
  据统计,光绪十五年(1889)时,全国基督教教会学校学生人数为16,836人,到光绪三十二年(1906)时已增加到57,683人,增长3。42倍;到清朝灭亡时,又增加到13万多人,与光绪十五年相比增加8倍多。
  由光绪二十六年(1900)以前的着重发展初等教育,变为光绪二十六年以后的着重发展中高等教育,这是教会教育具有战略性意义的重大转变。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变化,是因为 美国人和不列颠人,双方不约而同的认为小学校比高等学校较为次要。他们坚决主张中国归根到底会很快变成一个基督教的国家,假使有一帮受过良好训练的领导人,能够培养起来,尽管人数不多,总比那一班只受拙劣教育麋集于教堂的人们为佳。他们认为这样的领导者,只能在基督教徒的主持下,通过中等和高等学校的培养,才能最理想地获得。这就成为他们对这些教育制度作出主要努力的目标。 ①根据这种 以华治华 的培养干部的政策,许多教会大学都在这个时期前后建立起来。但除少数是新建学校外,大部分是由原来设置的教会学校改建而成。著名大学有:东吴大学:光绪二十七年(1901)由美国监理会在上海和苏州开办的中西书院合并而成,设在苏州,并在美国田纳西州州政府立案。初由葛赍恩主持校政。开办时,所授课程实际上仅为中学程度,至光绪三十一年(1905)
  始招收大学生,开设大学课程。
  震旦大学:光绪二十九年(1903)由法国天主教耶稣会设立于上海。最初名震旦学院,学生仅二十余人,由发起人马相伯任总教习,各科教师由教会委派教士担任。分语文学、致知学(即哲学)、象数学、形性学(格物学)
  等科。预科一年,本科二年卒业。次年,耶稣会派安徽传教士南从周来上海任震旦学院教务长,南从周任意改变学院章程,院长马相伯辞职,学生大哗,相率离校,震旦学院遂暂行停办。光绪三十一年(1905)震旦学院复课,李问渔任院长,学校设董事会,张謇、李平书等为董事。改肄业期为四年,前二年为附科,第一年以中文教授,第二年以法文教授,至第三年始称本科,教授法文、英文、文学、中外历史地理、哲学、经济学、法学、算学、物理、博物等,第四年分为文理两科。光绪三十四年(1908)震旦大学肄业期增为六年,预科本科各三年。
  岭南大学:光绪三十年(1904)岭南学堂由澳门迁回广州,广东各教会正式宣布岭南学堂为广东基督教教育之最高学府。中华基督大学联合会董事会政策委员会宣布,岭南学堂在福建以南踞有此种地位。民国五年即公元1916年,岭南学校改组为岭南大学,始分文、理两科,后扩组为文、理、农、工、医五学院。
  圣约翰大学:光绪三十二年(1906),圣约翰大学在美国哥伦比亚州立案,其文理科、神学科、医科,可授予与美国大学毕业之同等学位,学制由原来的三年改为四年。
  ① [美] 盖?斯?拉托里特:《在华基督教学校概况》,纽约麦米伦图书公司 1929 年版,第 624-640页。
  北京协和医学校: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英国伦敦会创办。不久,美国长老会、内地会、美以美会、以及英国伦敦教会医学会和英格兰教会等五个教会加入办理。这是第一个由英美医务人员在中国合办的医学学校。民国四年即公元1915年,美国洛克菲勒基金会驻华医社接办了协和医学校,改名为协和医科大学。
  浸会大学:光绪三十四年(1908),美国南北浸礼会在上海杨浦区创办浸会大学,由美国传教士柏高德充任校长。开办初期,学生仅4人,设置宗教、国文、英语、格致等课程。民国四年即公元1915年,上海浸会大学改名为沪江大学,实行分科制,设教育、宗教、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四科。
  燕京女子大学:光绪三十四年(1908),由美国教会设立于北京灯市口佟府夹道。民国八年即公元1919年合并于燕京大学。
  文华大学:宣统元年(1909)由美国圣公会在武昌设立,分神学、文理学、汉学三科。民国十三年即公元1924年,以文华大学为基础,并入武昌博文书院大学部和汉口博学书院大学部,成立华中大学。其后,又有湖南长沙雅礼大学和岳阳湖滨大学并入华中大学。
  金陵大学:宣统二年(1910)年冬,由美国基督会、长老会和美以美会联合组建于南京。金陵大学由南京汇文书院和宏育书院合并而成,汇文书院兴办于光绪十四年(1888),宏育书院则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由基督书院和益智书院合并而成。金陵大学成立后,首任校长为美国传教士包文。宣统三年(1911),金陵大学在美国纽约州立案注册,获学位授予权。
  华西协合大学:宣统二年(1910),由美以美会、公谊会、浸礼会等联合创办于成都。前身为华西协合中学(光绪三十二年建立)。华西大学首任校长为美以美会传教士毕启,创办初期有教师8人,学生11人,分设文、理、教育三科。民国三年即公元1914年增设医科。
  之江大学:宣统三年(1911),由美国长老会兴建于杭州,前身是杭州育英书院。
  教会大学得以迅速发展,一方面是由于传教士的积极推行和清政府的求全保护,另一方面是因为教会大学在当时确有吸引学生之处。教会大学教学设备好,有学术造诣较深的外国教师,重视外语学习,并且容易出国留学,等等。这些条件吸引了多中国学生入学。
  20世纪初教会大学迅速发展,以至形成这样一种局面:一方面,外国人在中国办理的初等学校的学生只占中国学校学生总数的4%,中等学校占11%,而高等学校却占中国高等学校学生总数的80%。另一方面,当时中国官立大学只有京师大学堂、山西大学和北洋大学三所,教会大学却有十几所之多;并且中国官立大学中也多由传教士任职(如京师大学堂总教习丁韪良,山西大学西斋总理李提摩太,北洋大学堂总教习丁家立等),美国传教士福开森就曾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在 中华教育会 第四届大会上夸耀说: 中国政府开设的每一个大的书院中,都有基督教传教士担任首长。 可见教会大学对当时中国教育发展的影响。
  5。师范教育
