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金代的商业与货币





  商业

  随着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商业也迅速发展起来。当时出现一些新的城市,北宋时比较发达的商业城市也得到恢复,分布在各城间的乡镇也陆续恢复和发展起来。“商旅所集”,“于时居人市易,井肆连络”,呈现一种繁荣的景象。

  金朝为“掌平物价,察度量权衡之违式,百货之估直”④,在中都(今北京)、东京(今辽宁辽阳)、南京(今河南开封)、太原(今属山西)等地置“市令司”,加强对市场的管理。当时城镇有油、面、布、银等行,参加同一行的商人为“行人”,同业商行头人为行头、引领,往往由大商人兼任,以垄断本行商业和控制小商人。一般行人除受行头和引领压榨外,还受皇室贵族和官僚的盘剥。金朝宫廷所需货物,往往“强市”于商行。金朝接待宋使臣的接伴使副,都把宋朝私赠礼品在南京出卖,物有定价,责付行人,尽取现钱。各地权贵也经常纵使家奴侵渔商铺,名为和市,其实胁取。金在中都设都商税务司,负责征收商税及巡察漏税等。大定初年,各地商税院务经常苛留商人及行旅,披剔行旅,甚于剽掠。大定二年(1162)八月,罢诸路关税。二十年正月,又“定商税法,金银百分取一,诸物百分取三”⑤。大定间,中都税务司每年收税额达164440余贯。

  金与宋、夏及其他民族的贸易金朝很重视通过互市加强与周围民族和政权的经济来往和贸易。金初,在西北招讨司的燕子城、北羊城之间置榷场(今河北沽源西南),以易北方牲畜。皇统元年(1141)又应西夏之请置榷场。熙宗与南宋议和后,皇统二年五月,金朝同意宋的请求,双方各在沿边地区置榷场。金置于寿(今安徽凤台)、蔡(今河南汝南)、泗(今江苏盱眙西北)、唐(今河南唐河县)、邓(今属河南)、秦(今甘肃天水)、巩(今陇西)、洮(今临潭)、凤翔(今属陕西);宋置于光州(今河南潢川)、枣阳(今属湖北)、安丰军花靥镇(今安徽寿县西北)、盱眙军(今江苏盱眙)。海陵时,由于对宋战争,正隆四年(1159)除泗州一场外,余皆停罢,宋也只留盱眙一场。世宗与宋南北修好,榷场贸易又重新恢复起来。南宋向金输出的物品有:茶、象牙、犀角、乳香、生姜、陈皮、丝织品、木棉、钱、牛、米等;金向宋输出的物品有:北珠、貂革、人参、松子、甘草、北绫、北绢、蕃罗等。金榷场之法,大约仿宋之制,金对前来北方交易的商人,除征收一般税钱外,尚课入场税。世宗大定间,泗州榷场每岁收入53467贯;秦州西子城榷场每岁收入33656贯。到章宗承安元年(1196),泗州榷场的税收又增加一倍,而秦州西子城榷场税收增加了四倍,大有助于金朝廷的经济收入。在金宋榷场贸易的过程中,因常有私人参加,所以禁私与走私的斗争也很激烈。当时商人除按规定④《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65。

  ⑤《金史》《章宗纪》一、《礼志》十一、《夏天骥传》。

  正常贸易外,还私相交易违禁品。

  金代的货币(铜钱)

  商品的发展也促进货币经济的发展,金初无钱,占领辽及北宋的地区后,始用辽、宋旧钱。海陵王迁都,把统治的中心南移到中都,为满足商业的发展需要,贞元二年(1154)户部尚书蔡松年复钞引法,制交钞与钱并用。正隆三年(1158)始铸金朝自己的铜钱“正隆通宝”,大定十八年(1178)铸“大定通宝”。章宗泰和四年(1204)铸大钱,以一当十,而与钞参行,宣宗贞祐三年(1215),因钞价低落,遂禁止铜钱使用。

  金朝铸钱一直受铜来源不足的限制,章宗明昌三年(1192),在官铜数可支十年之用,但到五年已苦铜不足,乃仿唐元和限钱法,定出“官民存留见钱法”①。限钱法的规定与当对官豪之家多积铜钱有关,而多积铜钱又与滥发纸币和铜制品缺乏有关。在北京顺义、陕西耀县、黑龙江省泰来塔子城、张家口下花园等地,都发现金代窖藏铜钱。北京顺义窖藏约5万多枚,耀县窖藏铜钱达3000余斤,最少的下花园也有300余斤。由于金代铜缺乏,加之后来朝廷维持钞价,禁止使用铜钱,铜钱便逐渐为钞所驱逐,银与钞相兼流通。

  金代的纸币与银币金代纸币称“交钞”,其发行早于铜币。钞有大钞小钞之别。初依宋先例规定流通期限,以七年为一限界,至七年兑现或换新钞。章宗时始将原定期限一律废除,改为永久流通的货币,这是中国币制史上的一大变革。惟字文磨灭不现者,则可向所属库司换易新钞,是为交钞字昏方换之始。

  银在金代交易中作为货币流通已很盛行,在章宗承安二年(1197)以前,银以锭来计算,锭重五十两,价格百贯文。因为银锭的使用还是一种秤量的货币,所以银锭在民间颇有截凿者,其价格亦显见上下。这样从形式、重量以及价格加以规定,铸成为一种法定货币便成为流通所必需。承安二年,朝廷改铸银币,名“承安宝货”。其制:“一两至十两分五等,每两折钱两贯,公私同见钱用,仍定销铸及接受稽留罪赏格。”①由银锭改铸为铸币,这是中国历史上银由流通进入法定货币的开始,同时也是中国用银币的开始。金自“承安宝货”铸造施行后,钱钞的发行如故,且益滥杂。例如钞的名称有四贯值银一两的“通宝”钞,有“兴定宝泉”钞,又有用绫印刷的“元光珍宝”。结果钞名日杂,其价日贱,而银日贵。另外,由于把银作为计算货币之故,伪造随之而起,杂铜而私铸的时有所闻,因而流通渐为滞钝,承安五年十二月遂罢。但民间银之使用,却逐日增加,元光、正大间,民间但以银论价,在各种交易中也只有用银了。

  ①《金史》卷57《百官志》。

  ①《金史》卷49《食货志》。