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祐“更化”
元丰八年(1085)三月,宋神宗去世,年仅10岁的太子赵煦即位,是为哲宗。英宗皇后高氏以太皇太后垂帘执政。神宗生前高太后就不赞成变法改革,执政后任命司马光为门下侍郎、吕公著为尚书左丞,参与朝政。司马光用“太皇太后以母改子(神宗)”,作为废除新法的理论依据,新法遂渐被废除。七月,首先废罢保甲团教,半年之内,方田均税法、市易法、保马法等相继被废。元祐元年(1086)初,司马光生病,而新法尚未完全废除,司马光恐自己在世之日不多,因而叹息道:“四患未除,吾死不瞑目矣。”①所谓四患,是指新法的青苗法、免役法和将兵法,以及与西夏的和战问题,在加速废除新法的同时,还将废除新法的任务交给吕公著,使废除新法的事不致中断。并随即提出废除免役法,不顾守旧派中范纯仁、苏轼、苏辙等人反对仓促废除而应进一步考察利弊的意见,仍下诏五日内废除免役法,恢复差役法。蔡确、章惇先后被罢左相、知枢密院事而出任地方官,司马光、吕公著先后升任左、右相,并借重年已81岁、已致仕的四朝元老、太师文彦博复出,担任平章军国重事。八月,罢青苗法。
这次被称为“元祐更化”的废除新法、恢复旧法的活动,在元祐元年九月司马光去世后,由右相吕公著独相,继续进行。但守旧派内部因政见、学术见解分歧,加上人事倾轧而互相攻击,分化为洛阳人程颐为首的洛党,以四川人苏轼为首的蜀党,以及河北人刘挚、梁焘、王岩叟、刘安世等人为首组成的朔党,三党皆继承司马光废除新法的遗志,势力很大。程颐得到司马光、吕公著的推荐而任崇政殿说书,以师道自居,多以古礼训诫哲宗及处理世事,为苏轼所讥讽,而程颐门人亦攻击苏轼,洛、蜀两党势成水火,程颐又因事对宰相吕公著及高太后不满,终于被贬。苏轼后也因受到攻击,自请外任而出知杭州。
元祐三年吕公著以年老辞相,改任同平章军国事,以吕大防、范纯仁分任左、右相。范纯仁在司马光当政之初,即反对完全废除新法,对于废除免役法认为尤应慎重缓行,此时任右相,对变法派的章惇、邓绾和守旧派的苏轼、韩维等贬官或受攻击,多所维护,元祐四年即因不赞成过分贬逐新党蔡确,为朔党所攻击而被罢相。元祐六年朔党首领刘挚升任右相,同年也以交结变法派蔡确、章惇受到攻击而罢相。废罢新法,贬斥变法派官员;守旧派内部也排斥异己,甚至借口袒护或交结变法派官员进行互相攻击,成为元祐年间的重要政事,而不是同心协力改善政局。
绍圣“绍述”
元祐八年(1093)九月,太皇太后高氏病故,哲宗亲政。哲宗在高太后①《宋史》卷336《司马光传》。
生前就对她一味废罢新法、打击变法派的作为不满,想继承神宗遗志推行新法,亲政后不久即恢复变法派主将章惇、吕惠卿的阶官(寄禄官)、职名。九年二月,首倡“绍述”的邓润甫、李清臣同时任执政。执政苏辙感到政事将变,不同意再行新法。四月,哲宗改年号元祐为绍圣,明确宣示继承神宗改革事业,苏辙被贬出任知州,袒护苏辙的首相范纯仁也被贬出任知府。任命章惇为首相,曾布入主枢密院,蔡卞、许将、黄履等先后任执政,林希任同知枢密院事,变法派控制了朝政。各项新法先后恢复,并根据神宗时推行新法的弊病,多少作了些改进,以便于推行;但也采用一些元祐时制定的法规。元符元年(1098)八月,宰相章惇进呈《新修海行敕令格式》时,“其间有元丰所无而用元祐敕令修立者”。以致哲宗询“问(章)惇等,元祐亦有可取乎?惇等对,取其是者修立”①。反映出章惇为首的改革派,不像元祐时守旧派那样,对熙宁、元丰时的政令采取一味排斥的态度。当时的政治也比较清明,如哲宗亲政的七年,章惇独相,“不肯以官爵私所亲,四子连登科,独季子援尝为校书郎(从八品),余皆随牒东铨仕州县,迄无显者”②,就是很好的例证。在打击守旧派官员方面,变法派官员的做法,有过之而无不及,守旧派的重要官员吕大防、刘挚、苏辙、梁焘,相继被贬往广南东路(今广东)。已被贬为知府的范纯仁还曾上奏论救,以致最终也被贬往永州(今属湖南)。宰相章惇在当政之初也并不赞成打击过分,曾经“乞正所夺司马光、吕公著赠谥,勿毁墓仆碑”①,但遭到曾布的反对,司马光、吕公著终于被夺谥毁碑。此外,韩维等30人也被相继贬官,主要是朔党成员,也有一些蜀党成员,蜀党首领苏轼被远贬于惠州(今属广东)、昌化军(今海南儋县西北)。已被放归田里的洛党首领程颐,也被贬往涪州(今重庆涪陵)。元符元年六月,蹇序辰、安惇相继提出元祐初守旧派设“诉理所”,对变法期间因反对改革而被贬逐的守旧派官逐一审查平反,并对有关的改革派官员进行贬逐。他们请求设“看详诉理文字所”(诉理所),对元祐初的诉理案件进行复查,这将扩大打击守旧派官员,“章惇迟疑未应,(蔡)卞即以二心之言迫之,(章)惇默不敢对,即日置局,士大夫得罪者八百三十家”②。在哲宗亲政时期,打击守旧派愈演愈烈,成为主要政事,而不是集中精力进行改革,其情况同守旧派当政的元祐时期相类似,北宋政权遂逐渐走向衰落。①《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14,元符元年八月癸酉。
②《宋史》卷471《章惇传》。
①《宋史》卷471《曾布传》。
②《宋史》卷472《蔡卞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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