  随着外国在华教育的扩展,外国在华学校日益增多,课程逐渐扩充,师资问题也就出现了。因为这时的各门课程,已经不是外国传教士所能独自承担的了,不能不从中国通新学的人中谋求教员之材。但是这种人才并不能令教会完全满意,因为他们只是在新式学校受过一年以上教育而已,对于新学的内容、教材和教法等,所知极为肤浅;更重要的原因在于,这些人大都不是教徒,甚至有反对信教的,教会认为让他们任职教会学校,对带动学生信教不利。因此,教会开始考虑开设自己的教会师范学校,专门培养教会学校师资。
  教会师范教育起步很晚,至清朝即将灭亡前才有少量师范性质的学科和学校出现。例如,宣统二年(1910)夏,华西基督教教育联合会在潼川和南川两处设立暑期师范学校,同年设立成都男子师范。后再成立女子师范。
  上述二校都属初等师范学校,学生大多自教会高等小学升入,学生的学费及其他费用,大都由教会供给,学生毕业后服务数年作为偿还。
  暑期师范学校是为那些已任教员而不愿再重新入学者设立的。教育联合会在暑期特设课程,举行考试,成绩合格者授予教员资格证书。凡欲取得证书的教员,必须在暑期学校学习两期,并有两年授课经历,还必须通过下列课程的考试:一类,教材及教授法,如圣经、汉文、算术、地理、历史、卫生、图画、手工、体育、音乐等;二类,教育研究,如教育概论、教授法、学校管理法等。
  6。女子教育
  教会女子学校的设立,始于道光二十四年(1844)阿尔德赛女士在宁波开设的女塾。从这年起至咸丰十年(1860),又有11所教会女校相继设立于五口商埠。如:道光三十年(1850),美国圣公会传教士裨治文的夫人格兰德女士在上海西门白云观兴建校舍,设立裨文女塾。学生20人,均为走读生,是年秋季后,学生改为住宿。是为裨文女子中学的前身。
  同年,美国美以美会传教士麦利和夫人斯佩里在福州创办女塾。
  咸丰元年(1851),美国圣公会教士琼司女士在上海虹口设立文纪女塾,最初学生仅8人,均住宿在学校内,以后有所增加。功课方面,以纺织、缝纫、园艺、烹调等为主,唯于上午略读浅易圣经与 四书 ,其中出色的学生也稍微学一点英文。光绪七年(1881)与裨文女塾合并为圣玛利亚女校。
  光绪二十六年(1900)第一期学生毕业,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立琴科,光绪三十四年(1908)添设师范科,学习期限为二年。
  咸丰三年(1853),美国长老会传教士哈巴的夫人在广州开办了一所基督教女子寄宿学校。
  咸丰四年(1854),美国公理会传教士卢公明创办福州女书院,后来发展为文山女子学校。
  咸丰九年(1859),美国美以美会传教士在福州创办育英女书院。
  天主教开设的较为著名的女校有徐汇女中、启明女校等。
  教会女子教育,至光绪三十四年(1908)始达到专门学校程度。这一年,协和女学校(即燕京专门学校)始设于北京。同时南京美以美会设立南京妇女专门学校,此校后来让女生与金陵大学的学生同班听讲,开男女同校之先河。
  教会女校的培养目标是修女、教师、牧师助理、宗教教育领导者、宣传教义者、青年会书记,以及贤妻良母等。
  教会女塾的校规凡十五条,即:择师宜谨慎、规例宜严密、功课宜限定、经书宜审择、讲书宜周详、词章宜渐学、算法宜稍知、书法宜讲求、医理宜稍知、言语宜诚实、大义宜讲明、日用宜整备、衣饰宜俭朴、女工宜熟悉、缠足亦废弛。
  7。医学教育
  随着外国人在中国开办的医院日益增多,缺乏医生的问题也日益突出,教会认为,若都用外国医生,不仅语言障碍是个大问题,而且经济上也不合算,于是,教会方面便出资创办医学校以造就普通医师人才。
  宣统三年(1911)以前,教会创办的医学校有:圣约翰大学医学院、广济医学专门学校、广州夏葛医学院、大同医学院、金陵大学医科、华西协和大学医学院、北平协和医学校。
  圣约翰大学医学校的发韧,为光绪七年(1881)上海同仁医院一位美国医师文氏在院中组织的医学班。光绪二十二年(1896),圣约翰大学设医学专科,请文氏任校长,学生修业四年,给文凭,但无学位。光绪三十二年(1906),圣约翰大学在美国注册,医科学生毕业可得到与美国大学同等的学位,修业年限改为五年。学生实习即在同仁医院。
  8。特殊教育
  教会学校的特殊教育包括工艺教育、残疾人教育和汉语教育等。
  教会所谓工艺教育,即在教会学校内开设工艺课,一来手工劳动可以辅助书本教育,二来可以培养学生的技能,利于他们谋生求业,三来让学生作工可以改善贫寒子弟的经济状况。
  教会所设工艺科目有:木工、铜工、洗衣、织布、编织、刺绣、园艺、打字、印刷、制糖、造烛、制鞋等等。各地各校根据原料、产品销路以及自身条件等情况,自由选定多种多样的工艺科目。
  教会所办残疾人教育,主要是聋哑学校和盲童学校。
  光绪十三年(1887),美国传教士梅理士的夫人耐德,在山东登州开设聋哑学校,按照美国聋哑教授法教育聋哑人。当时风气未开,只有个别贫寒子弟或流离失所的人入学,衣服饮食,皆由学校供给。光绪二十四年(1898),学校迁至烟台,分聋哑男学和女学讲室,总名 启瘖学馆.光绪十九年(1893),上海徐家汇圣母院开设聋哑学校,这是法国天主教会开办的残疾人学校。原来,圣母院的孤儿中有许多哑巴,圣母院的院长便写信给法国总院,陈述本教区的需要。法国总院便派马尔塞嬷嬷在巴黎学习了一年训导聋哑的知识,然后来到上海。马尔塞在中国工作了两年后患霍乱去世,由她的助手朱贞姑继续这项工作。以后,土山湾孤儿院的哑巴前来受教,连非教徒人家的聋哑儿女也送来受教。
  盲童学校有光绪十七年(1891)美国传教士在广州设立的明心学堂等。
  汉语教育是为来华的外国人举办的,目的在于让他们掌握中国的语言,有兴趣的进而还可以研究中国的语言及文化。
  宣统二年(1910)成立的华北华语学校,就是一所这种性质的学校。外国人在这里学习常用汉字,在一两年内初步掌握汉语的听、说、读、写。学校还有按学生职业而设的特别功课,分为四类:(1)医生及看护妇,(2)商人,(3)外交界翻译,(4)不属于上述三种者。学生除学普通功课外,还须学习其职业中常用的文字及语言。
  此外,还有函授教育。宣统元年(1909)开设的函授学校,直接受中华教育会的管辖,有自己的董事部、校长和教职员。函授学校全年开学,向全国各地的学员进行函授教育。学费低廉,按月纳款。大学和中学的课程完全俱备,小学的课程也有一些。由函授学校修得的学分,可得到一切教会学校的承认。
  九、晚清教育思想的活跃
  (一)开明士绅的教育思想
  鸦片战争前后,统治阶级中的一部分开明知识分子,针对当时传统教育空疏腐化的弊病,提出了向西方学习—— 师夷长技以制夷 和改革传统教育的主张。他们的 经世致用 的教育观,成为近代改良主义教育思想的先驱。其代表人物主要有:龚自珍、魏源。
  1。龚自珍的教育思想
  龚自珍(1792~1841),字璱人,号定庵,浙江仁和(今杭州)人。道光九年(1829)中进士,历任内阁中书、礼部主事等职。官场多年,龚自珍敏锐地看出清朝的腐败和统治的危机,尖锐地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抨击清政府专制统治造成的 万马齐喑 局面,开知识界 慷慨论天下事 的风气。
  为振衰起敝,他提出 更法 、 改图 、 变功令 的改革主张,强调改革是历史的必然。在文化教育的改革上,他提出:①改革八股取士制度,不拘一格录用人才。他猛烈抨击科举弊端,指出: 今世科场之文,万喙相因,词可猎而取,■可似而肖,坊间刻本,如山如海,四书文录士五百年矣,士禄于四书文数万辈矣,既穷且极 ①,非改革不可。他大声疾呼: 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 他要求培育更多的人才,使腐败黑暗的衰世变成一个有生气的治世。
  ②恢复今文学,经世致用。他极力反对当时风靡一时的古文经学,反对那种寻章摘句、专事考据、不问政治的不良学风。他要求恢复西汉以前的今文,提倡研究现实问题,主张学要经世致用。
  ③学习西学。他主张学习 西洋奇器 的制造以利中国。在《送钦差大臣侯官林公序》中,他建议林则徐效法西洋, 修整军器 , 讲求火器 ,以武力抵抗外侮,使中国成为一个 银价平、物力实、人心定 的国家。
  龚自珍经世致用的文化教育思想,开创了一代新的学风,影响深远。正如梁启超所说: 晚清思想之解放,自珍确与有功焉。光绪间所谓新学家者,大率人人皆经过崇拜龚氏之一时期 ②。
  ①   龚自珍:《定庵文集?治学》。
  ②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专集第 9册,《清代学术概论》。
  2。魏源的教育思想
  魏源(1794~1857),字默深,湖南邵阳人。道光进士,曾任内阁中书。
  魂源是龚自珍和林则徐的挚友,他反对外国侵略,主张严禁鸦片;不满清末政治腐败状况,提出一系列社会改革的思想和计划。其中,关于文化教育方面的改革,主要有以下主张:①废除书法试帖,培养有真才实学的人才。他从鸦片战争失败的教训中,认识到人才的重要性,认为: 今夫财用不足,国非贫,人才不竞之谓贫 ,因此要求以国家之力,正人心,进人才, 人才进则军政修,人心肃则国威道 ①。而要培养人才,就必须改革科举制度,因为科举专重书法,以八股取士,害人误国,他说: 国家欲兴数百年之利弊,在综核名实始。
  欲综核名实,在士大夫舍楷书帖括而讨章程、讨国故始,舍胥史例案而图许谟、图远猷始 ②。
  ②讲求经世致用的学问。他和龚自珍一样,都极力提倡 经世致用 的今文经学;反对偏重训诂考据、脱离现实的古文经学。他斥责宋明理学为 俗学 ,批评汉学(考据学)禁锢天下聪明智慧。他在《皇朝经世文编》的序文里提出: 善言心者,必有验于事矣……善言文者,必有资于法矣……善言古者,必有验于今矣……善言我者,必有乘于物矣。 也就是说,善言心的必须要证之于事,善言人的必须依靠于法,善言古的必须取证于今,善言我的必须依赖于物——做一切学问都应当从现今实际的事物出发。
  ③向西方学习, 师夷长技之以制夷.他从鸦片战争失败的教训中,体会到 船坚炮利 的优越性,认为,要想抵抗外国侵略,必须了解夷情,还必须向西方学习, 师夷长技之以制夷.他反对当时顽固派把一切西学都看作是 奇技淫巧 ,他认为是有用之物,是 奇技 而非 淫巧 ,并且主张学习这些 奇技.为此,他编辑《海国图志》并附录《筹海篇》等,介绍外国史地和其他情况,主张学习西方制造战舰、火器的先进技术和选兵、练兵、养兵之法。
  ①   《魏源集》上册,第 166-167页。
  ②   魏源:《圣武记》附录第十一卷,《兵制兵饷》。
  (二)早期改良主义思想家的教育思想
  19世纪60- 90年代,随着近代工业的逐渐产生,一些接触到西方文化的知识分子,在不触动清朝封建统治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改革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主张。他们反对外国侵略,提倡重商主义,要求建立君主立宪制度,这就是早期的改良主义思潮。这种思潮是鸦片战争时期以林则徐、魏源等为代表的 开眼看世界 思潮的继续和发展,又是后来康有为、梁启超所领导的变法维新运动的思想前驱。其主要代表人物有:冯桂芬、郑观应、王韬、薛福成、马建忠、何启、胡礼垣、容闳等。在教育方面,这些早期的改良主义者提出了学西学、设学校、改良科举制度等主张。在他们中,教育观点最有代表性的是冯桂芬和郑观应。
  1。冯桂芬的教育思想
  冯桂芬(1809~1874),字林一,号景亭,江苏吴县人。道光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后入李鸿章幕,协助其创办上海同文馆。他是林则徐的学生,重视经世致用之学,注意研究西学。他在19世纪60年代撰写了《改科举议》、《采西学议》、《广取士议》、《停武试议》等文章,提出了改良教育的主张。他的主要观点是:①改科举。他揭露当时科举制度只能 禁锢人生之心思材力,不能复为读书稽古有用之学……意在败坏天下之人才,非欲造就天下之人才 ①。他主张改革科举内容,第一场考经解,以经学为主,附以小学和算学;第二场考策论,以史学为主;第三场考散文、骈体文赋和各体诗,以古学为主。以此来严格挑选有真才实学的人才。
  ②采西学。冯桂芬认为,中国在四大方面不如外国: 人无弃材不如夷,地无遗利不如夷,君民不隔不如夷,名实必副不如夷 ,因此中国要想自强,必须先向外国学习: 始则师而法之,继则比而齐之,终则驾而上之,自强之道,实在乎是 ①。冯桂芬所提倡的 西学 ,不仅包括西方的 坚船利炮 ,而且还包括算学、重学、视学、光学、化学、舆地等。他对算学特别重视,认为 一切西学皆从算学出,西人十岁外无人不学算,今欲采西学,自不可不学算 ②。他还建议在广东、上海设一翻译公所,挑选15岁以下的聪颖儿童,住院学习,聘请西人教授西方语言文字,聘中国名师教授经史等学,借以培养人才。但是,冯桂芬的采西学,是 以中国之伦常名教为原本,辅以诸国富强之术 ,亦即 中本西辅 ,体现出他思想上的局限性。
  ①   冯桂芬:《校邠庐抗议》上卷,《改科举议》。
  ①   冯桂芬:《校邠庐抗议》下卷,《制洋器议》。
  ②   冯桂芬:《校邠庐抗议》下卷,《采西学议》。
  ③实行义务教育。冯桂芬羡慕西方各国强迫义务教育,例如荷兰做到了 国无游民、无饥民 ,瑞典做到了 国无不识字之民 ,因此主张推广江浙等省开办善堂、义学、义庄办法,强迫贫民子弟入学,教给他们耕地、种菜和常用的农业手工业技术。对于15岁以下儿童不读书的处以罚款,交纳罚款后仍须入堂读书③。
  冯桂芬的思想,对洋务派有很大影响,同时又被维新派奉为先导。
  2。郑观应的教育思想
  郑观应(1842~1922),字正翔,号陶斋,广东香山(今中山)人。先后在英商宝顺洋行、太古轮船公司担任买办,自己也经营贸易,又历任上海机器织布局总办、轮船招商局帮办、总办、上海电报局总办、汉阳铁厂总办、粤汉铁路公司总办。他关心时政, 究心泰西政治实业之学 ,主张变革以御外侮,认为 欲张国势 ,就必须改变专制,实行议院制,强调 以商战为主 ,指出 欲制西人以自强,莫如振兴商业 ,等等。他为洋务派出过力,而在思想上却与洋务派有分歧,他谴责洋务派学的西学是 舍本图末 , 遗其精义而袭其皮毛.他在《盛世危言》一书中,提出了自己的教育主张:①改革科举考试制度。他指出以时文取士有两大弊害,一是 所学非所用,所用非所学 ,埋没了大量人才;二是 锢蔽天下之人材 ,扼杀了人们的智慧。因此,他主张文试废时文,武试废弓矢,并且在文武岁科之外,另立一科,专考西学。他设计西学有三试:一试格致、化学、电学、重学、矿学新法;二试天文、舆地、水陆形势;三试内外医科配药,及农家植物新法。他规定录取时, 论其艺而不论其文,量其才而不拘资格,精其选而不必定额数 ,而且要求: 如制艺之外一无所长,虽文字极优,亦置孙山之外.②兴办学校,广植人才。他提倡设立以自然科学为主要内容的新式学校,认为学校的设置乃是国家富强的根本。他说: 学校者,造就人才之地,治天下之大本也 ,又说: 学校者,人才所由出,人才者,国势所由强,故泰西之强,强于学,非强于人.他借鉴西方把学校分成大中小三等的制度,建议: 仿照泰西程式,稍为变通,文武各分大、中、小三等,设于各州县者为小学,设于各府省会者为中学,设于京师者为大学.他还主张文武分科,文科又分为文学、政事、言语、格致、艺学、杂学六科;武科又分为陆军、海军二科,各生可 就其质之所近,专习一业.在教学内容方面,他主张应以传授自然科学为主,他说: 以西学言之,如格致、创造等学,其本也;……语言文字,其末也.
  ③   冯桂芬:《校邠庐抗议》下卷,《收贫民议》。
  ③中学为主,西学为辅。郑观应主张学西学,认为西学 皆有益于国计民生,非奇技淫巧之谓也.但是他所指的西学不完全同于洋务派所说的西学,后者只重视学习西方自然科学和造船制器等工业技术,所以是 遗其精义而袭其皮毛 ;而郑观应将西学分为天学、地学、人学三个部分,所谓天学,包括 一切算法、历法、电学、光学诸艺 ,所谓地学,包括 一切测量、经纬、种植、车舟、兵阵诸艺 ,所谓人学,包括 一切政教、刑法、食货、制造、商贾、工技诸艺 ,这就将西方科学技术和政治体制等都包括在内,他认为都应该学习。
  郑观应还认为,现在西洋各种科学,如化学、重学、光学、气学、电学等,都是中国固有的,都是 中学 ,传到西方以后才发展成为 西学 ,因此现在中国学 西学 ,实际上是 以中国本有之学还之于中国 ,就好象养马一样, 取之外厩,纳之内厩.这种 西学 出自 中学 的思想,在当时是比较普遍的,非郑观应一人所独有。这种思想有其牵强附会之处,在科学上混淆了 中学 与 西学 的界限,调和了二者的对立与斗争,但是对驳斥顽固派反对学西学的论调,还是有一定作用的。
  郑观应还提出: 中学其本也,西学其末也。主以中学,辅以西学 ,这是从他的 道本 、 器末 思想出发得出的结论。他把道——孔孟之道视为根本,而把器——物质技术的形器看成是从属于道的,按照这种理解,他认为道是中国的好,因此中学为本,而器是西洋的好,因此西学为末。但是,道与器必须结合,道要通过器才能发扬光大—— 非举小不足以见大,非践迹不足以穷神 ,只有二者结合起来才能虚实兼备—— 合之则本末兼赅,分之乃放卷无具.由此可见,郑观应的思想具有二重性。一方面,他反对洋务派只重视造船制器等西学之 用 ,明确提出效仿西方议会制、实行君主立宪等西学之 体 ;另一方面他却仍然将中学视为本,西学视为末,主张: 道为本,器为末.一方面,他强调 器可变 ,就是学习西方;另一方面,又认为 道不可变 ,说明还不能完全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
  ④提倡义务教育,重视女子教育。郑观应对德国的强迫义务教育非常赞赏,认为德国学校无论大小,均各有次第,乡塾遍布民间,儿童无论贫富贵贱, 自五岁以后,皆须入学,不入学者,罪其父母 ,郑观应主张应变通采用德国的方法。
  郑观应反对男女在受教育上的不平等,他认为女子不就学,是旧礼教宣扬女子无才便是德 留下的恶习。他赞扬 泰西女学与男丁并重,人生八岁,无分男女,皆须入塾.他还反对女子缠足,指出:如果把女子缠足的功夫用来入学读书,不用十年时间,女子的聪明才智就不会再比男子低下。
  他要求颁布禁令,一律不许女子缠足, 违者罪其家长 ,并且要求 通饬各省,广立女塾,使女子皆入塾读书.
  (三)洋务派代表人物张之洞的教育思想
  洋务派在19世纪60- 90年代,兴办新式学堂,翻译西书,派遣学生留学,实施具有近代科学技术内容的新教育,其目的是培养洋务人才,作为自强求富的根本;其办学的中心指导思想则是 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中学为体 ,就是以传统的经史儒学、三纲五常为主体, 西学为用 ,就是效法西方的科学技术, 取彼之长,益我之短,择善而从 ①。 中体西用 ,是鸦片战争以来向西方学习的一种教育思想,虽非洋务派首创和独有,但属洋务派论述得最为系统具体,执行得最为坚决彻底。洋务派大臣李鸿章、曾国藩、奕?、左宗棠等都不同程度地表述过这种思想,而以张之洞的概括最具代表性。
  张之洞(1837~1909),字孝达,号香涛,直隶(今河北)南皮人,是后期洋务派的重要首领。从光绪七年到光绪三十三年(1881~1907),他历任山西巡抚、两广总督、两江总督、湖广总督,在任内开设了不少新式学堂。
  光绪三十三年至宣统元年(1907~1909),他供职中枢,兼管学部,主持全国的教育事宜。他对清末教育的影响极大,清末旧教育制度的废除,以及新教育制度的建立,与他长达四十余年的政治和教育活动密不可分。他的教育思想极为丰富。
  第一, 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这是张之洞的基本教育思想。这一思想在他的重要著作《劝学篇》中有系统论述。《劝学篇》撰写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分内外两篇, 内篇务本,以正人心;外篇务通,以开风气.内篇讲中学,外篇讲西学,中学为旧学,西学为新学,因此按照他的理解, 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就是 旧学为体,新学为用.所谓 中学 ,张之洞认为主要是四书、五经、中国史事、政书、地图等,这些学问乃是一切学问的基础,应放在首位。学生应先从中学得圣人之心,行圣人之行,然后酌采西学有用的地方以补我之不足。他说: 今日学者,必先通经以明我中国先圣先师立教之言,考史以识我中国历代之治乱、九州之风土,涉猎子集以通我中国之学术文章,然后择西学之可以补吾阙者用之,西政之可以起吾疾者取之,斯有益而无其害。 他认为 讲西学必先通中学,乃不忘其祖也 ,如果不先 以中学固其根柢、端其识趣,则强者为乱首,弱者为人奴,其祸更烈于不通西学者矣。 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张之洞在《奏定学堂章程》中明确规定立学宗旨为: 勿论何等学堂,均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俾学生心术壹归于纯正,而后以西学瀹其知识,练其艺能,务期他日成材,各适实用,以仰副国家造就通才、慎防流弊之意.这种宗旨对清末教育的影响极大。
  ①   《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十五,《复刘仲良中丞》。
  所谓 西学 ,张之洞将其分为 西政 和 西艺 两类,具体内容是:学校、地理、度支、赋税、武备、律例、劝工、通商,西政也;算、绘、矿、医、声、光、化、电,西艺也.他主张 政艺兼学 ,而政先于艺,因为 救时之计,谋国之方,政尤急于艺.从张之洞所说的 西政 的具体内容看,他所提倡的西政 不同于维新派,因为其中没有包括西方的政体。他反对维新派所主张的政 ,即改变君主专制的政体,实行君主立宪,他所注意的 西政 仅限于学校、律例、劝工、通商等等。
  张之洞阐述 中体西用 思想的《劝学篇》,不仅受到清政府的赞赏和重视,而且受到外国在华传教士的赏识。清政府命 军机处颁发各省督抚、学政各一部 ,让他们 广为刊布,实力劝导 ,美国传教士渥内基则把它译成英文,在英文《教务杂志》上连续刊载并在纽约出版全文,耶稣会教士还将它译为法文出版。这样,《劝学篇》得以风行海内,而由张之洞概括总结的 中体西用 思想也主导了清末新教育的发展。
  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的思想,与顽固派反对西学相比,是很大的进步;对于抵制全盘西化,也起了一定作用;但是与维新派和革命派的教育主张相比,则明显暴露出其落后性和保守性,正如鲁迅所揭露的那样: 学了外国本领,保存中国旧习;本领要新,思想要旧 ,但是,一个人怎么能 早上打拱,晚上握手,上午' 声光电化' ,下午' 子曰诗云' 呢? ①第二,兴办学堂,培养人才。张之洞认为,办洋务是重要的,但人才和人才培养更重要,如果 有船而无驾驶之人,有炮而无测放之人,有鱼雷而无修造演习之人,有炮而不谙筑造攻守之法,有枪炮队而不知训练修理之方,则有船械与无船械等 ②。他深有体会地说:中国不贫于财而贫于人才 ,认为 人才日多,国势日强.那么如何培养人才呢?张之洞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兴学。他论证说: 非育才不能图存,非兴学不能育才 ③ .他探讨西方各国强盛的原因,得出的结论是: 西国之强,强以学校.因此他非常重视兴学,把学校放在 西政 的首位,把兴学作为实施洋务新政的重要措施。为此,张之洞兴办了一系列新式学堂,如广东水陆师学堂、江南陆军学堂、湖北武备学堂、湖北自强学堂、武昌算术学堂、江南储才学堂、武昌农务学堂、两湖高等学堂、有文普通中学堂、武昌模范小学蒙养院、湖北师范学堂、两江师范学堂,以及60所初等小学堂,等等。
  第三,废除科举。张之洞认为,八股取士 自明至今,行之已五百余年。
  文胜而实衰,法久而弊起.与学堂相比,则更显出以下弊端: 科举文字,每多剽窃;学堂功课,务在实修。科举止凭一日之短长,学堂必尽累年之研究;科举但取词章,其品谊无从考见;学堂兼重行检,其心术尤可灼知.因此他得出结论: 必须科举立时停罢,学堂办法方有起色 ①。考虑到遽停科举尚有难处,张之洞等人决定先采取两步走的办法:第一步,改革科举内容,即不专重时文,不讲诗赋和小楷;第二步,递减科举中额,每科递减三分之一,计划于十年内减尽。
  ①   《鲁迅全集》第 1卷,《随感录》四十八、五十四。
  ②   《张文襄公全集》奏议二十一,《创办粤省水陆师学堂折》。
  ③   《张文襄公奏稿》卷三十二,《筹议变通政治人才为先折》。
  但是,在变通科举的过程中,张之洞发现: 科举一日不停,士人皆有侥幸得第之心 ,则 学堂决无大兴之望 ,这样下去 士心既莫能坚定,民智复无由大开,求其进化日新也难矣.张之洞认为: 欲补救时艰,必自推广学校始。而欲推广学校,必自先停科举始.于是,张之洞与袁世凯等人联衔上奏, 请宸衷独断,雷厉风行,立沛纶音,停罢科举.清廷同意此奏,于光绪三十一年八月(1905年9月)发布上谕, 著即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 ②。这样,从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起,推行了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度才得废止。
  第四,鼓励留学。张之洞在《劝学篇》中大力鼓吹留学。他认为: 出洋一年,胜于读西书五年 , 入外国学堂一年,胜于中国学堂三年.他举日本为例,认为日本强盛的原因之一就在派遣留学生。他说: 伊藤、山县、榎本、陆奥诸人,皆二十年前出洋之学生也,愤其国为西洋所胁,率其徒百余人,分诣德、法、英诸国,或学政治工商,或学水陆兵法,学成而归,用为将相,政事一变,雄视东方.张之洞主张游学日本,他列举了去日本留学比去西方留学在四个方面上的优越性:一、 路近费省,可多遣 ;二、 去华近,易考察 ;三、 东文近于中文,易通晓 ;四、 西学甚繁,凡西学不切要者,东人已删节而酌改之.更为重要的是,张之洞认为中日两国处境相似、风俗相近,而且日本实行的是君主立宪制,易于中国仿行;中国利用日本学习西方的成果,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张之洞以留学日本为最佳和首要选择,陆续派遣湖北学生赴日学习军事、实业、师范、法政等,使湖北成为清末向日本派遣留学生最早也是最多的省份。
  为了达到既鼓励留学又严格控制学生思想的目的,张之洞先后拟订了《奖励游学毕业生章程》和《约束游学生章程》,一方面对于能 循理守法 的留学生,许以举人、进士出身,以笼络人心;另一方面,对于所谓 妄发议论 的留学生,则加以训诫制裁。
  张之洞重视兴学育才,其教育思想和教育活动对晚清教育产生了很大影响,当时开展的每一项重大改革,诸如变科举、改书院、兴学校、派留学、订学制、设学务大臣等,几乎都与他的奏呈有关。
  ①   《张文襄公奏稿》卷三十七,《奏请递减科举注重学堂折》。
  ②   《光绪政要》第二十七册,卷三十一,《清帝谕立停科举以广学校》。
  (四)维新派的教育思想
  甲午战后,以康有为为首的维新派要求效法西方,实行变法维新,与洋务派产生了严重分歧。在改革教育的问题,维新派同洋务派展开论争,对洋务派的教育主张进行了大胆揭露和猛烈抨击。
  在废八股、变科举的问题上,虽然维新派和洋务派都主张变革,但是维新派更为彻底。当时洋务派首领如李鸿章、张之洞等人对于八股取士锢塞人才之弊是知道的,张之洞也曾经说过废八股为变法第一事,但是在光绪二十七年(1901)以前却没有真正上奏折请求废除的,这是因为洋务派要 全躯保位惜名 ,而不敢率先奏闻,正如梁启超所说,是 恐触数百翰林、数千进士、数万举人、数十万秀才、数百万童生之怒,惧其合力以谤己而排挤己也。 与洋务派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维新派甘冒天下之大不韪,不怕受到人身攻击,上书光绪帝,要求废八股。光绪二十四年(1898),康有为上《请废八股试帖楷法试士改用策论折》,梁启超亦联合在京应试举人一百余人上书,请废八股,推行经济六科,当即遭到近万名应试举人的攻击,几乎被殴打。当光绪帝下诏废除八股后, 愚陋守旧之徒,骤失所业,恨康有为特甚,至有欲聚而殴之者 ①。维新派在当时坚决改革旧制度,是具有极大勇气的。
  在 中学 和 西学 的问题上,虽然维新派和洋务派都提出过 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但是两派对于 中学 和 西学 的理解却有本质上的差别。
  洋务派所提倡的 中学 ,主要内容是指中国的经史旧学,其核心是儒家三纲五常的伦理道德,尤其是以 明君臣之纲 为第一要义,其目的无非是伸君权、抑民权,维护君主专制政体,反对君主立宪政体。他们反对维新派所提倡的民权,认为 民权之说无一益而有百害 ,是 无义无君之邪说 ①。
  维新派所提倡的 中学 ,是用变法维新思想解释过的经史之学。他们认为孔子是 改制立法,作六经以治万业 的大圣人②。孔子的思想是 进化主义非保守主义,平等主义非专制主义 ③。因此,维新派尊崇孔子,实际上是强调进化,反对保守;强调平等,反对专制。维新派还给儒家思想涂上 民权 色彩,主张 兴民权 ,反对洋务派的 君权论 ;主张 冲决 三纲五常的 罗网 , 冲决 汉学考据、宋学义理和明清八股的 罗网 ,而采用有利于维新变法的 中学.
  ①   梁启超:《戊戌政变记》第三章,《梁启超选集》,第 84 页。
  ①   张之洞:《劝学篇》。
  ②   康有为:《新学伪经考?序》。
  ③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论支那宗教改革》。
  洋务派学 西学 ,主要内容就是 西文 和 西艺 ,反对学习 西政.而维新派所提倡的 西学 ,则包括西方的社会政治学和自然科学,即所谓 政学 和 艺学 ,康有为规纳为 一曰定宪法以出政治,二曰明格致以兴艺学.在这两者之中,他们对 政学 尤为重视。梁启超指出: 今日为学,当以政学为主义,以艺学为附庸……今日中国不思自强则己,苟犹思之,其必自兴政学始.他还批评洋务教育 言艺之事多,言政与教之事少。其所谓艺者,又不过语言文字之浅,兵学之末,不务其大,不揣其本,即尽其道,所成亦无几矣 ①。总之,维新派与洋务派学西学的不同点在于:洋务派只学习西方科学技术,以维护万世一系之专制统治;维新派则不仅要学习西方自然科学,而且要学习西方改革社会的政治经济理论,以改变君主专制政体,实行君主立宪,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
  维新派的主要领导人物康有为、梁启超,也都是改革教育的先驱,他们都有自己系统而丰富的教育主张。
  1。康有为的教育思想
  康有为(1858~1927),字广厦,号长素,广东南海人,戊戌变法运动的领导者,他的教育主张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重视教育的作用。康有为把教育的作用提得非常高。在他看来,教育比军事更重要,他说: 尝考泰西之所以富强,不在炮械军器,而在穷理劝学.他认为教育是国家富强之本。 才智之民多则国强,才智之士少则国弱 ②。他指出中国贫弱的原因在于教育不良: 今天下治之不举,由教学之不修也 ③。康有为还认为教育是人的善恶智愚的决定性因素,主张社会国家如同人性一样,是可以通过教育加以改良的。因此,康有为特别重视学校的开民智作用,在《大同书》中他表述,在理想的 大同社会中,学校教育占了最重要的地位, 太平世以开人智为主,最重学校.由于有这样的认识,因此他把教育作为维新变法的重要手段,这对教育的改革和维新变法思想的传播都有促进作用。但他也过分夸大了教育的作用,注重以教育手段来变法,显示出他改良主义的软弱性。
  第二,废八股、停武试。如前所述,康有为深刻揭露科举制度的弊病,上书光绪帝,主张废除八股取士。在晋见光绪帝时,康有为又痛陈八股之害,将割地、赔款、轮船铁路矿务商务之输与人、国弱、民贫,都归结为八股所致,促使光绪帝当即同意废除八股。光绪二十四年五月初五日(1898年6月23日),光绪帝下诏: 自下科为始,乡会试及生童岁科各试,向用四书文者,一律改试策论.同年五月,康有为还上呈了《请停弓刀石武试改设学校折》,极力主张停止传统无用的弓矢之武试,代之以广设武备学校,来培养兵学人才。康有为废八股、停武试的主张,对改革科举制度起了很大促进作用。
  ①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文集第一册,《学校总论》。
  ②   《上清帝第二书》,《康有为诗文选》,第 443页。
  ③   《教学通议》,《康有为全集》第一集,第 80 页。
  第三,提出自己的学校教育体系。康有为在提倡变科举的同时,极力主张开设学校。光绪二十四年(1898)六月,他上《请开学校折》,建议仿效德、日学制,通令全国各省、府、县、乡开设学校。他提出了一个完整的学校教育体系:乡立小学,儿童7岁入学,学习文史、算数、舆地、物理、歌乐,八年毕业,此阶段实行强迫义务教育,儿童 不入学者,罚其父母 ;县立中学,儿童14岁入学,先入初等科学习二年,再入高等科学习农、商、矿、林、机器、工程、驾驶等专门学;省府立专门高等学校和大学,大学分经学、哲学、律学和医学四科;京师设立一个规模较大的大学堂。此外,他还建议设立图书仪器馆、师范学堂,撰写课本,制定章程,并主张 非专立学部 不可。这些建议,在 百日维新 期间得到了部分实现,对于以后的学制也有一定的影响。
  康有为在《大同书》中详细提出了他理想中教育制度的蓝图,在许多地方与上述制度大略相同。又增加了一级,即为3- 5岁的幼儿设立育婴院,以 养儿体、乐儿魂、开儿知识 为主要任务,这是清代最早提出的学前教育的主张。康有为希望通过他所设计的四级教育体系,为他的大同社会培育德智体美都具备的新型人才。康有为所拟的教育制度,是中国最早提出的一个全面而系统的新教育制度,虽然有许多空想的成份,但在当时是有进步意义的。
  第四,提出了胎教、幼教和女子教育的要求。康有为在《大同书》中主张,儿童未出生前就要进行胎教, 教之于未成形质以前 ;具体做法是为孕妇设立 人本院 ,由医生选择最能养胎健体的食品和最宜于孕妇身体的衣履,对孕妇进行修养、音乐、卫生等方面的教育,以保证生出健康聪明的婴儿。这一思想是前所未有的,意义重大。
  对幼儿教育,康有为主张,婴儿出生后即送入公立 育婴院 ,三岁后转入公立 慈幼院 受幼稚教育,不需父母抚育。这种观点具有乌托邦性质,不太符合人类天性和社会经济的负担能力,但他首次提出对婴幼儿进行教育,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在女子教育方面,康有为主张 男女同权 、 教育平等 ,女子应该和男子一样入小学、中学和大学。他提出: 宜先设女学,章程皆与男子学校同。其女子卒业大学及专门学校者,皆得赐出身荣衔,如中国举人、进士,外国学士、博士之例 (《大同书》)。他主张女子学成之后,可以为官、为师, 但问才能,不问男女.康有为提倡女子教育,在 女子无才便是德 的时代,无疑是一种突破。第五,提倡德智体美并重的教育。康有为从光绪十七年(1891)起在广州兴办万木草堂教授弟子, 其为教也,德育居十之七,智育居十之三,而体育亦特重焉 ①。在德育方面,康有为规定学生要做到:格物、克己、励节、慎独、主静、养心、变化气质、检摄威仪、敦行孝悌、崇尚任恤、广宣教惠等。在智育方面,规定有义理、考据、经世、文字等四种学科、十七个学门课程,还有游历、演说、札记等 科外学科.在体育方面,康有为特别重视兵式体操,这在当时尚属创举,开辟了以后 尚武 教育的先河。在美育方面,康有为让学生进行音乐、舞蹈等训练。总之,康有为要求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新型的人才。
  第六,主张中西兼学。康有为在教学中,是 以孔学、佛学、宋明学为体,以史学、西学为用.在他所设置的义理学中,既有中国哲学,又有泰西哲学;在考据学中,既有中国经学、史学,又有万国史学、地理学、格致学;在经世之学中,既有中国政治沿革得失,又有万国政治沿革得失、政治原理学、政治应用学、群学;在文字学中,既有中国词章学,又有外国语言学。此外,对西方自然科学也很重视, 凡天文、地矿、医律、光重、化电、机器、武备、驾驶 等,皆学之。
  第七,采用新的教学方法。首先,康有为反对中国传统的 独学 法,认为 独学,则无讲习渐摩之益,则必孤陋而寡闻,勤苦而难成 ,他主张学生集体学习,以互相观摩,互相启发。其二,他常用比较法来进行教学,以过去说明现在,以 西学 来证明 中学 , 每论一学、论一事,必上下古今,以究其沿革得失,又引欧美以比较证明之.其三,他改革了传统的照本宣科、死记硬背的教学和学习方法,而采用启发教学法。康有为学识渊博,讲课内容均为他平日学术研究的心得,观点新颖,富于启发性,非常受学生欢迎。其四,康有为重视学生自学,经常让学生自己读书,记笔记,他给予辅导答疑,借以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其五,康有为挑选一部分学习较好的学生协助他编书,既有益于提高学生的读书和写作能力,又有助于自己编写有关维新变法的著作。其六,康有为在学生中设学长,帮助教师进行教学、管理等工作,有助于锻炼学生的能力。康有为运用这些教学方法,培养出一大批具有维新变法思想的人才,很多人后来成为戊戌变法的骨干。
  康有为可说是戊戌变法时期教育改革的导师,其教育思想对清代教育改革有承前启后的重大影响。
  ①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文集第三册,《南海康先生传》。
  2。梁启超的教育思想
  梁启超(1873~1929),字卓如,号任公,广东新会人,是康有为的弟子和得力助手,戊戌变法的领导人。他的教育主张有以下一些特点:第一,认为教育为变法之本。梁启超和康有为一样,十分重视教育的作用,把教育作为维新变法的重要手段。他认为,变法主要是靠教育来实现,只有先提高人民的教育水平,然后才能在中国实现 民权 政体,使中国转弱为强。用他的话来说就是: 吾今为一言以蔽之曰:变法之本在育才,人才之兴在开学校,学校之立在变科举,而一切要其大成,在变官制 ①。进行变法维新,梁启超认为根本目的就是要 抑君权,兴民权 ,而要 兴民权 ,首先必须 开民智.他在给陈宝箴的信中说: 今之策中国者,必曰兴民权,兴民权斯固然矣;然民权非可以旦夕而成也,权者生于智者也,有一分之智,即有一分之权,有六七分之智,即有六七分之权……昔者欲抑民权,必以塞民智为第一义,今日欲兴民权,必以广民智为第一义.梁启超把教育作为变法富强之本,有过高估计教育的力量之处,但在当时,能够重视教育、主张充分发挥教育培养新人、改造社会的作用,还是有积极意义的。
  第二,主张教育应有正确的目的。梁启超专门写了《论教育当定宗旨》一文,论述了确定教育目的的重要性。首先,他指出教育必须有目的,否则,盲目施教,就将成为 鹦鹉闻人笑语而亦学语 ,与动物学舌没有区别。其次,他对错误的教育目的进行了批评。他反对传统的养士教育,除了 升官发财 、 谋他日衣食富贵之路 外没有其他目的,这种教育只能使人成为蠹国蠹民的寄生虫;他也反对洋务派的教育宗旨,认为他们只能培养出翻译和技艺人才,认为他们所谓的 培人才 、 开民智 ,不过是 培养汉奸之才 , 开奴隶之智.最后,他提出了自己的教育宗旨,就是 以造就国民为目的.也就是说,教育应当培养出一种具有新精神的国民,使之团结成一体, 以自立竞存于列国之间。 他认为,我国国民有 我国民主特性 ,培养我国国民的特性,使之成为有特色的 新民 ,就是我国教育应有的目的。他还在《新民说》中指出,培养 新民 是 今日中国第一急务 ,并论述了 新民 应具有的品质,如:有国家思想、权利思想、义务思想、政治能力、进取冒险精神,以及公德、私德、自由、自治、自尊、尚武、合群、生利、民气、毅力等。他认为教育应为培养新民这些特性而努力。
  第三,主张变科举、兴学校。梁启超认为要兴学校,必须变科举,他说:欲兴学校、养人才以强中国,惟变科举为第一义。大变则大效,小变则小效 ①。如前所述,光绪二十四年(1898)五月梁启超联合在京应试举人一百余人公车上书请变通科举 ,建议光绪帝下诏 停止八股试帖,推行经济六科,以育人才而御外侮.梁启超的主张和行动,在清末废八股、变科举的进程中,起了推动作用。
  第四,提出全新完整的教育体系。梁启超仿效日本教育制度,根据儿童年龄和身心发展特点,拟订了四个时期的教育方案:5岁以下为幼儿期,受家庭和幼稚园教育;6- 13岁为儿童期,受小学教育;14- 21岁为少年期,受中学教育或寻常师范及各种实业教育;22- 25岁为成人期,受大学教育,分文、法、医、理、工、农、商、师范等科。
  ①   《梁启超选集》,第 13 页。
  ①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文集第一册,《论科举》。
  在梁启超所拟定的教育体系中,有几点比较突出:首先,重视儿童教育,要求实施八年义务教育。他反对当时许多人偏重高等教育而忽视小学教育,认为求学譬如登楼,不经初级,而欲飞升绝顶,未有不中途挫跌者.所以他主张:今中国不欲兴学则已,苟欲兴学,则必自以政府干涉之力强行小学制度始 ①。他还在《变法通议?论幼学》中,从书籍、功课、教法等方面拟订了详细的施教措施。梁启超主张对6- 13岁的儿童实行八年的义务教育,一方面, 及年之子弟皆有不得不入学之义务 , 子弟及岁不遣就学,则罪其父母 ;另一方面, 团体之市民皆有不得不担任学费之义务。 为实现义务教育,他也从教材、经费、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详细措施。这在当时是不多见的,对后世义务教育的实施也有一定影响。
  其次,重视女子教育,倡办女学。梁启超认为女子受教育非常重要, 上可相夫,下可教子,近可宜家,远可善种.证之欧美日本,更知兴女学之必要:男女平权,美国斯盛;女学布濩,日本以强 ,所以要 兴国智民 ,应从兴女学始①。梁启超曾在上海《时务报》上撰写《倡设女学堂启》一文,提倡女子教育,还拟订《女学堂试办章程》,这在当时开拓了新风气。
  复次,重视师范教育。梁启超是清末中国师范教育的开创者,早在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就撰有一篇《论师范》,提出开办师范学校的主张。他认为师范教育是 群学之基 ,并且说: 欲革旧习,兴智学,必以立师范学堂为第一义.在他看来, 师也者,学子之根核也。师道不立,而欲学术之能善,是犹种稂莠而求稻苗,未有能获者也.因此,他竭力提倡设立师范学堂,让师范学堂学生任小学教习,以小学生的成绩来验证师范学堂的成就。在此基础上,对小学教习进行统一考试,择其优异者任大学堂、中学堂教习。
  第五,改革传统的教学方法。首先,反对体罚。梁启超反对当时初等教育中盛行体罚—— 扑教 的做法,认为这是一种亡国灭种的方法,非尽速加以制止不可。他主张 不妄施扑教,使无伤脑气,且养其廉耻也.他认为,教师应多注意教学方法,对儿童 导之以理,抚之以术 ,无需用这种残酷的体罚。其次,选择适合儿童特点的教学方法。他介绍西方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的教法: 先识字,次辩训,次造句,次成文,不躐等也。识字之始,必从眼前名物指点,不好难也……日授学不过三时,使无太劳,致畏难也.他建议尽量减少儿童课堂学习的时间,把余下的时间用于进行对儿童身心发展有益的课外活动,如参观、游戏、体育、音乐等。复次,主张学以致用。梁启超认为,如果 学而不能应用于世,无论如何勤学,终是纸的学问,其结果纸仍纸,我仍我,社会仍社会,无一益处也.所以他主张,学生在校时,应 令其研究一切社会应用之事 ,这样 学校愈多,国家愈进步 ①。为此,梁启超要求学生,读书则求 切于时局 ,穷理则注意 目前事理 ,经业则注意 各报所论近事.
  梁启超创造性地提出许多新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为清末建立完整的新教育制度奠定了思想和理论基础,对后世亦有积极影响。
  维新派其他重要人物如谭嗣同、严复等,其教育思想和康有为、梁启超大体类似,这里不再做详细介绍。
  ①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文集第四册,《教育政策私议》。
  ①   梁启超:《饮冰室合集》文集第二册,《倡设女学堂启》。
  ①   《中国教育之前途与教育家之自觉》,《教育公报》第四年,第二期。
  十、结语
  清代是新旧教育制度的交替时期,新教育制度取代旧教育制度经过了漫长的岁月。如果说1902年颁布的 壬寅学制 标志着新教育制度的诞生,那么从1839年广州出现的第一所西式教会小学算起,新教育制度取代旧教育制度经过了63个年头。即使从洋务派1862年设立同文馆算起,也经历了40个年头。在这40- 60年间,朝野各界对新教育制度的探讨和在办学实践中的摸索,至少在 西学为用 这一点上取得了共识,新教育制度取代旧教育制度大有水到渠成之势。尽管洋务派官员仍然大谈 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在教育领域却最终出现了 西学为体 的局面。可以说,清末的各个领域的社会变革中,教育制度的变革较之其他领域的变革要深入得多。这种新教育制度虽然还带有浓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色彩,但新教育制度的科学民主精神是其主流。正是这一特点,为后来中国社会的进步——尽管这种进度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极为缓慢的——创造了文化方面的条件。
  本卷的一、二、三、四、十各章为刘秀生撰写,五、六、七、八、九各章为杨雨青撰写。全卷由刘秀生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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